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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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網路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條 所有接入網路的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都會網路及校園網防火牆、路由器、交換機、伺服器等網路裝置的活動。不得在網路上製作、釋出、傳播下列有害內容:

(一)洩露國家祕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二)違反國家民族、宗教與教育政策的;

(三)煽動暴力,宣揚封建迷信、邪教、黃色淫穢,違反社會公德,以及賭博、詐騙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暴露個人隱私和攻擊他人與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五)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鼓勵聚眾滋事的;

(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七)計算機病毒;

(八)法律和法規禁止的其他有害資訊。

如發現上述有害資訊內容,應及時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擴散。

第二條 在網站上發現大量有害資訊,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必須在12小時內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機關報告,並協助查處。在保留有關上網資訊和日誌記錄的前題下,及時刪除有關資訊。問題嚴重、情況緊急時,應關閉交換機或相關伺服器。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的計算機上收閱下載傳遞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

第四條 所有接入網路的使用者必須對提供的資訊負責,網路上資訊、資源、軟體等的使用應遵守智慧財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對於執行無合法版權的網路軟體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使用部門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嚴禁在網路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第六條 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資訊。為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各子網站要加強出口管理和使用者管理。重要網路裝置必須保持日誌記錄,時間不少於180天。

第七條 上網資訊管理堅持“誰上網誰負責、誰釋出誰負責”的原則。對外發布資訊,必須經局機關或各單位負責人稽核批准後,才可釋出(具體操作方法可參考“網路資訊釋出管理制度”)。

第八條 各單位和學校要確定一名行政人員為本單位(學校)網路安全責任人,領導網管員(網管機構)做好本單位和學校的網路和資訊保安工作。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機房管理制度。網路管理人員應加強責任心,保證現有各種網路裝置良好執行,充分發揮效率。

第九條 單位和學校各資訊終端使用者必須受網路管理員監督管理。整個單位和校園要統一出口、統一使用者管理。建立帳號登記管理制度,使用者帳號只能專人專用,方便日後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十條 與都會網路及單位和學校網路相連的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在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雷等方面,採取規範的技術保護措施。

第十一條 都會網路及校園網站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接入網際網路網的計算機必須與本部門的涉密計算機資訊系統實行物理隔離。涉密資訊不得在上網裝置上操作或儲存。資訊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一)可向Internet公開的;

(二)可向本都會網路公開的;

(三)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四)可向本單位公開的;

(五)僅限於個人使用的。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下列活動:

(一)未經允許,非法訪問教育都會網路及校園網上網路伺服器、工作站、交換機、路由器及其它相關裝置;對教育都會網路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式、資料進行刪除、修改和增加;

(二)未經允許,擅自提供與教育無關的網路服務;

(三)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與破壞性程式;

(四)其他危害教育都會網路絡安全的行為。

第十三條 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提請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觸犯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都會網路及子網站網路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2

一、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涉及網際網路方面的法律法規;

二、堅決封堵網際網路上不良和有害資訊的侵入;

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網路資訊保安部門檢查;

四、按照備案要求,及時備案本單位在網際網路應用方面的變更資訊;

五、在本單位建立網路資訊保安保護小組,並報公安機關的網路安全部門備案;

六、根據本單位在網際網路應用的實際情況,在安全員、安全教育和培訓、機房管理、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巡視上報、使用者登記、帳號使用和操作許可權管理等方面制定以下細則制度。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3

1、目的

維護公司計算機網路安全、正常執行,確保伺服器及各個終端正常使用。使網路資源充分安全共享,為業務經營活動提供安全的網路環境。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內部辦公區域網絡,業務區域網絡、國大藥房、國瑞藥業、國藥物流的網路。

