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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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通用10篇)

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 篇1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應對新冠疫情防控能力,確保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切實保障師生員工身心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和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此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用於新冠疫情防控期間學生因病缺課缺勤登記追蹤管理。

第三條學生應遵守《安徽國防科技職業學院學生考勤管理辦法》,因事、因病不能按時出勤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並如實說明請假真實原因。

第四條班長(或值日班幹)協助班主任嚴格班級學生出勤管理,每次上課前要如實填寫《課堂考勤表》並請授課教師核對簽名,並將考勤資訊立即通過網路途徑報給班主任。班長要在每次課後三小時內完成對未履行請假手續缺課缺勤學生體溫測量並問詢可有疑似傳染病症狀,如有異常立即向班主任報告。

第五條授課教師每次上課前要進行點名,問詢學生缺課缺勤原因,檢視請假條,並核對班長(或值日班幹)所填寫的《課堂考勤表》資訊並簽名,並於課後三十分鐘內將缺課缺勤名單通過網路途徑反饋到班主任處。

第六條班主任是班級學生因病缺課缺勤登記追蹤工作第一責任人,要經常深入班級,及時掌握班級學生動態,要及時檢視授課教師、班長(或值日班幹)反饋的班級考勤資訊,結合每日學生晨午(晚)檢工作,逐一核查學生缺課缺勤原因。

第七條對因病缺課缺勤學生,班主任要及時瞭解其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並進行病因追查,認真填寫《安徽國防科技職業學院因病缺課缺勤學生病因追蹤登記表》。

第八條對有疑似傳染病症狀的學生,班主任必須按照學校傳染病防控應急管理規定及時上報二級學院和學校總值班室,做好需要進行隔離觀察學生的思想工作。

第九條二級學院是因病缺課缺勤學生追蹤的責任單位,要嚴格要求並督查班主任每日逐一核查學生缺課缺勤原因,發現疑似傳染病學生要及時報告,每日對班級上報的《安徽國防科技職業學院因病缺課缺勤學生病因追蹤登記表》進行分析研究,做到早發現可能存在的疫情風險。

第十條總務處是學校傳染病防控的責任部門,學校衛生科負責管理學生因病請假證明,每日查閱學校衛生所記錄情況和各學院上報的統計結果,通過資料分析,追蹤顯現集中性苗頭問題的原因分析,早排查可能的疑似傳染病情況。

第十一條學生處負責學生因病缺課缺勤學生病因追蹤工作的督促檢查,跟蹤分析資料變化情況。

第十二條認真落實學校《學生因病缺課缺勤登記追蹤管理辦法》,發現或患有各類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如因此造成不良後果,將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檔案下發之日起執行,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 篇2

學生因病缺勤登記既是學校對學生進行嚴格管理的常規工作,又是體現對學生的全面關愛,維護保障學生身體健康,有效預防各類傳染病疫情的重要舉措,特制訂本制度。

一、班主任和科任老師應認真按照學校晨檢、午檢工作的要求及時對學生進行晨檢,對晨檢、午檢中學生高熱或疑似傳染疾病及時登記在晨檢、午檢表上並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

二、學生因病缺課,班主任應對學生病因作具體記錄,並對學生的.病況與家長保持密切聯絡,並填寫《董衝國小學生因病缺課缺勤追蹤記錄表》以便隨時掌握,做到心中有數。

三、學生因患傳染病而隔離治療的,班主任及任課老師要對其各方面予以關心。學生病後復課,班主任應查驗醫生開具病癒復課證明,並作記錄。

四、對因病缺課的學生作好病因、缺勤,學校要認真登記備案,凡學生患各類傳染病的,其復課要嚴格把關,必須查驗醫生開具的病癒復課證明,手續完備符合復課條件的,方能允許其復課,並記錄其復課時間。

五、《學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記表》與《晨檢記錄表》一併存檔。以便跟蹤處理。

1、班主任老師每日記錄登記學生因病缺課情況,逐一詢問缺勤原因,並登記缺勤學生名單、主要症狀、就診檢查情況(初步診斷)。並實行追蹤隨訪制,並對學生進行每日電話追蹤隨訪,及時瞭解其診治情況。

