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人員出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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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銷售人員出差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銷售人員出差管理制度

銷售人員出差管理制度1

一、人員能在當天返回的不視為出差。

二、出差申請程式及管理辦法

1、申請出差流程:凡營銷中心業務員申請出差均需寫一份出差計劃交於部門主管處並註明出差地點、事由及計劃出差時間及聯絡電話,部門以下的人員(不含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出差由副總或其授權人批。

2、出差返回時,需及時書面彙報本次出差效果、工作完成情況和返回時間等,並辦好相關的手續。原則上各片區業務人員應堅守崗位。

3、未接到總部的通知和無特殊原因的情況下,均不得擅自回總部。特殊原因需提供事實、證據。各區域主管以定期的形式回總部彙報工作。否則不予報銷此出差的費用,主管人員及財務亦不得審批。

三、出差報銷規定

加強公司業務人員的出差管理,特對出差報銷作如下規定:

1、差旅總費用包括:旅途交通費、住宿費及其它公司規定能報銷的雜費。

2、旅途交通費包括:各類車票、船票、機票寺交通工具及機場建設費、旅途保險費,必要的行李託運費等均可憑票實報實銷。

四、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准予據實報銷。

1、按規定的級別乘坐的火車、汽車、豪華大巴、飛機及夜間到達乘坐的市內計程車(只限一次)及特殊情況需乘坐的(特殊情況按第七點規定),均須出具統一的票據。

2、以上如確屬無法提供統一票據的可出具證明單,呈部門主管確認後方可報銷。

3、業務人員出差應紮實提供真實的憑證,如憑證私自塗改和無法辨認的,不予報銷。

4、出差人員乘座交通工具標準

到有租房的辦事處的區域出差,原則上需到辦事處住宿。同性三人以內一同出差,本著節約原則,只許一個標準間住宿費。

五、員工出差差旅費應據實核報,不得弄虛作假,否則費用不予報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六、出差費用報銷流程

報銷人申請→部門主管複核→會計稽核→總經理或授權人審批

1、報銷人申請:需將所有的票據整理好,報部門主管審閱。

2、部門主管初核:根據報銷申請人所提供的先前備案的出差計劃表進行了解、調查。

3、會計稽核:會計對出差人員的報銷單據的真實性、合理性、有效性進行審定。

4、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根據會計審定的報銷單據的審批。.出差人員憑總經理審批過的報銷單據到出納領款。

七、本地區駐外人員交通補貼:駐外人員交通費可根據工作實際情況按票據實報實銷,業務人員外出需經區域主管同意,報銷時需附外出行車票據後註明往返路址,區域主管應認真做好監控工作。如發現弄虛作假的區域主管及當事人按報銷單據金額的十倍處罰。

銷售人員出差管理制度2

一、銷售人員出差型別:

1、公出:因公出差聯絡業務當天能返回公司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聯絡業務超過24小時無法返回公司者;

3、私事:請假休息者。

二、公出或出差時應憑《出差申請表》並辦理相關手續方可出行,因私外出需憑請假條方可出行。

三、公出人員需派車時按具體情況由公司安排用車。

四、具體管理:

1、因公事需要出差,要求於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表》並註明出差路線、事由、計劃及出差費用預算;

2、銷售人員出差須經銷售部門負責人同意並簽字確認後方可出差,否則出差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出差後須按《出差申請表》中擬定的時間、路線、擬計劃拜訪客戶名錄等事項開展出差工作。到達當地第一時間予以報點,報點須用當地電話,由銷售內勤按報點時間、地點、電話號碼、車次等內容予以登記。出差後回公司報銷時須與報點相吻合,否則不報銷有出入的部分;

4、出差後每三天向銷售部門負責人報告一下工作進展及下一步工作計劃安排。

五、出差費用規定:

1、出差費用報銷包括出差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電話費等。特殊情況需要應酬的費用需向公司申請,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使用及報銷。

2、出差時間超過24小時的按以下標準報銷及補貼:單位/ 元/ 天。

3、住宿補貼、北京、上海、深圳280元,省會城市250元,地級市220元,縣級市180元。

4、乘火車時間低於5小時不得乘坐硬臥。

銷售人員

住宿補貼 伙食補貼 市內交通 交通工具 備註

一線城市 280元 60元 實報實銷 火車硬臥、硬座及快客或飛機

省會城市 250元 60元 實報實銷 地級市 220元 60元 實報實銷 縣級市 180元 60元 實報實銷

備註:一線城市含: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武漢,重慶,瀋陽,西安,深圳,廣州

5. 電話補助:業務員市內50元以內,超出部分自負,出差當月為150元以內。經理及以上市內為100元,出差當月為250元以內,超出部分自負。

6、出差人員選擇交通工具為長途汽車、火車,經理以上級可選擇飛機。

7、銷售人員每次出差借支不得超過10000元,經理以上級不超過20000元,若出差途中費用不夠可以自行墊付,待回公司後報銷結算。

8、上一次出差回來後出差費用沒有報銷結算完畢的,不準再申請下次出差費用借支手續。

9、住宿費用按照標準入住,報銷時須有住宿發票,超過標準費用自負。

10、出差需要借支的需向公司出具借據,待出差回來報銷後歸還,保證借支報銷平衡。

11. 業務員公差補助80元/天,經理及以上為150元/天.

