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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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水電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水電管理制度

水電管理制度1

1、保證學校正常的水電供應。

2、嚴禁學校水電向校園外接用。

3、水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熟悉學校的供電網路及給排水網路圖。

4、每天要有水電工值班,負責停送電以及常規檢修。

5、公共場所的路燈、自來水閥、水嘴、廁所水箱等,水電工要定期巡視,保證燈亮,()無洩漏水和堵塞現象。

6、加強用水衛生、水池、水箱均要加蓋蓋嚴,定期消毒,每年利用假期清洗一次。

7、為防嚴寒低溫水管上凍,應及時做好室外供水管、水嘴、室外高位水箱的防凍工作。

8、加強對供電裝置的檢查維護,做到安全供應。配電房要按供電部門規定,定期檢修保養,雨季要加強日常維護,增加檢修次數。

9、加強節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水電管理制度2

為適應學校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加強水電管理,杜絕水電的浪費,節約資金,規範水電使用行為,現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教職工及公共場所用水用電

1、教職工用水用電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有關安全用水用電等有關制度,愛護學校水電裝置,做到“不亂接”、“不亂裝”、“不亂拆”。自覺維護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2、公共場所採取自控,專人負責或區域內部分管的管理辦法,各處室、機房等,由負責人管理,對執行故障及時報修,杜絕“長明燈”、“長流水”。

3、辦公場所的照明及電器裝置,實行負責人管理制度。要做到人走燈滅,電器裝置在無人使用或監守的情況下要關閉電源。

4、禁止任何辦公或工作場所使用熱得快和電炊壺燒開水(學校批准的除外)。

5、對違反上述規定,每次給予處室人員及負責人罰款10—50元。由此造成裝置損壞、電線短路或者引發火災事故,一切後果由該處室成員承擔。

二、教學樓用水用電

1、主要指教室樓用水用電,學校以保障、節約、嚴管的原則進行管理。

2、教室用電,實行集中控制,專人負責供電,按時開關供電。

3、教室禁止使用自制電發熱器、充電器、熱得快以及任何單體大於100W的電器(學校批准用於教學除外),禁止私拉亂接線,禁止擅自啟封電器裝置,如發生上述行為,經查獲,除沒收物品外,每次扣班分5—20分,因上述原因造成電線損壞或事故,每次扣班分10—30分,同時追究當事人責任並罰款。

三、 施工和經營性用水和電

1、施工時用水用電除按規定裝、驗、封表外,要按用電安全規程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和懸掛警示標,確保用電安全。

2、施工用電用水隨時接受學校水電工檢查、監督和指導。

3、經營性質的用電用水一律按有計量,按上級標準收取水電費。

4、各經營主必須按照學校批准的經營範圍使用符合規定的電器裝置,嚴禁違反用電性質的行為發生和在經營門面內私自拉亂接電線。違者,每次罰款100—300元。

5、施工隊與經營業主如因水、電錶計量失準而影響使用,需要啟封水、電錶,應申報總務處,由學校水電工處理。如私自啟、封、拆、卸水電錶,按偷盜行為論處,每次罰款300—1000元。

四、管線及裝置檢修

1、水電工負責對全校水電線路定期進行檢查(每兩週一次),對線路及管道等相關裝置有故障的要及時進行維修,所需更換器材報主管處審批。

2、學生在校期間,水電工要堅守崗位,在接到報修情況後,及時出動趕到現場排除故障,應迅速查明原因,通報相關領導和使用部門(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過夜。

3、遵守操作規程,水電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防護安全,同時按技術規範要求進行管線、裝置的安裝,維護和檢修,嚴禁敷衍塞責,馬虎行事。

