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資金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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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資金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資金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公司資金管理制度1

第一條公司現金的使用範圍應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現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要現金結算的,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公司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公司應在下列範圍內支付現金:

(一)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津貼、獎金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公司董事長、總裁批准的其他特別支出。

第二條各單位應核定庫存現金限額,庫存現金的限額以企業、單位3-5天的日常用量為準,凡超過庫存現金限額的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措施。

第三條收入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四條現金的管理必須嚴格執行錢、賬分管的原則。出納與會計人員必須分清責任,實行相互制約,加強現金管理。

第五條一切現金收入都應開具收款收據;出納人員辦理收款手續後,應加蓋"現金收訖"字樣。

第六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稽核、財務總監及總裁批准後提取。

第七條一切現金支出都要有原始憑證,由經辦人簽名,經主管和有關人員稽核後,出納人員才能據以付款,在付款後,應加蓋"現金付訖"字樣,妥善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八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並結出庫存餘額。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如出現長短款,應向財務負責人彙報,查明原因後及時處理。

第九條不得用白條抵衝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不準儲存帳外現金,不得公款私存。

第十條公司應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每月對出納庫存現金至少檢查核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性檢查。

第十一條銀行賬戶必須按照國家規定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是公司為辦理結算業務、資金信貸和現金收付而在相應金融機構開設的基本帳戶、一般結算帳戶和專用帳戶。基本帳戶:是公司為辦理基本的、主要的資金結算、現金存取等業務而開立的主要帳戶;一般結算帳戶:是公司為方便資金結算業務而在就近的金融機構開立的基本帳戶以外的輔助帳戶;專用帳戶:是公司為辦理某些特殊業務或專門業務,按國家規定必須開立的某些有特殊用途的補充帳戶。

第十二條銀行賬戶開立的管理程式:由財務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申請,經財務部經理稽核、報財務總監、總裁審批後,交由出納人員具體辦理。

第十三條公司的銀行賬戶僅供本公司收支結算使用,不得出借銀行戶頭給外單位或個人使用,不得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

第十四條因銷售產品、提供勞務而獲取的資金收入原則上只能通過基本賬戶辦理;一般結算賬戶原則上只辦理資金支付業務,其資金來源可以根據需要由基本賬戶劃轉。專用賬戶是根據需要為某種特殊業務而開立的。除辦理規定的專項業務外,不得辦理經營性的資金結算業務,專用賬戶應做到因特殊業務的開展而開立,因其結束而撤銷,且業務結束後一個月內必須清理完畢;

第十五條嚴格禁止用個人名義開立銀行賬戶。

第十六條各子公司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必須加強對銀行賬戶的管理,定期檢查銀行賬戶的使用情況,在提報資金日報時,每週向本公司報送一次賬戶餘額及使用情況。一旦發現問題,應立即向本公司財務部彙報並妥善處理。

第十七條本公司財務部可不定期對各子公司的銀行賬戶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或抽查,並將結果通報全公司。

第十八條各企業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

第十九條銀行票據由出納員專門負責,妥善保管,嚴防丟失、被盜。

第二十條出納員對收到的支票或銀行匯票等票據應嚴格審查,以免收進假票或無效票。

第二十一條公司除現金開支範圍外的所有業務類、非業務類對外付款支出,應採用支票、匯票等銀行結算方式。

第二十二條公司的業務或日常費用付款,需預先領用支票的,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相關領導審批後,交由出納辦理,支票申請單中至少要列明用途、金額和收款單位,如無法明確金額的,經財務負責人稽核,填寫限額;暫無法明確收款單位的',交經辦人在使用支票時填寫。支票應分別加蓋財務章及法人名章。經辦人領用支票後,須在支票登記簿上簽字確認。

第二十三條空白支票由出納統一保管,空白支票的保管視同現金。因故作廢的支票,出納須加蓋作廢印章,並登記保管,於年末列銷燬清單,報財務負責人批准後予以銷燬,銷燬清單應存檔備查。

