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公司裝置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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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電力公司裝置管理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電力公司裝置管理制度(通用5篇)

電力公司裝置管理制度1

一、裝置維護基本原則

1、裝置維護工作應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把裝置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保證裝置的安全執行,為生產提供最佳狀態的生產裝置。

2、操作人員在裝置日常維護工作中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維護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二、裝置維護的要點

1、操作工作實行裝置維護保養負責制:

⑴、每臺裝置都要制訂和懸掛維護保養責任牌,正面是責任者姓名,反面是維護保養者姓名。

⑵、嚴格按裝置使用規程的規定,正確使用操作裝置。

⑶、開車前要仔細檢查裝置的必檢部位,如螺栓、油位、各種儀表等,然後空負荷試車,發現問題和異常現象,要停車檢查,並及時報告檢修責任者,立即處理。

⑷、正確地按車間制訂的潤滑表規定,定期新增潤滑油或潤滑脂,定期換油,保持油路暢通。

⑸、操作工在本班下班前將裝置和工作場地擦拭和清掃乾淨,保持裝置內外清潔,無油垢、無髒物,做到“漆見本色鐵見光”。

⑹、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雙方要在“交接班記錄本”簽字,裝置在接班後發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2、專業維修工人,實行裝置包修制:

⑴、班組包區域,個人包機組。

⑵、每個裝置區域和每一臺裝置都要制訂和懸掛維護檢修責任牌。區域內要懸掛班組長責任牌,單機懸掛個人責任牌,正面填寫責任者姓名,反面填寫檢查維修責任者職責。

⑶、包修的責任班組,應按維修部門制定的區域裝置檢查點,分解落實到單機包修的個人,定時、定點進行循回檢查包修。

⑷、維修部門應根據檢查的記錄,安排和落實該裝置的預修計劃,並報裝置主管部門備案,及時排除裝置事故或裝置故障。

三、裝置維護保養的標準

1、裝置本體及周圍清潔、整齊,無明顯跑、冒、滴、漏現象。

2、裝置潤滑裝置保持齊全完好並貫徹五定(定點、定人、定時、定質、定量)原則。

3、裝置各部位連線緊固,狀態良好。基礎螺栓及各部連線螺栓、銷子齊全無缺,緊固無鬆動現象。

4、安全防護裝置及各種儀器儀表維護保管好,完整齊全,準確可靠。

四、裝置技術檔案管理

1、裝置技術檔案是裝置使用期間的物質運動(包括從採購、設計、製造、安裝、除錯、使用、維修、更新改造、報廢等全過程)的綜合記載,為裝置管理提供各個不同時期的原始根據。因此,工段車間和裝置管理部門都應貫徹執行,逐臺建立裝置技術檔案。

2、凡在用的裝置都必須建立技術檔案。

⑴、按公司制定的“裝置技術檔案”逐項記載。

⑵、必須要有傳動示意圖、液壓、動力、電氣等原理圖。

⑶、必須要有潤滑五定圖表。

⑷、必須要有點檢表(包括內容、標準、時間、人員及處理結果)。

⑸、裝置檔案的內容要隨問題的出現和解決而詳細記載(包括問題出現的時間、部位、損壞程度、原因、處理結果、責任者等)。

⑹、檔案記載的內容、文字要整齊清晰。

3、凡在用的主要裝置、應建立備件、易損件圖冊。

4、新裝置到貨後,裝置庫必須把隨機帶來的全部資料(包括圖紙、說明書、裝箱單等)交技術資料室複製兩份,原資料歸公司資料室,複製資料一份交裝置管理部門,一份交裝置使用部門。

5、裝置大、中修,必須將檢修情況(包括檢修時間、檢修負責人、更換的零部件、軸承、解決主要的技術問題、改進部分及圖紙、除錯、驗收等原始記錄)歸檔。

6、裝置的技術檔案管理由裝置管理部門負責。

五、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由裝置主管部門負責對裝置使用情況定期檢查,生產技術部考核,企業管理規劃與基建部監督,每季度進行一次。

電力公司裝置管理制度2

一、總則

(一)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及要求,全面加強機電裝置管理,確保裝置的四率,即防爆率10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以及對裝置從購置到閒置報廢全過程的綜合管理。