4、對水電工的違紀、違規及怠工行為,經查實,按《崗位考核實施辦法》處理,由此而釀成事故隱患或引發事故,按上級政策及學校相關規定處罰,並追究責任。

五、其它

1、以上規定如有違犯,需要賠、罰款或處分,由總務處會同有關部門執行。

2、實行用水、用電監督、舉報有獎制度,對違規行為,教職員工均有權舉報。經查實者,如有罰款,在對舉報人予保密同時,所得罰款的50%獎勵舉報人。

3、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試行。本規定解釋權在總務處。

水電管理制度3

為加強縣委機關的水電管理工作,節約水電資源,保證院內幹部職工工作生活用水、用電,特制定本制度。

1、凡由縣委機關供水、供電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自覺遵守本制度,接受縣委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管理,按時交納水電費。

2、用電單位和個人安裝供電、供水設施,須經縣委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批准後方可實施。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扯拉電線和亂接水管、拆改電錶等,違者給予停水、停電和罰款處理,並在大院內通報批評。

3、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滅。堅決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發生。院內所有住戶,一律禁止使用電爐子、電暖器等高耗電生活用具。

4、各單位辦公室、會議室及院內住戶如需安裝空調器,須由單位或個人寫出書面申請,經縣委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研究同意後,由機關電工統一佈線安裝。

5、每季度交納一次水電費,對不按時交納水電費的單位、住戶,水電工有權給予停水、停電處理。如有妨礙水電工執行公務者,視情節給予罰款和停水停電等處罰。

6、水電工必須照章辦事,搞好供水、照明設施及公用電器的管理、維修與保養,並做到服務質量好,工作效率高。如造成人為停水、停電,將追究水電工的責任。

水電管理制度4

1、凡由某地委機關供水、供電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自覺遵守本制度,接受某地委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管理,按時交納水電費。

2、用電單位和個人安裝供電、供水設施,須經某地委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批准後方可實施。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扯拉電線和亂接水管、拆改電錶等,違者給予停水、停電和罰款處理,並在大院內通報批評。

3、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滅。堅決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發生。院內所有住戶,一律禁止使用電爐子、電暖器等高耗電生活用具。

4、各單位辦公室、會議室及院內住戶如需安裝空調器,須由單位或個人寫出書面申請,經某地委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研究同意後,由機關電工統一佈線安裝。

5、每季度交納一次水電費,對不按時交納水電費的單位、住戶,水電工有權給予停水、停電處理。如有妨礙水電工執行公務者,視情節給予罰款和停水停電等處罰。

6、水電工必須照章辦事,搞好供水、照明設施及公用電器的管理、維修與保養,並做到服務質量好,工作效率高。如造成人為停水、停電,將追究水電工的責任。

水電管理制度5

一、各部門負責人是日常水電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所在部門有違反本制度行為的,負責人應承擔相關的經濟責任。

二、各部門需要新增或更換水電裝置,須向物業管理中心書面申請,由物業管理中心報處領導批准後,方可更換或新增。

三、幹部、職工要愛護水電裝置,養成節約用水用電的良好習慣,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的現象。

四、各部門發現水電故障應及時向物業管理中心報修,由物業管理中心安排專業人員維修。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對水電管線進行維修改造。

五、嚴禁亂拉亂接水管和電線。外單位或個人使用本處水電,必須經處領導批准,並按規定交納水電費用。

六、嚴禁使用電爐和自備大功率電器裝置,違者處以100元罰款。

七、因使用不當、違規操作、亂拉亂接水電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全部經濟損失,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用水後沒有關閉水閥或無人在崗時未關閉電燈、電器,造成水電浪費的,每發現一次,扣除當事人或部門負責人當月工資20元。

八、水電管理部門應盡職盡責,保障各部門水電正常供應,因責任心不強、管理不善,造成斷水斷電,影響日常工作的,應追究水電管理責任人的經濟責任。

九、物業管理中心是本處水電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全處水電裝置的安裝、維護、費用收取、結算、日常管理及監督檢查工作,範圍包括辦公場所、生活場所(食堂)、出租房屋及委託代管的水電使用者。

十、本制度由物業管理中心負責監督、檢查和落實。

水電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我公司的水電管理,減少浪費,樹立節電、節水意識。按照“計量準確、按表收費、強化管理、減少浪費、改善服務”的原則,制定本辦法。

