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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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律師事務所人事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律師事務所人事管理制度

律師事務所人事管理制度1

一、本所由律師事務所主任、專職律師、兼職律師、律師助理、實習律師和行政人員組成。

二、管理委員會會議為本所的決策機關。管理委員會會議討論決定本所的章程,研究決定本所重大事項。

本所的日常工作在主任的領導下進行。本所根據需要設兩名副主任,並可根據需要設立專業(專門)部門負責人。副主任按分工對主任負責,其它工作人員對主任或副主任負責。

主任、副主任組成主任辦公會議,決議及研究決定本所內的'一般性問題。

三、本所律師應具有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律師執業證,品行端正、具有實踐經驗和專長。行政人員根據崗位設定聘用條件。所有工作人員都可按本制度的條件推薦律師或行政人員。

四、凡經履行申請審查程式,簽訂書面合同,都可以成為本所律師或行政人員。合同期限一般為一年(含試用期三個月)。實習律師等其它人員來所工作可以口頭協商的方式決定。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協商是否續簽合同,未達成協議的,原合同關係解除。

律師事務所人事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為了加強事務所的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更好地為事務所發展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人事管理是指對本所員工的考核錄用、培訓、考核、晉升、辭職、辭退、退休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條 員工的錄用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並在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前提下,經過考試、考核評議後擇優錄用。

1、招聘的應屆畢業生要求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事務所工作相關,在校期間成績優良,身體健康,政治思想品德良好,能勝任稅務代理工作;

2、社會招用人員應有中級以上職稱且與本所業務工作相關的專業特長,工作成績突出,身體健康,思想品德良好,通勝任稅務代理工作;

第四條 員工招聘按下列程式進行:

1、董事會確定員工招聘計劃;

2、釋出招聘廣告;

3、組織招聘考試,確定預選名單進行考核評議;

4、確定最終人選;

5、簽訂勞動合同。

第五條 員工培訓按照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統一安排。

第六條 本所實行年度業績評價制度,且制定切實可行的崗位責任制考核辦法,認真嚴肅搞好對員工德、能、勤、績的考核工作。考核實行自我評價與上級考評相結合的方式,被考核者應事先提交工作總結材料,被考核者所在部門根據其表現提供初評意見,最後由本所考評小組或董事會決定員工年度考核評定的等級。

年度考核評定的等級分為優秀、良好、稱積和不稱職四級。員工的考核與職務晉升、獎勵等相聯絡。連續兩年被評定為優秀將予以晉升或嘉獎。被評定為不稱職的員工給予警示,連續兩年被評為不稱職者可予以辭退。

第七條 員工的職級分為助理人員、專案經理、部門經理和總經理。

第八條 員工職務的任免:

1、董事長及董事會成員由股東會決定;

2、總經理由董事會決定;

3、部門經理由董事長決定;

4、專案經理由部門經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