2、班主任如發現在短期內有某種傳染病或疾病的爆發,應立即同村聯絡,並配合做好消毒隔離工作。

3、衛生老師(呂老師)如無法處理短期內的某種傳染病或疾病的爆發,應立即向衛生防疫部門聯絡,並做好患病學生的登記工作。

4、衛生老師(呂老師)在每月月底,向班主任老師詢問當月該班學生的因病缺勤情況,並記錄在冊。

5、做好每月的學生因病缺課情況的彙總,及時上報給衛生防疫部門,以便掌握學生的健康狀況。

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 篇3

為了確保校園內的衛生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如下:

一、各班班主任對於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瞭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二、各班班主任負責每天班內因病缺課學生人數的統計與登記,並做好因病缺課學生的聯絡工作,將聯絡情況報告學校,並作進一步的家庭聯絡。

三、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以便進行進一步排查,確保做到對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並做好相應的表格填寫。

四、學生因病缺課時,要向班主任彙報請假,說明病因。

五、班主任對邊治療邊要求來校的學生家長要做好說服勸止工作,在家中治療休息,病癒後要查驗傳染病複查醫學診斷報告或進行觀察後才能進班。

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 篇4

1、班主任老師,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與幼兒家長聯絡詢問缺勤原因並及時報告給安全主任。

2、學校安全主任應及時進行排查,並將排查情況記錄在幼兒因病缺勤、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結果登記日誌上。

3、幼兒每天的晨午檢必須由班主任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幼兒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幼兒出勤、健康狀況。班主任應關注本班幼兒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的幼兒,應當瞭解幼兒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

4、在同一班級,一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幼兒(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5、班主任通過電話追蹤醫院診斷結果並及時報告給安全主任,再由安全主任記錄報告上級。

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 篇5

為加強對因病缺勤學生的嚴格管理,體現對學生的全面關愛,維護保障學生身體健康,有效預防各類傳染病疫情,特制訂本制度。

1.班主任和科任老師應認真按照學校晨檢、午檢工作的要求,及時對學生進行晨檢、午檢,對晨檢、午檢中學生高熱或疑似傳染疾病及時登記在表冊上並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

2.學生因病缺課,班主任應對學生病因作具體記錄,並對學生的病況與家長保持密切聯絡,並填寫《學生因病缺勤追蹤記錄表》以便隨時掌握,做到心中有數。

3.學生因患傳染病而隔離治療的,班主任及任課老師要對其各方面予以關心。學生病癒後復課,教導處應查驗醫生開具病癒復課證明,並作記錄。

4.對因病缺課的學生作好病因調查,並認真登記備案,凡學生患各類傳染病的,其復課要嚴格把關,必須查驗醫生開具的病癒復課證明,手續完備符合復課條件的,方能允許其復課,並記錄其復課時間。

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 篇6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省教育廳和省衛生廳《關於加強春季學校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的檔案精神,使全體師生能夠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發生,切實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二、具體方案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上級精神,現將我校預防和控制傳染病工作安排如下,請班主任認真貫徹落實並遵照執行。

1、 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宣傳力度,利用各宣傳陣地進行專題宣傳,形成高度重視的局面。

2、 每天清晨學生進校時,由門口值班老師對學生進行第一次晨檢關嚴把住第一關。

3、 班主任每天早上一進教室就必須先觀察瞭解學生的出席情況,及時瞭解學生的身體狀況完成對學生的第二次晨檢。

4、 如有學生沒到要及時打電話聯絡家長了解情況,如接到家長請假電話也要多關心病假的學生。

5、 班主任確定好病假人數和患病情況後馬上報到校衛生室。

6、 如有疑是患病堅持來校的學生,請馬上送衛生室檢查量體溫。

7、 生室對送來的學生察顏觀色,發現情況和神態異常的學生不可進入教室,並即重新測量體溫,嚴重著馬上聯絡家長並必要時和校長取得聯絡,完成對學生的第三次晨檢。

8、 衛生室根據各班級報來的情況負責統計當天缺勤人數,註明缺勤原因,並上報有關部門和領導。

9、 要求每一位教師隨時提高警惕如在上課時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與衛生室聯絡。

