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房管理制度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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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庫房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庫房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庫房管理制度1

為了提高我礦供電質量,合理使用電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地面供用電管理

1、地面所有用電單位(包括施工單位)的用電負荷增減,須到機電管理部填寫增(減)電力負荷申請簿,並由機電管理部安排按指定地點、位置接線,經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送電。凡未申請自行增減用電負荷或未經檢查驗收擅自送電的單位,一經查出,根據增減負荷容量40KW以下扣款500元,40KW(含40KW)以上按每KW加扣50元累計。

2、用電申請單位必須寫明裝置容量、電壓等級、電纜型號、規格、長度、使用地點等。機電管理部負責審批供電系統圖,並進行繼電保護整定計算,用電單位必須嚴格按增(減)電力負荷申請簿接入負荷,機電管理部組織驗收合格後方可送電,並計量。

3、地面所有線路(35KV、10KV、1140V、660V、380V)變電所及配電點均應分片到單位,責任到人。

4、地面所有變壓器(不含箱變)點均必須有合格的柵欄及圍牆,一處沒有扣責任單位200元,防護不起作用扣責任單位100元/處,並限期完成整改,限期完不成者加倍處罰並停止供電。

5、所有配電點的配電箱(櫃)及無人值班的變電所均須上鎖,配電箱、變電所的門、窗均應完好無損。檢查發現無鎖(或不起作用)每次扣款100元,配電箱及門窗損壞扣款50—100元。

6、地面所有電氣裝置及電纜均應完好無損,檢查發現一處不完好扣款50元,一處明接頭扣款100元。

7、機電管理部每月定期組織對地面供電情況進行大檢查,查出問題立即下三定表。凡不按要求及時處理或複查時重複發生的問題每條扣款100—500元。

8、35KV、10KV線路每月至少檢查一次,1140/660V、380V線路每週至少檢查一次,各變電所、配電點每月至少檢查三次,並建立巡迴檢查記錄簿,發現一次不檢查扣款100元,不記錄一次扣款50元,記錄簿記錄不全一處扣款50元,無記錄簿扣單位領導100元,並罰單位500元。

9、所有高壓配電櫃、開關的各種保護齊全,靈敏可靠,整定要符合要求。

10、地面主要用電單位、主要電氣裝置及施工單位均應安裝電度表,每月計量考核。

11、所有220V用電裝置、用電場所及臨時用電均應安裝漏電保護器,並按期進行漏電試驗。

12、機電管理部負責各用電單位的驗收、移交,並落實用電單位的職責。

二、井下供用電管理

(一)職責劃分

1、機電管理部負責井下新增綜採、綜掘工作面的供用電設計計算;高壓線路負荷的整定計算工作;對井下供電的負荷增減稽核工作;對井下主付接地極、軌道絕緣、雜散電流的測試進行監督考核;對每週瓦斯斷電試驗進行監督檢查。

2、各單位負責本單位的低壓系統計算整定(包括本單位移動變電站和幹變),並將整定結果報機電管理部資料員處存檔,並負責各種漏電保護試驗和每週的風電閉鎖試驗,並將結果於每週報機電管理部。

3、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所屬的低壓電氣裝置的各種保護的整定計算、試驗、測試工作。

4、試驗單位每週負責將瓦斯斷電試驗、風電閉鎖試驗結果報通風管理部。

(二)電氣試驗管理

1、各單位每季度要對井下接地電阻測試一遍,每月做一次遠方漏電試驗,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有關隊組處理,測試結果存檔備案。

2、機電隊每年要對主付接地極至少檢查測試一遍,每天對所屬井下變電所的檢漏繼電器,做一次跳閘試驗,並將試驗結果存檔備案。

3、各隊組每班機電工要對其維護範圍內的接地系統檢查一遍,檢查試驗要有記錄。

4、各隊組要對所屬的檢漏、選漏裝置每天試驗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留有記錄。

(三)電氣管理

1、用電申請管理

井下新增綜採、綜掘工作面和其它10KV裝置,機電管理部要繪製出供電系統圖和裝置佈置圖;開拓、普掘工作面要由本單位技術員繪製的供電系統圖和裝置佈置圖,(圖中要有裝置型號、容量、電纜型號、截面、長度、整定計算,短路計算等),並嚴格按審批程式進行審批。需接火時由安裝單位提前三天提出申請,機電管理部核定,方可進行接火。

2、正常生產中新增裝置的用電申請

正常生產中新增負荷,由用電單位提出申請,並在申請單中標明使用地點,新增容量、裝置型號、電纜截面、長度、型號等,經機電管理部審批後並存檔後方可施工。

3、拆除裝置的減荷申請

拆除裝置或施工完畢,拆除單位要填寫減荷申請,減荷申請中要註明拆除裝置的容量、型號,機電管理部審批後並存檔後方可拆除。

需移交的裝置,移交單位要填寫減荷申請,接收單位要填寫增荷申請。

4、各單位填寫增減負荷申請後,機電管理部電氣管理員要根據實際供電情況,及時督促相關單位和負責人對相關線路上各種保護做相應的整定計算,並通知有關單位及時調整整定值並備案。

(四)考核辦法

各單位出現有違《供用電管理辦法》的事件時,嚴格按以下條款進行處罰:

1、無申請計劃隨意增減電力負荷,每次扣責任單位或責任者100元。

2、電力線路、電氣裝置超負荷使用,每臺(條)扣責任單位100元。

3、不按規定對電氣裝置各級保護進行整定計算,扣責任者100元/次。

4、處理供電事故不執行指令,每次扣責任單位100元。

5、不按規定組織電氣試驗(無試驗報告單或測驗記錄)或不按期報結果,均視同無試驗,扣責任人100元/次處。

6、對電氣試驗查出的問題不及時處理或弄虛作假者,每處扣責任單位100元,每一處保護失靈者,扣責任單位200元,甩掉各種電氣保護者每臺扣責任單位500元。

三、辦公、生活用電管理

(一)所有施工單位、各生活辦公場所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礦所屬範圍內辦公、生活場所除可以使用飲水機、空調外,一律不允許使用超過300瓦以上的大功率的取暖、做飯、燒水等電器。

(三)辦公場所如果遇到特殊情況需要使用取暖、燒水電器時,必須拿申請和安全措施到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領取使用許可證,並將使用許可證及安全措施張貼到電器使用處醒目位置,使用前還必須經機電管理部、保衛科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四)使用審批程式如下:

