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機構
一:社團設定以下機構部門,並由其負責人組成社團的執行機構:社團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社長助理(一名)、祕書處、財務處、宣傳部、組織部、助學部、聯絡部。正副主席與六部(處)負責人組成社團的執行機構,領導開展社團日常工作,並對成員代表大會負責。
二:執行機構職權:
(1)執行社團決議。
(2)報告總結工作計劃和社團財務、物資收發、處理狀況。
(3)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4)批准社員的加入與退出,並向熱心同學發出加入社團之邀請。
(5)召開執行機構例會,每月至少二次。
第五章:社員積分管理辦法.
一:社員積分管理辦法經愛心社理事會討論研究後與2006年 月 日正式實施.
二:積分管理辦法適用於一切成員,不分職務和級別.
三:每個被管理成員的原始積分為十分.
四:一年之尾,相關部門將對積分進行評定,分別評出高積分(20+),低積分(4-9)以及不及格積分(4-).
五:1,對高積分者進行適當獎勵,並且對外通報表揚.
2,對低積分者進行內部敬告,並對非普通社員中的低積分者免職.
3,對不合格積分者勸其退社.
六:積分的評定由會議,活動的記錄人員或個人提供書面材料,並送交祕書處,由祕書處核定記載存檔.若核定不實或者有偏差,祕書處有權修改評定結果並通告提供材料者.
七:書面材料如樣表.
八:獎勵積分範圍: 1:向部門或社團提交活動方案.(1-5)
2:每次大型活動直接參與.(1-5)
3:社員積極申報和實施活動專案。(1-6)
3:其他有益 於社團工作和發展的著情獎分。
扣除積分範圍: 1:會議次大遲到或曠到(1-2)
2:活動無故不參與。(1-2)
3:個人作風影響社團形象。(1-5)
4:經核實搞內部鬥爭的社員。(1-5)
5其他不益於社團工作和發展,有損社團凝聚力的清況著情扣分。
社團機構
一:社團設定以下機構部門,並由其負責人組成社團的執行機構:社團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社長助理(一名)、祕書處、財務處、宣傳部、組織部、助學部、聯絡部。正副主席與六部(處)負責人組成社團的執行機構,領導開展社團日常工作,並對成員代表大會負責。
二:執行機構職權:
(1)執行社團決議。
(2)報告總結工作計劃和社團財務、物資收發、處理狀況。
(3)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4)批准社員的加入與退出,並向熱心同學發出加入社團之邀請。
(5)召開執行機構例會,每月至少二次。
第五章:社員積分管理辦法.
一:社員積分管理辦法經愛心社理事會討論研究後與2006年 月 日正式實施.
二:積分管理辦法適用於一切成員,不分職務和級別.
三:每個被管理成員的原始積分為十分.
四:一年之尾,相關部門將對積分進行評定,分別評出高積分(20+),低積分(4-9)以及不及格積分(4-).
五:1,對高積分者進行適當獎勵,並且對外通報表揚.
2,對低積分者進行內部敬告,並對非普通社員中的.低積分者免職.
3,對不合格積分者勸其退社.
六:積分的評定由會議,活動的記錄人員或個人提供書面材料,並送交祕書處,由祕書處核定記載存檔.若核定不實或者有偏差,祕書處有權修改評定結果並通告提供材料者.
七:書面材料如樣表.
八:獎勵積分範圍: 1:向部門或社團提交活動方案.(1-5)
2:每次大型活動直接參與.(1-5)
3:社員積極申報和實施活動專案。(1-6)
3:其他有益 於社團工作和發展的著情獎分。
扣除積分範圍: 1:會議次大遲到或曠到(1-2)
2:活動無故不參與。(1-2)
3:個人作風影響社團形象。(1-5)
4:經核實搞內部鬥爭的社員。(1-5)
5其他不益於社團工作和發展,有損社團凝聚力的清況著情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