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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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

1、預案演練的型別:桌面演練、功能演練和全面演練。

2、桌面演練:按預案及標準工作程式,討論緊急情況時採取行動。僅限於有限的應急響應和內部協調。事後口頭評論形式收集參演人員建議,並提交簡短的書面報告。

3、功能演練:針對某項應急響應功能或其中某些應急響應行動。檢驗應急人員以及應急體系的策劃和響應能力。事後除口頭評論外,還應向地方提交有關演練活動的書面彙報,提出改進建議。

4、全面演練:針對應急預案中全部或大部分應急響應功能,檢驗評價應急組織應急執行能力。事後除口頭評論、書面彙報外,還應提交正式的書面報告。

5、應急演練的參與人員共5類:參演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觀摩人員。

6、建立應急演練策劃小組是成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工作的關鍵。參演人員不得參加策劃小組,更不能參與演練方案的設計。

7、綜合性應急演練過程可劃分為:準備、實施、總結3階段。

8、演練結果評價:不足項、整改項、改進項。

9、不足項:應急準備缺陷、可能導致事件發生時不能確保組織體系有能力採取合理應對措施保證公眾安全健康。應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糾正。

10、整改項:應急準備缺陷、單獨不可能造成影響。在下次演練前予以糾正。

11、改進項:應急準備過程上應予改善的問題。不會對人員安全與健康產生嚴重影響,視情況予以改進,不必一定要求糾正。

12、職業危害因素分類:按來源分為生產工藝過程、勞動過程、生產環境;按性質分為環境因素(物理因素、化學因素、生物因素)、與職業有關的其他因素、其他因素。

13、職業性危害因素:在生產過程中、勞動過程中、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害從業人員健康的因素。

14、法定職業病共10類115種。10類:塵肺、職業性放射性疾病、化學因素所致職業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職業性面板病、職業性眼病、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職業性腫瘤、其他職業病。

15、生產過程中生產或使用的有毒物質稱為生產性毒物。

16、非電離輻射:射頻輻射、紅外線、紫外線、鐳射。電離輻射:X線

17、白內障:紅外線;電光性眼炎:紫外線;白血病:電離輻射。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

18、異常氣象條件:高溫作業、高溫強熱輻射、高溫高溼;其他異常氣象條件指低溫作業、低氣壓作業等。

19、成年婦女禁忌參加連續負重,禁忌每次負重超過20kg,間斷負重超過25kg.

20、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IV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條正常下班後沒有特殊原因(工作需要加班、開會、培訓等)不允許逗留公司上網聊天、打遊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二條下班前須切斷個人辦公區域所有電源,公用裝置(公用計算機、印表機及飲水機等)如確認不再使用,須提前關閉電源;

第三條會議室使用完畢,請自覺將座椅歸位並請及時將照明、空調關閉;

第四條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有責任通知保安進行安全檢查鎖門,並有義務檢查所有門窗及電燈、裝置是否安全關閉;行政將根據每天的刷卡記錄督促落實;

第五條根據公司領導要求,辦公區域所有空調由行政統一管理:夏季只有室外溫度超過30攝氏度、冬季室外溫度低於零攝氏度時方可使用空調,且溫度須設定在指

定範圍之內;

第六條嚴格杜絕辦公區域空調開啟的同時門窗開啟的現象,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對此現象予以監督並及時制止;

第七條公司將責成保安對用電使用及安全情況進行不定時的巡查,一經發現上述違規行為,公司將對當事人及其部門進行通報並處以每次100-500元的罰款(從

當月工資或獎金中扣除);

第八條本規定從釋出之日起執行。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加強船舶明火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船舶、港口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深圳港口水域內進行明火作業的一切中外籍民用船舶,包括從事商業運輸的軍事船舶,以及承接船舶明火作業的單位及人員。

第三條專業修船廠內,以及修船廠設定的浮船塢的船舶明火作業,應遵守交通部、公安部、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頒佈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規定》。

第四條船舶明火作業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港務監督〈以下簡稱港務監督〉及其派駐各地的監督站實施統一審批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明火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持有船舶檢驗部門頒佈的《焊工合格證》,船員應持有《船舶消防》培訓證書。承接船舶明火作業的單位必須持有港務監督核發的《修船廠家船舶明火作業許可證》,明火作業的主管人員和帶(領)班人員,必須經港務監督培訓,並取得港務監督簽發的《船舶明火作業安全員》證書。

第六條船舶進行明火作業,作業單位和船方應在開始作業24小時前按規定的格式向港務監督站遞交《船舶明火作業申請書》(附件一),在消防重點部位和危險處所的明火作業,還應作業單位和船方主管負責人簽名。