(二)建立建全的裝置臺帳,加強現場監察管理,及時調劑裝置的使用、變更裝置流動帳,做到賬、物相符,防止公司資產流失。

(三)機電部作為機電裝置的綜合管理部門,在公司機電副總的領導下,對公司構成固定資產的裝置及小型低值和不納入固定資產的裝置,全部納入機電裝置管理範圍,建立裝置管理檔案臺帳,並建立裝置軟體管理系統。

(四)機電部在裝置管理調劑和使用上,有權對公司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考核,裝置使用單位必須設有專人(可兼職)對裝置管理負責,對單位的裝置使用情況,做到底數清、賬物符,對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

(五)在裝置管理上做到減少閒置、積壓、浪費,杜絕裝置的重複購置,確保裝置驗收質量、裝置檔案齊全。

(六)對增置新裝置,機電部會同財務部門制定年度維簡計劃,由機電副總召集財務、技術、使用部門進行經濟技術論證,本著結合實踐、發展生產、產業升級等要求,制定、下達裝置年度購置計劃,並組織裝置到貨驗收、入賬、發放等工作。

(七)機電部應制定公司裝置包機管理體系,年度檢修計劃,大型裝置週期測試安排,季節性測試安排,並負責檢查監督和考核。

二、裝置前期管理規定

(一)裝置選型與購置

1、為防止裝置的重複購置,造成新的閒置、積壓,各單位的裝置需求或維簡計劃申請,報機電部,機電部根據各單位上報計劃負責平衡,能調劑的進行調劑。

2、大、中型裝置的選型、招、評標,購置及改造工藝,由機電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共同參加,必須選型的通用性、標準化和符合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規定,必須杜絕選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裝置。

3、公司所需購置的裝置材料計劃,由各單位在每月25日前將裝置購置計劃及購置範圍分別報機電部和供應部,機電部和供應部根據裝置及材料購置計劃及時按時按質的完成購置計劃,不得擅自更改計劃內容,如不能按計劃內容完成,按責任進行考核。

4、為確保公司的裝置質量管理,避免資產流失造成經濟損失,規定所有裝置購置的結賬,必須由機電部出具驗收合格單,加蓋機電部公章,並經機電部部長簽字,以證明裝置已驗收合格。

(二)、裝置到貨驗收

1、裝置到貨後,裝置驗收人員由機電部、供應部、使用單位三方共同驗收。驗收主要內容:產品規格型號、質量、臺數及技術資料是否符合要求,資料、工具、裝置部件是否齊全,有無損壞,填寫裝置到貨驗收單,驗收人員簽字,驗收單一式四聯,參加驗收部門存檔一份備查。

2、裝置驗收合格後,機電部及時編好裝置號,同時建臺賬、彙總賬、流動賬、庫存賬、裝置卡片,做到填寫資料準確、齊全、字跡工整。

3、凡新到貨裝置的圖紙、產品說明書、裝箱單、合格證等技術資料一式三份,由機電部驗收登記後存檔一份,使用單位一份,機電部一份。存檔資料由機電部統一登記保管,其他單位需要時,可向主管人員借用,並按時歸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準私自扣留和發放。

(三)裝置出入庫管理

1、供應部裝置庫要設專人管理,未經機電部許可,其他部門不準私自檢視、提取裝置,裝置做到賬、物相符。

2、各隊需要裝置時,必須提前一天填寫裝置申請單,寫清裝置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機電部組織主管審批後開出庫手續一式三份。

3、裝置出庫後及時更改裝置庫存賬和裝置移動賬,使用單位及時建立賬卡管理,無裝置編號的裝置不準下井安裝使用,一經發現給予單位和相關人員200元以上罰款。

(四)裝置技術檔案管理

1、機電部建立裝置技術檔案,內容包括:所有機電裝置的臺賬、流動賬、彙總賬及產品說明書、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等資料。

2、機電部要設專人管理好裝置技術檔案,單位因生產需要技術檔案時,必須經組管領導批准,並打借條。借用裝置技術檔案的單位,要精心保管,用完及時送回機電部,不得損壞、丟失、塗改。

