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裝置倉庫管理制度(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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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機械裝置倉庫管理制度(精選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機械裝置倉庫管理制度(精選7篇)

機械裝置倉庫管理制度1

為保證生產經營活動正常執行及倉庫物資的安全完整,確保物資的(臺)賬、(登記)卡、(實)物一致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應範圍

本公司所有倉庫,包括供應部材料倉庫、五金倉庫、輔助材料及工裝模具倉庫;生產部外協件倉庫、半成品倉庫、銷售部成品倉庫。

二、要求

在保證財產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賬、卡、物三相符。

三、具體操作方法:

1、倉庫保管員根據經批准的《請購單》及供應部門填開的《入庫單》驗收入庫,為保證產品質量,在材料驗收入庫前,必須通過質量檢驗部門的檢驗驗收。

2、材料物資經檢驗部門驗收後,倉庫保管員根據《入庫單》認真稽核供應商名稱、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及價格資料,清點數量並在“實收數”欄目上標明實收數。《入庫單》應收數與實收數相符的,僅有倉庫保管員簽字即可,若應收數與實收數不相符的,除倉庫保管員簽字外,必須有供應部門經辦人、供應商代表在《入庫單》上簽字確認。《入庫單》一式四聯,分別由倉庫、供應部門、供應商和財務部留存。倉庫保管員應及時登記材料物資的卡片和同時登記材料物資臺賬,並把經相關部門主管稽核後的《入庫單》交給供應商。對於物料混裝分辯不清、標識不清,倉庫不予以辦理入庫手續。

3、經檢驗不合格的不良品應在倉庫另行存放,待供應商下次來或結賬時退還客戶,其結賬金額在其中扣除應付款項。

4、生產車間班組員工計劃內領料時,倉庫需根據生產計劃單發料,由生產部門負責人籤批後,倉庫方可發料。《領料單》一式三聯,分別為倉庫留存、財務記賬留存、領料單位留存。計劃外特殊情況領料需提供相關書面說明經分管領導簽字後,提交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領料,否則倉庫不予以辦理出庫。

5、技術部門試製研發階段在倉庫領料時,需持技術主管簽字的技術通知單到倉庫領料。

6、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邊角餘料及廢品應退還倉庫並辦理退料手續,倉庫保管員不得拒收,並由倉庫保管員另行保管並登記庫存臺帳。

7、對於倉庫的日常管理,倉庫保管員應保證整齊、清潔,還應注意防火、防鏽、防黴等防範措施。

8、所有材料物資進、出倉庫時都必須同時有雙方(如領料人,交貨人、退料人、倉庫保管員等)當事人的簽字。

9、倉庫保管員應該具備強烈的責任心,在日常清理中發現材料物資賬實不符時,必須上報其直接上級及公司有關領導,不得隱瞞事實,否則一經查出,倉庫保管員應負經濟責任,具體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並通報全公司。

10、對於倉庫出現的各種問題,如果其直接上級主管或領導沒有及時發現和糾正錯誤,同樣必須負有連帶責任。具體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並通報全公司。

11、倉庫保管員工作異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以保證賬實相符。

四、其他補充規定

關於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應由公司辦公室統一按員工各崗位的工作需要制定發放標準,編制發放花名冊,並提交總經理批准後,由勞保倉庫發放。領用一般常用的工具,如鉗子、扳手等時,領料單上必須經本部門領導籤批,方可發料;領用專用工具、貴重工具、勞保服裝除部門領導籤批外,還需上級主管部門領導審批後方可領(發)料。

五、 附則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即日生效執行。

機械裝置倉庫管理制度2

建築業的機械裝置是固定資產的組成部分,是實現機械化施工的重要物質保證,為了適應不斷髮展的形勢需要,加速建築工業化的程序,實現建築業的高速度、高效益,因此,必須加強對機械裝置的管理。

機械裝置的管理,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改革管理體制,健全管理機構,建立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種規章制度,堅持為生產服務,為科研服務,為基層服務的方向。建立一支專業管理和兼職管理相結合的裝置管理隊伍,實行管、用、修相結合,專業修理並舉的方針,不斷改善公司的裝置管理工作,為促進公司的生產發展,提高經濟效益和競爭能力,提供良好的裝備條件。根據上述原則和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條例。

