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房管理制度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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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庫房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庫房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庫房管理制度1

1 中心庫是廠內各單位材料、產品的統一管理庫,統一代保管獨立核算單位的材料、產品。中心庫必須嚴格執行物資紀律以及政策、規章、制度。

2 中心庫對各分廠、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材料、產品,分別獨立建帳。

3 材料的管理

3.1 各分廠及各分類管理獨立核算單位可自建材料帳,每季度決算前先行盤庫,並與中心庫房對帳,經中心庫管理人員核對無誤、簽字認可後,編制季度庫存材料報表,隨決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別報廠財務科一份、辦公室兩份。

3.2 各獨立核算單位購回材料後,由所在單位指定的材料主管人員填寫一式兩份料票,會同中心庫管理人員點收、入中心庫、簽字後,一份留中心庫入帳,一份由獨立核算單位財務入帳。

3.3 為滿足分廠生產現場需要,方便分廠使用,對中心庫存放不便的材料,中心庫管理人員與分廠材料管理人員共同點收、入庫後,可由分廠材料管理人員領出,分廠自存。

3.4 各獨立核算單位用料時,填寫一式兩份用料單,經所在單位指定的材料消耗主管負責人簽字後,向中心庫領取,中心庫管理人員按生產計劃和材料定額發放,用料單一份留中心庫結帳存查,一份交獨立核算單位財務入帳。

3.5 用料單必須有分廠材料消耗負責人與中心庫管理員的共同簽字後,財務方可入帳,對於手續不齊全的,財務人員可拒絕入帳。

3.6 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料票不得積壓突擊出具,分廠自存的材料,用料後必須在一週內完善手續;每月底前對本月內使用的、未向中心庫房出具料票的所有材料補簽完所有手續。

4 產品的管理

4.1 各分廠及各分類管理獨立核算單位可自建成品帳,每季度決算前先行盤庫,並與中心庫房對帳,經中心庫管理人員核對無誤、簽字認可後,編制季度庫存成品報表,隨決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別報廠財務科一份、辦公室兩份。

4.2 獨立核算單位的產成品經驗收合格後,根據成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由所在單位主管人員填寫一式兩份入庫單,會同中心庫管理人員點收、入中心庫、簽字後,一份留中心庫入帳,一份由獨立核算單位財務入帳。

4.3 各獨立核算單位的產成品出庫時,填寫一式兩份出庫單,經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後,向中心庫領取,出庫單一份留中心庫結帳存查,一份交獨立核算單位財務入帳。

4.4 出庫單必須有分廠負責人與中心庫管理員的共同簽字後,財務方可入帳,對於手續不齊全的,財務人員可拒絕入帳。

5 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材料、產品帳應與中心庫的材料、產品帳,帳物相符。各分廠每季度小盤庫,半年大盤庫,年終總盤庫,並與中心庫核對,編制報表。中心庫每季清查、清點所有帳務,年終總盤點,如有差誤,應及時向分廠及廠領導提出,並查明、清理。

6 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材料、產品庫存不得超過廠定的限額標準。中心庫發現超額時,應及時向廠領導反映。

7 各獨立核算單位的財務帳、中心庫的廠保管帳作為廠財務科的彙總核算依據。

庫房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庫房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庫房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庫房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庫房消防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 本規則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第四條 本規則適用於國家、集體和個體經營的儲存物品的各類庫房、堆疊、貨場。儲存火藥、炸藥、火工品和軍工物資的庫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庫房建築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並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稽核。庫房竣工時,其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消防監督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 庫房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庫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 庫房防火負責人負有下列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八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庫房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幹部;其他庫房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

第九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庫房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庫房,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第十條 各類庫房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條 庫房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幹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徵求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意見。

第十二條 庫房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條 對庫房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 庫房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第三章 儲存管理

第十五條 依據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按照庫房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詳見附表)。

第十六條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並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築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

第十七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採取降溫措施。

第十八條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第十九條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條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乾燥的場所儲存,並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溼度與溫度。

第二十一條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第二十二條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條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第二十四條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採暖時,應當採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於零點三米。

第二十五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定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徵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同意。

第二十六條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佈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

第四章 裝卸管理

第二十七條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第二十八條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並不得在庫區清爐。庫房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第二十九條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條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第三十一條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後,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條 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築和構築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准,裝卸作業結束後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條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裝置要採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第三十四條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裝置需要維修時,應當採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三十五條 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人。

第五章 電器管理

第三十六條 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範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第三十八條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於零點五米。