第七條申請明火作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為責任人,對整個明火作業負完全責任。

第八條港務監督接到船舶明火作業的申請後,應到現場進行核查,確認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在符合明火作業安全技術要求後,發給《船舶明火作業批准書》(附件二)。船方或作業單位取得港務監督簽發的《船舶明火作業批准書》後,應向有關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報備。

第九條船舶進行明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交通部發布的《運輸船舶消防管理規定》和國家標準GB/T13386的規定和要求,遵守有關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條燃油、潤滑油艙(櫃)、機艙,油船供油艙、泵艙、隔離艙、壓載艙等處所進行明火作業,必須封閉與其相連通無法拆卸的管系、閥門,按照船舶檢驗局《船舶浦除可燃氣體檢驗規則》的要求,清除艙內油、氣,並由船舶檢驗部門或者其認可的機構檢驗,取得《船舶可燃氣體清除證書》。

液化氣船、散裝液態化學品船和油輪的明火作業,除遵守本辦法外,還應遵守國家其他有關的特別規定。

測爆合格的艙室或處所,明火作業必須在4小時內開工,否則應重新測爆認可。作業前和作業後,應有專人對施工區域及受影響處所隨時複測可燃氣體農度。

第十二條船舶明火作業時,必須有安全員專門負責監督護,並在港務監督核定的範圍和時間內進行,不得擅自擴大明火作業範圍和超過作業時限。明火作業完畢,作業人員要徹底清理現場。在確認無殘留火種時,安全員方可撤離。

第十三條對危險性大的明火作業,港務監督可責成作業單位申請消防車、船舶實施現場監護,被監護船舶應支付有關費用。油輪、液化氣體船專用碼頭禁止船舶明火作業。

第十四條船舶在明火作業時發生火災,應立即採取一切措施組織自救,同時,迅速報告港務監督和公安消防部門,並接受港務監督和公安消防部門的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船舶在明火作業時,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有不安全因素,港務監督可作出停止明火作業的決定,作業單位必須服從。

第十六條船舶申請明火作業,應交納辦理審批費、現場監視費,並提供交通便利。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辦法的,港務監督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處罰規定,給予處罰。

第十八條本辦法“明火作業”是指伴有裸露的火焰和熾熱工件的作業。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原蛇口港務監督頒佈的《船舶明火作業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4

班組企業的最基層組織、最基礎的細胞,同時也是企業安全管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作為企業安全管理的前沿陣地,班組安全管理工作應做到“十到位”。

一、認識到位。班組安全管理工作搞得好不好,直接影響到企業的整個安全管理大局,班組長要放開手腳,大膽管理,把安全工作做細做好做實。

二、責任到位。班組安全管理應落實責任人。班組長作為一班之長應是本班第一責任人,應義不容辭地挑起全班安全管理重擔。班組安全員應協助班長具體抓好班組安全工作,成為班組安全管理的骨幹,每個班員都應責無旁貸地承擔起崗位上的安全生產責任。

三、制度到位。班組應針對自身生產特點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用制度來約束、規範班員的行為,確保班組生產安全。

四、教育到位。抓好安全教育,引導班員變“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不斷提高班組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使班員自覺、主動地參與班組安全管理。

五、活動到位。班組應該開展一些實實在在、寓教於樂的活動,以活動推進班組安全管理,提高班員的安全意識,增強班組的戰鬥力和凝聚力。

六、檢查到位。作為班組長和安全員,在生產中要認真履行職責,敢抓敢管,在班前要督促班員嚴格穿戴好勞保用品;在班中要進行仔細的安全巡檢,制止和糾正各種違章現象,及時發現隱患並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整改;在班後要細緻檢查裝置、水、電、氣開關、閥門、門窗,確保裝置的.安全。

七、“公示”到位。班組應設定公示欄,對公司的重要決策、方針政策、績效考核、完成任務情況、獎金分配等敏感性話題進行公示。讓職工及時瞭解資訊,上、下得到溝通。

八、整改到位。在班組安全管理上,最可怕的是對隱患視而不見,見而不改,麻木不仁。因此要堅決摒棄以上陋習,不論是上級檢查,還是班組自己檢查,都應及時整改。

九、激勵到位。激勵分為正激勵和負激勵,一般來講都以正激勵為主。形成鼓勵先進,鞭策後進,你追我趕,比、學、趕、幫、超的好局面。

十、考核到位。嚴格考核、獎罰分明是管理中有力的槓桿,運用得當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班組安全管理上

必須運用有效手段,保障安全制度措施落到實處,在生產中對違章的班員要不留情面給予批評教育甚至重罰,對遵章守紀的班員給予獎勵,通過“德、能、勤、績”對班員進行嚴格考核,與年終評模評先掛鉤,並公開考核的結果,讓大家一起來監督。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5

我們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製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發展規化科。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 ,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