一、機構裝置

公司設立機械裝置科,負責全公司的機構裝置的管理工作,並指定一名領導負責所屬單位機械管理的日常工作,機管員實行業務上接受基層和機械裝置科的雙重領導。

二、裝置管理

1、公司對裝置實行大型集中、中小型分散的原則,大型吊裝機械、土石方機械、樁基工機械集中委託機械裝置科管理,由機械裝置科統一排程。

2、企業所有裝置,統一由機械裝置科進行編號,機械裝置科和基層同時立帳,主要裝置要建立裝置檔案,裝置調動時隨機調動,報廢時,檔案同時送批。裝置的備件圖冊和裝置歷次修理記錄,事故報告由機械裝置科歸檔,說明書安裝圖冊由基層裝置員保管。

3、基層機管員必須做到申報各種材料零配件,計劃填報各種有關的統計報表,每年四季度做出次年新裝置購置,大修計劃送機械裝置科審批,計劃在執行過程中需更改,需再次提出申請,經機械裝置科批准後方可實施。

4、報廢裝置申請,必須在當年三季度報出,由公司組成鑑定小組進行鑑定,報經主管領導審定後報廢。經批准報廢后的裝置殘值按財務有關規定處理。

5、各種裝置所提取的二項費用必須用於裝置的更新改造。大修理開支,不得移給他用。

6、技改費、裝置折舊費,公司和基層按“四·六”掌握使用,公司集中的資金用於購置大型裝置,技術引進。

7、對裝置進行改裝、革新,必須堅持先進科學、實用經濟的原則,一般的改裝技術革新由機械裝置科審批,重大的專案由主管經理批准,改裝和技術革新專案,必須連續執行六個月經鑑定確認可行後才以驗收。否則,其費用在生產成本中支付。

8、開展群眾性的'機械管理活動,每年進行兩次裝置檢查評比工作,交流經驗,年終進行一次紅旗裝置、操作能手評優活動。

9、對新購置的小型裝置一個月內必須投入使用,中型裝置二個月內投入使用。

10、裝置閒置六個月以上的,可申請報停,但裝置報停以前必須完好,啟用時必須履行啟用報告,停用期間不得提取二項費用(折舊費、大修理費)。

11、機械裝置的租賃必須徵得公司同意後,方可對外租用,並參照機電裝置臺班費收取標準及公司有關規定收取費用,裝置在同意租用後需交付一定的押金,在租賃期中造成損壞由租賃者負責修理和賠償。

三、機械裝置的使用

1、貫徹“人機固定”的原則,建立定人、定機、定崗位的責任制,大中型機械實行機長負責制,小型機械實行機組(班)負責制。

2、所有機操人員必須持證操作,熟練操作技能做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懂構造、懂效能、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3、新裝置或經過大修,改裝的裝置,必須進行試運轉並進行走合,走合期內按規定減載限速,並掛“走合期”標誌以示區別。

4、機械裝置不得超負荷執行,特殊情況需經機管員同意並取得可靠資料後作業,大型裝置必須徵得機械裝置科的認可。

5、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因操作不當造成非正常損壞或效能降低及停產均為裝置事故,事故大小的劃分:

一般事故:損失價值20-200元內,停產三天以上;

大事故:損失價值200-2000元以內停產十天以上;

重大事故:損失價值2000元以上,停產一個月以上。凡是發生事故必須填寫裝置事故報告單報機械裝置科備案。事故處理應做到三不放過: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未經過處理或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對於事故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及損失大小應分別進行教育、處分、經濟制裁,直到追究刑事責任,對好的典型及有功人員應予表揚和獎勵。

四、裝置的保修保養修理

1、裝置的保養、修理,實行專業修理與操作人員日常維修相結合的原則,堅持日常保養維修,推行“十字作業法”做到定期保養及時修理。

2、裝置的日常保養由操作人員進行、小修由操作人員和機修工人共同完成。

3、裝置大中修由機修廠完成,修理計劃由基層和機械裝置科共同編制,公司下達生產計劃執行。

4、裝置的修理應本著質量第一的原則,各道工序應有專職檢驗員檢驗,總體驗收必須有主修技術人員會同送修單位代表經試車合格後,共同簽署意見方能出廠,中大型裝置機械裝置科參加試車驗收。

5、凡由機修廠承擔修理的裝置實行“三包”(包修、包費用、包保用期),經大中修出廠的裝置應有六個月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內損壞或出現嚴重故障時按如下辦法辦法。

(1)修方責任造成,由機修廠無償限期修復。

(2)由於操作不慎,保養不好,而造成的損壞送修單位負責。

(3)裝置修理出廠後,修理單位填寫裝置修理記錄表,交送修單位或機械裝置科存檔。

機械裝置倉庫管理制度3

機械裝置事故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一、範圍:本管理制度規定了裝置事故的定義、分類、預防、管理、報告、鑑定、處理等內容與要求,適用於本公司的裝置事故管理工作。二、管理內容:2.1、裝置事故的定義:凡正式投產的各...