第四十條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第四十一條 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第四十二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四十三條 庫房電器裝置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裝置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定防護罩。

第四十四條 庫房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範的規定,設定防雷裝置,並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四十五條 庫房的電器裝置,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條 庫房應當設定醒目的防火標誌。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並交出攜帶的火種。

第四十七條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庫房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四十八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准。

第四十九條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並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五十條 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條 庫房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當設定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五十三條 庫房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第五十四條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庫房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庫房,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範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定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第五十五條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的庫房,寒冷季節要採取防凍措施。

第五十六條 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庫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獎懲

第五十七條 庫房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則的單位和人員,國家法規有規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法規予以處罰;國家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關法規、規章進行處罰;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 儲存丁、戊類物品的庫房或露天堆疊、貨場,執行本規則時,在確保安全並徵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

第六十條 鐵路車站、交通港口碼頭等晝夜作業的中轉性庫房,可以按照本規則的原則要求,由鐵路、交通等部門自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六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本規則制訂的具體管理辦法,應當送公安部備案。

庫房管理制度3

一、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後分類存放,做到先進先出,以免貯存時間過長而生蟲、發黴。

二、各類食品要分開存放,並有明顯標識。

三、存放的食品應與牆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

四、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定期檢驗庫存食品,掌握所貯存食品的保質期。

五、定期打掃庫房,整理物品,保持庫房整潔。

六、食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七、及時處理掉不能繼續使用的食品或腐敗變質的食品和有異味的食品。

一、嚴格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隨意離崗。

二、嚴格開關門制度,對外來進出人員,嚴加控制,並做好登記手續。

三、嚴禁買賣人員隨意進出,並在校內大聲叫喊,並管理好門前相應設施。

四、嚴禁外來車輛隨意進入校園,特殊情況必須由校相關領導批准後方可入內。

五、保持值班室整潔,門前門後相關地域的清潔衛生,教師存車房,車輛擺放有序。

六、配合門前“五包”管理人員,做好攤點的工作,嚴禁交攤位放置在校大門及校大門的兩側。

庫房管理制度4

一、適用範圍及人員職責

(一)適用範圍:員工餐廳庫房,包括冷凍庫、冷藏庫。

(二)人員職責

負責餐廳庫房的管理。

2.餐飲團隊設定專職庫管員一名,負責對所轄庫房的日常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有效地管理庫房,具體負責餐廳各類物品的保管和供應工作。

負責物料及食品的入庫驗收工作,入庫時,對進倉物品必須嚴格根據採購單按量驗收,並根據發票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價格、金額填寫驗收單或收據,不符合的貨物退回,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嚴格把好質量關。

驗收進庫物資,如發現不符合要求的,需填寫驗收報告,呈餐廳專案主管、xxxx審批,交採購部提出處理意見。

驗收後的物資,必須按類分別,據物品的性質、數量、固定位置堆放,合理使用倉位,做到整齊美觀,並注意留有通道,便於收發、檢驗、盤點、清查並填寫貨物卡,把貨物卡掛放在顯眼的位置。

物料和食品進出庫,要做到先進先出、後進後出,防止變質、黴壞,儘量減少損耗。

庫房要保持通風乾燥,根據庫房的環境、通風條件、氣溫變化,調節幹、溼度和恰當的溫度。要勤檢查、勤倒垛、勤晾晒,防止蟲蛀鼠咬黴爛變質。

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每日彙總票據,按期登記明細賬,定期盤點,按時填寫報表,做到賬表清楚,賬物相符。

熟悉物料和食品,明確負責保管物品的範圍。

嚴格執行庫房的安全制度,庫內嚴禁吸菸,上下班前後,對庫房的門窗、貨垛、電源、消防器材等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保證庫房和物資的安全。

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工作時不擅離職守,負責做好庫房的清潔衛生工作。

二、日常管理規定

(一)物資驗收入庫

1.無論是直撥還是入庫的採購物資都必須經庫管員驗收;

2.庫管員驗收是根據訂貨的樣板,按質按量對送貨單核對驗收。驗收完後要在送貨單上簽名或發給驗收單,然後需直撥的按手續直撥,需入庫的按規定入庫。

3.庫管員對採購員購回的物品無論多少、大小等都要進行驗收,並做到:

①送貨單與實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不相符時不驗收;

②送貨單上的數量與實物數量不相符,但名稱、規格、型號相符可根據不超實際需要量的原則按實驗收;

③對購進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鮮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對購進品已損壞的不驗收。

