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工作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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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保安工作制度(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保安工作制度(精選5篇)

保安工作制度1

為了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學校的財產安全,全校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學校保安值勤實行二十四小時輪值制,隸屬校長室、德育處領導。

二、忠於職守,按時交接崗,不得擅自離崗。隨時準備完成領導下達的緊急任務。

三、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條例》和各項規章制度。

四、值班時著裝規範整潔,注重儀表儀容,保持威嚴姿勢和良好的隊容、隊貌。

五、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交談使用普通話。領匯出入,要立正姿勢行注目禮。上班期間教職工出門憑出門證放行,並做好時間記載,任何人不得擅自離崗。

六、外來人員因公來校聯絡工作,要辦好登記手續,重要人事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如特殊情況應經校長室及當事人同意後方許進校。

七、教職工親友來校探視,必須由本校教職工親自登記,教職工家屬在校臨時居住,須憑德育處簽發的出入證放行;學生家長來校需認真核對後方可放行。

八、當值人員因事因病不能執勤,需向校長辦提出請假申請,獲批准後,還得向代班人員作好移交工作方可離校。

九、中途外出人員需向當值人員告知行蹤,並及時返校,不得無故在外逗留。

十、值班時不準無關人員進入崗位,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損失,當事人要負相應責任。

十一、學校外借物品需校長同意,門衛應主動檢查有關證明方可放行;教師個人向學校臨時借用物品,需到總務處辦理手續。

十二、做好防火、防盜全校性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三、服從上級指揮,工作盡職盡責,積極應對,做好防範各種事故和突發事件的預防工作。

十四、負責全校紀律、安全和保衛工作,協助德育處查處學生違紀行為。

十五、做好郵件、報刊、雜誌的收發工作。

十六、上學期間密切注意學生動態,切實做好走讀生的學生證檢查工作(對無證或不配合的學生予以扣留並登記扣分),登記遲到和早退生。

十七、晚間每小時巡邏一次,檢查安全設施、消防設施裝置、車輛停放、照明設施、各樓層門窗電器等情況。巡邏時要高度警惕,發現可疑情況或人員,要禮貌查詢妥善處理,並做好詳細記錄。

保安工作制度2

一、工作時間不準做影響工作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喝酒、吃零食、閒聊、下棋等)。

二、工作時間應統一著工作服、佩戴證件,不得穿背心、短褲、拖鞋等。

三、保持制服的清潔平整,不得翻卷衣領、褲腳,上班前必須整理儀表,不得留長髮、鬍鬚,上班時要保持良好的姿態。

四、保安隊員不得說粗話、髒話、假話及不利於團結的話,推行“文明執法”,提倡“微學服務”,杜絕不良現象發生。

五、保安隊員巡邏時A至B點不安排巡邏時間,不定時巡邏A點鐘到C巡邏,B點到E點巡邏,停車場售票處安排1個人。巡邏期間不準吸菸。

六、保安隊員巡邏要做到:多查、多看、多走、多巡,必須要做到。

七、保安隊員“請假、工傷、病假”必須要做到請示主管領導,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請假,必須做到下級服從上級,違者作扣除考核獎。

八、每天做好交接班記錄,如實把情況寫進交接本子裡。主管領導上班前每天檢查交接記錄,有事情及時彙報上級領導。

九、值班人員用餐時必須有人員值班,不得空崗用餐,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可以處理的處理,不能處理的彙報上級。

