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網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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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網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網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條所有接入網路的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都會網路及校園網防火牆、路由器、交換機、伺服器等網路裝置的活動。不得在網路上製作、釋出、傳播下列有害內容:

(一)洩露國家祕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二)違反國家民族、宗教與教育政策的;

(三)煽動暴力,宣揚封建迷信、邪教、黃色淫穢,違反社會公德,以及賭博、詐騙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暴露個人隱私和攻擊他人與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五)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鼓勵聚眾滋事的;

(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七)計算機病毒;

(八)法律和法規禁止的其他有害資訊。

如發現上述有害資訊內容,應及時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擴散。

第二條在網站上發現大量有害資訊,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必須在12小時內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機關報告,並協助查處。在保留有關上網資訊和日誌記錄的前題下,及時刪除有關資訊。問題嚴重、情況緊急時,應關閉交換機或相關伺服器。

第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的計算機上收閱下載傳遞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

第四條所有接入網路的使用者必須對提供的資訊負責,網路上資訊、資源、軟體等的使用應遵守智慧財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對於執行無合法版權的網路軟體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使用部門(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嚴禁在網路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第六條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資訊。為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各子網站要加強出口管理和使用者管理。重要網路裝置必須保持日誌記錄,時間不少於180天。

第七條上網資訊管理堅持“誰上網誰負責、誰釋出誰負責”的原則。對外發布資訊,必須經局機關或各單位負責人稽核批准後,才可釋出(具體操作方法可參考“網路資訊釋出管理制度”)。

第八條各單位和學校要確定一名行政人員為本單位(學校)網路安全責任人,領導網管員(網管機構)做好本單位和學校的網路和資訊保安工作。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機房管理制度。網路管理人員應加強責任心,保證現有各種網路裝置良好執行,充分發揮效率。

第九條單位和學校各資訊終端使用者必須受網路管理員監督管理。整個單位和校園要統一出口、統一使用者管理。建立帳號登記管理制度,使用者帳號只能專人專用,方便日後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十條與都會網路及單位和學校網路相連的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在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雷等方面,採取規範的技術保護措施。

第十一條都會網路及校園網站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接入網際網路網的計算機必須與本部門的涉密計算機資訊系統實行物理隔離。涉密資訊不得在上網裝置上操作或儲存。資訊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一)可向Internet公開的;

(二)可向本都會網路公開的;

(三)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四)可向本單位公開的;

(五)僅限於個人使用的。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下列活動:

(一)未經允許,非法訪問教育都會網路及校園網上網路伺服器、工作站、交換機、路由器及其它相關裝置;對教育都會網路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式、資料進行刪除、修改和增加;

(二)未經允許,擅自提供與教育無關的網路服務;

(三)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與破壞性程式;

(四)其他危害教育都會網路絡安全的行為。

第十三條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提請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觸犯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都會網路及子網站網路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2

1、學校成立網路管理領導小組和網路維護小組。維護小組由管理員和資訊科技教師組成,負責在網路管理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日常維護。

2、網路使用者是指使用網路的各部門及個人。

3、學校鼓勵各部門、各科室、各學科組和全體師生使用網路資源。

4、網路維護小組根據教育網資訊管理中心要求為每科室、學科組、個人統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隨意更改,如有需要報維護小組進行修改。

5、各科室、學科組和個人在使用網路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資訊中心的有關規定。

6、使用者在使用網路時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禁止各使用者上不良網站。通過聊天、郵件而傳播網路病毒的,維護小組要及時提醒,要求該使用者改正,如果是故意行為,將報學校網路管理領導小組進行嚴肅處理。

8、網路的主幹通訊裝置、主幹網路線路、伺服器、網路交換機及其它公共裝置由維護小組負責管理維護。

9、維護小組對各使用者計算機進行對入網裝置、安裝的軟體實行規範管理,不定期進行檢查。對安裝不健康內容、危害網路安全和一些遊戲軟體進行及時清除

10、網路資訊是指通過網路釋出、傳遞及儲存在網路裝置中的資訊。學校鼓勵教師使用網路上有用資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學校網路提供的各種資訊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資訊。

12、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期間,學校網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要加強網路監控,及時、果斷地處置網上突發事件。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3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成立資訊保安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法人擔任,負責校園內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管理工作,定期對學校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2、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3、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建立定期彙報及網路事故隨時報告制度,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伺服器發生案件、遭到黑客攻擊後,網路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通過學校領導向公安機關報告。

4、計算機防病毒軟體由網路中心統一安裝,使用者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或檔案;對於外來光碟、優盤、軟盤上的檔案應使用合格的防毒軟體進行檢查、消毒。及時向網路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5、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路版監控和防範不良資訊的過濾軟體系統,監控日誌至少儲存半年。

6、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網站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ICP備案。釋出資訊必須經稽核程式,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資訊員釋出。

7、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網路中心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

8、校園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護措施。未經校園網路中心同意,不得將有關伺服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轉錄、傳遞到校外。裝有涉密資料、重要資料、財務資料的電腦要與網路實行物理隔離。

9、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不準擅自開啟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及附屬裝置,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裝置外借。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禁止私自安裝、解除安裝程式,禁止使用盜版軟體,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伺服器、計算機的系統檔案和系統設定。

10、校園網使用者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敏感資訊、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對利用網路從事違法行為者,應立即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1、校園網使用者要嚴格遵守校園網路管理規定和網路使用者行為規範,不隨意把戶名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名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使用者名稱和IP地址。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4

一、校園網的安全執行和所有網路裝置的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路管理中心負責。

二、網路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裝置,保證網路裝置的安全執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裝置執行情況檔案及網路裝置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體)的記錄、分類和妥善儲存工作。

三、除網路管理中心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伺服器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

四、校園網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資訊的學校部門負責人稽核並簽署意見後,交校辦公室稽核備案,由網路管理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資訊服務。

五、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六、為防範黑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定硬體防火牆。若遭到黑客攻擊,網路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七、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外來軟體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八、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包括多媒體資訊)、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九、校園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資訊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十、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路執行情況。

十一、學校網路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於網路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資訊。為了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校園網要統一出口管理、統一使用者管理,進出校園網訪問資訊的所有使用者必須使用網路管理中心負責設立的代理伺服器、Email伺服器。

十二、伺服器必須保持日誌記錄功能,歷史記錄保持時間不得低於2個月。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5

校園網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為全體師生提供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路環境,支援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為充分發揮校園網的作用,特制訂本條例,希望廣大師生共同遵守。

1、校園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認真學習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網際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2、學校各部門要加強對校園網新聞傳播和資訊內容的安全管理,對上網資訊要進行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範措施。

3、校園網的所有使用者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對校園網的所有裝置要精心使用,如有損壞要按價賠償。

4、學生上網必須有老師的具體指導,教師要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路進行查閱資料、收集資料、利用資料等教育教學活動。

5、為了使學校的網路暢通無阻,發揮網路的積極作用,具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網路使用者的任何部門、任何人,一旦發現,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將對該使用者取消上網資格,對部門將採取切斷網路等相關措施。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的:

A、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B、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E、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凶殺、恐怖等;

F、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活動;

G、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

(2)訪問國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網站、國內外的反動、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網站。

(3)下載遊戲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內容、下載並傳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