一、範圍:

本管理制度規定了裝置事故的定義、分類、預防、管理、報告、鑑定、處理等內容與要求,適用於本公司的裝置事故管理工作。

二、管理內容:

2.1、裝置事故的定義:凡正式投產的各類機械、設務備在生產過程中造成的機械、裝置或裝置零部件的非正常損壞,使施工生產突然中斷者,均為裝置事故。

2.2、高備事故分業表(按直接經濟損失分類):

事故分類 一次事故經濟損失金額(元)

小型事故 ≤1000

一般事故 ≥1000≤20000

大型事故 ≥20000≤100000

重大事故 ≥100000≤300000

特大事故 ≥300000以上

三、裝置事故與防範管理:

3.1、裝置事故管理必須執行“預防為主”的方針。

3.2、堅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任”的原則,公司各級領導,裝置管理部門,物質管理部門及公司全體員工都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嚴格貫徹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及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努力做到對裝置的正確使用,精心維護,

科學檢修,防止機械、裝置事故發生。

3.3、加強公司全體員工對機械、裝置事故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開展查裝置隱患活動,並加強全休員工的技術培訓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素質和操作水平,增強全體員工預防機械、裝置事故的預防能力和排除能力。

3.4、裝置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裝置事故的分析,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範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3.5、裝置事故的分級管理:

3.5.1、大型及以下的事故由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共同管理。

3.5.2、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管理。

3.5.3、裝置事故與鑑定:

、發生事故的單位,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必須及時逐級上報,發生各類機械、裝置事故必須向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和公司物質管理部門上報,發生重大和特大事故必須在30分鐘之內向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彙報,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接到彙報後,應立即組織有關裝置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對裝置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根據調查分析情況以書在面的方式向公司裝置管理領導彙報。

、裝置事故報告書的主要內容:發生裝置事故的主要原因、發生時間、發生地點、當事人、發生的經過、事故的性質、責任者、損失金額、處理意見、整改意見、預防措施。事故報告書必須有參加事故鑑定人員和責任者及裝置事故單位主要領導簽字。

、裝置事故的調查、鑑定按分級管理的原則分別進行組織調查、鑑定。

、參加資產保險的裝置,事故單位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檢視事故現場,確定損失情況和裝置損失經濟價值。

3.4、事故的處理:

3.4.1、裝置的責任事故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按照分級管理許可權進行處理。大型裝置事故及大型以下的裝置責任事故根據事故情節對責任者給予批評教育或警告處分,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一部分。重大及特大裝置責任事故,根據裝置事故情節對責任者給予記過,降級,留廠檢視,開除廠籍,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一部分。情節惡劣者追究刑事責任等。

3.4.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追究領導責任:

、由於安全生產規章制和操作規程健立不全,職工無章可循造成裝置事故者。

、對職工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規程教育,安排無證人員操作,或打或操作者未經考核合格就安排上崗操作造成裝置事故者。

、裝置超負荷運轉,超期使用,對存在事故隱患不採取有效措施,造成裝置事故者。

、違章指揮,強令員工違章操作裝置,造成裝置事故者。

裝置發和故隱瞞不上報者。

四、裝置事故直經濟損失計算方法:

裝置事故直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包括,裝置修復的各種費用,修理期間的裝置提取折舊費用等。

4.1、能夠就地修復的按實際修理費用和裝置提取折舊費用計算。

4.2、需要進廠大修的按以下公式計算:

4.3、裝置運轉已超過大修週期而發生裝置事故,按大修期間直接發生的各種材料、配件費用計算。

4.4、由於裝置事故造成裝置報廢,按裝置實際淨值計算。

機械裝置倉庫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公司裝置缺陷、故障管理,全面掌握裝置執行狀況,及時消除裝置缺陷,針對存在的缺陷、故障採取預防措施,防止出現事故,保證裝置安、穩、長、滿、優執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部裝置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裝置缺陷、故障的界定、分類、登記及處理等管理。