三、裝置審批、調撥管理規定

為了進一步加強裝置審批調撥管理,保證裝置合理化利用,杜絕浪費,降低成本,做到裝置的日清月結,加大裝置使用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為生產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一)各單位要根據裝置需求的實際情況到機電部辦理調撥單,調撥單一式三份要標明品名、規格、數量。調入單位、調出單位必須有各生產單位負責人簽字。調出單位一份,調入單位一份,機電部一份。未經機電部辦理調撥手續,私自調撥裝置的處以500元罰款。

(二)機電部負責對各單位的裝置進行核查、清點,對積壓不用的裝置進行調配,各個單位要積極配合機電部對裝置的調配工作,單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罰款300元。

(三)各單位要認真保管,合理使用裝置,防止人為的損壞和不合理的使用,每發現一次罰款300元。

(四)各單位備用裝置要碼放整齊,不得隨處亂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規定碼放的,由機電部出具整改通知單。逾期不整改的,由機電部出具罰款單。裝置配件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的前提下厲行節約。

(五)各單位所用的裝置、配件要正確合理使用,檢修或更換部件後,不用的配件要及時交給保管員。如亂扔亂放造成埋沒丟失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六)對於16mm2以上的電纜回收不準斷有齊口,未經機電部或值班領導批准,嚴禁私自截斷。回收後要及時交出,發現一個齊口或不及時交出,給予責任單位200~1000元罰款。

(七)使用的鋼絲繩,不準打彎或背繩損壞,發現一次按損壞的長度根據單價對使用單位進行罰款。要做好日常保養維護,機電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八)實行交舊領新的物料,各單位要根據地面物料保管員出具的驗收單到排程室審批材料,否則不予支領。

三、裝置使用管理規定

(一)機電裝置及備件的發放管理

1、各生產單位必須憑據機電部開出的裝置、備件供應支領單到指定地點提取裝置、備件,並且將該裝置、備件通知單由支領人簽字後回機電部,由機電部及時入賬。

2、緊缺裝置、備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點備用,為避免發生機電事故而影響生產,機電部要落實裝置使用週期制管理,由單位進行落實,規定裝置、備件使用的時間期限,定期更換檢修,避免因裝置損壞事故而造成停產。

3、如特殊情況,井下使用單位必須報請公司排程室,排程室請示有關領導後可以支領,第二天使用單位必須將裝置使用申請單補辦手續交機電部。

(二)裝置備件上井驗收、存放管理

1、基層單位拆除機電裝置,上井後填報裝置明細送交機電部,由裝置驗收人員指定地點組織驗收,裝置接收單位和原裝置使用單位參加。

2、驗收標準,所有帶號裝置及主要零配件(包括各種型號聯軸節、各種規格機尾軸、盲軸、鏈輪、各種型號的皮帶滾筒、各種規格的機頭箱、溜槽、齒條、連線筒、皮帶機頭機尾構件、液壓支架、側護板、皮帶縱梁、託輥架)不允許丟失。

3、電氣裝置驗收標準:用螺絲(栓)堅固的.防爆部件,螺絲(栓)必須齊全緊固,止口結構的防爆部件,必須將轉蓋合好,並上好閉鎖栓,不允許敞蓋上井。

4、裝置驗收後,接收單位開裝置接收交機電部。對裝置、備件丟失由機電部開據丟失、損壞通知單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如有分歧,由機電部平衡解決。

