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管理制度範本(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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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裝置管理制度範本(精選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裝置管理制度範本(精選7篇)

裝置管理制度1

1、為確保工廠電儀裝置的正常執行與精確監控,從而保證我廠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電儀人員必須進行夜間值班,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2、值班人員值班時間為下午5:00至第二天早上8:00,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手機必須開機。

3、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廠區,如果有事須離開必須向當日值班領導彙報並告知聯絡方式和需要離廠時間,辦事完畢後必須返回廠區,並向當日值班領導彙報。

4、值班人員在處理現場問題時嚴禁單人操作,必須雙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負責監護,在不能確認有無危險隱患的場所處理問題時,必須由崗位人員確認安全並給與監護。

5、值班人員值班需按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尤其要將遺留問題記錄清楚、詳細。

6、值班人員在白班人員上班前必須把辦公室和值班室衛生打掃乾淨,給白班人員營造一個舒適的工作環境。

7、值班人員要按照值班表安排的日期進行值班,值班人員需要換班必須提前4小時通知工段長,禁止擅自換班。

裝置管理制度2

1.檢測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按事故處理:

(1)樣品丟失,零部件丟失,樣品損壞。

(2)樣品生產單位提供的技術資料丟失或失密,檢測報告丟失,原始記錄丟失或失密。

(3)由於檢測人員、檢測儀器裝置、檢測條件不符合檢測工作的要求,試驗方法有誤,資料差錯,而造成的檢測結論錯誤。

(4)檢測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

(5)檢測過程中發生儀器裝置損壞。

2.凡違反上述各項規定所造成的事故均為責任事故,可按經濟損失的大小、人身傷亡情況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3.重大或大事故發生後,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搶救傷亡人員,並保護現場,通知有關人員處理事故。

4.事故發生後三天內,由發生事故部門填寫事故報告單,報告辦公室。

事故發生五天內,由試驗室主任主持召開事故分析會,對事故的直接責任者作出處理,對事故作善後處理並制定相應的辦法,以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重大或大事故發生一週後,試驗室應向上級主管部門補交事故處理專題報告。

裝置管理制度3

1、生產技術科負責對公司檢測裝置的登記,建立裝置一覽表,歸檔管理。

2、生產技術科負責定期按計劃要求將公司的檢測裝置與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聯絡送檢或校檢。

3、中心室負責人加強對國家強制檢驗裝置的監督工作,確保使用的檢測裝置在合格的'有效期內。

4、操作人員對檢測裝置應愛護使用,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做好記錄並報告公司主管部門。

5、操作人員負責檢查使用的檢測裝置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內、是否標有合格標識,反之則報告公司主管部門處理

6、操作人員未經授權人同意不得折裝重要檢測裝置。

7、生產技術科負責組織對各分廠的計量、檢測裝置的使用、管理情況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檢測裝置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由於人為原因造成檢測裝置故障或損壞,責任人應按損失及維修費用20—50%進行賠償。

裝置管理制度4

1.常規電教裝置包括投影儀、銀幕、投影架、幻燈機、無線話筒擴音裝置等,主要用於課堂教學第一線。

2.凡上課需借用投影儀、無線話筒等常規電教裝置,需有任課教師出面或書面委託學生班長前來電教中心辦理借用登記手續。

3.上課借用的電教裝置,可有教師或教師指定學生負責管理。若裝置出現問題,應及時與電教中心聯絡,電教中心應更換裝置或派人及時檢修,以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4.借用的裝置使用完畢,應及時將裝置歸還電教中心,辦理歸還手續。不得將裝置截留或私自轉借他人。

5.借出的裝置如出現人為的損壞或丟失,應上報主管部門。並根據具體情況核定賠償,嚴重者作出通報批評。

6.學院電教中心常規裝置通常只供給日常教學使用。凡其它方面如講座、報告會等需要借用,需事先前來聯絡,視可能給予解決。

7.教室中的常規電教裝置,未經電教部門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或改變放置教室。一經發現將按有關規定處理給予責任人必要的處罰。

裝置管理制度5

一、領借電教儀器時,須與電教保管員當面檢驗儀器質量,對儀器本身的質量情況作好記載。

二、借出時,要填好儀器名稱、型號、借出時間、借者姓名、儀器完好程度。

三、凡領借儀器,要細心保管,放置安全,防塵、防潮、防晒、防磁化,搬動時忌碰撞。計算機、投影機、電視機、放像機、收錄機等裝置不能帶回家使用。

四、使用儀器要遵守操作規程,不能顛倒使用順序。

五、投影儀要放置櫃中,平面鏡要關閉。電教櫃要放正,每天抹去外部灰塵。收錄機、電視機等要有罩布或置於包裝盒、櫃中。

六、要定期清洗灰塵,錄音機磁頭要經常清擦。保持音質清晰。

七、銀幕要掛正,注意保持清潔,不得損壞,有灰塵不得用溼抹布擦。

八、儀器裝置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

九、凡屬違犯操作規程、粗心或使用不當引起的損壞,均由領用者負責修理好或賠償。

十、學期結束必須及時歸還,歸還時由電教保管員當面檢驗其質量,有損壞者照價賠償或修理,並做好記錄。

裝置管理制度6

1、裝置管理要貫徹“人人管,層層管”的方針,使車間裝置全部處於良好的執行的狀態。

2、裝置進場後,有裝置處組織好驗收,雙方在場開箱驗收,按合同核收型號、機類、附件、技術資料等,全部準確無誤後簽字驗收,資料存檔。

3、裝置的安裝、除錯、試執行必須按裝置效能的規定進行,不得違反規程。

4、在裝置試執行的除錯階段,現場的操作人員要做好記錄,以便核實裝置各效能指標是否達到技術標準。

5、所有裝置應定期檢查維護,對於備用裝置還應定期進行盤車和卻換使用以確保備用裝置處於良好的狀態。

所有裝置要定期檢查,擦拭,注油,緊固,保養,必須由班班負責落實和檢查。

裝置管理制度7

一、凡發生機械裝置或供電事故,造成損失在1萬元以下者,由機電科組織有關單位分析處理;造成損失在1萬元以上者,由安監科組織分析,查明原因,劃分責任,拿出處理意見,機電科積極配合。

二、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排程室及當班領導,當班領導應當立即趕往現場,調查分析取證,初步查明事故原因,報機電部稽核。

三、機電部組織現場有關人員召開事故分析會,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及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及防範措施,並檢查有關責任人及單位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四、被通知到的單位或人員應按要求的時間準時參加事故分析會,否則不再分析,直接按規定加倍罰款。

五、事故調查人員有權向發生事故的有關單位、有關人員瞭解有關情況,索取相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六、對於違反本規定單位或個人,視情節輕重,對責任單位,給予100—500元的罰款;對責任人給予50—100遠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