10、 對在家病休的學生班主任要時時關心,進行電話聯絡,儘量與學生本人通話,瞭解學生的情況並負責在學生病好後為學生補課。

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 篇7

本著對學生負責,對老師負責,對學校負責的精神,學校規定發現學生生病、缺勤、缺課和意外受傷等突發事故時,第一發現人或知情的班主任和生活老師有義務、有責任及時向學校彙報和作出應急處理。為使這項工作規範化、正常化,確保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有序,以儘可能的減少事故損失,學校對這項工作做以下規定:

一、彙報制度

1、彙報範圍

無論是生病、缺勤、缺課還是意外受傷的,只要屬於下列物件都須及時向教育處彙報:

①各班班主任每週收假、每天重點時段都要清查學生,對於缺勤、缺課的學生,應當瞭解學生缺勤、缺課原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教育處。

②如患有心臟病、高血壓、低血糖、羊癲瘋等之類會導致人突然暈倒不省人事的物件,當場發現的或通過其他途徑知道其有這類病史的,都須當時向教育處彙報。

③學生在校發生輕傷或突發疾病及傳染病需要隔離的,班主任或科任老師應及時向學校教育處報告並作出應急處理。

④突發事故。

2、彙報期限

學生不明原因缺勤、缺課,發現後五分鐘內完成彙報;教育處五分鐘內向分管校長彙報。

學生生病需要校外就醫的,離開校園之前完成彙報;比較嚴重的意外事故(燙傷、暈倒、傷口較大、肌肉拉傷、傷及骨骼、危及重要部位或其他情況)當場彙報。

3、彙報要求

(1)生活老師,值班老師、現場老師向教育處彙報。教育處要以書面材料備案,並寫出處理結果。

(2)不需緊急處理的,向所屬部門主任彙報;病情嚴重的、需要緊急處理的,立即向主管校長彙報,同時可以就近報請本部門或其他部門領導處理。

(3)班主任和生活老師不在場的意外事故和突發病,情節輕微的,由第一發現人即時處理,事後必須告知相關班主任或生活老師,並向領導彙報。

(4)病、傷等情況經醫生治療後,班主任與生活老師必須互相通報,以確保病員能受到高度重視和充分照顧。

4、違規處罰辦法

沒有彙報的或沒有按要求彙報的,視事情情節嚴重的程度來處理。

5、本規定適用於全體老師(含生活指導老師)

二、事故應急處理辦法

為保障學校有一個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和穩定有序的教學秩序,切實保障學校財產、學校周邊環境和全體師生的安全,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制定事故應急處理程式:

1、學生在課間活動中,追逐打鬧、跌倒碰傷、撞傷、互相間撕打扭傷等所引起的傷害,班主任要及時把學生送往附近的醫院治療;同時通知家長到醫院配合治療,做好受傷學生家長的穩定工作,並及時調查事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辦法,並向學校報告。如果學生參保了,及時辦理傷害事故的賠保事宜。

2、在體育課上擅自行動或運動不當等造成的傷害,除現場急救外,體育教師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受害者送到附近醫院治療,並通知其家長。待事故調查清楚,分清責任後,再提出處理辦法。

3、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發生傷害,學校在獲悉情況後,要立即組織人員赴現場瞭解情況,組織急救,通知家長,並及時報警。

4、若有學生在校食發生食物中毒或飲用水後發生不適,應由學校教師立即護送到附近醫院診斷治療並通知學校教育處、後勤處,通知學生的家長;若大面積發生學生不適情況,學校應立即組織搶救,並向衛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同時通知學生的家長。

5、因場地、設施等給學生帶來傷害時,立即就地組織急救,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將學生送醫院治療,同時通知學生的家長。及時報告教育主管部門。

6、組織學生外出參觀和社會實踐活動等引起傷害時,就地組織急救,並撥打“120”,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將學生送醫院治療,同時通知學生的`家長。由組織者提出處理意見,並通知學校。

7、校內任何發現火情的人應及時撥打“119”,在消防人員未到達之前,學校應及時疏散學生到安全地帶,儘量避免人身傷害;如為疑似人為縱火,必須及時報警,控制人員流動,配合公安部門調查取證。