1、公司職工住宅用水電費:由物業管理中心抄表,由財資科每季度從工資中扣繳,工資關係不在公司的人員由物業管理中心上門收取。職工電費按0.3元/度、水費按

0.4元/度收取,協解人員電費按0.4元/度收取、水費按0.5元/度收取,其他電費按0.6元/度、水費按0.8元/度收取。

2、公司內承包單位、經濟實體,如車隊、液化氣公司,所使用的水電費。由物業管理中心抄表使用部門到財資科繳費。電費按0.6元/度、水費按0.8元/度收取。

3、公用樓梯間及過道的路燈,只允許使用40W以下的燈泡,

4、對拖欠水電費的使用者和部門,物業管理中心提前書面通知到使用者和部門,送達五日後仍不補交清的,由物業管理中心停水停電。

5、物業管理中心按季抄表,並及時向職工公佈。

6、物業管理中心要加強安全用電、用水的監督和管理,對私搭亂接、偷用水電等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7、雜物房用電要注意安全,按規定除照明以外,不能使用其他大功率電器,不能開長明燈。如違反規定造成事故,由違規當事人承擔一切責任。

8、物業管理中心要進一步改變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加強日常管理和宣傳工作,努力做到“計量準確、收費合理、服務到位”。

水電管理制度7

水電是生產、員工工作和生活等最基本的必不可缺少的物質資源。為加強管理,保證水電裝置安全、正常執行,合理使用,減少浪費,維護正常的生產、員工工作和生活秩序,使全體職員工養成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節約用水的良好習慣,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公司的水電設施包括水龍頭、高低水箱、閥門、管道,消防栓,燈泡、日光燈、插座、開關、路燈等。是公司固定資產的一部分,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門共同管理,使用部門負責日常管理,行政部負責維修和安全檢查,並遵循“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管理原則。

第二條公司行政管理部門應認真抓好對全廠供水供電裝置、設施的執行維護工作,嚴格執行有關水電管理的規章制度,建立巡視制度,確保安全供水、供電,杜絕各類事故發生。對於突發性故障,行政管理部門必須立即組織搶修,確保儘快恢復供水、供電。

第三條行政管理人員應嚴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明確為公司、員工服務的思想,不斷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嚴禁以權謀私、違者從嚴處理。

第四條行政管理人員有權到各部門、各宿舍檢查用水、用電情況,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正常檢查工作,嚴禁以任何藉口對行政管理人員進行打擊報復,保障行政管理人員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水電設施維修管理,採用計劃維修,巡迴檢修和各部門報修相結合的管理辦法。

(一)自然損壞,必須有舊物存在,經維修人員驗證後,以舊換新,予以維修更換,沒有舊物存在,按人為損壞或丟失論處。

(二)人為損壞,由當事人員負責修復或支付維修費用,交費後,方予維修。丟失的水電設施應按市場價賠償,並支付安裝費用,如損壞嚴重,無法修復,按丟失論處。

(三)公共場所水、電設施自然損壞,由行政部門及時申報,經總經理處批准後進行維護或更換。人為損壞的由責任人賠償。

第六條任何部門或個人一律不準使用電熱器具燒水、做飯、取暖。違者,沒收電熱裝置,並給予0.1元/瓦罰款。情節嚴重給公司造成安全隱患或已造成損失的要追究其責任。

(一)所有人員必須按水、電設施的設計功能正確使用,禁止私拉亂接電線。如違章使用,導致設施損壞,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綜合辦公室、各部門辦公室、宿舍、廠區的照明用電設施,均由公司統一安排,禁止擅自加裝電燈或加大功率。

第七條辦公室、宿舍、車間要節約用電,節約用水用電,水、電設施損壞,及時申報維修,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停,杜絕“滴、漏、跑、冒”和長流水現象,水電維修人員、保安員等要加強責任心,認真檢查,同時各部門應經常對所屬人員進行節水、節電教育,對於長明燈、長流水現象,行政部不定期進行檢查,並進行通報,情節嚴重者,造成損壞的,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八條任何部門或個人均有權監督水電管理的規章制度。對檢舉部門和檢舉人應予獎勵,其獎勵辦法由行政部門規定,統一由財務部分發。