1、使用單位寫申請(一式兩份)由單位負責人(專案經理)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報機電管理部申請批准;

2、使用單位到保衛科憑簽字後的申請領取使用許可證,並辦理有關手續;

(五)公寓在無人的情況下要及時關閉照明燈、電視機,同時礦區供電範圍未經許可使用電熱水器、電飯鍋、電磁灶、電爐等用電裝置,一經發現沒收用電裝置,並對責任人扣款500元。

(六)辦公室、接班室晚上無人後要將照明燈、電腦、飲水機等用電裝置及時關閉,白天在能達到可見度的情況下不得開照明燈。若發現未按要求及時關閉用電裝置的單位,對單位罰款500元,單位負責人罰款100元。

庫房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庫房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庫房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庫房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庫房消防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 本規則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第四條 本規則適用於國家、集體和個體經營的儲存物品的各類庫房、堆疊、貨場。儲存火藥、炸藥、火工品和軍工物資的庫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庫房建築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並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稽核。庫房竣工時,其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消防監督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 庫房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庫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 庫房防火負責人負有下列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八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庫房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幹部;其他庫房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

第九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庫房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庫房,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第十條 各類庫房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條 庫房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幹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徵求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意見。

第十二條 庫房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條 對庫房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 庫房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第三章 儲存管理

第十五條 依據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按照庫房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詳見附表)。

第十六條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並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築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

第十七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採取降溫措施。

第十八條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第十九條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條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乾燥的場所儲存,並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溼度與溫度。

第二十一條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第二十二條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條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第二十四條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採暖時,應當採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於零點三米。

第二十五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定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徵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同意。

第二十六條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佈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

第四章 裝卸管理

第二十七條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第二十八條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並不得在庫區清爐。庫房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第二十九條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條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第三十一條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後,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條 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築和構築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准,裝卸作業結束後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條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裝置要採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第三十四條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裝置需要維修時,應當採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三十五條 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人。

第五章 電器管理

第三十六條 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範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第三十八條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於零點五米。

第四十條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第四十一條 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第四十二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四十三條 庫房電器裝置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裝置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定防護罩。

第四十四條 庫房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範的規定,設定防雷裝置,並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四十五條 庫房的電器裝置,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條 庫房應當設定醒目的防火標誌。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並交出攜帶的火種。

第四十七條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庫房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四十八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准。

第四十九條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並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五十條 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條 庫房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當設定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五十三條 庫房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第五十四條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庫房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庫房,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範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定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第五十五條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的庫房,寒冷季節要採取防凍措施。

第五十六條 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庫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獎懲

第五十七條 庫房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則的單位和人員,國家法規有規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法規予以處罰;國家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關法規、規章進行處罰;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 儲存丁、戊類物品的庫房或露天堆疊、貨場,執行本規則時,在確保安全並徵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

第六十條 鐵路車站、交通港口碼頭等晝夜作業的中轉性庫房,可以按照本規則的原則要求,由鐵路、交通等部門自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六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本規則制訂的具體管理辦法,應當送公安部備案。

庫房管理制度3

檔案庫房應貫徹“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限制和克服不利於檔案安全的因素做到最大限度地延長檔案壽命,便於檔案的提供利用。

一、 檔案專用庫房箱櫃、設施、裝具及防護措施腰腹和業務部門的統一要求,庫房內箱櫃的擺放、案卷的存放要從左至右,規範有序,有固定位置,存取方便,並有箱櫃、檔案示意圖。

二、 庫房設有保險裝置:做到八防:防火、防盜、防蟲、防鼠、防潮、防塵、防晒、防汙染。滅火器要放在顯著位置,易取易放。根據需要配備加溼器、去溼器、吸塵器、空調裝置和計算機等裝置。

三、 每日堅持庫房溫溼度記錄,並採取必要措施調節庫房內溫溼度。溫度和溼度分別控制在14-25度和45-60%,利於提高各類檔案的保管質量和壽命。

四、 每年檢查箱櫃內防蟲藥品,及時置放,每週進行衛生掃除,保持整潔。

五、 庫房內外要有明顯的“嚴禁煙火”標誌,任何人不準在庫房內吸菸。

六、 庫房內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如工作需要進入時,必須有檔案管理人員一同前往。

七、 每日下班時做好安全檢查,關窗、斷電、鎖門,節假日貼好封條。

庫房管理制度4

第一章倉庫管理規定

為了更好地發揮倉庫對材料的調配功能,規範公司倉庫的材料管理程式,促進本公司倉庫的各項工作科學、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運作,確保公司資產不流失和各工程專案所需材料的品牌、型號、規格以及質量合符要求,保證倉庫材料供應不延誤工程專案的進度,較準確做好各工程專案成本決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為防止公司材料資產流失,公司用於工程專案的一切所購買材料物品(板房所需購買的傢俬和擺設品,公司可以指定專人驗收後交倉庫)都必須先入庫後才能從倉庫領出,禁止不入庫直接交工地的做法。沒驗收人簽名,公司財務部有權拒絕報帳。

2、倉庫所有物品進行分類建立帳冊。可分為:五金交電水暖類、化工(油漆)鋁鋼材類、板(木)材建材(包括瓷磚)類、手動工具和機具及配件類、日雜防護勞保用品類。

3、倉庫所有物品必須根據材料的屬性和型別安排固定位置進行規範化擺放,儘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貼上物品識標以便拿取。

4、倉庫必須建立起分類的入庫帳本和各工程專案的出庫帳本。所有帳目當天發生當天入帳完畢,禁止隔天做帳。

5、與倉庫發生各種業務關係的各相關人員必須嚴格按《倉庫管理作業流程》進行辦理各種業務,禁止發生各工地主管直接將材料報採購員購買的現象,公司直接授權給採購員購買的工程專案所需材料物品除外(購買回來必須倉庫進行驗收入帳後再按手續領出)。

6、倉庫每季度進行一次倉庫清理、整理和資產整體盤點並將盤點情況(包括產生盈虧情況說明)上報公司。盤點時,禁止不對實物實盤,僅抄襲敷衍了事。

7、倉庫對所有機具類工具進行登記造表,建立起借用要登記的管理辦法。每年清理、整理一次,按可用、在用、廢舊、報廢情況登記造表上報公司。特別是由於使用壽命極限報廢的且屬於公司固定資產的機具要及時上報公司財務部銷帳。