第二章 裝置缺陷管理

第三條裝置缺陷是指由於各種原因造成其零部件損傷或超過質量指標範圍,引起裝置效能下降的狀況。

第四條 裝置缺陷分類:

(一)一般缺陷:不影響產品質量、不危及安全生產,能及時消除或裝置仍可正常執行但不會造成裝置波動和引發各類事故,不需採取特殊監護措施的裝置缺陷。

(二)重大缺陷是:影響產品質量、危及安全生產,但因生產需要而必須帶病執行,有可能造成裝置停工或引發各類事故,必須採取特殊監護措施的裝置缺陷。

第五條裝置缺陷實施分級、動態和閉環管理,各車間應建立所屬裝置一般缺陷臺帳,各單位裝置管理部門要建立重大裝置缺陷臺帳,每月更新,並報公司裝置管理部備案。

第六條發現一般裝置缺陷後,操作人員應逐級彙報班長、車間裝置管理人員,由車間組織消缺,完工後及時填寫消缺記錄。對暫不能消缺的應上報本單位裝置管理部門,並填寫裝置一般缺陷臺帳,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

第七條發現重大裝置缺陷後,操作人員應及時彙報車間和本單位生產、裝置管理部門,同時報公司裝置管理部。由裝置管理部門組織對重大缺陷進行分析,制定缺陷監護方案、消缺計劃和措施,落實責任人。

第八條各單位裝置管理部門要加強裝置缺陷的管理,要監督一般缺陷的整改情況,避免一般缺陷因整改不及時造成缺陷的擴大。對於重大缺陷,要嚴格落實整改計劃,並做好重大缺陷的特殊監護措施。

第三章 裝置故障管理

第九條裝置故障是指由於設計、製造、安裝、施工、使用、檢維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機械、動力、電訊、儀器(表)、容器、運輸裝置、管道等裝置及建(構)築物等損壞造成損失或影響生產的事件。

第十條裝置故障分類:

(一)一般故障:直接經濟損失大於或等於2000元而小於4000元。

(二)嚴重故障: 直接經濟損失大於或等於4000元而小於6000元。

(三)直接經濟損失大於或等於6000元,按照《事故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裝置故障損失的計算以直接經濟損失為準。其中裝置故障造成的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按下列情況計算:

(一)報廢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淨值減去殘值計算;

(二)損壞後能修復使用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損壞的修復費用計算。

第十二條各級裝置管理部門要有專人(可兼職)負責裝置缺陷、故障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裝置發生故障後,當班人員應立即向值班長、車間主任報告,車間向裝置管理部門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防止故障擴大。裝置管理部門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故障進行分析處理。對於裝置嚴重故障及關鍵裝置出現的故障,要立即電話報告公司裝置管理部。

第十四條不論故障大小,各單位裝置管理部門每月都要將對裝置故障進行統計,填寫裝置故障月報表報公司裝置管理部。

第十五條裝置故障實施分級管理,各單位裝置管理部門建立A、B類裝置故障臺帳和裝置故障報告,各車間建立所有裝置故障臺帳,其中A類裝置故障及造成公司級非計劃停車的裝置故障分析一般應由公司裝置管理部組織,由各單位填寫故障報告上報公司裝置管理部備案。裝置故障發生、分析、處理情況要及時存入裝置檔案,為了解裝置歷史狀況、制訂檢修、更新及改造計劃提供依據。

第十六條各單位應積極開發應用裝置狀態監測及故障診斷技術,將其用於裝置日常管理之中,及時發現故障徵兆,採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損失,保證裝置安穩執行。

第四章 裝置事故管理

第十七條裝置事故管理引用公司《事故管理規定》。

機械裝置倉庫管理制度5

一、機械裝置使用管理歸納為合理使用機械裝置,充分發揮機械效率,優質、高產安全、低耗完成施工生產任務,為企業提高經濟效益。

二、加強使用管理要做到管用結合,合理使用,要求施工部門與裝置部門密切配合。

三、制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合理選用機械,做好機械的調配和組織工作。

四、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機械使用計劃,應從施工進度、施工工藝、工程量方面儘量做到合理裝備。

五、不要大機小用,多要少用,而要合理排程,及時進退場。

六、結合施工進度,利用生產間隙,安排好機械的維護保養,避免失修失保和不修不保。使機械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以便能隨時投入使用。

