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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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機械裝置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機械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機械裝置安全管理制度1

為充分發揮機械裝置在施工生產中的作用,切實做到科學管理、合理使用,貫徹管理為使用服務,使用要加強管理的原則,從根本上克服只顧使用忽視管理的傾向,特制定如下制度。

1、機械裝置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說明的規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安裝。

2、凡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裝置,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檢驗,雖經試驗未取得合格簽證前不準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裝裝置試驗前應做一般技術檢驗、空載試驗、額定荷載及超載試驗,在試驗前先對整機的外觀進行全面檢查,看潤滑油是否充足,機件的裝配是否牢固,工作裝置與試驗專案是否符合要求。

4、裝置試驗與負荷試驗,主要試驗機械裝置的起動效能、動力效能、經濟效能、操作效能等,對試驗中所發生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與處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決定,試驗合格後應按照技術試驗記錄本逐項填寫,由參加人員共同簽字任何。

5、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做到精心保養,正確操作,合理使用,並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效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精心保養,精心操作。

6、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服務態度,保證作業質量。並對機械裝置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現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裝置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機械裝置安全管理制度2

1、交接班制度是機械裝置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苟。

2、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施工現場,瞭解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並對裝置進行檢查,認真查閱執行日誌,詢問當班人員裝置的執行情況。

3、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裝置執行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4、接班者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願意接受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後繼續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說明並報告上級相關領導。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屬於檢查範圍內的裝置。

6、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助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願意下可以協助交班者處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對機械裝置進行維護,執行日誌、工具等物品擺放整齊以便接班人員的查驗。

8、交班者應在雙方簽字後離開作業現場。

9、機械動力裝置履歷書、機械裝置司機手冊、司機交接班記錄必須及時如實填寫。

機械裝置安全管理制度3

1、目的:

機械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在機械壽命的全過程中,採取各種形式的技術措施、組織措施,消除一切使機械遭到損壞、使人身健康與安全受到威脅、使環境遭到汙染的因素或現象,避免機械事故發生,實現安全施工生產。

2、適用範圍

2.1 機械安全管理貫徹於機械管理的全過程。

2.2 從選購開始就要注意機械的安全設計是否先進,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防護標準的高低,並把在用機械的使用情況反饋給設計、製造單位。

2.3 機械裝置實行專業化管理,公司、各專案工地、各施工處必須建立機械管理網路,明確職責,責任到人。

2.4 加強機械正確使用、安全執行的管理,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本機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注意機械本身及機械化施工的安全。特別要重視安全裝置的檢查與使用。

2.4.1 保養和修理時既要消除機械故障、恢復機械效能,保證機械使用安全,又要注意保養和修理作業中的安全。

2.4.2 保管和運輸中要注意不使機械受到損傷、產生故障,引起不安全因素;不使機械備品配件、附屬裝置和油料損壞或變質。

3、管理的內容

3.1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械的安全指標應列入企業經理的任期目標,企業經理是企業機械的總負責人,是“第一安全員”,要對企業的機械安全負全責。

機械安全責任制的雙落實:一是組織落實,要有施工生產的安全機構,既管施工生產的安全,又要管機械的安全。機務部門也要有人專管機械的安全;二要內容落實,安全管理的內容和責任要落實到各項制度中,落實到每個人頭上,落實到施工生產的實踐活動中。

3.2 編制安全施工技術措施

對於機械化施工中的重大吊裝方案,重要機械拆裝方案,大型機械的轉運、改造方案,特大、特重物件的運輸,危險地段的施工以及季節氣候變化對機械安全執行的影響等等,都要編制安全施工、安全執行的技術措施,以確保施工、生產和機械的安全。對機械應按要求使用安全保護裝置,以加強和提高機械的安全防護能力。在機械修理、保養中要制定安全作業技術措施,保障人身和機械安全。

3.3 貫徹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3.1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超載、超重、超壓、超速使用機械,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3.3.2 聽從施工人員指揮,正確操作機械。對違反機械效能、安全操作規程和可能引起事故的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

3.3.3 保持機械、工具和工作場所的整齊清潔。從事危險作業的區域,應有明顯標誌和安全措施。

3.3.4 隨時注意機械的儀表指示、起吊訊號和公路標誌等,認真做好機械的'維護、保養工作。

3.3.5 按規定穿戴安全防護用具。

3.3.6 嚴格電氣裝置的使用,非本機人員不得啟動開關,不使用不合要求的熔絲,離開崗位時應切斷電源,發生問題時,應請電工處理。

3.3.7 作業場地的地面和周圍環境應能保證機械安全工作,進入施工地點的道路應能保證機械安全通過,必要時應加以修整或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3.8 與安監部密切配合,每天關心天氣預報,尤其在沿海大風季節及時作好防風措施,提高吊機抗風能力;

3.4  對各種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業技術訓練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學習,並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書後,方可獨立操作。在企業的安全生產教育中都應有機械安全教育的內容。

3.5認真搞好機械安全檢查活動

3.5.1 機械本身的故障和安全裝置的檢查,主要是消除機械故障和隱患,確保安全裝置靈敏可靠;

3.5.2 機械安全施工生產檢查,主要是檢查施工條件、施工方案、措施是否能確保機械安全施工生產;

3.5.3 機械安全監督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堅持推行定期檢查與非定期檢查相結合的監督檢查制度,檢查、資訊反饋、隱患消除、質量認可,必須有書面記錄,形成閉環管理。

3.6 從嚴抓安全,發生機械裝置事故時,做到“三不放過”,處罰要嚴,反之對在事故預防上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重獎,做到賞罰分明,安全責任與經濟責任掛鉤。

3.7 按規定抓好機械裝置的前期管理,機械從選購開始,就要注意機械的設計是否安全、可靠,安全裝置是否完善、可靠,防護標準的高低,並將在用同機型的使用情況及時反饋給設計、製造單位,必要時派人進行監造。

3.8 加強機械裝置各類機務人員的培訓,提高機務人員的思想和技術業務素質,培養合格的管理、技術、操作、維修、保養人才;

3.9 鍋爐壓力容器、儀器儀表等其他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按國家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有關規程、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