4.驗收後,要根據送貨單上列明的物品名稱、規格、型號、單價、單位、數量和金額填寫驗收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留庫房,第二聯交採購員報銷,第三聯交材料會計。

(二)入庫存放

1.驗收後的物資,除直撥的外,一律要進庫保管;

2.進庫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條理、注意整齊美觀,不能擠壓的物品要平放在層架上。

4.凡庫存物品,要逐項建立登記卡片,物品進庫時在卡片上按數加上,發出時按數減出,結出餘數;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三)保管與抽查

1.對庫存物品要勤於檢查,防蟲蛀、鼠咬,防黴爛變質,將物資的損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庫管員要經常對所管物資進行抽查,檢查實物與卡片或記賬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時查對;

②xxxxx也要經常對庫房物資進行抽查,檢查是否賬卡相符、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四)領發物資

1.領用物品計劃或報告:

①凡領用物品,根據規定須提前做計劃,報庫管人員準備;

②庫管員將報來的計劃按每天發貨的順序編排好,做好目錄,準備好物品,以便取貨人領取;

2.發貨與領貨

①各廚師、檔口領貨一般要求專人負責;

②領料員要填好領料單(含日期、部門、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用途等)並簽名,庫管員憑單發貨;

③領料單一式三聯,領料單位留第一聯,班組負責人憑單驗收;庫管員留第二聯,憑單入賬;會計留第三聯,憑單記明細賬;

④發貨時庫管員要注意物品先進的先出、後進的後出。

(五)盤點

1.庫房物資要求每週初小盤點,月底大盤點,半年和年終徹底盤點;

2.將盤點結果列明細表報財務會計稽核;

3.盤點期間停止發貨。

(六)物品、原材料的盤查

物品、原材料、物料在盤點中發生的溢損,應對自然溢損和人為溢損分別作出處理。

1.自然溢損:

物品、原材料、物料採購進倉後,在盤點中出現的乾耗或吸潮升溢,如食品中的米麵及其製品、幹雜貨等,在升損率合理的範圍內,可填制升損報告,經主管審查後,視“營業外收入”或“管理費用”科目內處理;

超出合理升損率的損耗或溢餘,應先填制升損報告書,查明原因,說明情況,報部門經理審查,按規定在“營業外收入”或“管理費用”科目內處理。

2.人為溢損:

人為溢損應查明原因,根據單據報專案主管審查,按有關規定在“待處理收入”或“待處理費用”科目處理。

(七)物品、原材料損耗的處理

1.物品及原材料、物料發生變質、黴壞,失去使用(食用)價值,需要作報損、報廢處理。

2.保管人員填報“物品、原材料變質黴壞報損、報廢報告表”,據實說明壞、廢原因,並經專案主管審查提出處理意見,報xxxxx審批。

3.對核實並核准報損、報廢的物品、原材料的殘骸,由庫管人員送交廢舊物品庫房處理。

4.報損、報廢由專案主管會同廚師長審查,提出意見,並呈報xxxxx審批。

5.在“營業外支出”科目處理報損、報廢的損失金額。

(八)庫存管理

各項物料、食品均應制訂最低儲備量和最高儲備量的定額,由庫管員根據庫存情況及時向採購部提出請購計劃,採購部根據請購數量進行訂貨,有效控制庫存。

三、庫房管理標準

(一)庫管員須每年體檢一次,持衛生部門頒發的“健康證”上崗。

(二)庫房保持通風良好,溫度適宜,門窗、地面、貨架清潔整齊;做倒“三勤”:勤清掃、勤通風、勤整理。

(三)庫房實行分庫、分類保管,主食、副食分庫房存放,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隔牆離地,碼放整齊,便於收發、檢驗、盤點、清倉。

(四)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庫,要經常檢查食品質量。

(五)散裝易腐食品勤翻勤晒,儲存容器加密封。發現變質、有異味、發黴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要立即處理,不得繼續儲存。

(六)庫房應無蚊蠅、無蟑螂、無老鼠,有防“四害”措施,做到“五防”:防黴變、防蟲蛀、防鼠咬、防損壞、防過期失效。

(七)肉類、水產品、禽蛋、水果等易腐食品應分別冷藏貯存。嚴格掌握冷藏溫度(冷藏:0℃—10℃,冷凍:-18℃以下),杜絕食品腐爛變質,有氣味食品要妥善儲存,防止串味。

