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農村國小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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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最新農村國小考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最新農村國小考勤管理制度

最新農村國小考勤管理制度1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進一步調動全體教師的積極性,不斷提高我校教育教學質量,依據鎮政府教委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廣泛聽取教師的合理建議,特制訂如下考勤考績獎懲制度:

一、考勤

1、值日教師應按上午、下午預備前,晚上8:30記好當天出勤、缺勤和代課情況,並註明缺勤原因,以便備查。

2、課前教師均按時來校,機動的早上不得按在有課前讀上午,學校按每週四個標準課時發給考勤費。

3、晚上住校辦公每週需住三個晚上,每晚發住勤一元。

4、課時津貼按每天六節課計算,每節課發津貼費0.2元,代課、請假、缺課均按此標準發、扣,並記入個人業務檔案。

5、班級學生數超過規定標準(標準班機45人,含代雙班的),學校按每生1.5元分別發給語、數教師作為超班補貼。

6、教師用電、用水實行包乾,學校按每期每人補貼100元。

7、有事請假,一節課向教導處請假,一節課以上必須先向校長辦公室、教導處請假,得到批准安排好課程後,方可離校;值日教師請假一定要安排好安全值日,方可離校,否則責任自負。

8、在正常的教學時間內,應嚴格按日課表上課,一般不準私自調課,不準遲到或早退,遲到和早退按缺勤記錄,遲到或早退一次記扣0.2元,連續兩次以上者扣除1元,連續三次以上者記曠課一次。

9、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包括晚住校)內,不準打牌,不準進行賭博活動。

10、班主任應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班級管理、環境衛生等)授課教師也應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級管理工作,學校每期發給班主任津貼100元,非班主任教師津貼25元。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影響或發生事故的班級,扣發該班班主任和授課教師全期津貼。

11、婚、產、建房、病、喪假。

①就地結婚和旅行結婚,分別准假一週和兩週。

②產假公辦教師按國家有關規定準假,民、代教師准假一個月,請假人的課程由學校統一安排。

③建房假按每建房一間准假兩天累計。

④病假視實際病情准假。

⑤喪事假直系親屬准假一週,旁系親屬准假兩天。

12、履行請假手續(包括長短假),假期沒有考勤費,不履行請假手續,無故曠課,課堂上無教師上課,每節課罰該任課教師五元,扣一分並記入個人檔案。

13、考勤記錄應準確無誤,校負責人審批後,一學期一結算。

二、考績

1、各種計劃內16分、備課40分、作業批改44分,累計100分。

①語文要求:語文練習,基礎訓練冊一課一做一批改,低年級(包括學前班)天天有寫字或寫話,且有適量的課外作業;三、四、五年級作文每單元一篇,有週記,作文批改有眉批和尾批。備課(包括學前班)應按計劃進度,符合要求,均為詳案。

②數學要求:數學練習一天一次一批改,基礎訓練冊一練習一批改,且有適量的課外作業,備課(包括學前班)應按計劃進度,符合要求,均為詳案。

最新農村國小考勤管理制度2

為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結合我校實際制本制度。

一、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度。

2、教學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者視為曠課。

二、考核辦法

1、學校實行領導值日製度。值日領導必須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並按考勤內容對教師的上班情況檢查登記,每日將簽到表審閱簽字後交校長,按周彙總填表於下週工作例會和宣傳欄上公佈。

2、考勤實行周公布、月小結、學期結束彙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

三、考勤規定

(一)作息時間要求:

1、上午:值日領導、值周教師、全體教師必須於7:50前準時到校;簽退時間需在11:30後。下午:值日領導、值周教師、全體教師於1:30前需準時到校;簽退時間需在4:10後。

2、教師工作例會為週二下午第三節課上課開始,臨時會議另行通知。

(二)請假

1、請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教師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長,請假期間的工作由教導安排。 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後務必補上。

2、教師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持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請假時限由學校遵照教育局有關檔案執行請假手續。)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續,請人代假、事後補假等,學校不予認可。

4、課堂教學、培優扶困、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因事、因病請假者,按課時計算,累計6節視為請假1天(例會請假按半天計算)。

6、凡經學校同意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等業務進修,離崗時須按請假程式履行請假手續,所擔負的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7、婚、喪、產假按教育局規定執行,但須履行請假手續,超假者以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准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8、教師因公出差(如:出外聽課、考試、參加業務競賽等與教學有關的業務),不計缺勤。

四、教師值班。

為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現制訂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類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上崗,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值班者,必須事先請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員。

2、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對於值班期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當時無法處理的,要落實好應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五、本制度從20xx年2月28號起執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況,經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