十、外執勤人員必須按規定經常巡邏注意位置(綠化地、停車場小賣部、路標、路牌等),發現可疑的人要查問清楚,防止盜竊、丟失情況的發生。

保安工作制度3

一、發信件、雜誌和報刊等要準時,隨時進行檢查、核對有無疏漏、錯發等情況發生;來信、報刊等及時送到辦公室。

二、對來訪者要熱情接待、態度端正,及時通知辦公室,並要做好來客登記手續。

三、同事之間互相關心、互相幫助、誠懇待人。

四、在工作當中,做到態度和藹,使用禮貌用語、儀容儀表要保持乾淨。

五、傳達室每天至少打掃一次,做到地面整潔、窗戶清潔透明。

六、對辦公區域的防盜、防火要每天每晚進行巡邏,並檢查每個辦公室門窗。

七、傳達室人員要保管好各個辦公室的鑰匙(辦公室、財務除外),其他辦公室若要開門,必須由所屬辦公室的領導同意,才能開門,做好登記,並做好監督。

八、公司員工的自行車、電瓶車等二輪交通用具停放在指定位置,停放要整齊有序,否則,要追究傳達室人員的責任。

九、在輪休日前要做好接待和通報工作,要認真交接班。

十、負責公司保安犬管理。兩隻保安犬由傳達室人員照料吃、住、行,並保證在視線範圍內。丟失、生病、被盜等情況發生由傳達室人員負全責。

保安工作制度4

一、基本要求

1、門衛值班人員必須無刑事犯罪史、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作風正派,恪守崗位,具有高度的責任意識,認真做好門衛一切工作,任何時候都不得擅離職守,隨時準備完成領導下達的緊急任務。

2、門衛要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條例》和各項規章制度,按要求參加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組織的崗位培訓。

3、值班時著裝規範整潔,標誌符號佩帶俱全,注重儀表儀容,保持威嚴姿勢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4、當值門衛應按規定時間開關校門,並保持校門四周和傳達室衛生,隨時清理果皮、紙屑、菸頭等垃圾物,達到學校的《衛生清潔標準》。

5、門衛應避免與來訪人員發生糾紛,遇事要冷靜、理智、機智。如遇無理取鬧或人身侵害,要避免事態擴大,及時報告校長室處理。

6、門衛因事因病不能執勤,需向總務處提出請假申請,獲批准後,還得向代班人員作好移交工作方可離校。

7、門衛值班時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損失,

當事人要負相應責任。

二、執勤規範

8、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或車輛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防止學生溜出或外人溜進學校。

9、學校要求教工進出校門要簽名,對不執行規定的教職工要給予提醒,對不簽名進出校門的教職工要登記,並上報校長室。

10、騎自行車、電瓶車進出校門時,師生一律下車推行,嚴禁在校內騎車。在上學和放學時,應做好門前停靠車輛的疏散工作。

11、全體師生進出校門必須穿戴整潔、大方,對衣冠不整、奇裝異服者嚴禁入校。

12、學校校車、辦公用車進出校門免予登記檢查,門衛要保證其出入暢通。其他運載物資車輛出入校門應予以檢查,並按規定留好記錄。

13、本校學生在上課期間出、入校門時,門衛應查驗學生請假手續是否完備真實,是否有家長帶領。學生遇傷、病等緊急情況,急需出校而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應迅速確認,放行出校,並及時通知護導人員。

14、學生家長因學生病、傷等重大原因要求進校探望學生或要求面見老師、領導反映問題的,門衛在電話通知相關人員獲得准許後方可允許其進校。學生家長要求轉交包裹物品的,要及時與學生、老師聯絡做好交接手續後及時轉交,不負責現金和貴重物品的收存轉交。

15、對非本校人員進校要嚴格門禁制度。校外人員因聯絡公務需要進校的,門衛要查驗並登記本人的有效證件,規範完整填寫登記表格,並聯系校內有關人員,確認是否接待後,決定是否允許進入學校,同時要實行掛牌進校。對放行人員,門衛應告知其處理完事情後馬上出校,出校時填寫外來人員出校記錄。對外來人員進出校時所攜帶物品要注意觀察留意,必要時進行查問。

16、教職工親友來校探視,必須由本校教職工親自登記,陪同進出。

17、門衛接待外來人員時,應指導其將所使用車輛停放到規定區域,防止堵塞門前交通,接送學生車輛一律不得進校。

18、節假日要加強保衛工作,除規定人員入校外,無特殊原因,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校、逗留。

