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應急值班制度(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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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街道應急值班制度(精選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街道應急值班制度(精選6篇)

街道應急值班制度1

第一條 街道辦公室擔負街道值班工作,履行值守應急、資訊彙總和協調職能,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障辦事處日常工作正常有序運轉。

第二條 及時接聽電話和接受網路傳真,掌握街道內外相關重大情況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動態資訊。負責辦理向區報告應急突發公共事件的相關事宜。

第三條 保證辦事處與區政府,和區直各單位聯絡暢通,指導各社居值班管理工作,檢查、通報全街道值班工作情況。協調、督促各社居應急管理工作和節假日期間值班工作。

第四條值班應急管理工作要準確、及時、保密、文明。值班員必須嚴格按照黨的政策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領導指示辦事,既有原則性又具有靈活性,圍繞國家、省、市和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主動當好參謀,優質高效服務。

第五條 值班員應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奉獻精神,高度的責任心和政治敏感性,應有嚴謹細化、熱情周到、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還要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綜合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

第六條 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如遇特殊情況,需請人代班、換班或請假時,須經帶班副主任批准。

第七條 在處置緊急重大情況中,值班員要始終堅持“快速、準確、周密”的原則,認真研判、及時報告。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資訊以及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資訊,值班員要掌握情況,溝通上下、聯絡內外、協調左右。特別是在事發初期,根據領導同志的批示,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第八條 值班員要將公共突發事件的事發時間、地點、基本內容等記錄準確後,進一步詳細瞭解事故的基本情況,如: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人員傷亡情況、波及的範圍、影響程度等,便於向辦事處領導同志彙報。

第九條 公共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值班室立即進入臨戰狀態,要成為連線上下的通訊樞紐,保證各方面聯絡暢通,準備趕赴現場的車輛,攜帶好無線通訊等應急裝置。第十條 隨領導赴事發現場的值班幹部,要當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服務好領導。

第十一條 值班員接到各類公共突發事件後,在處置過程中,要每隔2小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件的處置進展情況,值班員要做好交接—班時的值班記錄,防止公共突發事件處置斷檔。其它工作人員要開通通訊工具,保持聯絡暢通。

第十二條 根據領導的批示意見,對善後處理工作進行督促檢查,隨時掌握善後處理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時向領導報告,向有關部門通報,根據實際需要和領導意圖,繼續做好協調工作,事件處理終結後,將所有材料存檔備查。

街道應急值班制度2

為了規範應急值班秩序,及時有效受理重大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為處理突發公共事件提供有效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建立堅強有力的組織保障體系。街道應急指揮部設應急指揮中心,指揮中心具備指揮排程(值班室)和指揮保障功能。各分指揮部設定應急值班室,值班室必須設有電話等值班設施。

第二條 執行值班崗位責任制。各分指揮部應有專人進行24小時值班。每班應有值班領導1人,值班員1至2人,負責具體的值班勤務。

第三條 值班領導必須熟悉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掌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程式和方法,能及時正確處置緊急情況。值班領導應經常檢查值班情況,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第四條 值班員必須堅守值班崗位,履行值班員職責。熟悉接處警程式和有關規定,熟練使用值班設施和器材,把握好“接、報、傳、跟”四個環節。

接,就是接警。要問清事件報告人姓名、單位、聯絡電話和事件種類性質,發生時間,地點,危害範圍,危害程度,現場處置情況,請求救援的事項等。

報,就是報告。值班員接警後,要首先向值班領導報告,然後按照值班領導的指令報告有關值班室,通知相關應急工作人員。

傳,就是傳達領導的指令。值班員必須及時、準確地將領導的指令、指示傳達給指定的物件。

跟,就跟蹤檢查命令、指示執行情況。並將核實的情況及時向指揮員報告。

第五條 嚴格保密制度,增強保密觀念。嚴格規範外來人員的接待範圍,各種資訊材料的保管以及傳遞都要遵循保密原則;值班日記和值班報告,無關人員不允許隨意翻看。

第六條 加強值班室辦公設施裝置的維護和保養工作。保持室內物品擺放整齊和環境整潔,不準在值班室進行與值班無關的活動,保持室內肅靜。

第七條 嚴格交接—班管理,保持工作的連續性。交—班的主要內容是:接警、處警情況;待辦事宜;檔案資料、值班記錄;值班室設施、裝置、物品完好情況。

第八條 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可隨意擅離職守。凡因值班人員責任心不強,工作失誤,漏崗,錯報漏報等,給應急工作造成損失的,要追究值班人員責任。

街道應急值班制度3

1、為了提高中心衛生應急反應能力,確保衛生應急資訊得到快捷規範的傳遞和處理,制定本制度。

2、應急值守實行24小時制,採取中心領導帶班、中心辦公室安排總值班,職能所按職責分工值守、衛生應急辦組織協調全面監控的機制實施。

3、應急值守的主要內容為接聽、接收上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會機構及群眾有關衛生應急的電話、傳真,網路直報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資訊。

4、衛生應急值守按非工作時間(節假日和下班時段17:30—8:00)和工作時間(上班時間)分別安排。非工作時間應急值守由中心辦公室統一安排,納入中心總值班;工作時間的應急值守按職能分工、各有側重的方式由傳防所、衛檢所、血研所、衛生應急辦、中心辦公室指定專門的部門和責任人值守。

