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局資訊釋出保密審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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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貴港市檔案網站資訊釋出的質量,防止失密和洩密現象發生,做好網頁的維護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及國家有關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檔案局資訊釋出保密審查制度

第一條 貴港市檔案網站所有內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嚴格執行國家安全保密制度,接受並配合保密工作部門實施的保密監督檢查,協助保密工作部門查處利用國際聯網洩露國家祕密的違法行為,並根據保密工作部門的要求,刪除網上涉及國家祕密的資訊。

第二條 網站釋出資訊必須嚴格執行稽核制度,市局辦公室對上網內容要嚴格稽核、管理,以確保網上資訊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堅決禁止不實和涉密資訊上網。

第三條  各縣市區局、市局機關各科室確定一名資訊員,主要負責採集、編錄本單位、本科室的資訊並向市局網站提供,資訊員對所提供的資訊內容負責。

第四條 各縣市區局所採集的資訊必須由辦公室校審並經本單位負責人稽核同意後方可上報,市局各科室資訊須經科室負責人校審並經分管領導稽核同意後上報;上報必須註明稽核人,否則一律不予採用。

第五條 市局辦公室負責對各單位、各科室上報資訊進行稽核,並經分管辦公室領導和局長同意後方可上網釋出。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公眾網站安全及涉及洩漏國家祕密的活動。

(一)標有密級的檔案;

(二)未經批准,涉及國家安全、政治、經濟和社會穩定等敏感資訊;

(三)未經批准,標註有“內部檔案(資料)”和“注意儲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樣的資訊;

(四)本局認定為不宜公開的內部辦公事項;

(五)竊取網站管理帳戶及口令的;

(六)未經允許,對網站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七)未經允許,對網站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八)通過因特網或區域網惡意攻擊網站,導致網站不能正常執行的;

(九)任何人不得利用網路提供的各種資訊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資訊;

(十)其他危害公眾網站安全的。

第七條 違反本規定,導致嚴重後果或安全隱患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第八條 本規定由貴港市檔案局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