19、門衛對操外地口音、持外地證件的'人員要求進校或帶學生出校要認真查驗證件並聯系相關部門,確認後放行,對形跡可疑的人員要仔細盤查。

20、門衛對在校內施工的外來人員要留有記錄。

21、門衛應制止廣告散發、商品推銷人員進校,制止小商、小販在校內外設攤叫賣,勸止閒雜人員在校門口聚集遊玩,制止在校門及兩側張貼廣告等。

22、學校外借物品需校長同意,門衛應主動檢查有關證明方可放行。

23、每天保安簽收好各種報刊、信件,及時分發至各辦公室;對

匯款單、信函、包裹、郵件要登記收發;對急件及時送至當事人。

24、保安人員不準代替學生到校門外購物。

25、遇到停電或自動鈴機出現故障,要按時到教學樓內搖鈴,準確傳達上下課訊號。

26、如遇特殊情況,要立即向護導人員彙報,及時處理,確保學校全方位的安全,重大事件及時報“110”。

27、如因保安原因造成有損學校聲譽或安全事故,一般不合格進行批評和再培訓,重大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並經濟賠償責任。

保安工作制度5

一、保安工作職責

1、保安人員必須按時上班,工作認真負責,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2、夜班保安早上6:00——7:00到學校北門(東)值崗。

3、外來人員登記。發現有外來人員,須區分情況對待,如找校領導辦理有關事情,需先和辦公室或校領導聯絡預約後方得准許進入;在正常上課時間內,有來訪者(學生家長、親朋好友等人員),須滯留至下課並出示相關有效證件(如身份證、學生證等)進行登記後才准入內;未經學校批准的收購廢品人員,不得准許進入;其它情況,需憑其出示有效證件進行登記,未出示有效證件者不得准許進入。如無相關有效證件但又確實有急事需進入校門者,需與學校相關部門聯絡方可進入,值班保安需作好記錄備查。

3、外來車輛管理。外來車輛入內,必須經學校領導批准,登記車牌號碼,進入校區不得鳴號,且應在指定的地方停放;對學校食堂、小店的貨運車輛,需經食堂及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放行。

3、要嚴格控制學校財產外流,對有人攜帶大件物品和貴重物品外出,必須由總務處出具證明方可放行,遇有可疑和緊急情況須立即報告總務處。對外來人員攜帶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需憑學校總務處的放行證進入,並記錄在卷備查。

4、 疏導交通、維持校門的通暢。對影響學校車輛和人員正常出入的,應及時進行疏散和勸離。

5、緊急情況處置。對在值班過程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如打架鬥毆、尋釁滋事、聚眾鬧事等緊急情況),須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領導,同時要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6、 如遇學校重大活動或特殊情況,必須服從學校安排,完成學校交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二、保安工作要求

1、上班時間內必須穿保安服裝,著裝整齊、儀態嚴謹。

2、 禁止閒雜人員入內。

3、值班人員平時需對外來進出人員積極進行有關的盤查和登記工作,不能對可疑人員、可疑物品、可疑情況不管不問。

4、值班室內不準滯留無關和閒散人員,如有來校找人的家長鬚讓其在值班室等候,值班人員不得在值班室內打牌、聊天、看書報、吃東西等與工作無關的事。 尤其上崗前或上崗時不喝酒,不得玩忽職守,上班時間不打瞌睡,不擅自離崗等。

5、在規定的上崗時間段內,不得缺崗、誤崗(遲到和早退)。

6、夜間值班的人員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加強治安巡查,特別是學生寢室及綜合樓,攜帶相關器具巡視校園,認真填寫好巡邏記錄。確保學生宿舍、教室、食堂等部位的安全,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並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和宿舍管理員,並作詳細記錄。發現案情立即採取措施並保護髮案現場,維護髮案現場秩序。

以上要求,保安人員必須遵照執行,如有違紀情形,一經查實,學校將會進行處理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