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考勤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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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實習生考勤管理制度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實習生考勤管理制度範本

實習生考勤管理制度1

一、總則:

1、畢業生實習是我司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規範我司畢業實習生管理工作,現結合企業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2、凡來我司實習的畢業生,實行期限為3-6月。

3、本規定適合在我司工作的大中專畢業(己學完學校規定課程進入實習期在校的)實習生

二、錄用實習生基本要求:

1、以各部門的工作要求為依據,按辦公條件許可、所學專業對口。

2、實習生原則上為本科,,特殊崗位可接收品學兼優的專科生,且必須學完學校規定的課程,並按學校規定已進入實習的在校生或應屆畢業生(以學校實習推薦信為準)。

3、具備健康心理素質和身體素質,具有競爭意識和開拓精神。

4、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三、審批程式:

1、行政部對實習生所在院校推薦信及《實習生檔案登記表》進行稽核。

2、行政部與用人部門進行面試,綜合意見後將適合的《實行生當案登記表》交總經理審批。

3、行政部根據總經理審批意見辦理實習生錄用手續。

四、實習生待遇:

(1)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給予實習補貼:

①應屆畢業實習生:研究生xx-x元月,專科生xx-x元月。

②在校實行生:原則上公司不予考慮補貼,但是,在實習期間有突出貢獻者,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給予適當考慮。

(2)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出差,如果確有必要,則按公司一般員工出差待遇執行。

(3)實習生的食宿問題由個人解決。

(4)凡來我司實習的畢業生,實習期限為3-6個月

五、其他事宜:

(一)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我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用人部門要加強對實習生的管理,特別要加強保密教育。未經允許,實習生不得將接觸到的公司內部資訊、資料向外洩漏。

(三)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作風散漫、表現不好的實習生,部門可隨時取消實習資格,並報行政部備案。

(四)除上班時間在我公司實習外,其他時間一切活動所發生的一切事情與本公司無關。

(五)實習結束後,有關部門對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的表現用書面形式做出評價,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對在實習期間表現突出的公司可考慮讓其轉為試用期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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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考勤管理制度2

1、 實習生應嚴格按照科教科(醫務科、護理部)的實習安排進行實習,實習期間的考勤工作由實習隊長、科室和科教科共同監督考核。

2、 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必要時按要求做好考勤簽到。

3、 實習期間,不放寒暑假。星期天或節假日休息需要根據所在科室的工作安排,需要上班、值班者應跟帶教老師值班,原則上只補休下午半天。

4、 實習期間一般不準請假。如必須請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需持本院或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因其他情況事假需提交書面請假手續,3天以內由科室負責人批准,3-7天由醫務科或護理部批准,請假申請單存根由科教科儲存。請假7天以上還應另需學校審批。不得口頭請假或事後請假。請假後按時銷假。

5、 實習醫師上班無故遲到或早退2次按曠課1天,曠課2天者,該科實習評定為不及格。累計曠課達7天,實習總成績評定為不及格。累計曠課達15天以上退回學校,按有關規定處理。

6、 因請假造成學習任務未完成者,需補實習並考試考核合格方能補寫鑑定。

實習生考勤管理制度3

實習生考勤與請假及違反實習紀律的規定為加強對實習生的管理,提高我院整體臨床教學質量,嚴格實習紀律,對於實習生違反實習紀律及請假等特制定本制度,請嚴格執行。

1、實習生在醫院實習期間,應嚴格遵守考勤制度與勞動紀律。實習生不享受寒暑假,法定節假日及正常休息日按醫院職工休息及放假時間執行。

2、實習人員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勤。遲到或早退每發現一次扣除紀律保證金5元,缺勤一次扣10元,空崗一次扣20元。連續缺勤、空崗5次以上者,自主聯絡者醫院將終止其實習,團隊聯絡者退回原學校。

3、嚴格請假制度。不得口頭、電話請假、捎假、事後補假條及任意延假等;病假(急症除外)須持本院醫生開具的病休證明。實習人員請假1天之內由科主任/護士長或帶教老師批准;2-7天經科室及醫務科批准後方能休息。否則缺勤1天扣除紀律保證金10元,缺勤7天以上即終止實習。

4、實習人員未經醫務科批准不得擅自調換實習科室,不得私自延長實習時間,私自延長實習時間5天以上者扣除紀律保證金200元,並立即終止實習。

5、實習人員必須佩帶胸牌上崗,衣帽整潔。否則發現1次扣紀律保證金10元。

6、所有實習人員實習期間一律不得單獨值班,不得獨立上機操作,不能單獨診治病人,書寫的各種病歷、輔助檢查、診斷證明等必須由本院上級醫師或帶教老師簽字方可發出。違反規定者發現一次扣紀律保證金50元,累計三次以上則退回原學校或終止實習。

7、實習人員每實習結束一科目,即請帶教老師填寫實習鑑定書,凡是模仿帶教老師簽名、科主任簽名或實習結束後個人補填的實習鑑定術,醫務科一律不給於蓋章。

8、實習人員應於實習結束後三天內持胸卡及紀律保證金條到醫務科辦理實習結束手續,超過三天者每超一天扣除紀律保證金10元,超過1月者紀律保證金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