第九條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實施。

水電管理制度8

一、 用水的安全管理

1. 做好幼兒園水箱、閥門、水龍頭等的日常保養和檢修工作,確保供水裝置安全正常執行。

2. 定期檢查消防栓,確保其能提供足夠壓力的消防用水。

3. 定期對生活用水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限期整改,並做好檢查記錄。

4. 教職工要以身作則,節約用水,注重對幼兒進行節水教育。

5. 幼兒飲用水的溫度不超過75℃,飲水時要有一位老師監督,注意安全。

二、 用電的安全管理

1. 做好裝置、網路、線路等的日常保養和檢修工作,確保供電裝置安全正常執行。

2. 加強教職工用電安全管理,增強日常巡查力度,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對存在危險因素的裝置、管線周圍部位應做好防護措施,並做明顯的警告標識。

3. 加強會議室、功能室、走廊等公共部位的用電管理,杜絕長明燈現象,及時關閉電源開關。

4. 加強用電安全和節能宣傳,強化教職工的安全意識和節能意識。

5. 安全使用電器。教職工應掌握本部門相應電器的操作規範,嚴禁違規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6. 離開課室、辦公室時,要對各種電器電源進行檢查是否關閉及斷電,否則由此引發的事故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7. 空調使用時,夏季空調的最低溫度不超過25℃,並做好室內保溫措施,禁止始終開敞門窗。

8. 司機負責幼兒園日常用電的`增容、改接等的申請工作(向後勤主任提出申請),經稽核批准後方可實施,杜絕私拉亂接現象。

9. 司機定期對幼兒園空調、電風扇、消毒燈的吊掛情況進行檢查並記錄;

10. 司機定期清洗空調的過濾網,定期清潔紫外線光管,並做好記錄;

水電管理制度9

一、保證學校正常的水電供應。

二、嚴禁學校的水電向校外接用。

三、必須熟悉學校的供電網路及排水網路。

四、每天要按時上班,晚上要值班,負責停送電及常規檢修。

五、公共場所的路燈,自來水閥、水嘴,廁所的水箱等,水電工要定期巡視,保證燈亮,無洩漏水和堵塞現象。

六、加強供電裝置的檢查維護,做到安全供電,供電房要定期檢修保養,雨季要加強日常維護,增加檢修次數。

七、培強節約意識,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水電管理制度10

1、學院水電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查表,掌握好水、電總表上的表碼,抄準校內水電數碼。

2、水、電使用者換表、改裝線路時,必須由學院同意,水電工到場方可操作,私自不得隨意更換。

3、各部門需要修理水電設施應及時與水電工聯絡,水電工應想方設法及時予以維修,保證水、電設施正常使用。

4、維修損壞設施,應按維修單執行,並做好相關記錄,有反饋意見。

5、不準隨便玩弄電器裝置,嚴禁亂接亂拉電線,若要另接電源,須得到學院有關領導批准,由電工負責安裝。

6、各處、室(包括寢室、教室)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以確保用電安全,違者嚴加處罰。

7、妥善保管使用水電工具,掌握正確操作方法,嚴禁違章操作。每週對學院其它公共場所的電器裝置和要害部位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修理,以防事故發生。

水電管理制度11

1、學校的水電工是學校水電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水電管理要本著安全、節約的原則合理使用。全校的水電安全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督查,水電工日常自查、自排相結合的形式保障師生員工的正常生活和學習的用水用電。

3、水電工要時時、處處對全校的供水、供電、線路進行安全預警檢查,發現水電安全隱患或個人亂接亂拉水電線路的應強行拆除,排除安全隱患。

4、對於無故破壞水電設施的行為全體師生都有監護管理的權力,應該及時制止和報告學校。

5、各處室有義務對本室人員和學生加強安全防範教育,禁止違章使用,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排除。

6、對大功率的電器(如取暖器、電水壺等),需謹慎使用,必要時所在的部門或個人應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核批後進行安裝和使用。否則造成事故後果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