8、各工程專案竣工正式交付業主或甲方使用後,倉庫應在7天內將本工程專案竣工的材料決算表造出並上報公司。

9、做好倉庫的安全防範工作。合理擺放消防器具,倉庫內及倉庫四周5米內屬於禁菸區,任何人員不準吸菸,違者一次罰款100元。非倉庫管理人員沒經許可禁止進入倉庫。不聽勸告者給予經濟處罰。

10、做好倉庫物品的安全保護工作。根據材料的效能合理放置各類材料,防止材料變形、變質、受潮等現象發生。要經常檢查化工類物品的效能、狀態,變質且有危險的物品要及時處理並上報公司。

11、做好材料價格的保護工作。禁止私自將公司的材料底價和材料供應商有意圖告訴競爭對手或與公司不相關的人員。

12、嚴把材料預定和報買關。材料員要認真審查倉庫所交之要購買的材料,詳細註明所需材料的品名、等級、規格、數量、色質、到貨期限(必要的也可提交樣品、示意圖和材料店名)等交採購員,防止採購員誤買、錯買、多買、少買,以至造成公司損失。

13、認真做好材料採購工作。採購員要認真審閱採購單的採購要求(不明白問清楚材料員),嚴格按採購要求按時將材料購回倉庫,避免工程材料長時間不到位而延誤工程進度。購買材料儘可能面對代理商,有利於做好退貨工作以減低公司損失。購買材料的總體原則為:貨比三家,同等材料優質價便服務好者中標。

14、嚴把材料驗收標準關。倉管員要仔細對照採購定單及參考樣品認真核實送到倉庫或工地材料的品名、等級、規格、產地、單價、數量、效能、質量和期限等。確保入倉的材料合符要求。如材料不合要求或貨不對板應該不予驗收簽名,並將情況及時通報採購員。

15、倉庫人員、材料員及採購員必須定期總結材料工作方面的問題。涉及材料價格問題應將情況及時通報設計師和預算員或公司,預防公司向準客戶報工程預算價時嚴重底於市場致使公司受損。

16、第12、13、14條的相關人員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造成公司嚴重損失者,公司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17、倉庫人員應及時將公司辦理材料退貨的詳細情況報給公司財務部,避免公司遭受經濟損失的現象發生。

18、倉庫應做好各工程專案完工後的剩餘材料安放保管工作,以便於以後搞好售後服務工作。

第二章倉庫管理作業流程

1、各工地主管(水電和油漆主管)接新工地圖紙後認真審閱,根據工地工程預算情況和實際工程進展需求,提前5天列出材料需求計劃單,此單註明材料的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包括效能、狀態、顏色(如果是非常用的材料,需設計師提供樣板或材料採購的店名)等提交倉庫。

2、倉庫接各工地材料需求計劃單後,立即核查庫存情況,決定是否購買或購買量。如需購買,開出訂購單,報材料員稽核。

3、材料員根據訂購單認真稽核(包括到工地實際測量數量等)並與工地溝通後,提交訂購單給採購員進行採購或通知供應商送貨。

4、採購員(供應商)在接單2天內必須按訂購單的要求將材料購回送到倉庫。

5、材料到倉庫後,倉管員必須嚴格按定單要求點數驗收、入庫、入帳。如不能確定驗收標準的材料,應及時通知材料員和工地主管到場驗收以確保材料有效。

6、材料進倉時,倉管員要按規定放好並及時通知工地到倉庫領材料。倉管員根據各工地開出的領料單的數量發貨給各工地並做好專案帳目。

第三章倉管員工作職責

1、準確地做好材料進出倉庫的帳務工作。

2、嚴格按照材質的驗收要求做好材料驗收工作。

3、不合訂購要求的或不合格的材料堅決不予驗收。

4、認真做好倉庫季報、工程專案竣工材料決算表工作。

5、認真做好倉庫材料的分類擺放和保管工作。

6、認真做好倉庫安全防範及倉庫衛生工作。

7、認真做好倉庫發料工作。發料原則:憑工地主管簽名的領料單進行發放;材料必須送至倉庫門口交接(重物品除外);先進倉的料先發,舊廢料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利用。

8、認真做好退料工作。退料原則:不合要求材料及時通知採購員退回供貨商並報財務;工地完工的剩餘材料及時回收倉庫保管。

9、認真做好各工地材料使用的監控工作。避免重複領料和材料浪費。

10、認真做好手動工具和機具的借收登記工作。

11、有責任提出倉庫管理的合理建議。

12、認真配合各工地做好各項材料管理和保護工作。

庫房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了加強倉庫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和公司財產免受火災危害,保證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庫房的建築設計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常用危險化學品儲存通則》等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第三條 物資儲存場所的消防器材配置,應按《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的要求配備。並應裝設消防通訊和報警裝置,安排專人維護和保養。

第四條 嚴格執行崗位防火責任制度、火源、電源管理制度、門衛制度、值班巡迴檢查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做好防火、防竊等工作。

第五條 在倉庫、堆垛區,應設明顯的防火標誌,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第六條 倉庫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第七條 倉庫管理部門應嚴格執行物品入庫驗收制度和物品發放制度。核對、檢驗進庫物品的名稱、規格、安全標籤、質量、數量、包裝。無產地、銘牌、安全標籤和產品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嚴格履行發放手續,認真核實。

第八條 倉庫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培訓合格證。具有責任心強,熟悉危險化學品性質和懂得防護、消防知識的人員擔任。

第九條 倉庫保管員應根據所保管的物資的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第十條 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加強庫內物資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無能力整改的,應報告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確須在露天存放時,必須做好防火、防晒等措施。規定禁止在露天存放的危險化學品,嚴禁在露天存放。

第十二條 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化學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十三條 庫內儲存化學品的面積和間距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堆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 平方米。

(二)堆垛與堆垛之間的距離不小於1 米;堆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 米;堆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 0、3 米。

(三)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 米。

(四)裝有照明燈的倉庫,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於0、5 米。

第十四條 儲存易燃和可燃化學品的倉庫及堆垛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動火等作業。如因特殊需要,必須辦理《動火作業證》,報安全部門批准,採取安全措施後才能進行。作業結束後,檢查確無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第十五條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裝置的標準規範的規定。