5、工作時間段應急值守分工:傳防病所重點負責網路直報中傳染病疫情及相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資訊的值守;衛檢所重點負責網路直報中食物、化學、職業與環境中毒,核與放射事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資訊值守;血研所重點負責網路直報中血吸蟲疫情等相關資訊的值守;衛生應急辦重點負責上級單位、相關機構報告的衛生應急資訊、救災防病及網路直報中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資訊的值守;中心辦公室重點負責社會機構和社會群眾報告的相關衛生應急資訊的值守。

6、總值班人員和中心辦公室接到和監測到衛生應急相關資訊

時,應迅速按總值班分類處理規定報相應的職能部門和聯絡人,傳防所、衛檢所、血研所、衛生應急辦接到和監測到相關的衛生應急資訊後,應及時按照本規範的衛生應急資訊處理規定程式辦理。

7、值守人員接收衛生應急資訊時,必須儘可能詢問清楚資訊來源、事件性質、涉及範圍與人數、危害程度、控制措施等內容,登記做到準確全面。

8、衛生應急小分隊成員實行24小時待命,保持聯絡通暢,離開xx市應向所負責人請假。

9、值守人員必須樹立高度的責任感,不遲到、不早退,嚴守工作崗位,嚴格交接—班手續,準確記錄交接—班時間。因特殊情況不能值守的',應報告相關處、所負責人後安排人員接替。

街道應急值班制度4

為加強機關的值班工作,方便群眾辦事,對機關值班作如下規定。

一、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在值班時間不得無故離崗,值班室必須不斷人,值班組主要負責處理突發性事件,接待群眾來訪,遇到重大事件要及時報告街道有關領導,各值班組長要做好值班交接手續,並作好值班記錄,實行零記錄制度。

二、因事、因病確需請假的,按機關請銷假制度提出書面申請,並經本值班組的班子成員及值班組長同意,可暫不參加值班,但不發當日的值班補貼。

三、臨時因事因病需找本機關其它工作人員代值班的,須先告知本班的值班組長,並落實相應的代班人員。

四、各值班組應按實到值班人數報領補貼,不得虛報人數,如發現,一經查實,扣除該組所有值班人員當月的值班補貼。

五、凡輪到值班無故不到位的,每月發現一次,扣當月獎金100元;經教育不改,第二次發現扣200元;第三次發現扣500元。全年累計三次以上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及考核優秀等級。

六、值班半途離開,或不住宿應視為不在崗。

七、成立值班督查組,督查組由副書記、紀工委書記和組織委員組成,檢查組經常性地開展督查,督查情況次日公佈。

街道應急值班制度5

為規範機關值班值宿行為,明確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值宿人員職責

(一)瞭解掌握機關樓內及院內的物品、裝置情況,做好四防安全檢查,防止出現事故

(二)承接上級通知等事宜,及時記錄,並向有關領導彙報。

(三)外來人員或發生各類事情均應向領導彙報,並根據領導意見妥善處理;如遇緊急情況應第一時間彙報有關領導,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並有責任第一時間按照領導指示進行處理。

(四)做好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類工作。

二、值班值宿規定

(一)機關工作人員值班值宿由黨辦統一安排。

(二)領導幹部值班值宿由黨辦按照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編排人員,因故不能值班,應自行串班,並及時通知黨辦。

(三)因公出差、休假不能值班的,由所在科室負責安排替班,或安排提前換班,並及時通知黨辦。

(四)嚴禁漏崗或擅自離崗。

(五)值班值宿期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不允許喝酒、組織或參與各類娛樂活動。

(六)要自覺維護值班室衛生,保持衛生清潔。

(七)要認真做好值班值宿記錄。

(八) 對值班值宿期間不負責,違反本規定的,在年終考核中予以一定處罰,情節嚴重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街道應急值班制度6

一、實行全天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以一星期為一個週期,辦事處全體幹職工輪流值班(特護時期值班另行安排)。黨政辦按值班表督促值班人員及時到位,並安排好本職工作。

二、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值班工作紀律,認真履行值班工作職責,每天都要及時準確地填寫值班記錄,並負責值班時期內機關的清潔衛生、安全保衛工作。

三、值班人員要堅守值班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特殊情況,確須離開值班區域的,須經值班領導同意,並辦理好值班委託工作,確保資訊渠道暢通。

四、值班期間,值班人員要及時辦理好值班交接工作,做好交接—班記錄,確保值班工作的銜接。

五、值班人員要按規定要求,及時、全面、準確地向有關部門報告值班情況。如遇突發性事件或其他重要情況,任何人員接到電話後,都要及時報告值班人員和主管領導,並做好記錄。

六、實行值班考核和追究制度。由黨政辦負責對機關值班情況進行抽查、考核。凡因值班人員失職造成工作失誤的,按局機關工作人員考核獎勵辦法扣分,直至追究責任。

七、值班幹部要嚴守值班紀律,凡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要及時上報值班領導和黨政一把手,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凡發生遲報,漏報和瞞報安全生產事故的,將嚴厲追究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