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原料倉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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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化工原料倉庫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化工原料倉庫管理制度

化工原料倉庫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化工倉庫安全管理、消防管理,保護倉儲免遭火災危害。根據公安部第6號令《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及其有關規定,制定本程式。

1.安全職責

1).化工倉庫安全與消防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化工倉庫消防與安全由化工廠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

3).化工倉庫安全管理由廠負責人指定人員擔任或兼任,他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行管理。

4).倉儲管理員(庫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相關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5).倉儲管理員(庫管員)須經培訓通過,持證後方能上崗作業。

2.倉儲管理

1).嚴格按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化工廠《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及《化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中第34、35條中的規定條款執行倉儲管理。

2).屬於危險化學品範疇的物料,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適宜採取遮陽、降溫措施。

3).化工倉庫物品儲存應當分類、分垛存放,每垛佔地面積不宜超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米,垛與牆體間距不小於0.5米,垛與樑、柱間距不小於0.5米。物品通道寬度不小於2米。

4).危險化學品和一般化學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健康危害、急救措施、倉儲安全和滅火方法。

5).易自然、易水解、易揮發的物料,必須在陰涼、通風、乾燥的場所儲存,並安裝專用的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空氣中的爆炸混合物含量→不超標、空氣溼度→乾燥和倉儲溫度→陰涼。

6).物料出入庫須嚴格按照《化工廠原材料出入庫及驗收控制程式》中的條款執行,指派專人負責檢查,專人監察,確定無安全隱患、無消防隱患後,方可准予入庫。

7).儲存物料的容器或包裝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料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現象。

8).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油布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進行處理。

9).儲存化學品的庫房不得設定辦公室和休息室。

3.裝卸物料

1).進入化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和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人員機動車輛出入廠區制度》。工作人員必須穿防護服和工作鞋、戴防毒面具、防護眼鏡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

2).存有危險化學品的庫區及其周邊,不得允許機動車輛靠近。化工廠叉車進入危險庫區,必須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執行。

3).各類機動車輛裝卸物料後,不準在庫區、庫房、裝運道槽內停放和修理。

4).裝卸危險化學品時,特別是易產生靜電火花的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要採取消除靜電的安全措施。

5).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化工原料倉庫管理制度2

為加強物資倉庫的管理,做到倉庫物料帳物相符、安全儲存、保證生產,特訂立本制度,各車間、科室、班組和個人嚴格遵守執行。

一、請購:

所有物料、原料、配件按以下程式規定進行請購,經部門主管稽核呈總經理審批後,交採購部詢價、採購。

1.常用零配件、勞保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由物料倉管理員按月計劃填寫《請購單》(三聯單:一聯採購部,二聯部門留存)。

2.備件、維修材料、五金工具由各主任提報月計劃,經主管稽核後報生產廠長審批。

3.生產急需用件由車間、部門填寫《請購單》,由生產廠長審批。

4.燃料、潤滑油由油料庫管理員報計劃,廠長審批。

5.化工料(橡膠、pp、ps)、材料(活性碳、石墨、pet)由科研室主任報計劃,總經理審批。

6.紙箱等包裝用品由紙箱倉倉管員報計劃,主管審批。

二、入庫:

1.各倉管員必須憑相關主管審批的《計劃通知單》,按規格、品種、數量、質量驗收入倉,經驗收入庫的物資,必須完整無缺,符合質量標準,由倉管員填寫收料單,簽名認可。

2.化工原料(橡膠、pp、ps),入倉後必須及時送科研室化驗,經檢驗合格,由技術總監簽名認可,加蓋合格章。

3.物資材料驗收時,若發現實物名稱不符、規格不同、質量差異或數量短缺等異常情況,應妥善保管好物資材料,分開堆放,不予收貨入帳,並及時通知採購人員與供貨單位聯絡解決。物料在保質期及領用後發現質量問題,經有關部門鑑定後確屬質量問題,要及時通知財務部拒絕付款。

三、管理:

1、推廣和運用物資、材料現代化的管理方法,按物資、材料分類堆放,整齊排列,標誌明顯,便於清點、盤點和物資發放。對各物料進行設卡登記,做到卡、帳、物三相符。

2、倉庫管理工作,要樹立防火、防盜、防事故觀念,倉庫內嚴禁吸咽。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庫存物資材料要做到不鏽、不黴、不腐、不損壞、不混亂、不受潮,對易腐、對易揮發的物資要經常檢查、保養。對易燃、易爆物資要嚴格執行安全保管規程。

3、倉庫管理人員要做好材料、物料的合理儲備。 如發現物資材料超儲或短缺,應及時書面報告公司領導及有關人員,搞好倉庫管理工作。

4、倉庫管理人員應做好每月的物資盤點工作,做到收發數字準確,手續完備,票據齊全,日清月結,帳物相符;庫存報表要及時準確(月報表要求在每月截數後第二天報財務部)。盈虧損耗應有書面說明原因,報主管部門審批,由主管部門報廠處理。因人為因素造成的損耗、差異,應按情節進行處罰。

四、領用:

1、物資材料領用發出,必須按物料領用管理規定辦理。如手續不齊全,倉管員有權拒絕發放,物資材料領用發出須經雙方當場驗明,由領料人在發料單上籤認。

2、各車間班組每月20日應做出班組月度生產計劃,交車間稽核彙總後,於每月22日前交物料倉。

3、各車間班組或個人領用計劃外工具、物料時,倉管人員需憑車間主任或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批的計劃發放。晚上急需領用材料,事後二天內須補辦審批手續。

4、各車間、班組、科室或個人需領用五金、工具物料的一律要登記五金、工具保管領用卡,車間和倉庫應設有底卡,並由車間主任及部門負責人批准方能發放。

5、對一切五金工具物料(包括電器、五金備件)發放,原則上以壞換好。 對於價值高的貴重物料應由公司領導嚴格審批,並按計劃到倉庫領用,否則一律不能發放。對所換壞件應集中存放,有計劃地進行維修處理,儘量翻新再用。

6、倉內的一切物資、工具原則上不得外借,如需借出,須經部門主管以上批准方可借出。物資、工具外借時應做好登記手續,借用時間不得超過5天,倉管員對所借出物品負有催收歸還的責任。因生產特殊急需,倉管人員有責任提前追還。

7、紙箱等包裝用品由各班班長直接在紙箱倉領取,並辦理登記手續,由倉管員備案。

8、化工料(橡膠、pp、ps)由使用人在化工倉領取,所發原料應有合格標記,領料雙方進行數量、品質等確認後,填寫出料單方可出料。

9、各類物資必須經倉管員驗收後方可發放和領用,供應人員不得兼領所採購的物資。如違反本管理制度,將追究當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