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項監督制度個人學習心得體會

才智咖 人氣:2.76W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四項監督制度個人學習心得體會,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四項監督制度個人學習心得體會

通過學習領會《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並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四監督項制度)等4個制度性檔案,對做好乾部選拔任用工作有了新的認識和提高,我個人認為要不折不扣認真貫徹落實好四項監督制度,必須努力加強對四項監督制度的學習認識,更重要的是要在實際工作中加強對四項監督制度的執行力。

一、努力提升對四項監督制度重要性的認識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明確了追究黨委(黨組)主要領導幹部、組織人事部門主要領導幹部、考察組負責人、紀檢監察機關有關領導幹部及其有關人員等5大類責任主體,界定了臨時動議決定幹部任免等39種應當追究責任的具體情形,並對如何追究進行了明確,規定了調離崗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5種組織處理措施和黨紀政紀處分的.追究方式,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時,中組部配套出臺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等三個辦法,對幹部選拔任用的事前、事後、離任都作了明確規定。《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規定了12種應當事先報告的事項,其中有些是容易產生用人上不正之風的問題,有些是容易讓幹部群眾對用人的公正性產生懷疑的問題。《“一報告兩評議”辦法》規定了地方黨委常委會每年向全委會報告工作時,要專題報告年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並在一定範圍內接受對本級黨委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新選拔任用領導幹部的民主評議。《離任檢查辦法》對即將離任的市縣黨委書記在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方面進行檢查的內容、程式、參加民主評議的人員範圍及檢查結果的運用都作了明確的要求。以上四項監督制度共同築成了事前要報告、事後要評議、離任要檢查、違規失責要追究的幹部選拔任用“監督鏈”,規範和約束了所有幹部任免權的地方和單位的選人用人行為,監督了各單位的領導幹部和組織人事部門,體現了中央對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堅決態度,進一步明確了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工作責任,也為廣大幹部群眾堅決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作鬥爭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二、切實加大對四項監督制度的貫徹落實力度

《責任追究辦法》等四項監督制度,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化武器。制度的效用取決於制度的執行。要嚴格執行這四項監督制度,領導幹部要帶頭遵守。要加強對制度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真正做到有章必依、執行必嚴、違規必究。要將有關執行情況在黨內和向社會公開,讓廣大幹部群眾瞭解監督、參與監督、支援監督。選人用人“四項監督制度”是實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的基本依據,是健全黨政領導幹部責任追究制度體系的重要體規,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舉措,各級領導幹部務必高度重視,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部署上去,堅決貫徹落實,不折不扣地執行,切實樹立強烈的規則意識、法紀意識、程式意識,懂規矩、講規矩、守規矩,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落實好四項監督制度,縣鎮黨委是關鍵。要以貫徹實施“四項監督制度”為契機,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對不合時宜的制度進行調整、充實和修訂,切實維護好乾部選用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人事部門、紀檢監察室要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當好表率,認真做好各類舉報受理工作,有舉必查、查必有果、糾必到位,以選人用人的新成效取信於民。

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整治選人用人的不正之風,加大選人用人領域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必須不斷提高制度執行力。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加強制度執行的組織領導,保證反腐倡廉各項制度得到切實執行。再好的制度,即使規定再具體,條文再完善,如果在現實中得不到切實執行,也等於一紙空文。我們這些年制定出臺的反腐敗制度、廉政工作紀律不可謂不多,不可謂不細,但仍有一些腐敗的分子紛紛落馬的報道見諸報端。廣大人民群眾對此頗有質疑之聲,我們的紀檢監察部門為何不能將反腐敗的苗頭“扼殺在搖籃之中”。對此我們要正確對待,要認識到反腐敗任重而道遠,反腐敗不可能一蹴而就,反腐敗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同時也要清醒地認識到,正是由於我們在制度落實上不到位,政策執行不力,才給了腐敗的分子可乘之機,才使其有了僥倖之心。提高制度的執行力,是我們做好反腐敗工作的根本,必須大力加強。“凡事最怕認真二字”,只要我們各級紀檢部門真正負起責任,認真落實各項反腐倡廉制度,就不會給腐敗的分子以容身之所,也就可以更好地教育廣大幹部,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慾之害,嚴格要求自己,遠離腐敗,潔身自好。才能使我們的黨風、政風得到好轉,營造風清氣正的幹事環境,促進社會和諧,共同開創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