六、業務招待費:

1、業務招待費及禮品費(填寫報銷憑證需要正式發票或者蓋章收據,並註明專案名稱否則不予報銷)。

2、業務招待費用必須經過領導批准後方可支出,否則自負。

七、用款審批和費用核銷審批流程:

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分權與集權相結合,規範用款及核銷審批程式,及時清帳減少資金佔用。

1.銷售人員借款首先必須按照借款單上的內容正確填寫借款單,填好後有銷售部經理簽字,經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後到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

2.財務部要根據借款人對應的個人帳戶餘額情況並對照借款控制額度確定是否可以辦理借款,否則有權可以拒付,並向相關部門告知拒付理由,特殊情況有總經理決定是否可以付款。

3.出差費報銷首先按照財務部門的報銷要求貼上報銷憑證,交銷售部經理確認簽字,經過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後,到財務部門稽核後報銷。

八、手機號管理

1.開機時間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狀態。

2.月度手機連續停機、關機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當月的通訊補貼。

九、銷售人員的自覺性:

1.銷售人員出差後每天工作必須有明確性,要把工作落到實處,銷售部負責人將不定期跟蹤監督其出差工作情況,將列入績效考核範圍。

2.出差人員出差後須加強自身安全防範和財產保護意識,做到出入平安。 3.在以後的工作規章制度中或將增加制度內容。

十、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銷售人員出差管理制度3

一、 總則

根據赤峰盛森矽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度(暫行),結合銷售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二、 出差管理

1、員工出差須填寫《出差申請表》,《出差申請表》必須詳細填寫出差任務、出差時間、地點。

2、 出差的期限由總經理視業務需要安排、核定,無故超時限的,超過時限部分不予報銷差旅補助,並按公司相關紀律規定考核處理。

3、 出差人員憑總經理核准的“出差申請表”向財務借支相應數額的備用金,按審批流程籤批後領取。所有借款必須在前賬結清後方可再借款,確因業務需要來不及結清前款,須向領導說清緣由經批准後方可借款。

4、 員工出差返回公司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限時報銷,不得拖延。

5、 員工出差可以乘坐火車硬臥、汽車、輪船三等艙。經總經理審批後可乘坐飛機經濟艙、火車軟臥、計程車。

三、 差旅費管理

1、 員工出差未按規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標或者超支部分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2、 出差路線的選擇以最佳路線為準,出差人員未經批准繞道到旅遊地或探親、辦私事,其繞道部分的交通費由個人承擔。

3、 出差途中,出差人員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應打電話向公司領導申請延期,未經允許私自或藉故延長出差時間的,差旅費自負,同時公司將視情節給予處罰。

4、 乘坐火車、汽車、輪船應出具有效票據。且與出差時間、出差低點相吻合。

5、 如發生車船及住宿發票丟失的情況,應由當事人寫出書面說明,經同行人或相關部門、人員證明,經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否則由當事人承擔丟失部分的費用。

6、 由兩人及兩個以上人員出差的,由其中一人負責差旅費的報銷及領取,其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兩人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按單人間報支。

四、 相關費用包乾管理

1、 員工出差,除車、船、飛機等交通費用外,住宿費,餐費,市內交通費和其他雜費實行包乾制,標準如下:

2、 出差人員住親戚朋友家或其他方式解決住宿的,仍按上述住宿標準發給本人。

3、 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費用可憑該單位發票或者證明據實報銷,

如不收取費用則不再補助、報銷住宿費。

4、 員工出差餐費補助按實際天數計發,半天的按半天計算,半天以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5、 員工如己享受出差餐費補助,不再享受正常上班的午餐費補助。

6、員工出差期間就近繞道回家(本人或者親屬家),給予報銷繞道車費,但繞道時間不 超過1天,超出時間(天數)的按事假處理,期間內的相關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7、供公司外派參觀、調研、學習、培訓的,餐費補助標準按80%計發。

8、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宿補助,可享受室內交通補助。

9、出差期間如因業務需要對客戶進行招待應酬等事宜,須事先電話請示總經理,經批准後方可辦理。

10、出差期間室內交通費及公雜費按實際出差天數計發,半天的按半天計算,超過半天不滿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11、乘坐公司車輛出差,不補助室內交通費及公雜費。

12、員工出差繞道探親、辦私事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公雜費。

五、其他規定

1、員工於領導隨行,其住宿費、餐費、市內交通費實報實銷,伙食補助按標準的50%計發。

2、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單位人員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後可據實報銷,但陪同人員不再享受各種補助。

3、 員工出差返回後,兩日內須向領導提交書面出差情況報告。

六、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