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體育課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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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中學體育課教學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學體育課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師組織學生體育活動時,需認真檢查體育裝置,對已損壞或不符合要求的'裝置嚴禁使用,同時報學校總務處維修或另行採購。

2、組織學生跳遠、跳繩、打籃球、擲鉛球或田徑賽跑等體育活動時,需事先了解學生的病史,對身體不適者或體質特異者嚴禁參加。

3、開展體育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同時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範指導以及安全防範工作。

4、體育課開始或結束時,任課教師必須集合清點學生人數,若發現有曠課或早退學生,必須聯絡班主任查明原因。(備註:若未集合點名,每次扣取績效工資30.00元)

5、在劇烈體育活動過程中,若學生需中途休息,教師不能離開活動場地,應該指定學生的休息活動範圍,告知學生在休息活動範圍內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同時教師應在學生休息活動範圍內進行監督和指導。

6、體育課活動過程中或體育課中途休息期間遇有學生受傷,應及時組織人員送往醫院治療,且及時通知家長或班主任,並同時上報學校辦公室。

7、下午第一節眼保健操時,體育教師下午時不需學生統一做眼保健操,但需告知學生不能到教學走廊亂竄。

8、會考九年級畢業班會考體育結束後,體育課由該班班主任據本班教學實際情況作統一安排。

9、體育課實行量化考核,即每學期結束時,學校從籃球、沙坑、短跑、跳遠、跳繩、臺階測試等必考專案中抽取適當專案測試,具體內容見學校量化考核制度。

10、體育教師必須帶教案上課,且上課主題或主要內容需與教案相同。(備註:若沒帶教案,每一次扣取績效工資50.00元。)

11、體育課活動內容應豐富多彩,若整個學期的教學內容都只是跑步,做眼保健操或重複某一項運動,則年度考核時視為不合格。

12、體育課不能提前下課,若提前1―5分鐘,扣取績效工資30.00元;提前5―10分鐘下課扣取50.00元;提前10分鐘以上者扣取100.00元。

13、上體育課的老師需穿運動服和球鞋,違者每次扣績效工資10.00元。

14、專業體育課教師,學校每年發給200.00元的服裝費補助。

15、體育課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特別是該制度中的1―6款,如果老師沒有盡職盡責,因自己的主觀因素而導致的一切責任事故由當事人自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