庫房管理制度6

一、乾貨庫管理

1、每個廚房都有其相應的乾貨庫,庫內要保持溫度在16~21攝氏度,溼度在50-60%。該庫存放廚房用烹飪原料,調料及其盛器,以及一定量的廚房週轉用具,不得存放其他雜物。

2、根據原料,調料的不同種類、性質,固定位置,分類存放。

3、大件物品單獨存放,小件物品及零散物品在盤、筐內集中存放;所有物品必須放在或架上,並至少離地面25CM,離牆壁5CM。

4、塑料桶或罐裝原料要帶蓋密封,玻璃器皿包裝的原料要避免陽光直接照射。

5、庫存物品的存取要堅持“先存放,先取用”的原則,交替存貨和取用。

6、每天指定人員對乾貨進行清潔整理,每週一檢查原料的保質期限,每週對乾貨庫進行清理,保持其清潔衛生。

7、控制有權進入乾貨庫的人員數量,專人每月底盤店庫存情況,並填寫“年月盤存彙總表”,報告廚師長。

二、冷藏庫的管理

1、廚房冷藏庫的溫度保持在0-10攝氏度,存放威望用烹調原料,調料及其盛器,不得存放其他雜物。

2、根據原料、調料的不同種類、性質,固定位置,分存放嚴格遵守下列保藏時間。

新鮮魚蝦、肉、禽、蔬菜存放期限為2天,貯藏溫度為0-10度之間;

新鮮雞蛋存放期為14天,貯藏溫度為0-10度之間;

熟料半成品存放期為7天,貯藏溫度為-10-10度之間;

水發類半成品存放期為7天,貯藏溫度為0-10度之間;

生料類半成品存放期為7天,貯藏溫度0-5度之間。

3、大件物品單獨存放,小件物品及零散物品在盤、筐內集中存放;所有物品必須放在或架上,並至少離地面25CM,離牆壁5CM。

4、半成品及剩餘食品冷藏均須裝入保鮮盒或保鮮膜包好後,寫上日期放入食品盤,再分類放置貨架上,冷藏庫底部和靠近冷卻管道的地方,以及冷藏庫的門口溫度較低宜放奶類、肉類、禽類

水產類物品。

5、庫存物品的存取要堅持“先存放,先取用”的原則,交替存貨和取用。

6、每天定期由指定人員對冷藏庫進行清潔整理,每週一檢查原料的質量,每週對冷藏庫進行清理,保持其清潔衛生。

7、控制有權進入冷藏庫人員數量,有計劃,集中領貨,養活庫門開啟次數,專人每月底盤點庫存情況,報告廚師長。

8、由墩頭廚師每天上班之前檢查冰箱溫度,並做好記錄,如發現有溫度偏差,應及時報告廚師長與裝置部聯絡解決。

三、冷凍庫的管理

1、廚房冷凍庫的溫度要保持在18攝氏度以下,只存放庫房備用食品、原料及其盛器,不得存放其它雜物。

2、堅持凍藏食品及原料必須處在冰凍狀態進入冰庫的原則,避免將已經解凍的食品及原料送放凍庫。

3、所有的凍藏儀器及原料必須註明入庫日期,根據庫寸食品原料的不同種類、性質,固定位置,分類存放。

4、凍藏大件物品單獨存放,小件物品及零散物品在盤、筐內集中存放;所有物品必須放在或架上,並至少離地面25CM,離牆壁5CM。

5、冷藏品的存取要堅持“先存放,先取用”的原則,交替存貨和取用。

6、每天定期由指定人員對冷凍庫進行清潔整理,每週一檢查原料的質量,每週對冷庫進行清理,保持其清潔衛生。

7、控制有權進入冷凍庫人員數量,有計劃食品領貨,減少庫門開啟次數,專人每月底盤點庫存情況,報告廚師長。

8、經常檢查,保持冷凍庫達到規定的溫度,如發現有溫度偏差,應及時報告廚師長與裝置部聯絡解決。

庫房管理制度7

庫房儲存管理和出入庫管理制度

為規範醫院所有醫療器械產品的倉庫貯存管理和出入庫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倉庫儲存

1、應當配備與經營產品相適應的儲存條件。按照醫療器械的貯存要求分庫(區)、分類存放,包括待驗區、合格品區、不合格品區、發貨區等,並有明顯區分(如可採用色標管理,設定待驗區為黃色、合格品區和發貨區為綠色、不合格品區為紅色),退貨產品應當單獨存放。

2、醫療器械與非醫療器械應當分開存放;

3、庫房的條件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庫房內外環境整潔,無汙染源;

(2)庫房內牆光潔,地面平整,房屋結構嚴密; (3)有防止室外裝卸、搬運、接收、發運等作業受異常天氣影響的措施;

(4)庫房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能夠對無關人員進入實行可控管理。

4、按說明書或者包裝標示的貯存要求貯存醫療器械;

5、貯存醫療器械應當按照要求採取避光、通風、防潮、防蟲、防鼠、防火等措施;

6、應作好倉庫安全防範工作,定期對安全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確認,並填寫“安全衛生檢查表”。

7、搬運和堆垛醫療器械應當按照包裝標示要求規範操作,堆垛高度符合包裝圖示要求,避免損壞醫療器械包裝;

8、醫療器械應當按規格、批號分開存放,醫療器械與庫房地面、內牆、頂、燈、溫度調控裝置及管道等設施間保留有足夠空隙;

9、貯存醫療器械的貨架、托盤等設施裝置應當保持清潔,無破損 ;

10、非作業區工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進入貯存作業區,貯存作業區內的工作人員不得有影響醫療器械質量的行為;

11、醫療器械貯存作業區內不得存放與貯存管理無關的物品。

二、庫存養護

1、庫管人員要在質量管理部門的技術指導下,檢查並改善貯存條件、防護措施、衛生環境。按照醫療器械儲存養護標準做好醫療器械的分類存放。

2、醫療器械庫管人員對庫存醫療器械要逐月進行質量檢查,一般品種每季度檢查一次;對易變效期品種要酌情增加養護、檢查次數;對重點品種應重點養護。並要認真填寫“庫存醫療器械養護記錄”。