七、對於使用完畢或暫時不用的機械裝置,及時通知裝置部門進行調配,提供給其他部門使用或對外出租,充分發揮其效能。

八、嚴格按照機械裝置出廠說明書的要求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使用機械。

1、機械裝置有其不同的使用效能和要求。即使同工種裝置由於製造廠在結構、工藝、材料上有所差別,因此必須嚴格按說明書來使用。

2、安全操作技術規程的法規,必須嚴格遵守。是保證機械裝置安全、保證機械操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基礎。

3、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做到“四會三懂”,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效能、懂用途和會操作、會維護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4、對於大中型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應經過考核,取得崗位合格操作證後方可上機獨立操作。

九、正確選用燃潤油料,搞好機械裝置潤滑,是正常工作的重要條件。

1、機械裝置使用的油料(燃料油、液壓油、潤滑油),都必須嚴格按照原機說明書規定的品種、數量、潤滑點、週期加註或更換。

2、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時、定點、定量、定質。

3、在特殊情況下采用代用品,必須經過有關技術部門許可。

十、協調配合,為機械施工作業創造必要條件。

1、施工中,抓好機械能力配套,保證機械配件供應以及勞動力的合理組織和調配,為機械充分發揮其效能。

2、按規定間隔期對機械進行保養,使之始終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3、合理組織施工,縮短停工時間,增加作業時間,提高時間利用率。

4、培訓司機,提高技術水平和熟練程度,定人定機,有證操作。

5、配備適當的維修人員,及時排除故障。

機械裝置倉庫管理制度6

1、交接班制度是機械裝置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苟。

2、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施工現場,瞭解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並對裝置進行檢查,認真查閱執行日誌,詢問當班人員裝置的執行情況。

3、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裝置執行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4、接班者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願意接受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後繼續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說明並報告上級相關領導。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屬於檢查範圍內的裝置。

6、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助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願意下可以協助交班者處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對機械裝置進行維護,執行日誌、工具等物品擺放整齊以便接班人員的查驗。

8、交班者應在雙方簽字後離開作業現場。

9、機械動力裝置履歷書、機械裝置司機手冊、司機交接班記錄必須及時如實填寫。

機械裝置倉庫管理制度7

一、龍門吊機一般安全控制措施。

1、參加施工的有關人員必須接受入場前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

2、進入現場的施工龍門吊機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並佩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操作。

4、開工前負責人應組織施工,技術安全人員對現場情況進行檢查,符合要求後方可開工。

5、施工作業前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並按要求做好記錄。

6、現場施工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正確使用工器具,服從安全人員的管理。

7、高處作業時施工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的固定位置應安全可靠,並儘量高掛低用。

8、爬梯、平臺、通道等必須牢固可靠,臨空面、懸空作業必須掛好安全網。

9、施工裝置、工器具等應經常檢查、維護和保養。

10、起重、運輸裝置操作人員作業前應對裝置的安全效能進行檢查,確保裝置安全執行。

11、轉運及起重作業前應對起重或捆綁用具及設施進行檢查,正確選擇和使用,並嚴格執行“十不弔”規定,確保其安全性符合要求。

12、大件吊裝必須嚴格執行吊裝方案,統一指揮,協同配合。

13、構件對接時禁止用手探孔找正。

14、電氣系統通電除錯時,必須有兩人同時作業,其中一人監護。

15、起重作業應設專人指揮並佩帶袖標,並且指揮明確,訊號清楚統一,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服從管理,統一行動。

16、安裝部位應設定安全作業警戒線,並派設安全警戒人員,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17、施工現場應懸掛必要的安全標識牌。

18、安全人員應堅持現場巡視,發現違規必須及時制止和處理。

19、安裝作業中,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和雷、雨、雪、大霧時應停止作業。

二、具體控制指施。

1、技術交底。

2、由專案總工程師組織進行技術交底,使參與安裝專案有關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瞭解本起重裝置的特點、結構、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工期進度計劃要求,並對起吊手段,施工方法,施工程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數,防止因施工人員不熟悉施工工藝而造成各類傷害。

3、在安裝過程中可以組織多次技術活動,但無論何種形式的技術交底都必須做好“施工技術交底記錄”並在生產過程中檢查落實,避免施工人員技術上工藝上的失誤造成人為傷害。

4、工程技術人員應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在施工中督促落實,確保措施到位。

5、工程技術人員應當履行本崗位安全職責,深入現場檢查,對直接威脅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及時組織處理,避免惡性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