第二十四條如結算方式為匯票結算時,經辦人將付款申請經相關領導簽字後,交由出納辦理,填寫銀行匯票申請書,填明收款人名稱、支付金額、申請人和申請日期等事項,並簽章。出納將匯票交經辦人後,經辦人在匯票登記簿上簽字確認。經辦人員採用匯票付款後,應及時將發票傳遞至財務部進行報銷。

第二十五條出納員應逐日逐筆登記銀行日記賬,並每日結出餘額。出納應每月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及其說明。《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及其說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第二十六條公司建立備用金審批制度。備用金主要用於各部門的經常性的、小金額的日常費用開支及其他零星開支。財務部門可根據業務情況,確定借支備用金的合理限額,嚴格控制職員借取大額備用金。

第二十七條借支備用金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單",註明備用金金額、預計還款時間等,各部門的負責人審籤後,由財務總監和總裁審批。

第二十八條各部門備用金支出後,將有關票據按照報銷程式交財務部報銷,補足備用金。

第二十九條至備用金使用期滿,各部門應將備用金足額交回財務部,並由財務部重新核定備用金限額。

第三十條職工出差及其他零星支出,可申請借款。

第三十一條借款申請的程式為:

1、經辦人填寫《借款申請單》,註明借款人、借款部門、借款用途、借款金額、預計還款日期。

2、《借款申請單》須經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稽核後,交總裁審批。

3、出納根據審批後的《借款申請單》進行付款。

第三十二條借支的款項應在業務完成後一週內報銷或清還,對未按規定及時清還者,財務部門應通知人力資源部從借款人當期或下月工資中予以扣還;並不得批准其再次借款。超過三個月仍未清還且欠款超過1,000元者,提交所在部門和有關部門處理,並視同佔用本單位資金,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三十三條職員調離時,原所在部門應督促還清各種借款,欠款未清者,人事等有關部門不得辦理調離手續。

第三十四條財務部門應逐月清理,並將借款結欠情況通報各有關部門和本人。

公司資金管理制度2

1、主題與內容

本制度規定了資金的歸口、分級管理、資金的日常管理、借款與支付、月度資金計劃的管理、現金管理。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資金管理。

3、管理原則

歸口管理、分部負責、限額使用

4、月度資金計劃管理

4.1月度資金計劃的編制

a.各部門根據本部門工作任務和實際情況,編制本部門下月度資金使用計劃、填寫《月份資金計劃申請表》並於當月25日前提交財務部。

b.財務部彙總各部門資金計劃後呈交總經理審批,並以審批後的資金使用計劃為依據進行專案審定和資金使用監督。

c.資金計劃編制要求:具體、細緻按部門分專案進行;分清事情輕重緩急,按生產優先的原則將有限資金進行合理配置。

4.2.資金計劃的實施

a.財務總監應對各部門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量入為出、按計劃使用;對於各部門的超支專案應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意見,並有權拒絕付款。

b.對於資金計劃內沒有安排又必須要辦的專案,專案經辦部門應提出資金追補計劃報財務部備案並徵得總經理同意後方可支出。對未按以上程式確定的計劃外專案財務部拒絕付款。

5、借款

5.1借款程式:申請人根據任務所需資金填寫借支單,交部門經理稽核、財務總監複核、副總經理複核、總經理批准後到財務辦理相關手續。

5.2因工作原因需要借支備用金的,每年12月31日前歸還;出差及臨時性借支人員應在帳目沖銷當日還清相應借支款項,經核查未及時歸還的的個人借支於當月工資中扣除。

6、原材料、助劑等採購資金支付的管理

6.1供應部按月度資金計劃管理規定,根據下月的銷售計劃編制和申報資金使用計劃呈總經理審批。

6.2財務部根據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計劃和銷售周計劃報表合理地安排資金。供應部應及時追繳發票,月度內付款應在一個月內追繳發票。

6.3單次付款由供應部填寫資金支付申請後,呈交部門負責人稽核(根據已掌握的價格標準)、財務總監複核(根據是否符合財務紀律和制度)、副總經理複核、總經理批准後到財務辦理支付手續。

6.4採購人員報帳時經濟業務在1000元以上的應採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開具現金支票或直接支付現金。