3、庫管人員要做好庫房溫、溼度的管理工作,當溫、溼度超過規定範圍時應及時採取降溫、除(增)溼等各種有效措施,並認真填寫“庫房溫溼度記錄表”,每天上、下午不少於 2 次對庫房溫溼度進行監測記錄;對庫存醫療器械的外觀、包裝、有效期等質量狀況進行檢查;

4、對庫存醫療器械有效期進行跟蹤和控制,採取近效期預警,超過有效期的醫療器械,應當禁止銷售,放置在不合格品區,然後按規定進行銷燬,並儲存相關記錄。

(1)效期產品的醫療器械直接影響到該產品的使用效果,因此在採購入庫驗收、倉貯、出庫複核銷售及售後服務中都必須注意,在所有記錄表格中都必須明顯記錄其效期起止日期。

(2)採購時應注意是否近失效期產品,並按先進先出原則,認真做好保管。

(3)有效期產品的內外包裝破損不得銷售使用,應視為不合格商品,登記後放置於不合格區。

(4)對所有庫存品應根據醫院使用情況限量進貨。

6、庫管人員在日常質量檢查中對下列情況應有計劃地抽樣送檢,如易變質的品種、儲存兩年以上的品種、接近失效期或使用期的品種、其它認為需要抽檢的品種等。當發現不合格品種時要及時請示有關部門和領導同意後將“不合格醫療器械”移出合格區,放至不合格區,並做好記錄。

7、庫管人員和物資會計應當對庫存醫療器械定期進行盤點,做到賬、貨相符。

三、出入庫管理

1、入庫

(1)庫管員依據驗收的結果,將產品移至倉庫相應的區域,如:驗收結果為:不合格,需將產品移至不合格區域,產品經判定需退貨的,需將產品移至退貨區。如為合格品,將產品移至合格區域。

(2)建立入庫記錄,驗收合格的醫療器械應當及時入庫登記;驗收不合格的,應當註明不合格事項,並放置在不合格品區,按照有關規定採取退貨、銷燬等處置措施。

(3)驗收合格入庫商品,需填寫:“醫療器械驗收、入庫交接單”。

2、出庫

(1)器械出庫應遵循“先產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號發貨的原則。

(2)醫療器械出庫時,庫房保管人員應當對照出庫的醫療器械進行核對,發現以下情況不得出庫,並報告質量管理機構或者質量管理人員處理:

①醫療器械包裝出現破損、汙染、封口不牢、封條損壞等問題;

②標籤脫落、字跡模糊不清或者標示內容與實物不符; ③醫療器械超過有效期;

④存在其他異常情況的醫療器械。

(3)醫療器械出庫應當複核並建立記錄,複核內容包括購貨者、醫療器械的名稱、規格(型號)、註冊證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生產批號或者序列號、生產日期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產企業、數量、出庫日期等內容。

(4)醫療器械拼箱發貨的代用包裝箱應當有醒目的發貨內容標示。

(5)醫療器械出庫,必須有銷售出庫複核清單。倉庫要認真審查銷售出庫複核清單,如有問題必須由銷售人員重開方為有效。

(6)醫療器械出庫,倉庫要把好複核關,必須按出庫憑證所列專案,逐項複核購貨單位品名、規格、型號、批號(生產批號、滅菌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數量、銷售日期、質量狀況和複核人員等專案。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包裝牢固。

(7)出庫後,如對帳時發現錯發,應立即追回或補換、如無法立即解決的,應填寫查詢單聯絡,並留底立案,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絡,配合協作,認真處理。

(8)發貨複核完畢,要做好醫療器械出庫複核記錄。出庫複核記錄包括:銷售日期、銷往單位、品名、規格(型號)、數量、批號(生產批號、滅菌批號)、有效期至、生產廠商、質量情況、經手人等,記錄要按照規定儲存至超過有效期或保質期滿後 2 年。

(9)需要冷藏、冷凍運輸的醫療器械裝箱、裝車作業時,應當由專人負責,並符合以下要求:

①車載冷藏箱或者保溫箱在使用前應當達到相應的溫度要求;

②應當在冷藏環境下完成裝箱、封箱工作;

③裝車前應當檢查冷藏車輛的啟動、執行狀態,達到規定溫度後方可裝車。

(10)運輸需要冷藏、冷凍醫療器械的冷藏車、車載冷藏箱、保溫箱應當符合醫療器械運輸過程中對溫度控制的要求。冷藏車具有顯示溫度、自動調控溫度、報警、儲存和讀取溫度監測資料的功能。

庫房管理制度8

1、倉庫的分類:

酒店的倉庫總的來說有:餐飲部的鮮貨倉、乾貨倉、蔬菜倉、肉食倉、冰果倉、菸酒、飲品倉,商場部的百貨倉、工藝品倉、菸酒倉、食品倉、山貨倉,動力部的油庫、石油氣庫,建築,裝修材料倉,管家部的清潔劑、液、粉、潔具倉,綠化部的花盆、花泥、種子、肥料、殺蟲藥劑倉,機械、汽車零配倉,陶瓷小貨倉,傢俱裝置倉等等。

2、物品驗收:

(1)倉管員對採購員購回的物品無論多少、大小等都要進行驗收,並做到:

①發票與實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不相符時不驗收;

②發票上的數量與實物數量不相符,但名稱、規格、型號相符可按實際驗收;

③對購進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鮮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對購進品已損壞的不驗收。

(2)驗收後,要根據發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稱、規格、型號、單價、單位、數量和金額填寫驗收單,一式四份,其中一份自存,一份留倉庫記賬,一份交採購員報銷,一份交材料會計。

3、入庫存放:

(1)驗收後的物資,除直撥的外,一律要進倉保管;

(2)進倉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條理、注意整齊美觀,不能擠壓的物品要平放在層架上。

(4)凡庫存物品,要逐項建立登記卡片,物品進倉時在卡片上按數加上,發出時按數減出,結出餘數;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4、保管與抽查:

(1)對庫存物品要勤於檢查,防蟲蛀、鼠咬,防黴爛變質,將物資的損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倉管員要經常對所管物資進行抽查,檢查實物與卡片或記賬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時查對;

②材料會計或有關管理人員也要經常對倉庫物資進行抽查,檢查是否賬卡相符、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5、領發物資

(1)領用物品計劃或報告:

①凡領用物品,根據規定須提前做計劃,報庫存部門準備;

②倉管員將報來的計劃按每天發貨的順序編排好,做好目錄,準備好物品,以便取貨人領取;

