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幹部實行年休假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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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鎮幹部實行年休假制度範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鎮幹部實行年休假制度範本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等關於機關幹部年休假的相關,為落實、機關工作人員的年休假制度,加強對年休假的管理,保障機關工作人員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辦法。

一、享受年休假的範圍和物件:

街道辦在編人員,且參加工作滿1年以上的機關職工。

二、年休假的假期:

(一)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事假先行折抵年休假。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當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一)上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

(二)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四)如當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後,其病、事假假期超過了本條第二、三款規定期限的,則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四、年休假要求

(一)符合休假條件的工作人員在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二)根據職工的工作性質和個人情況,照顧本人要求,於每年3月制定本辦職工休假計劃報送縣黨政辦。實行輪流休假,均衡安排,避免出現集中休假或休不了假的情況,保證本單位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轉。休假期間,一般不安排休假職工參加日常工作。如有緊急、特殊情況等工作需要,要按要求中斷休假回到工作崗位。

(三)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年休。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2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五、審批程式

按職級逐級審批後報黨政辦登記備案。領導幹部請年休假,按縣上相關規定報批。

六、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