6.5財務部根據物管部提交的原料入庫數與回發票情況進行核對,主要稽核發票的金額、票面金額與數量、價格是否相符,發票的真偽等等。

7、其他部門資金支付的管理

7.1申請人擬製費用申請報告,報告內容須註明申請資金原因,並寫明各項使用資金的明細;

7.2報告提交部門負責人稽核(根據月度資金計劃管理規定或根據臨時下達的任務)、財務總監複核(根據是否符合財務紀律和制度)、副總經理複核、總經理批准後到財務辦理支付 手續。

7.3財務部辦理支付手續時應遵循生產優先的原則,合理配置資金。

8.在各經濟活動中儘量採取轉帳方式進行結算,減少使用現金。

8.1允許使用現金的範圍如下:

a.各種工資性津貼、中晚班費、加班費等;

b.個人勞務報酬(包括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c.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包括頒發給個人的科技、質量、生產及其他特殊貢獻的各種獎金);

d.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用;

e.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f.確需現金支付的其他現金支出。

8.2轉帳結算憑證在經濟往來中具有同現金相同的支付能力,會計人員在公司購銷業務結算中不應區分結算形式的優劣,更不能拒收支票、銀行匯票、承兌匯票和本票等結算票據。

8.3根據業務需要,財務部另裝置用金領用制度:

a.出納人員按實際業務發生在備用金限額內支付現金,同時建立備用金支付的臺帳,逐筆登記備用金支付情況,包括經濟業務型別、金額、經辦人簽字等,並及時結算備用金往來,補充足額備用金。

b.原則上不允許以本單位名義開具現金支票時,不允許開具空頭支票。

8.4出納人員收到貨款現金、廢品收入現金、押金等應及時開具收據,將現金按業務內容填制解款單存入就近開戶行,不能擅自存入保險櫃,以免造成被盜的損失,更不能與備用金混在一起。

8.5營銷分公司嚴禁坐支貨款。如發生費用支出時,應從營銷公司核發的費用包乾定額中支付,收到的貨款現金應及時存入專款戶,在一個工作日內及時匯回總公司指定的存款帳戶,否則按挪用公款論處。

8.6為保證現金和存取款人員的安全,凡公司一萬元以上的現金存取款業務必須有陪同人員在場,同時,應安排使用本公司的交通工具進行現金存取款業務。

8.7發放工資由綜合管理部上報工資總額、人力資源辦公室上報當月考勤異動,報財務總監稽核、副總經理複核、總經理批准後通過銀行轉帳發放至個人工資存摺中,原則上不允許以現金方式發放。

9.其他

9.1為了加強資金使用的計劃性,便於平衡收支計劃,對各類資金的支付應分別對待;

9.2各部門用款後月末應及時報銷,不按規定時限報銷的按挪用公款論處;

9.3市內採購及零星採購應在本月度以內報銷發票,原則上不做暫估入帳,特殊情況書面說明,否則每日按付款金額的1‰處罰經辦人。

9.4各部門或個人都必須無條件支援和配合財務部的工作,以便最大限度地管理好、使用好資金,加大資金使用的計劃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9.5費用超支部分由部門、個人自行承擔。

9.6挪用公款除返還欠款外,還將給予除名處理,且公司保留訴訟的權利。

10.本制度自7月1日起執行。

公司資金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公司及控股成員企業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水平,逐步實現規範化、制度化、資訊化的科學管理,達到對經濟活動及收支全過程實行有效監控,同時提高財務運作效率的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其他相關法規,結合公司的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制定的原則和宗旨是:改制先行、規範管理、穩健高效、量入為出。充分調動全員積極性、創造性,力求最合理、最有效地利用一切資源,用最少的物化勞動及活勞動,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使全體企業不斷髮展壯大。

第三條:本制度是公司及控股成員企業在經濟活動中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的總綱,適用於全體企業。

第四條:本制度經必要的程式討論通過後,自 年 月 日起施行,原有相關制度與本制度不符或有牴觸部分同時廢止。本制度由董事長簽署轉發總經理執行,並授權財務部負責具體解釋。

