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技能學校管理制度(精選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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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職業技能學校管理制度(精選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職業技能學校管理制度(精選9篇)

職業技能學校管理制度1

1、所有任課老師應在課前課後做好籤到簽退工作,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5分鐘內扣工資的百分之十,5至30分鐘扣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五十,30分鐘以上扣本課時的百分之百。

2、所有培訓任課教師要嚴格按照排課表上課。每次上課需提前10分鐘到崗候課。

3、教師上班上課期間要注重儀表,著裝得體,能體現藝體教師的身份和氣質,舞蹈教師要統一著裝,穿練功服、鞋。

4、上課之前老師點名,開課後十五分鐘如學生仍未到堂,就將點名冊交到辦公室,問清具體情況,對學生負責。開課十五分鐘後二十分鐘前不送點名冊者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十,不送點名冊者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三十。

5、成績每學期考核一次。每學期末對學生的考核成績應記錄在案,並作為教學檔案長期儲存。

6、所有任課教師要維持好自己的課堂教學紀律,如出現課堂教學混亂,或教師無故離開教室,學生和家長反映強烈者每次扣除本課時費的百分之十。

7、上課期間通訊裝置設為關機或靜音狀態,以免影響授課。上課期間不得接打電話,發簡訊,發現一次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二十。

8、任課教師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不得讓學生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滑板等危險品,不得亂塗亂刻,不得追逐打鬧,攀上趴下,推碰鏡子,翻把乾等。

9、對待學生及學生家長要隨和可親,不得發生口角,更不能打罵 體罰學生。遇到問題需耐心講解,無法解決的應向負責人反映,如遇投訴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十。

10、課後應與學生家長溝通,積極採納合理的建議和要求,以便更好地開展教學工作。

11、任課教師要保證一學期的教學進度。為了落實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要求,保證教師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教學任務,任課教師應在開課後兩週內簡單編寫出本課程的教學進度表。交到培訓學校辦公室。

職業技能學校管理制度2

辦公室

1. 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發展的整體方向

2. 負責學校各部門的溝通聯絡

3. 負責教職工的考勤、紀律督查及福利發放

4. 接聽前臺電話,並根據需要傳達給相關人員

5. 負責與來訪家長溝通,針對溝通情況做好記錄

6. 負責上課時間家長接待,解答家長疑問

7. 負責辦公用品的保管、採購計劃及各部門發放

招生處

1. 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發展的整體方向

2. 負責制定招生計劃,在特定時期至少提前一個月做出計劃,如寒暑假、藝考、短訓、集訓、彙報演出等

3. 負責招生計劃的落實和執行,包括招生簡章內容的制定、招生範圍的落實、招生簡章的派發,並根據執行情況及時總結、加以改善。

4. 負責到訪家長的後期跟進、電話回訪

5. 在特定時期做出招生計劃之後,第一時間向舊生源家長進行簡訊群發。

6. 負責流失生源的電話跟進,查詢生源流失原因,並報備教務處,做好學籍管理。

宣傳處

1. 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發展的整體方向

2. 日常跟進宣傳品的設計、製作、交稿

3. 負責學校內部展示部分擺放和更新

4. 負責學校宣傳品的保管和使用

5. 負責學校網站的更新和資料上傳,每週更新網站內容三篇

6. 負責網路推廣及媒體交流,每日在至少一個論壇釋出宣傳資料

7. 負責在各次活動時攝影、攝像,整理學校資料庫,存檔備案

教務處

1. 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發展的整體方向

2. 負責學生的學籍管理,維護學籍管理檔案,做到詳盡、準確、清晰

3. 負責教師檔案管理,及時更新教師資料,隨時能與教師取得聯絡

4. 負責上課情況管理,負責教師、學生的考勤,做好上課登記工作

5. 負責學生上課情況統計、整理、更新,及時向財務報通報學生需繳納費用情況

6. 負責新學員督導,在新學員入校前三節課,保持與家長溝通,不使生源流失

7. 負責教師教學計劃的跟進、教師考核的執行

8. 負責定期向家長髮放學生學習情況彙報表,一般按學期上課者,半學期一次,按上課次數者,十節課一次。

財務處

會計:

