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安全教育制度應該如何制訂呢?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於師生安全教育制度,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事關教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安全教育意見與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安全教育措施和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措施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安全工作
2、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安全意識
(1)每學期組織一次安全報告會,利用升旗儀式、主題班會、等途徑廣泛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與緊迫性,講解安全知識,強化師生安全意識;
(2)定期與家長聯絡,建立學校、社會、家庭“三結合”的安全教育網路;
(3)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宣傳週活動,強化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二、安全教育責任制
為確保安全教育落到實處,明確安全職責,增強安全防範意識,特制定崗位責任。
1、少先隊職責
(1)利用升旗儀式、主題班會等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培養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2)加強班級管理,重視課間管理,杜絕打架鬥毆現象;
(3)加強對班級學生及活動場所的安全檢查,確保活動安全,不組織存在安全隱患的活動;
(4)督促班主任加強與家長的聯絡,及時反饋學生在校資訊。
2、總務處職責
(1)及時進行校舍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2)加強對食堂從業人員的`教育,嚴把食品衛生質量關;
(3)經常對教育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設施安全可靠,加強財產和經費的安全管理,嚴防失竊;
(4)加強學校用電安全,定期組織對用電裝置進行必要的檢查。
3、教務處職責
(1)組織各年級經常對教室照明設施進行檢查;
(2)有計劃地組織開展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
(3)落實課堂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4、教職工職責
(1)嚴格組織課堂教學,活動課周密考慮安全因素;
(2)嚴密注意學生動向,切實履行安全教育責任,杜絕自己管理範圍內的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
(3)文明執教,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對由此導致的學生傷亡、出走等後果堅決追究當事人責任。
三、常規制度
1、校內安全
(1)不帶與學習無關的物品進校,進校後立即進教室學習;
(2)自覺維護安全的校園環境,不拿公物玩耍;
(3)課間文明活動,不做不安全的活動;
(4)在校時間學生不得擅自離開校園,有事需請假同意後方可離校;
(5)同學之間不打架、不罵人,有問題及時報告班主任或老師;
(6)宿舍內嚴禁學生私裝電器,嚴禁用明火照明。
2、校外安全
(1)不玩火,不玩電,不玩水,不玩遊戲機,外出游泳需由家長同行;
(2)謹慎用火,野外不用火,嚴禁參加森林火災撲救;
(3)注意講究衛生,飯前便後洗手;
(4)在家聽父母長輩教導,不做不安全之事,離家外出需告知家長。
3、交通安全
(1)上、下學行路時靠右行走,不抄近路,不奔跑,不爭擠,按時到校,及時回家;
(2)騎自行車上路時,不騎英雄車,不併行、不追逐,安全行使;
(3)自覺遵守“一看、二慢、三通過”等交通規則。
4、師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
(1)建立師生集體外出活動提前報告制度,提倡徒步運足,按規定使用證照齊全車輛;
(2)活動前學校對活動地點、設施、交通等安全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安全。
5、校舍、設施安全
(1)班級任課教師要時刻注意教室及周圍環境的安全,一旦發現隱患,立即採取措施;
(2)執行假期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