(八)冷凍裝置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過1cm)、氣足。

(九)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櫃存放,杜絕生熟混放。

(十)嚴禁食品庫房記憶體放有毒有害物品,防止汙染。

(十一)食品出庫必須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並做好記錄。

(十二)庫房物品搬運遵守輕拿輕放原則,避免損壞。

(十三)庫房保管員負責設立每種原料的存貨卡,對各種原料的進、存動態作出明細而完整的記錄。

(十四)庫房內嚴禁吸菸,並設定防火設施。

四、安全管理

(一)庫房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進入庫房。

(二)因工作需要需進入庫房的人員,在進入庫房時,必須先辦理登記手續,並要有庫房人員陪同。嚴禁獨自進庫。進庫人員工作完畢後,出庫時應主動請庫管人員檢查。

(三)庫房內不準會客,不準帶人到庫房範圍參觀。

(四)庫房不準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庫。

(五)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外,不準試用試看庫房商品物資。

(六)庫房範圍內不準生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一切進庫人員不得攜帶火種進庫。

(八)庫房應定期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並做好防火工作。

1.庫房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庫內保證主通道有一定的距離,貨物與牆、燈、房頂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2.庫房內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熾燈,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等電器裝置,庫房內保持通風。

3.庫房的總電源開關要設在門口外面,要有防水、防潮保護,每年對電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絕緣不良等情況,必須及時維修。

4.物品入庫時要防止挾帶火種,潮溼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後,值班人員要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物品堆積時間較長時要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熾熱產生自燃。

庫房管理制度5

1、主食、副食分庫房存放,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庫房每日清掃,保持庫房及貨櫃貨架清潔衛生,經常開窗或機械通風裝置通風,保持乾燥。

3、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入庫登記,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易壞先用的原則。

4、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牆、離地均在10cm以上整齊擺放,散裝食品及原料儲存容器加蓋密封,同時經常檢查,防止黴變。

5、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範圍要求。

6、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記憶體放。冷藏、冷凍櫃(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誌,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以便於對冷藏、冷凍櫃(庫)內部溫度的監測。食品在冷藏、冷凍櫃(庫)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7、冷凍(藏)裝置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過1cm)、氣足。

8、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及時發現和處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螂工作,安裝符合要求的擋鼠板;不得在倉庫內抽菸。

庫房管理制度6

一、檔案庫房是檔案資料保護和貯存的重要基地,是提供利用檔案的中心,除領導批准外,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二、保管檔案必須有專用庫房,並設專人負責管理。庫房內應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證檔案安全。

三、檔案進出庫房,要建立嚴格的登記制度,包括檔案收進入庫,庫存檔案調出室外及日常的調閱、歸還。

四、檔案庫房應設有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蟲、防鼠、防高溫、防強光的措施。

五、對新接收入庫檔案要嚴格檢查,對有蟲蛀、發黴及其它問題的檔案須經科學處理後方可入庫。

六、庫房內安置溫溼度計,每天定時測記。庫房的溫度應控制在14-24℃之間,相對溼度應控制在45-60%之間。

七、庫房內應保持清潔,不得堆放與檔案無關的物品。

八、每學期結束前,要對案卷進行總清點,檢查帳、卡、物是否相符。

九、每天下班前,應關閉庫房門窗,切斷水、電源,確保檔案安全。

十、定期打掃庫房衛生,保持庫房與檔案的清潔。

庫房管理制度7

第一條 為了加強倉庫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和公司財產免受火災危害,保證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庫房的建築設計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常用危險化學品儲存通則》等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第三條 物資儲存場所的消防器材配置,應按《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的要求配備。並應裝設消防通訊和報警裝置,安排專人維護和保養。

第四條 嚴格執行崗位防火責任制度、火源、電源管理制度、門衛制度、值班巡迴檢查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做好防火、防竊等工作。

第五條 在倉庫、堆垛區,應設明顯的防火標誌,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第六條 倉庫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第七條 倉庫管理部門應嚴格執行物品入庫驗收制度和物品發放制度。核對、檢驗進庫物品的名稱、規格、安全標籤、質量、數量、包裝。無產地、銘牌、安全標籤和產品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嚴格履行發放手續,認真核實。

第八條 倉庫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培訓合格證。具有責任心強,熟悉危險化學品性質和懂得防護、消防知識的人員擔任。

第九條 倉庫保管員應根據所保管的物資的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第十條 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加強庫內物資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無能力整改的,應報告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確須在露天存放時,必須做好防火、防晒等措施。規定禁止在露天存放的危險化學品,嚴禁在露天存放。

第十二條 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化學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十三條 庫內儲存化學品的面積和間距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堆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 平方米。

