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生考勤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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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中學學生考勤管理制度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中學學生考勤管理制度範本

中學學生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部分:考勤點名制度

一、考勤範圍

學生要按時參加學校統一安排、組織的一切活動,包括上課、自習、實驗、出操、大課間、晚寢、午睡、集會、運動會、各種活動等都應實行考勤。

二、考勤辦法

(一)朝讀、晚自習、上課考勤:

1、科任老師負責在三分鐘時點名考勤,對於缺勤情況督促值日班幹記入班務日誌,對非正常情況及時通知班主任。

2、值日班幹實行常規考勤。

(二)早、中、晚飯後自習時間考勤:

1、班主任常規到崗時,清點學生人數,及時查清缺勤學生去向,沒有處理落實絕不離開。

2、班主任到崗離去後,由值日班幹負責自習期間的考勤,記錄早退、外出的相關情況,對非正常情況要及時通知班主任。

(三)晚寢學生的考勤:

1、班主任要及時到崗,進入室內逐個床鋪清點學生就寢到位情況,對於未到學生要迅速查清去向,對去向不明的學生班主任要當即採取行動,到校園內外以及周邊網咖等娛樂場所去查詢,並且及時通知家長。

2、班主任查寢離開後,由寢室室長負責就寢紀律,關注寢室成員動靜去向,發現有人不在寢室要及時到值班室跟值班老師彙報,值班老師要及時查詢並通知班主任。

3、值日班幹做好記載。

(四)升旗、開會等集體活動的考勤:

1、各班整隊入場,由體育委負責考勤,對未到人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班主任要查清去向並作出處理。2、值日班幹做好記載。

(五)星期天下午到校的考勤:

1、班主任讀報前清點本週到校情況,對未到學生要及時聯絡通報家長,對非正常缺勤的學生要求家長尋找,班主任在可能的情況下提供相關資訊並予以協助。

2、值日班幹作好記載。

三、缺勤處理

1.走讀學生遲到、早退一學期超過5次即取消走讀資格。

2、對於非正常缺勤全期達5次,學生本人評優予以否決;達10次,按嚴重違紀予以處理。

3、對於非正常缺勤一月達3人次以上,不能評選文明班。

4、對於未執行點名請假制度的班主任和老師,要按章處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部分:學生請假制度

一、請假型別

請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種。事假,因個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不得請事假;病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 請病假時須提供充足的`事實依據;公假,因參加學校開展的重大活動或外出參加比賽、競賽等活動,由主管領導證實確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二、請假辦法

1、在校請假,手續應由學生本人辦理,班主任要審清原因,從嚴掌握,並在學生離校前與家長電話核實,對於特殊學生要通知家長來接。在家請假,由學生家長前來落實請假手續或者由家長親自打電話講明事由,班主任要核實清楚並做好班務記載。需要延長請假時間的,要辦理續假手續,要求同上。

2、 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紀律,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時上課或參加集體活動時,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學生請假,應事先填好學校統一印製的請假條,說明請假的原因和時間(請多長時間的假,何時返校上課以及離校時間),交-班主任簽署意見,辦理請假手續。

3、請假條一式兩份,一份作為學生出入大門的憑證,一份作為班主任存檔之用。

4、學生請假出入校門

① 門衛要嚴格審查學生請假條,必要時與班主任核實,符合要求後放行,留下請假條備查。對於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準放行,否則以違反工作紀律論處。學生請假期滿回校,要到門衛處和班主任處銷假。

②遇到特殊情況,如學生生病或者其他異常,需要有老師陪同,且家長在門口等候的,門衛方可放行。

三、准假許可權

1.三天以內的請假,由班主任審批;

2.五天以內的請假,由年級主任審批;

3.一週以上的請假,由政教處審批;

4.班級幹部一律沒有準假的權利。

四、違規處理

1.手續未批,不得擅自離校,否則以嚴重違紀論處。

2.如果以欺騙手段請假,一經查實,取消該生的請假資格,並追究相應的責任。

3、班主任只想請假制度不嚴導致安全事故 ,將追究相應責任。

中學學生考勤管理制度2

一、按《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規定,學生必須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二、行政值日負責到各班收取每節課的《學生出勤情況登記表》。

三、科任教師負責每節課的考勤登記。上課鈴響後進入教室為遲到,遲到15分鐘或早退15分鐘記曠課一節。學生請假必須憑班主任簽名的請假條為準。任何教師不得隨意驅趕學生離開課堂

四、副班長負責檢視學校的考勤彙總,並認真做好記錄,每週在班內公佈,同時向班主任報告情況,班主任要及時與家長聯絡並通報情況。期末班主任將學生個人考勤統計登載在學生成績冊上。

五、政教處負責學生出勤登記管理,發現學生連續曠課兩節課,要及時通知家長並登記載冊,同時於當天把學生的出勤情況張貼在校務公開欄上。

六、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必須事先(急病則在事後)辦理請假手續,經班主任與家長聯絡確認後方可生效,無故不到校作曠課處理。

七、每學期期中和期末,政教處彙總學生缺勤情況,同時按《福建省全日制普通中學學籍管理和成績考核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相關同學紀律處分。

八、體育課、音樂課、實驗課等不在原班級上課的,應做好課前和下課前的兩次考勤工作,課前的點名表由值日行政收取,下課前的點名表由科任教師直接送交政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