(2)發貨與領貨

①各部門各單位的領貨一般要求專人負責;

②領料員要填好領料單(含日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用途等)並簽名,倉管員憑單發貨;

③領料單一式三份,領料單位自留一份,單位負責人憑單驗收;倉管員一份,憑單入賬;材料會計一份,憑單記明細賬;

④發貨時倉管員要注意物品先進的先發、後進的後發。

(3)貨物計價:

①貨物一般按進價發出,若同一種商品有不同的進價,一般按平均價發出。

②需調出酒店以外的單位的物資,一般按原進價或平均價加手續費和管理費調出。

6、盤點:

(1)倉庫物資要求每月月中小盤點,月底大盤點,半年和年終徹底盤點;

(2)將盤結果列明細表報財務部稽核;

(3)盤點期間停止發貨。

7、記賬:

(1)設立賬簿和登記賬,賬簿要整齊、全面、一目瞭然;

(2)賬簿要分類設定,物資要分品種、型號、規格等設立賬戶;

(3)記賬時要先稽核發票和驗收單,無誤後再入賬,發現有差錯時及時解決,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賬;

(4)稽核驗收單、領料單要手續完善後才能入賬,否則要退回倉管員補齊手續後才能入賬;

(5)發出的物資用加權平均法計價,月終出現的發貨計價差額分品種列表一式三份,記賬員、部門、財務部各一份;

(6)直撥物資的收發,同其他入庫物資一樣入賬;

(7)調出本酒店的物資所用的管理費、手續費,不得用來衝減材料成本,應由財務部衝減費用;

(8)進口物資要按發票的數量、金額、稅金、檢疫費等如實折為單價人民幣入賬,發出時按加權平均法計價;

(9)對於發票、稅單、檢疫費等尚未到的進口物資,於月底估價發放,待發票、稅單、檢疫費等收到、衝減估價後,再按實入賬,並調整暫估價,報財務部材料會計調整三級賬;

(10)月底按時將材料會計報表連同驗收單、領料單等報送財務部材料會計;

(11)與倉管員校對實物賬,每月與財務部材料會計對賬,保證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8、建立檔案制度:

(1)倉庫檔案應有驗收單、領料單和實物賬簿;

(2)材料會計的檔案有驗收單、領料單、材料明細賬和材料會計報表。

9、物品、原材料採購制度

物品庫存量應根據酒店貨源渠道的特點,以掌握在一個季度銷售量的一倍庫存量為宜。材料存量應以兩月使用量為限,物料及備用品庫存量不得超過三個月的用量。

堅持“凡國內能解決的不在國外進口,凡本地區能解決的不到外地採購”的規定。

各項物品、商品、原材料的採購,必須遵守市場管理及外貿管理的規定。

計劃外採購或特殊、急用物品的採購,各部門知會財務部並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採購。

凡購進物料,尤其是定製品,採購部門應堅持先取樣品,徵得使用部門同意後,方進行定製或採購。

高額進貨和長期定貨,均應通過簽訂合同的辦法進行。

從國外購進原材料、物品、商品等,凡動用外匯的,不論金額大小一律必須取得總經理的批准,方予

採購,否則財務部拒絕付款。

凡不按上述規定採購者,財務部以及業務部門的財會人員,應一律拒絕支付,並上報給總經理處理。

10、物品、原材料盤查制度

物品、原材料、物料在盤點中發生的溢損,應對自然溢損和人為溢損分別作出處理。

自然溢損:

(1)物品、原材料、物料採購進倉後,在盤點中出現的乾耗或吸潮升溢,如食品中的米麵及其製品、幹雜貨等,在升損率合理的範圍內,可填制升損報告,經主管審查後,視“營業外收入”或“管理費”科目內處理;

(2)超出合理升損率的損耗或溢餘,應先填制升損報告書,查明原因,說明情況,報部門經理審查,按規定在“營業外收入”或“管理費”科目內處理。

人為溢損:人為溢損應查明原因,根據單據報部門經理審查,按有關規定在“待處理收入”或“待處理費用”科目處理。

11、物品、原材料損耗處理制度

物品及原材料、物料發生變質、黴壞,失去使用(食用)價值,需要作報損、報廢處理。

保管人員填報“物品、原材料變質黴壞報損、報廢報告表”,據實說明壞、廢原因,並經業務部門審查提出處理意見,報部門經理或財務部審批。

對核實並核准報損、報廢的物品、原材料的殘骸,由報廢部門送交廢舊物品倉庫處理。

報損、報廢由有關部門會同財務部審查,提出意見,並呈報總經理審批。

在“營業外支出”科目處理報損、報廢的損失金額。

12、食品採購管理制度

由倉管部根據餐飲部門需要、訂出各類正常庫存貨物的月使用量,制定月度採購計劃一式四份,交總經理審批,然後交採購部採購。

當採購部接到總經理審批同意的採購計劃後,倉管部、食品採購組、採購部經理、總經理室各留一份備查,由倉管部根據食品部門的需求情況,定出各類物資的最低庫存量和最高庫存量。

為提高工作效率,加強採購工作的計劃性,各類貨物採取定期補給的辦法。

庫房管理制度9

1.庫房存放食品須堆放有序,保證先進先出,要求隔牆離地存放,與室外不能有相通的洞。

2.及時有效的做好三防工作(防潮、防水、防蠅)。

3.庫中物品擺放不靠牆,保持良好的通風,隨吃隨買,存放不過多,當週吃當週用。具體保管要求如下:

米:根據大米發熱較快的特性,必須加強檢查,注意糧堆內溼度的變化;不用高溫烘烤,不幹燥過度;防治米的蟲害,加強運輸工具、倉庫的消毒處理。

面:保持乾燥,水分控制在12%以下;麵粉袋要井字形堆置;做好防蟲;搞好環境衛生,保持袋具清潔衛生,做好防塵、防鼠工作。

油:儲存要有專用的油桶,密封儲存;儲存時溫溼度要適宜,通風良好;儲存的容器定期洗刷。

4.庫房、粗加工間及烹飪間要分開。

庫房管理制度10

一、庫房要由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庫房物資的驗收、出入庫、儲存、保管等日常工作。