第二章 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制

第五條:公司及控股成員企業財務體制實行:越級任免、雙線考核;垂直管理、分級運作;賬款分管、相互監控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機制。

第六條: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組織架構圖

(一)、改制期間財務組織架構圖

成本會、應收會計、應付會計、出納員、成本會計、應收會計、應付會計、出納員、財務會計、管理會計、出納員、財務會計、文祕員、會計主管、會計主管、會計主管、內賬D賬、A賬、B賬、C賬、倉 庫

(二)、各崗位職責:

1、財務經理(經理)崗位職責:

(一) 崗位名稱:財務經理(經理)

(二) 直接上級:公司(公司)總經理、董事會

直接下級:財務主管(財務部長)

(三) 本職工作:負責公司及子公司財和物的管理工作

(四) 直接責任:

(1)在總經理領導下全面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

(2)編制各專案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融資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3)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4)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5)參加總經理日常經營管理工作會議,參與經營決策,審查或參與擬定經濟合同或其它經濟檔案;

(6)協調財務部與各子公司的關係,正確處理銀行、稅務部門關係;

(7)及時與財務部人員溝通,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及公司的財務管理水平,督促檢查財務部人員業務工作和公司財務核算,嚴格考核,並做好檢查記錄,提出整改意見。

(8)財務部與子公司負責人定期召開例會,對本公司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和分析,一經發現薄弱環節,及時採取措施,妥善處理解決;

(9)稽核公司財務報告及稅務報告,簽發材料、裝置、費用等資金的收支,確認後進行。另協調與其他單位的資金往來與結算。

(10)定期收集公司與子公司:會計月結報表、財務分析報告、進行分析整改處理、有向總經理彙報情況。

(11)合理分配會計部門的人員的工作。

(12)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 財務管理中心財務主管(部長)崗位描述

(一) 崗位名稱:財務主管(部長)

(二) 直接上級:財務經理

(三) 直接下級:財務中心職員

(四)主要職責

(1)具體執行有關財務制度,帶領財務部人員完成公司的日常工作;

(2)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費用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的效果,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及時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3)詳細稽核財務會計每張憑證、有關的內容、數字、金額、期限、應收應付、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簽名確認無誤才安排會計過帳;

(4)負責各專案的帳總體策劃設帳、安排處理報表,另在規定的時間內上交國家有關部門要求上報的資料:(包括報稅、納稅資料、統計資料等);

(5)查閱瞭解公司財務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糾正財務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6)協助財務經理辦理:融資、評估、信貸、辦證等業務;

(7)完成總經理與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一)、崗位名稱:成本會計

(二)、直接上級:財務主管(部長)

(三)、本職工作:成本核算

(四)、直接職責:

(1) 成本核算資料的收集(材料、人工、工時、費用)

(2) 各部門相關報表的收集與稽核

(3) 固定資產管理與相關憑證的填制

(4) 費用專案控制與相關憑證的填制

(5) 每月成本核算、相關憑證的填制及成本資料的裝訂

(6) 編制會計報表

(7) 跟蹤成本核算相關環節資料處理

(8) 完成其他日常相關會計工作

4、材料會計崗位職責

(一)、崗位名稱:材料會計

(二)、直接上級:財務主管(部長)

(三)、本職工作:應付帳款的管理、材料核算

(四)、直接責任:

1、材料進倉複核及發票的簽收。

2、材料收入記賬。

3、月結供應商對賬及結算。

4、月底與倉庫、採購的對結賬,確保準確、無誤、資料一致

5、確保庫存資訊的準確、及時;

6、採購部下來的供應商付款計劃及時整理報送上級審批

7、財務主管交待的其他工作。

5、應收會計崗位職責

(一)、崗位名稱:應收會計

(二)、直接上級:財務主管(部長)

(三)、本職工作:應收帳款的追收、業戶往來帳核對、發貨單裝訂、錄入,空白單保管

(四)、直接責任:

1、領取出倉單交營業中心領用;

2、收取送貨單,登記入帳;

3、每天早上9點收昨天的貨物放行條,核對;

4、憑發貨單入銷售帳,(97,用友,手工帳三套)