(二)堆垛與堆垛之間的距離不小於1 米;堆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 米;堆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 0、3 米。

(三)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 米。

(四)裝有照明燈的倉庫,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於0、5 米。

第十四條 儲存易燃和可燃化學品的倉庫及堆垛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動火等作業。如因特殊需要,必須辦理《動火作業證》,報安全部門批准,採取安全措施後才能進行。作業結束後,檢查確無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第十五條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裝置的標準規範的規定。

庫房管理制度8

1. 目的

幼兒園的物資、食品進行管理,保證幼兒安全、減少浪費、提高效率。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幼兒園對物資、食品使用的控制。

3. 職責

3.1 倉庫管理員

——負責物資、食品的倉庫管理工作。

3.2 其他部門

——負責物資、食品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4. 管理制度

4.1 幼兒園的倉庫分為:物資庫、食品庫。

4.1.1物資庫管理的物資包括:辦公用品、教材、教具、幼兒用品、裝置、工具、備品、配件等。

4.1.2食品庫管理的物資包括:糧食、食用油、醬油、醋、調料、蔬菜、乾菜等。

4.2 物資入庫及入庫驗收應按以下程式進行:

4.2.1物資入庫

a) 物資採購回來後,由採購人員填寫《入庫單》(蔬菜除外)一式三聯(庫管聯、財務聯、採購聯),連同採購物資交檢驗人員進行質量檢驗、檢驗合格後,由檢驗人員簽字確認,交庫管員進行驗收,驗收後簽字確認,並儲存庫管聯。

b) 依據《入庫單》,由庫管員在物資臺帳上進行進帳處理,必要時填寫物資卡片。

c) 採購人員在報銷時,《入庫單》上必須有庫管員、檢驗員簽字,財務人員方可給予報銷。

4.2.2 根據物資分類,管理員對物資入庫情況(包括:物資名稱、規格、型別、數量、單價、金額等)建立臺帳。

4.3 物資標識

a) 管理員負責在倉庫內設立標識(可以插牌、劃定區域等)

b)狀態標識

——合格區;

——不合格區。

c) 物資標識

——建立物資卡片,註明物資名稱、規格型號、出入庫記錄等

4.4 物資防護

4.4.1 物資存放倉庫的基本條件:

——窗明庫淨,無蜘蛛網(每週清掃不得少於一次);

——通風良好(每天通風);

——光線充足;

——防雨、防潮、防鼠、防蟲等;

——具有足夠的擺放架。

4.4.2 對易燃、易爆、揮發性強的物資應單獨設定倉庫或隔離存放,並應注意:

——無明火、遠離熱源;

——擺放在地下;

——配備滅火器;

——保持包裝完好;

——庫房結構堅固,門窗封閉牢固;

——倉庫門內開;

——對於有毒有害物資,應實行“雙人雙鎖制”進行管理。

4.4.3 易發黴、生鏽的物資:

——注意通風;

——放置在有防潮設施的倉庫內。

4.4.4 易碎、易損的物資:

——體積較小的物資,應放置在貨架的底層或地上;

——體積較大的物資,應靠牆立放,物資上方不能有懸掛物資;

——有膠墊保護。

4.4.5 食品:

——防鼠、防蟲、防蛀、防潮;

——先進先出的原則;

——嚴禁貯存過期食品;

——所有食品必須分類、上架擺放;

——所有盛裝容器、袋子必須符合相關衛生要求,每次使用完後進行清洗,保持外觀乾淨;

——對於易發生黴變的食品,包括米、面、乾菜等,儘可能計劃採購,並定期晾晒。

4.5 出庫手續的辦理

a) 物資領用人應憑其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的《領料單》到倉庫辦理物資出庫手續;

b) 管理員根據《領料單》上所列物資,逐一發放;

c) 管理員根據《領料單》內容登記倉庫物資臺帳;

d) 對於有毒、有害物資,還應在《有毒、有害物資登記表》上進行記錄;

e) 管理員應於每日下班前,將《領料單》彙總後核對,並進行相關的帳務處理;

f) 管理員按照物資分類負責建立並填寫《物資借用登記表》,在物資借用時,經借用人簽字確認後,方可辦理借用手續。

4.6 定期盤點工作

4.6.1 每學期末,管理員應對倉庫內物資進行逐一清點;

4.6.2 根據清點結果,填寫《庫存物資盤點表》;

4.6.3 管理員應將庫存物資臺帳的餘額和盤點表上的實物進行核對:

4.6.4管理員應在放假前,將學期《庫存物資盤點表》送交財務室稽核,並上報園長。

4.6.5 財務室應於放假前對倉庫物資進行抽樣或全部核對,並將核對結果上報園長。

4.7 記錄管理

依據《記錄控制程式》財務室、倉庫管理員負責對記錄進行收集、整理、編目、歸檔。

5. 記錄

5.1 JL.G05-01 有毒、有害物資登記表

5.2 JL.G05-02 庫存物資盤點表

5.3 JL.G05-03 物資借用登記表

庫房管理制度9

1. 目的

加強在庫藥品的管理,保證藥品質量。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儲存管理。

3. 職責

保管員:負責本制度的實施。

質管員:負責指導和監督貯存過程的質量管理工作。

4. 內容

4.1保管員應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經市藥監局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4.2藥品儲存應按藥品的性質,分類進行儲存,藥品與非藥品,內用與外用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性質相互影響,易串味的藥品的藥品分割槽存放,特殊管理藥品和不合格品單獨存放,有明顯標誌。

4.3根據藥品儲存條件,儲存於相應庫中

——常溫庫:溫度控制 0--30℃以內,相對溼度控制在45%--75%以內。

——陰涼庫:溫度控制 0--20℃以內,相對溼度控制在45%--75%以內。

——冷 庫:溫度控制 2--10℃以內,相對溼度控制在45%--75%以內。

4.4藥品堆垛應有一定的距離,與牆、屋頂的間距不少於30釐米,與散熱器或供熱管道間距不小於30釐米,與地面的間距不小於10釐米。

4.5藥品儲存實施色標管理,合格品區---綠色;退貨品區---黃色;待驗區---黃色;不合格品區---紅色。

4.6庫存藥品要按批號順序分開或依次堆碼。

4.7 酒精等危險藥品庫存不得超過20瓶,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報損、銷燬應有完善的手續和記錄。

4.8庫房要配備窗簾、滅火器、防盜、乾燥桶等設施、裝置,定期維修,保持良好運轉。

4.9保持庫房、貨架的清潔衛生,庫房應設有防鼠、防汙染等設施,嚴防藥品被汙染、鼠咬、蟲駐、發黴等現象,保證庫房地面無灰塵、無蜘蛛網。

4.10對儲存藥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4.11因人為原因造成質量事故,按藥店有關規定處理。

庫房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了保障倉庫貨品保管安全、提高倉庫工作效率和物流對接規範,制定倉庫管理制度,確保本公司的物資儲運安全。

2、範圍:

針對物流部倉庫和理貨區。

3、內容:

3.1、嚴格遵守公司和部門各項規章制度。

3.1.1、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罷工、不代人打卡;上班時間內在各自崗位上盡職盡責,不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1.2、非物控室和倉管室員工不得進入倉庫,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員經請示上級同意後,在倉管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任何進入倉庫的人員必須遵守倉庫管理制度。

3.1.3、非物流部員工不得進入理貨區,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員經請示上級同意後,在理貨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理貨區;物流部配送人員在進入理貨區後,及時完成各配送線路的包裝箱交接清點和單據簽收工作,任何進入理貨區的人員必須遵守倉庫管理制度。

3.1.4、所有人員不得攜帶能夠容裝手機或配件的包裝物品(如手提包、紙袋等)進入倉庫和理貨區,因工作需要攜帶,在出倉庫時必須接受倉管員或理貨員的檢查。

3.1.5、任何人員不得在倉庫和理貨區內吸菸。

3.1.6、倉管員、理貨員不得將水杯、飯盒、零食等東西帶入到倉庫或理貨區,更不得在倉庫或理貨區內吃東西。

3.1.7、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交待的任務。

3.2、嚴格執行倉庫的貨物保管制度。

3.2.1、倉管員嚴格按照“iso9000”和“6s”的標準要求,規範倉庫貨物管理。

3.2.2、倉管員、理貨員必須全面掌握倉庫所有貨物的貯存環境、堆層、搬運等注意事項,以及貨品配置(包括禮品等)、效能和一些故障及排除方法。

3.2.3、理貨員對所有入庫貨物的質量進行嚴格檢查和控制。

3.2.4、貯存在倉庫的貨物,按照貨物的品牌、型號、規格、顏色等分割槽歸類整潔擺放,在貨架上作相應的標識,並製作一個《倉庫貨物擺放平面圖》,張貼倉庫入口處。

3.2.5、同類型的貨物,不同批次入庫要分開擺放,發放貨物時,要按照先進先出的順序原則出庫。

3.2.6、嚴格遵照貨物對倉庫的貯存環境要求(如:溫、溼度等)進行貯存保管,定時對貨物進行清潔和整理。

3.2.7、保證倉庫環境衛生、過道暢通,並做好防火、防潮、防盜等安全防範的工作,並學會使用滅火器等工具,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各種電器電源等安全情況。

