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工程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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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工程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物業工程部交接班管理制度篇1

一. 目的

規範交接班的程式,明確值班人員的責任,保持各執行班次工作的連續性。使值班記錄等資料完整準確,以利於日後的查詢、管理。

二. 適用範圍

工程部各專業的所有值班人員。

三. 職責

1. 工程部經理制訂交接班制度並定期檢查、監督執行。

2. 值班人員按交接班制度的.規定認真填寫各種報表。

3. 工程排程將各專業值班日誌報表收集整理,統一交檔案室存檔。

四. 工作內容

1. 值班人員應按規定時間提前10分鐘到達工作崗位,進行交接班前工作檢查,如接班人未到,當班人員應堅守崗位。

2. 交班:第一交裝置,即裝置執行狀況及發現的問題,並作清潔與保養;第二交使用工具;第三交場地,交班前需進行清洗工作:第 四交值班記錄本。

3. 接班:必須交接接班報表上的記錄,檢視當天公告牌是否有特別任務及安排,核對裝置狀況,必要時進行空車試運轉。對由於不清楚,隱患未查出而造成事故,由接班人員負責;如發現交班者未按交班要求交班,接班者有權拒絕接班,並報告班組或部門領導處理。接班人員接班時必須檢查以下工作:

1) 檢視上一班執行記錄是否真實可靠,聽取上一班值班人員執行情況介紹,交接裝置執行記錄表。

2) 檢視上一班巡檢記錄表,聽取上一班值班人員巡檢情況介紹,交接系統裝置巡檢記錄表。

3) 檢查所轄裝置之執行情況是否良好,是否與執行記錄、巡檢記錄相符,如有不符,應記入備註欄,並應要求上一班值班人員簽字。

4) 檢查儀表及公用工具是否有缺、損,是否清潔,並按原位整齊擺放,如有問題應要求上一班值班人員進行整理,如有丟失, 應記入交接班記錄備註欄,並由上一班人員簽字。

5) 檢視交接班記錄中是否有上級主管及工程師釋出之特別任務或安排,並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

4. 在下列情況時不得交班:

1) 接班人員未到崗時,應通知上級主管或工程師,須在上級安排之接班人員到崗後方可進行交接班。

2) 接班人員有醉酒現象或其他原因造成精神狀態不良時,應通知上級主管或工程師,須在上級安排之接班人員到崗後方可進行 交接班。

3) 所轄裝置有故障,影響系統正常執行時,交班人員須加班與接班人員共同排除故障後,方可進行交接班,此時,接班人員必 須協助交班人員排除故障。

4) 交接班人員對所轄值班範圍之清潔衛生未做清理時,接班人員應要求交班人員做好清潔工作後,方可進行交接班。

5) 當發生事故正在處理時,禁止交接班,接班人員應配合當班人員工作,待事故處理完畢後方可進行交接班。

5. 必須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雙方認可後,共同在記錄上簽字。

物業工程部交接班管理制度篇2

一、目的

通過對交接班的管理進行細化規定,確保工程部正常執行。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工程部交接班。

三、主要職責

1.嚴格按規定執行,確保正常交接班。

a、值班人員應按統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勤,不得私自調班、頂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須徵得主管領導同意,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才能請假。

b、交接班雙方必須做好交接班的準備工作,準時進行交接班。交接班的準備工作包括:檢視執行記錄;介紹執行狀況和方式,以及裝置檢修、變更等情況;清點儀表、工具等交接材料;檢查裝置狀況。交接班人在值班日誌簽字確認。

2.下列情況不得交接班:

A、在事故處理未完或重大裝置啟動或停機時;

B、交接班準備工作未完成時;

C、接班人數未能達到規定人數的最低人數限度時;

D、接班人員有酒醉現象或其它神智不清而未找到頂班人時。

物業工程部交接班管理制度篇3

1、目的

規範工程值班人員交接班管理工作,確保執行值班工作的連續性和相關工作的交接順利完成。

2、範圍

適用於E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工程部的交接班管理。

3、工作內容

3.1接班人員應提前十分鐘到達崗位,做好接班工作。

3.2檢視上班記錄,聽取上班值班人員執行情況的介紹,未完成工作交代。

3.3檢查儀表、工具、機房鑰匙及本部相關固定資產的數量狀況,並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名。

3.4檢查裝置執行情況。

3.5檢查貴重物品是否齊全。

3.6檢查值班室的衛生是否乾淨、物品放置是否整齊、鑰匙是否齊全。

3.7凡有下列情況不得交接班,必要時立即通知工程主管到場處理:

3.7.1裝置記錄與實際執行狀況不符時。

3.7.2交接班人數不齊或不在場時。

3.7.3接班人員精神狀態不良,包括疲倦、醉酒、傷病等時。

3.7.4裝置發生故障而在搶修中,而又必須交接雙方共同處理時。

3.7.5裝置執行有異常而又找不出原因或執行情況不明時。

3.7.6交班時發現儀表、工具、機房鑰匙及本部相關固定資產的數量與清單上記錄不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