5、對帳,編制報表:每月5號前,編制對帳單,電腦帳齡分析報表,銷售月報表;

6、單據保管,整理單據,裝訂成冊,歸檔保管;

7、稽核收款單據,監督收款情況。

8、協助追收貨款;

9、財務主管交辦的其他相關事務

5、出納崗位職責

(一)、崗位名稱:出納

(二)、直接上級:財務主管(部長)

(三)、本職工作:日常收付、銀行結算、資金調撥、銀行信貸手續

(四)、直接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處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貨款要及時存繳銀行,不準挪用現金和“白單抵庫”“不準簽發”“空頭支票”;

(3)一切結算業務(包括銀行存款、現金)都必需按照財務規定以及開支範圍、內容、標準辦理,不得弄虛作假,打埋伏,做到日清月結、帳目清楚,並逐日、逐筆地登記現金銀行存款計算機日記帳;

(4)管理好蓋有公司財務章的所有憑據及有價證券;

(5)協助有關部門積極追收貨款及欠款,加快資金回籠和週轉使用;

(6)堅持結算原則,必需做好下列三條:1.錢貨兩訖;2維護購銷雙方正當權益;3銀行不予墊款;

(7)協助主管會計辦理借貸款手續並記錄清楚;

(8)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過程;

(9)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財務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7、財務文員崗位職責

(一)、崗位名稱:文祕員

(二)、直接上級:財務經理

(三)、本職工作:報銷單證初審、內部檔案收發、會計檔案管理

(四)、直接職責:

1、財務文書、賬表的列印呈報,財務制度、規定和通知的收發傳達,財務例會等會議紀要處理工作;

2、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會計憑證、賬薄、報表存檔、保管、借閱工作;

3、協助主管會計開展其他事務工作;

4、代表財務部對公司內、外聯絡工作;

5、完成財務經理、主管會計交辦的其他工作。提出問題及改進工作的措施建議

8、辦稅會計崗位職責

(一)、崗位名稱:稅務會計

(二)、直接上級:財務主管(部長)

(三)、本職工作:開具發票、報稅、辦理所有涉稅事項

(四)、直接職責:

1.負責購買、填開、核銷發票,彙總開票資料進行抄稅。

2.錄入當月開票對應出倉單的產品明細,交成本會計核算。

3.負責抵扣聯認證資料錄入,月底進行進項發票後臺認證。

4.填制相關科目的會計憑證。

5.計算各類稅金,填列稅務報表進行納稅申報。

6.及時向主管傳達稅務資訊及資料。

7.將要負責“免、抵、退“稅管理系統,辦理出口退稅備案、申報退稅事項。

第七條 財務組織隸屬關係

1、財務經理:行政上接受總經理領導;財務結果及業務上為董事會(局)負責。在經營管理、企業管理上為總經理和董事長當好參謀,為改制上市承擔改制策劃職責,對整個經營過程及其結果、財務收支、預(決)算進行總的控制和監督。

2、財務主管: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均對財務經理負責,財務結果首先接受財務經理的檢查、指導與管理。日常業務負責總賬、報表、分析;並檢查屬下工作,處理日常財務事務。

3、財務一般會計:隸屬於財務主管會計管理,嚴格按財會制度及崗位責任明細分工,處理各自崗位工作。

公司資金管理制度4

一、資金日常管理

1、資金定義:貨幣資金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停留於貨幣形態的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其它貨幣資金。一切收支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公司的有關規定。

2、庫存現金的管理:原則上公司庫存現金餘額不得超過銀行核實庫存限額規定。現金的支出須符合現金使用範圍規定。出納人員須將公司庫存現金存放至公司保險櫃處,並妥善保管其密碼和鑰匙。每日需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並編制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日結,賬實相符,財務經理應至少每月對庫存現金進行一次盤點抽查。

3、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的管理:遵照銀行相關規定進行管理,每日需編制銀行存款日記賬,按月取回各銀行對賬章,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與銀行對賬單作為會計檔案進行裝訂存檔保管。