1. 日常出入賬管理登記,保證賬面清晰整潔、完整、準去

2. 現金池使用管理,保持現金流充裕

3. 每月25號前進行固定資產盤點,並製作報表,向校長辦公會遞交。

4. 每月10日前進行網上稅務申報

5. 每月5日前出具前一個月的營收報表,向校長辦公會遞交。

6. 每月25日前盤點銷售賬目,做出銷售物品報表,並提出銷售物品採買補充建議

7. 整理報銷憑證,做好財務檔案,做到每一筆資金的出入都有據可依、隨時備查

8. 公司財務章的管理,並按規定使用

出納

1. 日常費用的收款和付款,並做好資料填寫,加蓋公章

2. 每月5日前與會計核准前一個月的營收報表,做到賬面與現金統一

3. 辦公用品、工資、獎勵等的按時發放和支付

4. 辦公物品及時按需採購,辦公費用如電話費、水電費等的支付

5. 銷售物品的採購、補充,銷售營收的統計和現金管理

6. 其他所有費用的支出和收入

7. 公司公章的管理並按規定使用

職業技能學校管理制度3

培訓班開課制度:

一、各培訓班必須在中心統一的申報時間內申報有效,逾期不予以受理;

二、培訓班必須要通過中心稽核通過的才能予以開班,否則不予以認證;

三、校團委予以各培訓班老師課時費的支援(考證類培訓班除外),其他費用由相關學院自行解決;

四、中心統一招生結束後,各培訓班可根據自身情況自由開班;

五、各培訓班必須及時地向中心反饋培訓班資訊;

六、各培訓班必須嚴格組織考核,合格者方能順利結業;

七、各培訓班上課內容由各培訓班負責人與培訓班指導老師協商決定;

八、培訓班負責人對其他培訓班的觀摩與交流由各培訓班負責人自行商討決定;

日常制度:

一、學員思想上積極要求進步,爭當先進,責任感強,尊敬師長,樂於助人,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質不斷提高,遵紀守法,不鋪張浪費,無不文明行為;

二、勤奮學習,刻苦鑽研,目標明確,不浪費時間,學習重積累,不突擊,不投機,不斷提高自身綜合能力;

三、學員團結友愛,互幫互助,關心集體,維護榮譽;

四、學員應自覺遵守校紀校規,愛護公物,節約水電,保持校園清潔衛生;

五、愛護教學裝置,無故損壞要賠償;

六、關閉個人通訊工具,如有特殊情況應置於"振動"檔;

七、積極參與課堂討論,按時完成作業;

八、不遲到早退,不隨便進出課堂,教室內不接打電話;

九、學員專心聽講,認真記錄;

管理制度:

一、每個學員(包括旁聽生)出勤率需達到培訓班總學習課時的70%以上,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勤的需寫請假條(假條需向學員本人所在學院輔導員處請),曠課一次以上(包括一次)當自動退學;

二、每個培訓班一學期必須上交至少兩篇通訊稿,開班時必須要上交一篇通訊稿,並附帶照片等相關資料,培訓班學習中旬或結束前必須上交第二篇通訊稿;

三、每個培訓班一學期必須抽查4次以上;一旦被我們抽到沒到課的(未請假),一律不予以結業;

四、自覺保持教室衛生整潔,一旦被中心成員抽查到有將垃圾遺留在教室或損壞公物的情況,則該同學將取消期末培訓班評優資格;

五、各培訓班負責人需嚴格地向學員們傳達上課紀律,並嚴格把關;

六、每個學員必須通過最後考核才能予以結業;

七、每個培訓班培訓學員結業時必須上交一份學習心得(一式兩份,一份電子版,一份手寫版);