5、各單位應積極配合機電部搞好裝置驗收工作,凡接到機電部通知後,不及時參加驗收工作的,按單方驗收結果為準,並對單位予以考核。

(三)裝置現場管理

1、為了掌握裝置動態,機電部要做到賬、物、牌相符,底數清(井上移動裝置需繪製安裝使用分佈圖,隨裝置移動變更圖紙),裝置管理人員對所分管的裝置要經常巡查使用情況。

2、裝置管理員對移動裝置做到每週一次迴圈檢查,固定裝置最少每月一次迴圈檢查,機電部對使用單位每月查賬一次,全公司裝置半年一次清查,並做好清查標記。

3、機電部要嚴格執行裝置積壓,回收,丟失損壞獎罰制度,發生裝置損壞、丟失填寫分析報告單位,由機電部組織分析追究責任者,按制度考核,情節嚴重者報上級有關領導處理。

4、裝置使用過程中嚴禁拆套,拆件使用。如遇特殊情況,對臨時性拆套需經機電副總批准,並限期指定專人負責恢復,日常使用維修按裝置管理獎懲辦法給予考核。

5、井下裝置存放必須集中上架碼放,掛牌管理,對須上井裝置必須集中存放上井標誌,運輸過程必須要保護裝置,不許野蠻運輸,避免裝置的丟失損壞。

6、在生產過程中,拆除、更換下來的裝置、備件要及時上井,否則視為裝置、備件積壓,進行考核處理。

7、如有特殊情況,裝置、備件使用單位不能及時將裝置、備件回收上井時,由單位寫出書面申請,說明原因及需要寬限的時間,報機電部備案,在批准的寬限時間內可以不按積壓處理。

8、不能及時回收上井裝置、備件,使用單位必須妥善保管,不允許出現丟失、損壞、水淹、埋壓、掛好回收牌。

(四)、裝置移交驗收管理

1、井下裝置移交、驗收,由機電部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移交。

2、使用單位按裝置賬,清點好裝置,移交過程中,使用單位、承接單位和裝置管理人員,認真核對裝置的數量、配件及裝置完好情況,全部驗收並填寫裝置移交單及時過賬。

3、對裝置、配件移交過程中丟失、損壞的,根據《裝置回收損壞、丟失管理規定》進行考核,對於移交順利、無丟失損壞並及時交付機電部,認真填寫移交單。

4、對於組裝和解體移動的裝置,要在未解體前將各部件清點齊全,使用單位、接收單位和裝置管理人員共同過賬要求名稱一致。如未經領導同意,私自解體出現丟失,由原使用單位負責。如需上井檢修由使用單位護送上井移交。

五、裝置回收損壞、丟失管理規定

(一)、凡井下停用裝置(特殊情況經公司機電副總批准的除外),一律按回收上井,回收上井裝置按以下幾種情況進行考核:

1、整個工作面裝置回收上井考核。因這種情況裝置數量大,涉及面廣,因此回收期限按有關規定部門的規定日期考核,對不能按期完成回收任務的,由公司排程室和機電部提出考核辦法。

2、對零星更換裝置的考核。其考核期限為裝置下井之日起四日內將更換下來的裝置回收上井交庫,否則,每延長一天每臺罰款50元,每個元件罰款10元。

(二)、回收上井的裝置,零部件要齊全,交庫時回收單位、機電部、接收單位三方驗收,對所丟失的部件、損壞部件,按《丟失、損壞裝置零部件考核款明細》考核。

(三)、杜絕裝置零部件回收過程中“無主”現象的發生。裝置零部件散落在運輸巷、坡頭、斜巷等處的區域,誰主管誰負責回收,或者由排程室指定負責單位,並追蹤責任單位進行考核。

(四)皮帶機縱梁、h架、運輸機溜槽在回收上井前,回收單位要認真清點檢查分類,然後按裝置組指定地點回收交庫。

(五)整體皮帶機回收上井,由排程室、機電部、使用單位三方驗收,無問題後設備組予以消賬,丟失零部件的按規定考核。

六、裝置的維修、保管規定

(一)裝置井上移交由機電部組織,移交單位雙方簽字生效。

(二)加強裝置檢修質量管理,如出現裝置檢修質量問題,按裝置原值或事故影響程度,分析考核單位和責任人。

(三)供應部應對地面接收後的裝置,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損壞、需入庫或廠房儲存的裝置,必須按要求儲存好,否則對責任單位和責任者分別給予處罰。

(四)各單位需地面存放的閒置、報廢、待修等裝置,必須按裝置存放要求保管好,並報機電部備案,否則對責任單位和責任者予以處罰。

七、防爆裝置入井前的管理規定

(一)、新購進的防爆裝置(包括小型電器、電纜)必須具有有效的“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產品的防爆效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否則不準入井使用。

(二)、新裝置入井前,必須由機電部組織有關部門對裝置進行防爆效能及電氣效能的驗收。合格後,由機電部簽發入井合格證方可發放入井使用。

(三)、非防爆電氣裝置嚴禁入井使用(井下中央變電室、泵房、主要架線機車運輸巷道除外),因特殊工程需要非防爆裝置入井使用時,必須由單位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上報機電部,並報機電副總審批,獲准審批後方可入井使用。