二、資金支出管理

1、財務部是貨幣資金收支資訊集中、反饋的職能部門。其它職能部門凡涉及貨幣資金的收支資訊,必須及時反饋到財務部。對外簽署的涉及款項收付的合同或協議,應向財務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據有關合同、協議辦理手續。無合同、協議的(或無有效合同、協議),財務部有權拒絕辦理。

2、資金支出必須依據稽核完整無誤的單據中金額進行支付,嚴禁“無票”支出,嚴禁“白條”抵賬。

3、各項資金支出原則上需根據預算進行撥付。同時,各部門對於資金支出應提前與財務部進行申請(1萬元以內的資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請,3萬元以內的資金支付,需至少提前兩天申請,3萬元以上的資金支付需前三天申請),以便財務部備款。

4、各類支出相關細則管理如下:

(1)、個人借款支出

a、公司員工因公幹需要向公司借支款項,由申請人填寫借款單,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經理稽核後由公司副總和公司總經理進行審批。出納人員根據上述稽核完整無誤的單據,向借支人支付款項。

b、個人借款支付方式:原則上個人借款為1000元(含)以下,通過現金方式支付;個人借款為1000元以上,通過轉賬方式支付(轉入員工工資卡內)。

(2)、零星費用報銷支出

a、操作流程根據公司費用報銷制度執行,出納人員根據稽核完整無誤的單據,進行款項支付。

b、零星費用報銷方式:原則上費用報銷為1000元(含)以下,通過現金方式支付;費用報銷金額為1000元以上,通過轉賬方式支付。

(3)、商品採購貨款和大額行政採購支出

a、由採購人員填寫採購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副總、總經理相關節點人員稽核後,方可進行款項支付。

b、應依據我司與供應商合同約定進行付款,原則上此類款項必須通過銀行轉賬支付。

(4)內部轉款及其他支出

我司向關聯單位轉款,必須依據董事長、總經理稽核的轉款單,進行款項轉出。

三、資金收入管理

1、公司銷售收入原則上通過轉賬方式收取,各部門應提前向財務部瞭解“轉入戶”具體詳況。

2、對於少數客戶以付現方式向我司支付貨款情況,應至少由一名業務部人員陪同行政部銷售後勤人員向其收取現金。銷售後勤人員收取現金後,應於一個工作日內交至財務部出納處,出納再向開具收款票據。對於個別客戶需先行開具票據再付現情況下,由銷售後勤人員向財務部領取已開票據,再由銷售後勤人員持該票據去完成收款後,於一個工作日內將款項交至財務部出納處。

3、對於上述第“2”點關於收取客戶現金情況重點說明如下要點:

a、至客戶處收現,由銷售後勤人員收取(但應至少有一名業務人員陪同),銷售後勤人員對資金的安全性負責。

b、銷售後勤人員收現後,應於一個工作日內交至財務部出納處。

c、對於收取的款項,任何人員不得侵佔、挪用。

四、財務部出納人員每日向財務經理和總經理報送資金日報表。

五、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由各部門會籤後,正式發文之日起生效執行,修改亦同。4S店資金管理基本規定在全市國土資源專案資金管理暨招投標現場會上的發言

公司資金管理制度5

1 總則

1.1貨幣資金包括人民幣和外幣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

1.2公司取得的各項收入均應納入公司賬核心算,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公款私存。

1.3公司的貨幣資金收支業務的全過程不能僅由一人辦理。業務審批原則上遵循“經辦人——部門負責人——經辦會計——財務部負責人——公司分管領導——公司總經理”的審批程式規定。業務涉及一個以上主管單位的需要進行相應的審批,所有業務必須經過“經辦會計”稽核後才能進行後續審批。

1.4資金支付業務的經辦人和複核人不能為同一人。

2 資金的管理原則

2.1公司的貨幣資金由財務部歸口管理,統一調配,有效使用,貨幣資金的管理和控制嚴格實行職責分工、實施內部稽核、實施定期輪崗制度的原則。

2.2公司應按照國家《票據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銀行結算辦法》等有關現金使用規定和結算紀律辦理公司貨幣資金收支的各項業務。