八、培訓班負責人學期結束後必須要上交一篇工作總結

九、每個學期結束後將評出5%的優秀學員,評出優秀的學員必須再上交一份對該培訓班操作,管理上的感想。

職業技能學校管理制度4

一、請學員在規定的學習時間提前10到20分鐘到校,不遲到,不早退,並在上課前換好舞蹈服舞蹈鞋。

二、請不要在教室內大聲喧譁,追逐打鬧,嚴禁攀爬把杆和窗臺。

三、請不要在教室內吃零食,請保持教室內外環境衛生,把垃圾投入垃圾桶內

四、上課時不準交頭接耳,有事和老師舉手打報告。

五、學員上下課必須有家長接送,家長送完學員請主動離校。

六、學員有事或有病請提前打電話請假,否則按曠課處理不予補課或往後推課。

七、學員學費請提前一月交齊,否則學費到期後停課處理,學費交後一月概不退費。

八、比賽和演出請積極參加,遵守紀律聽從帶隊老師的指揮,按時到達比賽或演出地點,有事不能去請提前和老師說明,否則後果自負。

九、對於訓練好的學員可以送去專業的舞蹈學校深造和推薦工作。

職業技能學校管理制度5

一、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任課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裝置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教師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二、課間管理制度

1、校區主任、副主任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三、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含常務校長、副校長、教務處主任、各校區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市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四、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附:因任課教師管理不善導致安全問題的,免除任課教師參與年終全校優秀教師的評選資格,由任課教師承擔事故主要責任,校區主任、副主任、在場綜合部領導承擔連帶責任;因課間管理不善導致安全問題的,由任課教師、校區主任、在場綜合部領導、前臺承擔責任;因校區安全排查不過關導致的安全事故的,由校區主任、副主任承擔責任;部門提出了整改,而學校負責人沒有落實到位,由學校負責人承擔責任。

職業技能學校管理制度6

一、校本培訓學習、例會制度

1、參加培訓是教師的權利,也是教師的義務,每位在職教師必須參加培訓。

2、教研組每兩週組織一次集中培訓活動,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二次大型教研活動。

3、開展分層次培訓,骨幹教師、新教師要參加學校和上級組織的專項培訓。

4、教師參加培訓時,要認真記錄,並做到及時消化,應運於教學研究。

5、教師必須按時完成自修內容,及時整理自己的校本培訓檔案袋,每學期期末上交。

6、每位教師每學期必須講公開課一節、寫課後反思10則篇,上交最佳教案一篇、聽課20節以上。

7、每位教師每學期必須達到區進修學校所規定的學分。

8、加強培訓者的培訓,提高培訓者的素質。

二、專案負責人職責:

1、負責對本校教師的理論輔導與實際指導。

2、制定培訓計劃、培訓過程、培訓總結。

3、檢查各項工作,記錄過程,做好分析,及時反饋。

三、獎懲制度:

1、每位教師都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培訓,每次校集中培訓摺合1學分。應參加而未請假缺席一次取消其本次應得學分。

2、教師參加集中培訓輔導、研討要按時出席,如有特殊情況的需事先向相關領導請假,事後把學習內容及時補上。

3、每位教師必須認真聽好輔導課,做好筆記,及時完成作業。

4、增加培訓在教師工作考核中的分值,參加培訓表現尤為突出者,(如出勤率高,作業認真、有效,培訓成績考試優秀)年終以適當獎勵,並與教師年度考核掛鉤。

5、在上級組織的教師教學大獎賽中獲獎,考核中加分。

6、撰寫論文在上級獲獎或公開發表,考核中加分。

7、獎勵方法:

教職工在關於教育科學研究中取得成果(績)可獲教研成果獎,具體獎勵標準為:(論文獲獎按同檔次1/3發給,論文發表按刊物等級三等獎計,學科技能競賽按論文計。)

職業技能學校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辦學行為,促進本市職業技能培訓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以下簡稱民辦培訓學校),按照國家、本市及本辦法的規定進行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職業資格培訓,是指依據《國家職業標準》開展的、對勞動者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培訓。職業資格培訓分為五級,即職業資格五級(初級)、職業資格四級(中級)、職業資格三級(高階)、職業資格二級(技師)、職業資格一級(高階技師);職業技能培訓是指為勞動者適應某一崗位需要開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為主的職業性培訓;新職業(工種)是指勞動保障部已正式頒佈職業名稱,但職業分類大典中未收錄的職業。

第四條 民辦培訓學校是職業培訓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享有辦學自主權,其教師和學生依法享有與國家舉辦的教育機構的教師和學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按照“適應需求、適度規模、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的原則,對民辦培訓學校進行管理,將其納入提高勞動者整體素質的職業培訓規劃,採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勵民辦培訓學校依法發展、資源統籌、開放創新、辦出特色。