二、庫房物資實行'先進先出'的作業原則,並按物資類別決定物資的儲存方式及擺放位置。

三、物資驗收過程中,要嚴把質量關,不得短斤少兩、以次充好、以假亂真。

四、庫房管理人員每週對庫房內的物資進行檢查,發現黴變、破損、過期等物資要立即進行處理。

五、每天定時對庫房內的物資進行規範化整理,對地面、貨架、門窗、牆壁進行全面清潔。

六、每月不定期對消防設施、裝置進行檢查,發現消防隱患,要及時向相關領導彙報,進行整改處理。

七、庫房管理人員要嚴格庫房物資進、出庫手續,嚴禁事後補辦,做到帳物相符,隨時接受單位主管或財務稽核人員的抽查。

八、庫房要每月進行盤點,檢查貨物實存數與明細帳目是否一致,每季度要進行盤存,並填制盤存報表。

九、庫房物資如遇貶值、報廢、報損、盤盈、盤虧等,要及時上報中心經理,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未經批准的,庫房管理人員原則上不得擅自處理。庫房管理人員禁止採取'盈時多送,虧時剋扣'的違紀做法。

十、庫房管理人員下班離開前,應巡視庫房門窗、電源、水源是否關閉,以確保庫房內的物資安全。

庫房管理制度11

(1)盤點的主要功能

盤點為倉管人員及使用單位在物料管理上重要的一項工作,盤點後的資料在庫存管理上有很大的參考價值。盤點具有下列3項主要的'功能:

①財務部門記賬的依據

盤點本為會計作業中的一項工作,它有記賬與稽核的雙重功能。

②投入產出控制的依據

營業單位要了解營運後各項產品或物料的應產率是多少,精確的盤點是必要的。

③訂貨與採購的依據

當採購人員要採購貨品或訂貨時,該項物品過去的耗用情形及現有的庫存資料是必要的參考資料之一,而此一資料亦必須經由盤點之後的資料計算而來。

盤點資料的正確性,是盤點工作最重要的一環。不正確的數字會讓管理人員作出錯誤的決策,因此當盤點工作進行時,仔細、耐心、翔實是必備的要件。

(2)盤點作業規定

盤存清點,等於是健康檢查,由此方能知道今後的管理對策。所以對盤點工作要求,一要徹底、迅速、確實,二要追求與分析發生錯誤的原因,因此在執行上,要求注意的事項有:

①物料的編號名稱要求與賬冊相符。

②物料的單位與數量要作確實的清點。

③物料的品質要求按性質妥善地保護。

④物料的規格與存放地位置與賬面所注確實相符。

⑤物料存量勿超過最高存量或最低存量的基準。這樣做的優點在於能直觀看出當月消耗金額。

進出物料賬目要確實,報表要迅速,要有簿記登入貨卡及收發日報表,其內容包括收發物料編號、名稱、規範、單位、收發數量等。月結盤存明細表的內容為上期結存量、本期收入量、本期發出量、本期結存的數量、單價、金額等。盤點作業必須在會計部門的監督下進行。每個月底,會計部門應清點實際存貨並核對存貨清單,同時製作一份超額與缺額存貨單送交經理部門。在儲藏室記憶體放過90天貨品即視為逾期存貨,儲藏室主管應每月製作一份逾期存貨清單送交廚房及餐飲經理,以便他們設法耗用這類滯銷的貨品,以免長期存放所造成的腐敗或損失。

(3)料的盤點

①食品的盤點

確定庫存食品的總值,可顯示出庫存食品是否太多或者太少,以及庫存食品的總價值是否符合本店的財務政策要求;是否積壓太多資金;以適時調整庫存。

可將某種食品的利用率和它的銷售額作分析比較,從而評估其獲利的情況。

可將某一特定時期的實際存貨價值和賬面存貨價值互作比較,這可以明顯看出任何差異之處,以及倉庫管理員的工作效率。可以防止損失及失竊。

查出利用率不高的食品,可以提醒採購人員及主廚等注意,並作為淘汰的依據。

確定各種存貨的利用率,並適時檢查其使用或食用期限是否逾期。

盤點清單應當印製成一種標準格式,而其編排必須和各個儲藏室所在的位置順序相配。這樣方可使盤點工作做起來輕鬆、快速、有效率,而且不致遺漏。

②飲料的盤點

確定倉庫中所有飲料的總價值,用以評估儲存量是否適當,是否符合本店的財務及營業方針。

比較某一時期的庫存飲料實際價值是否和存貨賬面價值相符。防止失竊及檢查安全管制系統。

確定存貨出入的流動率。查明銷售量太低或迴轉太慢的飲料,並考慮予以淘汰。

庫存飲料的一年中流動率最理想的是1/6,也就是平均庫存量相等於兩個月的供應量。如果不能達到這個標準,就得進行檢查每一品牌飲料的流動率,以便及早發現何種飲料的流動率太低,而採取必要的措施。

(4)物的盤點

①消耗品的盤點。

應每月實施一次,勤加盤點,追求損失原因與責任,以避免竊盜散失等事情發生。

②非消耗品之盤點。

每年必須作一次徹底的盤存清點,藉以檢查與瞭解該物品的使用情形。

庫房管理制度12

為加強本局檔案庫房管理,確保庫存檔案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自治區檔案工作有關規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檔案庫房是儲存檔案的重要場所,由局辦公室負責管理。除檔案管理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不能隨意進入檔案庫房,如工作確實需要,由檔案管理工作人員陪同進出。

二、檔案進出庫房,要履行登記手續,包括檔案收進入庫,庫存檔案調出室外及日常的調閱、歸還。

三、做好庫房的防蟲、防蛀、防黴和防鼠工作。新接收入庫的檔案要嚴格檢查,對有蟲蛀、發黴及其它問題的檔案須經技術處理後方可入庫。

四、庫房內安置溫溼度計,每天定時測記。庫房的溫度控制在14-24℃之間,相對溼度控制在45-60%之間。超出標準範圍時,要及時採取自然通風或機械除溼、降溫等措施進行調控。

五、定期清點庫存案卷,核實帳、物是否相符,發現案卷短缺或長期借出未歸還的,及時追查。

六、定期檢查用電裝置和消防設施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修或更新。

七、庫房內應保持整潔,定期清掃,不得堆放與檔案無關的物品。庫房周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庫房無人時,除必須持續工作的保溫、保溼、消防、防盜等電子裝置外,應關閉用電裝置,鎖緊門窗。上下班要檢查門窗,注意防盜。