3、職責

3.1 資訊部

3.1.1系統管理崗負責公司整體網路安全的規劃、管理及其相關的技術支援。

3.1.2系統管理崗負責公司網路系統資料的安全備份。

3.1.3其它崗位協助系統管理崗進行公司網路的安全管理。

3.2 各部門

3.2.1負責各自部門使用的計算機網路裝置的安全管理。

3.2.2負責各自部門資料的安全備份。

3.2.3負責及時通知資訊部有關各自部門使用的計算機病毒發生情況及其它安全隱患情況。

4、工作程式

4.1 公司整體網路安全的規劃、管理。

4.2 網路安全資訊的追蹤,黑客、病毒的日常防護工作。

4.2.1 每天至少一次上網瀏覽相關網站,下載最新病毒程式碼

4.2.2 跟蹤最新防病毒資訊及其防殺方法,將其及時釋出在公司內部網路上。

4.2.3及時跟蹤防火牆的軟硬體升級資訊。

4.3 負責公司本部辦公網網路安全防護工作。

4.3.1 及時升級本公司網路的最新病毒程式碼。

4.3.2 實時對各個工作終端進行病毒監測。

4.3.3 及時將染病毒的工作終端逐一脫離網路。

4.3.4 對染毒終端逐一進行全面查防毒。

4.3.5 及時對防火牆軟硬體進行升級。

4.3.6 建立日常病毒記錄日誌,記錄病毒程式碼。(參見《病毒記錄日誌》)

4.4 監督、檢查、落實公司本部業務、國大藥房、國瑞藥業、國藥物流的網路安全防護措施等工作。

4.5 協助本部相關部門進行重要資料的.定期備份。

4.6 業務、辦公網資料的交換和相關資料輸入輸出的管理。

5、相關檔案

《計算機及相關裝置管理辦法》

《計算機機房管理制度》

6、記錄

《病毒記錄日誌》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4

1、學校成立網路管理領導小組和網路維護小組。維護小組由管理員和資訊科技教師組成,負責在網路管理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日常維護。

2、網路使用者是指使用網路的各部門及個人。

3、學校鼓勵各部門、各科室、各學科組和全體師生使用網路資源。

4、網路維護小組根據教育網資訊管理中心要求為每科室、學科組、個人統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隨意更改,如有需要報維護小組進行修改。

5、各科室、學科組和個人在使用網路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資訊中心的有關規定。

6、使用者在使用網路時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禁止各使用者上不良網站。通過聊天、郵件而傳播網路病毒的,維護小組要及時提醒,要求該使用者改正,如果是故意行為,將報學校網路管理領導小組進行嚴肅處理。

8、網路的主幹通訊裝置、主幹網路線路、伺服器、網路交換機及其它公共裝置由維護小組負責管理維護。

9、維護小組對各使用者計算機進行對入網裝置、安裝的軟體實行

規範管理,不定期進行檢查。對安裝不健康內容、危害網路安全和一些遊戲軟體進行及時清除

10、網路資訊是指通過網路釋出、傳遞及儲存在網路裝置中的資訊。學校鼓勵教師使用網路上有用資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學校網路提供的各種資訊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資訊。

12、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期間,學校網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要加強網路監控,及時、果斷地處置網上突發事件。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5

校園網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為全體師生提供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路環境,支援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為充分發揮校園網的作用,特制訂本條例,希望廣大師生共同遵守。

1、校園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認真學習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網際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2、學校各部門要加強對校園網新聞傳播和資訊內容的安全管理,對上網資訊要進行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範措施。

3、校園網的所有使用者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對校園網的所有裝置要精心使用,如有損壞要按價賠償。

4、學生上網必須有老師的具體指導,教師要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路進行查閱資料、收集資料、利用資料等教育教學活動。

5、為了使學校的網路暢通無阻,發揮網路的積極作用,具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網路使用者的任何部門、任何人,一旦發現,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將對該使用者取消上網資格,對部門將採取切斷網路等相關措施。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的:

A、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B、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E、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凶殺、恐怖等;

F、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活動;

G、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

(2)訪問國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網站、國內外的反動、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網站。

(3)下載遊戲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內容、下載並傳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