第二章 職責與審批許可權

第五條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市民辦培訓學校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具體負責:

(一) 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以及本市的有關規定,制定本 市民辦培訓學校的發展規劃和辦學標準,組織開展民辦培訓學校的評估和評優工作,負責民辦培訓學校師資隊伍的建設工作。

(二)按許可權負責民辦培訓學校的審批工作;定期釋出民辦培訓學校職業(工種)設定標準和民辦培訓學校開設職業資格培訓的職業(工種)範圍;組織專家對民辦培訓學校職業(工種)設定資格進行評審。

(三)按照“行業優先、佈局合理、擇優認定、逐步推開”的原則審批新職業(工種);定期釋出和更新開設新職業(工種)的範圍;負責新職業(工種)培訓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教材的開發。

(四)定期釋出開設職業技能培訓的範圍。

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民辦培訓學校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按許可權負責轄區內民辦培訓學校的審批工作。

(二)負責審批為社會各類人群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

(三)負責對轄區內民辦培訓學校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對民辦培訓學校的教學、師資、培訓、鑑定、學生管理、廣告、收退費等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

第六條 設立民辦培訓學校按以下許可權審批:

(一)舉辦國家職業資格五級、四級(初、中級)職業(工種)培訓的民辦培訓學校,由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同時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二)舉辦國家職業資格三級(高階)及以上職業(工種)、國家統考職業(工種)的民辦培訓學校,經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推薦,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為社會各類人群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由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 民辦培訓學校的設立、變更、延續、終止

第七條 以社會組織名義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有與其培訓專案相適應的辦學資金。

以個人名義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聯合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應當視出資比例及經公證機關公正的聯合出資協議書,確定一方為舉辦者。

第八條 民辦培訓學校的名稱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民辦培訓學校名稱應當包括其所在行政區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專有名詞。

民辦培訓學校只能使用一個名稱,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不得與已登記的其他學校名稱相同或相近,學校的外文名稱應與中文名稱一致。民辦培訓學校只開展某一特色職業(工種)培訓或關聯性強的職業(工種)培訓的,經審批機關批准後,可以使用職業名稱冠名。

第九條 舉辦民辦培訓學校應當符合《北京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設定標準》(見附件1)及相應的職業(工種)設定標準。

第十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申辦報告》(格式要求見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審批表》(見附件3)三份;

(三)擬辦民辦培訓學校的章程:

(四)單位辦學應出具舉辦者的法人資格證明及影印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辦學的證明檔案。公民個人申請辦學應提交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證明和申請人身份證及影印件;

(五)擬辦民辦培訓學校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人員、擬任校長、財會人員、職工的身份、學歷、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的影印件;

(六)擬聘理論教師、實習指導教師的身份、學歷、資格證明材料的影印件;

(七)擬辦民辦培訓學校的資產及經費來源的證明檔案。具有資質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其中以貨幣資金以外的方式出資的,還應提交具有評估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

(八)適合用作辦公、培訓和實習場地證明。自有場地的民辦培訓學校,提交場地產權證明,租借場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約及場地產權證明;

(九)滿足教學和實操培訓需要的主要設施、裝置的清單;

(十)開展相應職業(工種)培訓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相應的教材(教材提供目錄及編者)。

有關證照、證書、證件、教材等除提交影印件(目錄)外,還應提供相應原件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對。

第十一條 民辦培訓學校章程應當包括以下事項:

(一)學校名稱、校址;

(二)辦學宗旨、辦學規模、職業(工種)設定、培訓層次和形式;

(三)學校資產的數額、來源、性質等;

(四)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它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式、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產生和罷免的程式;

(六)組織管理制度、財務管理(使用)制度、教師管理制度、學籍管理制度、學員考核鑑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八)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

職業技能學校管理制度8

一、辦學宗旨、辦學理念、培養目標

1、辦學宗旨:濟困扶危、強技樂業。

2、辦學理念:以就業為導向、以愛心促和諧。

3、培養目標:以培養“技能硬、素質高的現代家政服務人才”為目標。

二、教師管理

1、教師要熱愛教育事業,愛崗敬業,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

2、教師要做好學員的上課考勤統計工作;