2.3公司對貨幣資金收支業務實行多級授權審批制度。審批人只能在授權範圍內審批貨幣資金收支業務,不得超越許可權。

2.4經辦人員只能按照審批人的批准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對審批人超審批許可權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財會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2.5公司資金審批許可權按《資金審批許可權管理制度》辦理和執行。

3 現金的管理

3.1公司收支的各種款項必須按照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辦理,在規定的範圍內使用現金。

3.1.1現金只能用於支付職工的工資、獎金、勞務費、保健、降溫費、烤火費、醫療費、差旅費、福利補貼、轉賬金額在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以及其他可以使用現金支付的款項。

3.1.2公司大額現金支出、特殊情況下的現金支付,由總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支付。

3.2庫存現金應控制在銀行核定的限額內。

3.3現金必須日清月結,每日清點庫存,做到賬賬、賬實相符。若有不符,及時查明原因並處理。

3.4現金由財務機構的出納人員專管,出納人員不準挪用現金,不能以白條抵庫。

3.5必須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現金盤庫制度,以保證資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動性。

3.5.1財務部每月不少於一次的不定期現金盤點,並做好記錄。

3.5.2財務部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

3.6庫存現金限額規定為2000元(含2000元),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公司核定庫存現金限額,超過時必須立即送存銀行。

3.7不能坐支現金,每日在上午和下午下班時核對準確後存放。

3.8到銀行提取現金,不準一個人去提取,提取額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必須由公司派保衛人員參加護送。

3.9為確保公司資金安全,需要現金支付的款項於每週禮拜三前告知財務部,每週禮拜四為員工辦理現金報銷日,無特殊情況除禮拜四外均不辦理。

4銀行存款的管理

4.1按照國家《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公司應在銀行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等結算。

4.2嚴格遵守銀行的結算紀律,不出租、出借賬戶,不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無理拒付款項、佔用他人資金,不套取銀行信用,不多頭開結算戶。

4.2.1公司只能在一家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根據業務的需要公司可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或臨時存款賬戶。為加強專項資金的專戶儲存、使用和管理,根據有關規定可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4.2.2公司如因採購等需在外地辦理臨時結算時,可以開立臨時存款賬戶,但須報財務經理稽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2.3不準以個人名義開立公司的任何存款、結算賬戶。

4.2.4公司銀行賬戶只能用於結算和辦理公司的業務,公司的銀行賬戶不得出租,出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4.2.5非本公司資金不得從公司賬戶上經過。

4.3支付規定

4.3.1從公司賬戶上支付資金,出納人員必須根據會計人員填制的記賬憑證支付款項,未填制記賬憑證一律不準辦理付款業務。需由網上銀行支付的,必須嚴格按下列許可權辦理支付事宜。

4.3.2網上銀行支付許可權規定

4.3.1從公司賬戶上支付資金,出納人員必須根據相關的支付審批程式和記賬憑證支付。

4.3.2公司由網上銀行支付資金,必須設定支付許可權,嚴格按許可權辦理支付事宜。妥善保管網銀授權卡及密碼,錄入人員與授權人員用卡須分別保管,不得遺失和洩露。

4.3.3銀行付款票據按規定進行管理:

空白銀行付款票據由出納人員妥善保管。

空白銀行付款票據在簽發或填制使用前不得預蓋印鑑。

因公申請借用轉賬支票的,經財務部負責人審批同意後方能借出,並作好登記,內容包括:支票號碼、用途、預計金額、借用人姓名(簽字)、借用日期等。所借支票應於借用之日起5日內報銷清賬,不得轉借他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賬的,應書面向財務部說明原因,否則前賬不清,後賬不借。

支票借用者必須按申請的用途和預計金額範圍使用支票,並對借用支票的安全負全部責任,若遺失所借支票應及時向開戶銀行掛失,同時報告財務部。若因遺失支票而造成經濟損失,應由支票借用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4.4賬務核對規定

4.4.1銀行日記賬應按時逐筆登記,序時核算,做到賬賬相符。

4.4.2月末必須與銀行核對,按規定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4.5財務機構在銀行的預留印鑑必須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印章,預留印鑑的印章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別保管。

5附則

5.1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為準。

5.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