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 篇8

為了嚴肅學校的規章制度,保證教育教學等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對教職工考勤做如下規定:

一、總則:

1、學校實行全員坐班制,全體教職工要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上班時間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不得隨意離崗。

2、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和崗位抽查制度。全體教職工要按規定時間簽到、簽退,上班時間不聊天、不幹私活、不隨便外出。

3、教職工要按時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和學校有關會議、集體活動。

4、嚴格考勤制度,認真如實做好出勤記錄。每週末統計考勤結果並上牆公佈,月底彙總。

二、出勤

1、全體教職工在考勤室統一簽到(退),簽到時間上午7:55———8:30簽到;11:10————12:05簽退,下午隨作息時間變化確定。

2、在規定簽到的時間內沒簽名的為遲到,在規定簽退的時間內沒簽名的為早退。即遲到又早退並無請假手續的為曠工,查崗時不在自己崗位的為中空。

3、遲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曠工(無課)扣30元,每星期一總結,當月兌現。

4、任課教師在上課時,出現遲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無故缺課一節扣30元。

5、教師按時輔導自習,不遲到、早退、中空。臨時因故不能盯自習者,可自行調換,無故不盯自習的倒扣2節。

6、請假3天以內(包括3天)自習課有頂替的不再扣罰,照常發放自習費;無頂替的倒扣一節。

7、請假在3天以上者,教務統一安排其他教師頂替,自習費歸頂替教師。

8、輔導自習時,出現遲到、早退、中空除本節外再倒扣一節。

9、所有教師必須參與值班,實行輪休。

培訓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三、請假:

1、學校領導、科室人員在年級兼課的,辦理請假手續時應先經教務主任簽字後,再按隸屬關係辦理。

2、教職工請假0、5天及以內由科室主任簽字,報分管領導批准。

3、教職工請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簽字,報校長簽字批准。

4、校分管領導請假經校長批准,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請假由分管校長簽字,報校長批准。

5、請假須先填寫請假條,按隸屬關係批准後方能有效。除極特殊情況,本人確實不能到校請假外,一般不準捎口信、打電話,沒有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6、因病不能參加學校及其它集體活動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並在考勤室登記。

7、一般事假:每天扣10元;一個月累計請假7天以上者每天扣15元(從第8天開始算)。病假住院期間(以住院和交費單據為準)不扣工資,重、危病者,由校委會研究處理。

8、任課教師請假,所任課應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上課。

9、教職工每學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在享受學校任何獎勵和福利。

10、學校領導班子和各個科室均為非輪休人員,但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有事請假半天不扣工資。

11、本人婚假7天,直系親屬婚事假3天;直系親屬喪假5天,近—親喪假1至3天;生育假生育者90天,小產准假15天。

12、因學校安排外出或學習者,必須履行審批手續(手續同請假手續)。任課教師的課程由教務處統一安排。

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 篇9

為保證教學質量和教學秩序,特制定學生考勤制度。學生在校上課、自習、集體活動都要嚴格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雖請假但未經批准,或超過假期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一律以曠課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一、考勤

1、任課教師負責檢查學生的出勤情況,認真填好每節課的《班級日記》中出勤情況表

2、各班設立考勤班長一人,協助教師做好考勤工作,負責本班學生考勤,每天早上填好考勤記錄,並將本班考勤情況及時反饋給班主任和任課教師,任課教師應予記錄備案。

3、政教處每月進行一次學生考勤彙總。

二、請假規定

1、學生在校期間,因故不能出勤的應由本人事先與班主任辦理請假手續,學生請假應說明理由,填寫請假單,無論請假天數多少,班主任都要首先把好關,並在假條下簽字後到政教處審批。

2、學生請病假須有醫院檢查證明及家長簽字證明。先由家長書面申請,三日內可由班主任批准,超過三日由政教處審批。

3、因病不能上大課間操的必須親自向政教處請假,由政教處主任開具假條,值周檢查如沒有假條的按曠課處理。

4、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課間遲到、中途有事、有病外出等均應向任課教師報告原因,未經同意不準私自離開課堂。同時向班主任請假允許後開具假條到政教處審批並進行登記,門衛見到班主任和政教處主任的簽字假條方可放行。