3、教師上課要有明確的教學目的,有步驟,有重點;

4、教學方法要求精講多練,重視案例分析,使學員迅速掌握技能技巧;

5、教師要加強新技術的學習,不斷提高自身專業水平。

三、學員管理

1、學員自主就近選擇培訓地點,免費食宿。

2、學員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管理制度;

3、實行獎勵全勤、評選優秀學員的獎懲制度;

4、學員就業安排根據考核成績“擇優選用”,對於考試不合格的學員,可免費再學;

5、學員就業後定期對其進行回訪,幫助學員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四、教學管理

1、嚴格按照國家商務部《家政服務員培訓大綱》組織教學;

2、實行班主任負責、班委會自治的班級管理制度;

3、課時安排靈活。結合學員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年齡偏大的情況,靈活確定課時,如有的課程一節課學員可以掌握,則課時為一節;若課堂內容較難,則可安排多個課時;

4、考試考核。根據培訓規定的考試考核要求,對培訓學員進行基礎理論考試和技能操作考試;

5、證書發放。學員基礎理論、技能操作雙合格的,學校頒發《技能等級證書》。

五、檔案管理

1、學員檔案:學員考勤記錄、鑑定資料、頒證花名冊等按培訓期次歸檔,建立了學員培訓資訊資料庫;

2、教師檔案及教案歸檔:學校對教師檔案(含身份證影印件、學歷影印件、職稱影印件)進行備案;對教學計劃、教案、教學總結也定期備案。

3、所有檔案由校教務處統一保管,未經校領導同意,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公佈、查詢。

職業技能學校管理制度9

一、學籍管理制度

1、學員無正當理由逾期3天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2、學員報到時,須認真填寫《學員登記表》,按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及時進行登記註冊。

3、學員參加校內考試時,須遵守考場紀律,成績記入本人檔案。

4、學校組織學員統一參加合肥市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考試,成績合格者由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二、考勤制度

1、學員上課、實操、考試、參加集體活動等,均應實行考勤。

2、考勤由班主任負責,並建立出勤檔案。

3、學員參訓前應合理安排工作或家務,保證集中培訓時間,確實因故不能上課、實操、考試、參加集體活動,必須請假。

4、學員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校長批准。

5、學員未經請假或超過假期的缺勤,均按曠課處理。

6、學員在校培訓時間不得低於總培訓時間的80%,到課率達不到80%者,不得參加本次技能等級證書考試。

三、課堂守則

1、提前進入教室,做好課前準備,上課不遲到、不早退。

2、講究文明禮貌,嚴禁穿背心、褲頭、拖鞋進入教室、機房、操作室。

3、自覺維持教室、機房、操作室秩序,保持安靜。上課、上機、實操時不隨意進出教室,進出教室必須輕手開、關門;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調到振動檔。

4、注意公共衛生,不隨地吐痰或亂扔紙屑,不在教室裡吃東西、吸菸,值日生每天清掃教室。

4、愛護公物、愛護裝置。不在桌椅、牆壁、門窗上亂塗亂畫,不擅自挪動、拿走教室內的設施,不私自使用教學裝置。

5、節約用電。不需要使用電燈或風扇時應立即關掉開關;不在教室上課時或最後離開的人要關好電器開關,關好門窗。

6、上課時間不接待客人。

四、宿舍管理制度

1、服從管理,不隨意調換宿舍和床位。

2、宿舍內不準留宿他人,外來人員必須經門衛登記後方可探訪。

3、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晚上外出時,必須在十點熄燈前返回宿舍。

4、宿舍保持安靜,不大聲喧譁;嚴禁在宿舍賭博、划拳、酗酒肇事。

5、勤洗衣被,早起疊被,整理床單和內務,物品擺放有序;不在寢室進餐;不向走廊和樓下扔果皮雜物、潑水;值日生認真打掃室內和走廊衛生;生活垃圾倒入門外垃圾桶內以便學校保潔員統一清理。

6、愛惜寢室內的桌子、板凳、公用電話、空調、熱水器、窗簾、衣櫃等物品,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7、防火、防盜、注意安全。不在窗臺上擱放易掉物品;不攀越欄杆和爬窗戶;不點蠟燭、不私接電器;個人貴重物品注意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