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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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2017學校安全教育制度【1】

1、加強領導。建立由校長任組長,由副校長、班主任為成員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

2、教育學生飲水飲食要注意衛生,預防食物中毒。

3、教育學生右側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搶道,不玩耍打鬧,注意交通安全。

4、各班主任要教育學生課間活動不追逐打鬧,不違反規定在樓梯處亂跑,不在樓上扒窗外望。不玩有危害他人的玩具,不準在校園內燃放鞭炮。

5、安全教育的時間可確定在校、班會、晨會中,可在集體組織的活動之前,也可滲透在各科教學之中。

6、財產管理確定專人負責,財務檔案由主管會計負責,現金由出納員負責。各個辦公室的資料、物品、裝置均由各個教研組長或辦公室主要負責人負責。教室一切物品、裝置由班主任負責。

7、後勤處設有校舍、裝置檢查記錄,每月檢查一次,若發現有危險應及時停用或維修,特別是夏季汛期,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澇工作,確保師生安全。

8、放學時各班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提前和託後放學,且以班級為單位站隊放學,由值日者組織,一律通過學校正門。

9、嚴禁學生學騎自行車或摩托車上路。

10、值日教師要認真負責,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本校及本校人員的機動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或穿行學校。經許可進入學校的'車輛要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得影響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11、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周圍從事有毒、有害和汙染(包括噪聲)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

12、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牆或房牆構築建築物。不允許在學校門前和兩旁設定停車場、擺攤設點、堆放雜物。

2017學校安全教育制度【2】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事關教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安全教育意見與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安全工作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工作教育措施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安全工作

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對各部門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處理辦法及措施;建立安全問題月檢查報告制度,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排查,對排查的問題責任到人,限期整改。

2、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安全意識

(1)每學期組織一次安全報告會,利用升旗儀式、主題班會、宣傳櫥窗、廣播、張貼標語等途徑廣泛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與緊迫性,講解安全知識,強化師生安全意識;

(2)定期召開家長座談會,建立學校、社會、家庭"三結合"的安全教育網路;

(3)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宣傳週活動,強化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二、安全工作教育責任制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為確保安全教育落到實處,明確安全職責,增強安全防範意識,特制定崗位責任。

1、校長職責

(1)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制度;

(2)加強對各職能部門的督促檢查,落實安全制度;

(3)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有關安全工作新情況、新問題,保障學校安全,做到警鐘長鳴;

(4)切實解決學校安全工作的不安全隱患,建立嚴格的外出活動報批制度。

2、教導處職責

(1)組織各年級經常對教室照明設施進行檢查;

(2)督促所屬部門科室加強消防器材的管理與使用;

(3)有計劃地組織開展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

3、總務處職責

(1)及時進行校舍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2)加強對食堂從業人員的教育,嚴把食品衛生質量關;

(3)經常對教育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設施安全可靠,加強財產和經費的安全管理,嚴防失竊;

(4)加強學校用電安全,定期組織對用電裝置進行必要的檢查。

4、德育處、少先隊職責

(1)利用升旗儀式、主題班會、宣傳櫥窗、報告會等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培養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2)加強班級管理,重視課間管理,杜絕打架鬥毆現象;

(3)加強對班級學生及活動場所的安全檢查,確保活動安全,不組織存在安全隱患的活動;

(4)督促班主任加強與家長的聯絡,及時反饋學生在校資訊。

5、教職工職責

(1)嚴格組織課堂教學,活動課周密考慮安全因素;

(2)嚴密注意學生動向,切實履行安全教育責任,杜絕自己管理範圍內的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

(3)文明執教,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對由此導致的學生傷亡、出走等後果堅決追究當事人責任。

三、常規制度

1、校內安全

(1)不帶與學習無關的物品進校,進校後立即進教室學習;

(2)自覺維護安全的校園環境,不拿公物玩耍;

(3)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

(4)課間文明活動,不做不安全的活動;

(5)在校時間學生不得擅自離開校園,有事需請假同意後方可離校;

(6)同學之間不打架、不罵人,有問題及時報告老師;

(7)學校食堂杜絕不潔食品出售,保持師生食用品清潔、衛生;

2、校外安全

(1)不玩火,不玩電,不玩水,不玩遊戲機,外出游泳需由家長同行;

(2)注意講究衛生,飯前便後洗手;

(3)在家聽父母長輩教導,不做不安全之事,離家外出需告知家長。

3、交通安全

(1)上、下學行路時靠右行走,不抄近路,不奔跑,不爭擠,按時到校,及時回家;

(2)不允許任何學生騎自行車上學;

(3)自覺遵守"一看、二慢、三通過"等交通規則。

4、師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

(1)建立師生集體外出活動提前報告制度,提倡徒步運足,按規定使用證照齊全車輛;

(2)活動前學校對活動地點、設施、交通等安全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安全。

5、校舍、設施安全

(1)班級任課教師要時刻注意教室及周圍環境的安全,一旦發現隱患,立即採取措施;

(2)執行假期值班制度。

以上制度望各校、各責任人嚴格貫徹執行,凡因執行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不但要與當年的考核、評優、評先、晉級掛鉤,而且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 建立事故報告制度:

對偶發事件和事故均須對事故的原因、經過、結果等情況及時學校報告,切忌不聞不問,更不允許隱瞞掩蓋,逃避責任。

以上制度望各教職工貫徹執行,凡制度不全或執行不嚴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不但對當年的評優、晉級一票否決,而且要追究當事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