九、出現火災、洪澇災害、突發性群體的事件和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等危及檔案安全的險情時,應立即報警同時向主管領導報告,開展搶險、轉移等保護措施。

庫房管理制度13

1、庫房設專職保管員,主要負責食堂食品成品或關成品以及佐料、炊事器械等的保管工作。

2、把好驗收關,不僅要防止物品缺斤少兩,更要杜絕黴爛變質物品入庫。

3、嚴格出庫手續,領用與借用物品一律及時簽名登記。

4、對庫存物資及食堂固定資產定期盤點,建立帳目,做到帳帳、帳物相符。

5、做好防火、防爆、防盜、防毒工作,庫房內禁止吸菸,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庫房。

6、勤儉節約,物盡其用,防止浪費。

7、庫房管理員要按時上下班、堅守崗位,提前備貨,確保食堂物資的正常供應。

8、庫房要經常通風、保持庫內乾燥,冷庫要加強溫度控制,設溫度計,各類食品應掛牌,標明進貨日期,做到先進先出,建立衛生制度,定期打掃制度,定期打掃除,搬運食品出入庫時應穿工作服。

9、配備滅鼠、滅蟑螂等相應設施,做好滅蠅、滅蚊、滅鼠工作。

庫房管理制度14

(一)食品貯存的衛生要求

1、原料庫:餐飲業的庫房內要分別設定主、副食品區域。倉庫要整潔有序、經常保持清潔,嚴厲灰塵或異物汙染食品,應裝有精確的控制溼度、溫度的裝置。不得存放殺蟲劑和亞硝酸鹽等有毒有害物質。

2、食品保藏存放須分類分架、離牆10釐米離地15釐米以上,以利於通風和檢查。建卡登記,倉庫內食品與非食品;原料與半成品;衛生質量有缺陷的食品與正常食品;短期存放和較長時間存放的食品;具有揮發性氣味的食品和易吸收氣味的食品(如面料、茶葉、餅乾等),均要分開存放,腐敗變質的食品和非食品,不能入庫。散裝食品要用密閉容器儲存並註明品名、入庫時間。經常檢查庫存食品的質量,特別是已經開封過的食品,發現食品變質、發黴、生蟲等要及時處理,同時要注意經常檢查庫存食品的保持期。

3、冰箱或冰櫃內生、熟及半成品標示清楚,冷藏、冷凍室裝有溫度顯示裝置,冰箱或冰櫃保證正常運轉。肉、禽、水產類原料應貯藏在-18℃以下冷庫內,同一室內不得貯藏相互影響風味的原料,冷藏室應及時除霜,定期消毒。

4、食品庫房應設專人管理。食品入庫前必須進行驗收、登記,檢查感官是否正常,是否符合索證要求,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入庫。新鮮水果、蔬菜原料應存放在遮陽、通風良好的場地。特殊原料應根據不同要求分別貯藏。

5、做好防黴、防鼠、防蟲、防塵和消毒工作。倉庫應當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理,保持倉庫室內乾燥和整潔。

6、倉庫應當有完善的防投毒設施,門窗必須安裝牢固的防盜門窗,最好有兩人管理、分別加鎖。

(二)倉庫管理人員的衛生責任制

1、做好食品數量、質量,進、發貨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2、定型包裝食品按類別、品種上架堆放、掛牌註明食品質量及進貨日期。

3、散裝易黴食品勤翻勤晒,儲存容器加蓋密閉。

4、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儲存。

5、食品與非食品不混放,與消毒藥品、有強烈氣味的物品,不同庫儲存。

6、倉庫經常開窗通風,保持乾燥。

7、冰箱、冷庫經常檢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氣足。

8、經常檢查食品質量,發現食品變質、發黴、生蟲等及時處理。

9、做好防鼠、蟲、蠅及防蟑螂工作。

10、分工包乾定期大掃除,保持倉庫室內外清潔。

庫房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範倉儲部庫房賬、物、卡管理,及時瞭解庫存資訊,提高庫房賬、物、卡的準確性,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公司倉儲部各庫房。

3檔案的換版說明

本制度實施日期為20xx年第一版本

4工作標準

4.1盤點工作標準

倉儲部統計對倉儲庫房庫存物料及產品每月至少盤點兩次,且盤點表必須要有保管簽字確認。

統計可以單獨盤點也可以集體進行盤點,每月盤點次數至少兩次,但每月必須查出至少3條賬務卡問題。

具體盤點時間依據實際情況而定,相關盤點記錄儲存期限為半年以上。

盤點完畢後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將盤點結果發至相關人員。

在統計日常盤點庫房時,保管必須保證庫存資料、標識與實物相符。

每月財務人員進行盤點庫房時,各保管必須積極配合,同時對財務盤點結果認真核實。

4.2查帳工作標準

每天早9:30前保管將前一天單據處理完畢並將前一天的入庫單及部分領料單交於統計處,統計收到單據後檢查填寫是否標準(日期、名稱、數量、廠家名稱)。

由統計每日檢查保管庫存資料,如有不符再根據每日的出入庫量進行核對,最終使每日的出入庫量在系統帳上清楚體現。

保管員做手工檯帳時必須書寫規範,且每登入一筆均得有可靠性票據支援,不得隨意塗改,如確需改賬,均需要有效票據支援。

保管員必須保護手工檯帳及各類票據的完好不得隨意丟棄,已用過的臺帳必須留存兩年以上。

5考核標準

具體考核標準如下:

(1)未進行庫房盤點,對責任人負激勵10元/次;(2)盤點未發現3條問題,對責任人負激勵10元/月;(3)盤點記錄保管員未簽字確認視為未盤點,對責任人負激勵10元/次;

(4)盤點結果未在規定時間內發至相關人員,對責任人負激勵10元/天;

(5)統計發現問題隱瞞,對統計與保管各負激勵50元/次;

(6)盤點記錄儲存出現問題,對責任人負激勵10元/次;

(7)保管未在9:30前將單據上交或發現單據錯誤,每晚交或出錯負激勵5元/次/處;

(8)如保管員出現臺帳混亂,視情節嚴重對當事人負2激勵10元/次,如保管員隨意丟棄臺帳及票據,對當事人負激勵50元/次,並限期補上;

(9)出現盤盈盤虧情況時依物料含稅價10%對第一責任人考核,直接上級50%連帶考核,封頂考核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