3.2.8、倉管員按照財務要求及時地記錄好所有貨物進出倉的賬目情況,每天做好盤點對數工作,保證賬目和實物一致。

3.2.9、倉管員、理貨員不得挪用、轉送倉庫內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員需要到倉庫借用貨物,必須經過本部門負責人在借條上批准後才能讓其借走。

3.2.10、倉庫、理貨區、包裝箱及其它貴重物品的專櫃鎖匙由各組長保管,不得轉借、轉交他人保管和使用,更不得隨意配製。

3.3、嚴格執行貨物進出倉庫規程。

3.3.1、嚴格執行倉庫的貨物進出倉的運作流程,確保倉庫區域的貨物的貯存安全。

3.3.2、理貨員在收發時請參照《理貨規程》。

3.3.3、倉管員在接到理貨員入庫通知時,按照入庫單與理貨員做好貨物清點交接工作,並在入庫單上簽字確認。

3.3.4、倉管員在接到理貨員出庫通知時,按照調撥單與理貨員做好貨物清點交接工作,並在要求理貨在調撥單上簽字確認。

3.3.5、倉管員、理貨員必須按照進出倉流程做好各項交接工作。

庫房管理制度11

1.庫房存放食品須堆放有序,保證先進先出,要求隔牆離地存放,與室外不能有相通的洞。

2.及時有效的做好三防工作(防潮、防水、防蠅)。

3.庫中物品擺放不靠牆,保持良好的通風,隨吃隨買,存放不過多,當週吃當週用。具體保管要求如下:

米:根據大米發熱較快的特性,必須加強檢查,注意糧堆內溼度的變化;不用高溫烘烤,不幹燥過度;防治米的蟲害,加強運輸工具、倉庫的消毒處理。

面:保持乾燥,水分控制在12%以下;麵粉袋要井字形堆置;做好防蟲;搞好環境衛生,保持袋具清潔衛生,做好防塵、防鼠工作。

油:儲存要有專用的油桶,密封儲存;儲存時溫溼度要適宜,通風良好;儲存的容器定期洗刷。

4.庫房、粗加工間及烹飪間要分開。

庫房管理制度12

一、物資的驗收入庫倉庫管理制度

1、物資到公司後庫管員依據清單上所列的名稱、數量進行核對、清點,經使用部門或請購人員及檢驗人員對質量檢驗合格後,方可入庫。

2、對入庫物資核對、清點後,庫管員及時填寫入庫單,經使用人、貨管科主管簽字後,庫管員、財務科各持一聯做帳,採購人員持一聯做請款報銷憑證。

3、庫管要嚴格把關,有以下情況時可拒絕驗收或入庫。

a)未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批准的採購。

b)與合同計劃或請購單不相符的採購物資。

c)與要求不符合的採購物資。

4、因生產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庫的物資,庫管員要到現場核對驗收,並及時補填"入庫單"。

二、物資保管倉庫管理制度

1、物資入庫後,需按不同類別、效能、特點和用途分類分割槽碼放,做到"二齊、三清、四號定位"。

a)二齊:物資擺放整齊、庫容乾淨整齊。

b)三清:材料清、數量清、規格標識清。

c)四號定位:按區、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庫管員對常用或每日有變動的物資要隨時盤點,若發現誤差須及時找出原因並更正

3、庫存資訊及時呈報。須對數量、文字、表格仔細核對,確保報表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三、物資的領發倉庫管理制度

1、庫管員憑領料人的領料單如實領發,若領料單上主管或總經理未簽字、字據不清或被塗改的,庫管員有權拒絕發放物資。

2、庫管員根據進貨時間必須遵守"先進先出"的倉庫管理制度原則。

3、領料人員所需物資無庫存,庫管員應及時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寫請購單,經總經理批准後交採購人員及時採購。

4、任何人不辦理領料手續不得以任何名義從庫內拿走物資,不得在貨架或貨位中亂翻亂動,庫管員有權制止和糾正其行為。

5、以舊換新的物資一律交舊領新;領用的各種工具均要上工具卡,並由領用人和總經理簽字。

四、物資退庫倉庫管理制度

1、由於生產計劃更改引起領用的物資剩餘時,應及時退庫並辦理退庫手續。

2、廢品物資退庫,庫管員根據"廢品損失報告單"進行查驗後,入庫並做好記錄和標識。

倉庫管理制度小結:

1、倉庫是企業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各種物資週轉儲備的環節,同時擔負著物資管理的多項業務職能。它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產,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資金週轉。

2、倉庫設定要根據工廠生產需要和廠房裝置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內部要加強經濟責任制,進行科學分工,形成物資分口管理的保證體系;業務上要實行工作質量標準化,應用現代管理技術和ABC分類法,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庫房管理制度13

為了加強倉庫防火安全管理,確保學校不受損失,特制定本規定。

一、倉庫管理人員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倉庫區域應按消防技術規範要求設定醒目防火示意標誌,嚴禁明火,並切實加強監督檢查。

三、嚴格執行《學校公用物品管理規定》,履行倉管員職責,做好物資防潮、防腐、防火、防暴、防鼠、防盜等安全工作。

四、倉庫物資的存放應做到按類別整齊、規則,堅決執行“六不準”:

⒈不準在倉庫內吸菸和使用明火;

⒉不準隨意進行動火作業;

⒊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裝置;

⒋不準在庫內住宿和讓無關人員進入;

⒌不準將性質相牴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⒍不準堵塞庫內的消防通道。

五、倉庫內禁用碘鎢燈,日光燈等電器裝置和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得使用60瓦以上燈泡。

六、下班時,倉管員必須檢查貨物,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七、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嚴禁堆放其它物品,並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保持完整好用。

八、禁止在庫內進行焊接切割作業,特需時,應先取得安全部門批准,並落實防範措施方可進行。

九、發現隱患,及時採取防範措施,發生火災時,立即撲救,並及時報告。

庫房管理制度14

1、非本崗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倉庫。

2、倉庫內嚴禁吸菸,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倉庫。

3、按時到達工作崗位,到崗後巡視倉庫,檢查物品是否短缺,檢查電器安全,檢查消防裝置,檢查有無火患危險及可疑跡象,發現情況馬上向上級彙報。

4、檢查倉庫所有存放的物品是否整齊,數量是否需要補充,保證滿足各個使用部門的需求。

5、打掃倉庫周圍環境衛生,保持消防通道暢順,保持環境衛生。

6、倉庫所存物品擺放必須分類、固定位置整齊擺放,填寫貨物卡,把貨卡掛在顯眼處。

7、常用物品存量必需按照最高、最低存量收貨及補給,保證滿足餐廳營業需要。

8、收貨要按質按量驗收,收貨手續要清楚並儘快發給使用部門,如未能及時發出的,應擺放到指定貨架,不能隨處擺放,阻塞走火通道。

9、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熟悉貨物,明確所負責保管物資的範圍。

10、借、發物品手續要清楚,單據要放到指定位置,不能隨處亂放。

11、認真填寫“工作日報表”,“補給單”和“請購單”,並做好出單的電腦記錄。

12、當天帳目當天清理,不得隨便塗改帳目,帳面須與實物保持平衡。

13、每月定期進行物品盤查,核對所有數目。

14、檢查當天工作,整理好當天的單據,及時交給記帳員。

15、下班前關好門窗,檢查倉庫一遍,保證沒有燃燒物,關閉所有電器裝置及照明用電等,鎖好倉庫門。

16、每月定期進行物品盤點,核對所有數目。

庫房管理制度15

1、 食堂庫房及食品料設立庫管員專人管理,非庫房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2、 庫房保管員須持健康證上崗,按照食品從業人員衛生要求,做好保持良好衛生習慣。

3、 庫房建立好食品原料入、出庫賬簿,堅持入、出庫驗收登記制度。未經驗收的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要求的食品原料嚴禁入庫儲存。

4、 食品原料分類、分架、隔牆(15釐米)、離地(20釐米)安全儲存,標識明顯。

5、 食品出庫堅持先進先出,縮短儲存時間,避免食品原料變質腐爛。

6、 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報告制度,經批准及時處理過期、腐爛變質食品原料。

7、 庫房環境做到防火、防盜、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蠅、防塵、防鼠,確保食品原料衛生安全。

8、 庫房衛生定期打掃,儲存物品定時整理,保持乾燥、通風、整潔,確保食品原料衛生安全。

9、 庫房嚴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學類物品及其他任何私人物品。

10、 庫房儲存食品原料,因庫管員的原因造成損失,學校追究庫管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