5、嚴格履行請假手續,請假者本人填寫請假條,逐級審批,口頭請假無效。請假期滿後必須到政教處消假,學生確因特殊原因(急病或急事)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應事先及時來電話與政教處、班主任聯絡,說明情況徵得同意方可請假,事後辦理補假手續,不補辦手續或補假未批准者均按曠課處理。

三、缺勤處理規定

1、事假累計超過本學期三分之一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2、病假累計達一學期正課的二分之一者,應辦理休學手續,復學時應辦理復學手續,由學校視程度予以編班上課。

3、曠課處理

(1)學期內有曠課行為者,不能評為文明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降等,取消各類先進評選。

(2)學期內累計曠課達到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相應處分。

A達8學時者,給予通報批評;

B達16學時者,給予警告處分;

C達24學時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D達40學時者,給予記過處分;

E達56學時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 篇10

為了加強學校的管理,規範教職工的教育教學行為,增強教師遵守紀律的自覺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據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及其處理

㈠、請假類別

1、事假:因事必須由教職工本人親自處理者,可請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堅持正常上班者,可請病假。

3、公假:因公外出辦事、開會或培訓等,可請公假。

4、產假:持有生育卡的女職工,產假為90天;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懷孕在四個月以上七個月以骨流產的給假四周,七個月以上者給假六週;產假期滿因病需繼續治療且有醫院證明者,按病假休息,做人流術的給假兩週。

5、婚假:教職工結婚給假一週。

6、喪假:父母或配偶亡故給假一週,如假期滿需繼續請假者,按事假處理。

㈡、批假許可權

1、兩天以上(包括兩天)請假由校長批准。連續請兩天假的第二天也要由校長批准。

2、一天假由主管副校長批准。

3、臨時假由教導主任批准。

4、會議請假由主持會議的相關領導批准。

㈢、請假手續

1、凡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條,並按請假類別交驗相關證明,經批准後生效。

2、有事必須提前履行請假手續,不許他人代為請假,因病或因緊急事故確屬來不及提前辦理請假手續者,可託親屬代為履行請假手續(電話,過後補辦手續)。

3、除緊急事故或不得己情況外,各類會議原則上不予請假。如確需請假,按事假半天對待。

4、事假必須提前一天請假。

5、請假批准後,必須將請假條交教導處,請假期間內工作任務或內容安排告知相關領導。假期期滿後,須及時返校銷假。臨時假銷假不及時按告知銷假的時間為準。

6、學校根據需要可查閱請假者病歷、檢驗相關證明,如發現弄虛作假等情況,取消准假,並視其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紀律處份,誤工時間按曠職處理。

㈣、假期待遇

1、事假一天,扣20元,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1分。

2、病假一天,扣10元,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0.5分。

3、產假、婚假、喪假,不扣款。

4、遲到、早退一次(以簽到、會議點名為準),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0.5分;代替簽到者;每次雙方各扣0.5分。

5、會議、活動請假一次,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0.2分。全年累計請假(包括病假、事假等)一月以上者,不享受學校發放考核資金,當年職稱考評不能評為優或良,不能評為先進。

6、學期設全勤獎100元,臨時假不超8次(每次臨時不超1小時,超1小時按2個臨時小假,超了3小時,按半天)。

二、曠職及其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手續,但未批准而擅自離校者,按曠職處理。

2、請假到期不按時辦理銷假和續假手續,又不按時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曠職處理。

3、教職工曠職半天,扣30元,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2分。

4、教職工曠會一次,科任老師無故曠課一節者,考核中扣2分,扣10元。

5、管理、後勤、教輔人員工作具有階段性,平時請假按正常對待。

三、健全考勤制度

1、全體上班的教職工實行坐班制,不得隨意離崗。

2、全體上班教職工須按時簽到上班。

3、在年度考核排名中,對各類請假或曠職人員,按請假和曠職時間的多少,在考評結果中扣除相應的分值。

4、考勤結果實行月彙總制,由教務主任彙總,每月公佈一次。

5、對出全勤的教職工在年終考評中給予適量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