八、機電裝置井下使用的管理規定

各單位井下機電裝置管理要求:

1、電纜吊掛完好率、小型電器完好率要達到95%。

2、井下電氣裝置的各種保護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3、井下所有的機電裝置都要實行包機責任制管理,做到責任到人,掛牌管理。

4、在用機電裝置要保持完好狀態執行,裝置配件要符合要求,不得隨意用它物取代,同時要搞好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

5、井下各單位未經機電部批准,嚴禁私自用電。

6、井下裝置的調撥、回收應到機電部辦理相關手續,不得私自進行。

電力公司裝置管理制度3

電氣維修管理規定

一、電氣維修人員必須持上崗證,嚴格按照國家建設部頒發的標準《電氣安裝工作規程》作業。

二、在進行電氣維修時維修人員應戴好安全防護用品,配備絕緣良好的電工工具。

三、維修和保養電氣裝置時,應按要求做好保證安全的組織和技術措施。

四、維修班班長在分配工作的同時向維修人員說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項,並在工作中檢查監督執行情況。

五、一般情況下,儘量避免帶電工作,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須帶電作業時,應裝設隔音擋板,並有專人監護。

六、在一經分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形狀和刀閘的操作把手上,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作業”的標牌。

配電房管理規定

一、配電房是供電系統的關鍵部位,設專職電工對其實行24小時執行值班,未經許可,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二、值班員必須持證上崗,熟悉配電裝置狀況,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三、值班員應密切注意電壓表、電流表,功率表的指示情況,嚴禁變壓器空氣開超載執行。

四、經常保持配電房地面及裝置外表清潔無塵。

五、經常保持配電房消防設施的完好齊備,保證應急燈在停電狀態下能正常使用。

六、做好配電房的防水、防潮,堵塞漏洞,嚴防蛇、鼠等小動物進入配電房。

停水及事故處理方案

水是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人們一天也離不開水,正常情況下,物業管理企業必須保證供水。若因管理維修等原因造成停水,應當提前通知,使產權人、使用人有所準備,因市政管網停水時,維修搶修中心應立即通知管理處,管理處與市政供水部門聯絡。

如發生跑水、漏水現象,應採取如下措施:

1、檢查漏水的準確位置,並在許可能力下,立即設法制止漏水,如關上水閥等。若不能制止時應立即通知維修搶修中心,在搶修人員到達前須儘量控制現場,防止範圍擴散。

2、觀察四周環境,利用現有裝置工具,設法清理現場。

3、通知清潔人員清理現場積水,檢查受影響範圍,通知受影響住戶。

4、日常工作中,應留意渠道是否有淤泥、雜物或塑料袋,隨時加以清理乾淨,以免堵塞。

共用設施、裝置保養規範

共用設施、裝置是指業主共同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避雷裝置、消防設施以及道路、窨井、化糞池、垃圾廢物儲存設施、綠化地等。共用設施、裝置保養是物業管理公司對所管轄範圍內物業的附屬裝置所進行的常規性的養護工作,應遵守下列規範:

一、衛生和水電裝置的日常性保養。物業管理公司要負責管區範圍內的計劃養護、零星報修和改善添裝任務。零星損壞的衛生、水電裝置一般應按物業管理公司規定期限及時修理,人為損壞則要由住用者自費修理。

二、上下水管道、化糞池等設施的維修養護。上下水管道發生故障必須急修時,由專業人員負責,隨叫隨到進行搶修並定期維護。化糞池由專人定期清掏,進行保養。

三、消防裝置的日常性保養。對消防專用水箱一般在規定期限內調水、放水,以防止出現缺水、阻塞、水質腐臭等現象;消防泵也應採取定期試泵的措施。

四、其他特種裝置的日常性保養。對其他特種裝置,按季度專人負責維修、管理、養護。

共用設施、裝置維護人員操作規程

共用設施、裝置是指業主共同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避雷裝置、消防設施以及道路、窨井、化糞池、垃圾廢物儲存設施、綠化地等。共用設施、裝置保養是物業管理公司對所管轄範圍內物業的附屬裝置所進行的常規性的養護工作,共用設施、裝置維護人員應遵守下列操作規程:

一、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是以裝置操作人為主,主要是對裝置實施清潔、緊固、調整、潤滑、防腐為主的檢查和預防性的保養措施。

二、操作人員定機保養,做好班前交接,瞭解裝置執行情況,檢查裝置各部位的清潔和潤滑,空運轉檢驗各系統安全裝置,正常後方可投入使用。

三、操作中要集中思想,合理使用裝置,嚴格遵守裝置操作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發現小故障及時排除,及時調整緊固鬆動的機件。

四、下班前一般須留一定時間對裝置進行清掃、擦拭、注油、整理、潤滑等。

五、專業維修人員的巡迴檢查,主要是檢查操作人員是否合理使用裝置,機器運轉是否正常,督促操作人員日常保養,制止違章操作行為。在遇到一般故障時,幫助操作人員及時處理、排除。

電力公司裝置管理制度4

1.目的

1.1保證裝置完好率,使生產正常執行;

1.2改進裝置效能以滿足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和生產效率的要求,裝置管理程式公司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全公司的裝置管理,包括裝置部和人資行政部門的辦公裝置(以下通稱裝置管理部門)所管轄的所有裝置。

3.職責

3.1裝置管理部門負責:

3.1.1跟蹤和了解本行業裝備發展的資訊,選擇先進適用的技術裝置,定期向總經理遞交引入新技術、新裝置、新材料動態情況報告。

3.1.2對現有裝置施行全面管理

a.整理裝置資料(說明書、合格證、保修單、隨機備件及工具清單等)歸檔;

b.建立裝置使用和維修檔案;

c.編制裝置操作規程、崗位維護保養規程,並對生產部門的骨幹進行培訓,屬於專業機械的還要對操作者進行培訓;

d.編制《裝置年度檢修計劃》、《裝置檢修程式》;

e.直接領導機修動力車間對動力裝置和公用裝置進行管理;

f.編制委外修理裝置專案清單,簽訂修理合同,實施修後驗收,必要時派員跟蹤拆裝修理現場;

g.編制易損件的合理庫存量;

h.主持第五級裝置檢查,督導、驗證和評價下級的裝置管理;

i.每月一次將整機、零配件供應商和修理情況資料報財務部門彙總儲存,管理制度《裝置管理程式公司管理制度》。

3.1.3接受總經理的指示,蒐集彙總裝置使用意見,記錄裝置缺陷,編制裝置技術改造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3.2裝置使用部門負責:

3.2.1正確操作使用裝置;

3.2.2裝置的日常維護與保養;

3.2.3裝置的現場保管;

3.2.4裝置缺陷的及時如實彙報。

4.工作內容及要求

4.1裝置購置和更新

4.1.1裝置管理部門根據公司規劃和生產經營的實際需要,每半年或總經理有指示時向總經理遞交“裝置購置的技術經濟分析報告”,並附報“裝置購置計劃”。

4.1.2總經理對下述資料組織論證:

a.召集裝置管理部門及裝置使用部門負責人討論;

b.組織對兩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詢問報價;

c.必要時聘請專業人士徵詢意見。

通過論證要對裝置的先進性、適用性、維修性、安全性、售後服務等專案作出評價並記錄,按擇優選定的原則,對“裝置購置計劃”進行審批。

4.1.3裝置管理部門依批准的“裝置購置計劃”,跟多家供應商洽談,貨比三家後,起草合同,按《合同管理制度》的規定報批;

4.1.4由採購部或總經理指定的人員按照《採購控制程式》執行採購。

4.1.5裝置到廠後,由供應商安裝試機或由我司人員安裝試機,達到預期的技術引數後,由使用部門、採購部門和裝置部代表共同驗收,並填寫“裝置入廠驗收表”及“重點裝置安裝、除錯記錄表”。

4.1.6裝置管理部門對已購置的裝置:

收集資料,進行分類、編號、歸檔,並填寫“機器裝置一覽表”;

b.在裝置上進行標識;

c.填寫“裝置移交清單”移交給使用部門,並按《裝置使用前培訓考試規定》,對裝置使用部門的負責人和操作工進行培訓和考試。

d.對裝置執行和完好檢查進行記錄統計。

4.2裝置的保養與維修

4.2.1裝置管理部門

電力公司裝置管理制度5

第一條因工作需要,各單位可申請領用集團標配的辦公機器及辦公裝置。為了保證辦公裝置的正常運轉,提高辦公裝置的工作效率和使用壽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辦公裝置申領流程

一、新員工經入職培訓後,憑單位人事部門簽發的《人員錄用審批表》(見“集團人事招聘制度”),到單位辦公室申領相應的辦公裝置。

二、單位辦公室資訊科技員負責檢查辦公裝置庫存,充足可直接發放;如不足,裝置管理員則做好登記,對外進行採購。

三、裝置到庫後,單位辦公室的資訊科技人員應認真驗收裝置後,登記《辦公裝置初始表》(附表1)、《辦公裝置狀態變更表》(附表2)、《辦公裝置狀態表》(附表3)。

四、裝置發放時,資訊科技員與或領用人共同檢查裝置狀態是否完好與配件是否齊全。若無異常,領用人需填寫《辦公裝置領用單》(附表4),以明確保管責任。裝置管理員需填寫《辦公裝置狀態變更表》、《辦公裝置狀態表》。

第三條辦理裝置歸還流程

一、離崗員工持單位人事部門簽發的《員工離崗/職通知函》到單位辦公室辦理辦公裝置歸還手續。資訊科技員核對《辦公裝置狀態表》,查詢離崗人員的全部領用情況,收回裝置。

二、領用人和資訊科技員在共同檢查所歸還裝置,在無損壞、無缺少配件、無欠費情況下,領用人需在《辦公裝置歸還單》上簽字確認。如有損壞、缺少配件、欠費的,應按價格賠償、支付所缺的配件價格(配件價格由供應商提供)、還清欠費後,裝置管理員才可簽字確認,並經由單位辦公室負責人蓋章稽核後,方可繼續辦理離崗手續。

三、領用人和資訊科技員當場將電子裝置做返廠設定,如返廠設定失敗,資訊科技員不得在《離崗通知函》上簽字。

四、辦公裝置歸還人、資訊科技員需填寫《辦公裝置狀態變更表》、《辦公裝置狀態表》。

第四條辦公裝置採購流程

一、各單位辦公室負責裝置的採購、登記、發放與運維工作。各單位根據自身需要向集團指定供應商處進行採購。

二、裝置發放時,資訊科技員與領用人共同檢查裝置狀態是否完好與配件是否齊全。若無異常,領用人需填寫《辦公裝置領用單》,以明確保管責任。裝置管理員需填寫《辦公裝置狀態變更表》、《辦公裝置狀態表》。

第五條機器裝置管理流程

一、辦公裝置臺賬與盤點

1、《辦公裝置初始表》:當裝置購入並出庫後,管理責任即移交至使用單位,就開始登記此表。表格反映了固定資產在最初移交到資訊中心時的狀態,表格中的資料一旦生成則不允許修改。

2、《辦公裝置狀態變更表》:記錄每一次固定資產相關狀態屬性變化情況,是記錄裝置資產變化的流水賬,從而觸發《辦公裝置狀態表》的修改。由各單位辦公室的資訊科技員填寫。

3、《辦公裝置狀態表》:表格反映了固定資產的最新狀態,表格中的資料不得隨意修改,修改的唯一依據是《辦公裝置狀態變更表》。由各單位的資訊科技員填寫。

4、《辦公裝置領用表》:表格記錄了各經營性單位領用辦公裝置的實際情況。由各單位資訊科技員填寫。

5、《辦公裝置初始表》、《辦公裝置狀態變更表》、《辦公裝置狀態表》、《辦公裝置領用表》的原件各單位進行存檔。

二、盤點

1、根據各單位的發放及統計臺賬,各單位辦公室應當於每季度末對辦公裝置進行區域性盤點,集團行政管理中心每年年終對各單位辦公裝置進行全域性盤點。

2、盤點內容:核對機器裝置使用情況是否正常,是否有損壞或缺配件,及所使用的裝置跟領用時是否一致,是否有丟失。

3、在規定的使用年限期間,因個人原因造成辦公裝置毀損、丟失、被盜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個人承擔。

4、資訊科技員根據盤點情況,對於毀損、丟失、及配少配件情況,向上級部門彙報,經集團行政管理中心最終確認,再交由單位財務部門劃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