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冷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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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製冷裝置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製冷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製冷裝置安全管理制度1

1 .冷庫、機房人員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三個“規程(《安全技術規程》、《壓力容器監察規程》、《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程》),要以高度責任感進行認真的操作、維護、保養、檢驗,確保裝置安全運轉。

2 .各工種人員一定要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應經過一定專業培訓,按勞動部門規定考核,合格者才能進行特種操作,各工種人員都必需對製冷裝置有較全面熟悉瞭解方能進行操作,每年要參加安全生產教育技術培訓和業務學習一期,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3 .操作人員要做到“四要”“四勤”“四及時”,厂部由廠及主管冷凍廠廠長參加每年一次對操作人員進行考核評比,並予以獎懲。

4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五交一接”。

1 )“五交”:

交待當班生產任務、機器運轉、供液、庫溫等情況;

交待機器裝置執行中的故障、隱患及注意事項;

交待有關各種記錄;

交待生產用具及各種消防器材的齊全;

交待機器裝置、庫房內外四周的衛生情況。

2 )“一接”:

“五交”清楚後接班,如有問題且能當班處理的,兩班協助處理完畢,再辦接班手續。

5 .庫房、機房的機器裝置和壓力容器,每天各車間自檢,每月由主管副廠長負責與裝置科及有關人員檢驗一次,每年淡季進行保養大修,以保障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6 .庫房、機房內各種安全自控元件每月檢查一次,每年校驗一次,防止失靈;防毒面具、消防器材每年檢查一次,機房人員必須訓練掌握使用,懂得氨中毒急救方法。動明火必須經過審批,由審批人員指派監護人員。

7 .製冷裝置上設定一定的標誌,以避免操作錯誤。

8 .庫房、機房人員,每月一次參加車間主任主持的安全生產會議,每年一期參加廠以上主持的安全生產學班。

9 .庫房、機房為生產的重要環節,嚴格禁止閒雜人員進入上述地區。

製冷裝置安全管理制度2

一、搞好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加強對液氨儲罐、鋼瓶、管道、儀表、閥門和安全裝置等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實行定期檢修,杜絕帶病執行,使其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液氨儲罐、鋼瓶等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閥、壓力錶、溫度計等,必須經質監部門檢驗合格,方可投入執行。確定報廢的,要堅決停止使用;列為監控執行的,要制定監控執行管理制度,降低執行壓力,縮短巡檢時間,加強檢查、檢驗及監控,嚴防事故發生。

二、嚴格開、停車和生產交接環節安全管理。制定完善嚴格的開、停車和生產交接環節安全工作制度,並嚴格執行。在大修特別是在長期停車後的開車前,要做好三項工作:一是要制定嚴密的.開車方案,對開車工作進行細緻的安排和精心的準備,避免匆忙開車;二是要加強開車前的安全教育。通過教育收攏思想,使職工立即進入工作狀態,同時使職工進一步熟悉、掌握本崗位的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和開車方案,保證開車的順利進行;三是做好開車前的安全檢查,在開車前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進行檢查,整改隱患或問題,並落實責任,實行開車簽字負責制,確保開車安全。

三、加強液氨安全管理知識培訓。將液氨安全管理知識培訓作為企業日常和“三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通過教育培訓,使企業各級幹部職工熟悉液氨的危險特性,掌握液氨的安全生產特點和防控救援知識。液氨製冷操作人員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到持證上崗。

四、建立、完善裝置設施檢修安全管理制度。根據《廠區動火作業安全規程》(HG23011-1999)、《廠區裝置內作業安全規程》(HG23012-1999)、《廠區裝置檢修作業安全規程》(HG23018-1999)等,制定嚴格的裝置設施檢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作業證制度,加強對帶氣、動火和裝置內作業等檢修作業的安全管理。企業在大修、檢修作業前,要制定大修或檢修工作方案,加強安全管理,確保作業安全。

五、做好事故應急救援準備。制定完善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搶險救援隊伍,配備應急搶險救援器材,並進行經常性的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同時,液氨使用環節的各崗位,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處置預案,並強化培訓,使有關人員熟練掌握報警、防護、疏散、急救、現場堵漏處理等操作要領,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夠迅速有效處置,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製冷裝置安全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保障進入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作業人員的安全及健康,防止缺氧窒息、低溫等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發生,結合本公司實際生產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全公司範圍進入冷藏庫、冷凍庫等封閉、半封閉裝置、設施及場所的作業。

3.職責:

3.1.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內作業前,作業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監護

3.2.作業監護人的職責:

3.2.1.作業監護人應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有判斷及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及安全急救知識。

3.2.2.作業監護人應掌握進入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作業人員數量,並在出入口保持與作業人員聯絡,發現異常應及時制止作業,採取救護措施、報警,同時通報部門領導。

3.2.3.作業監護人必須時刻掌握現場情況,作業期間不得離開現場。

3.2.4.作業監護人應在作業完成後清點進入有限空間(含冷庫)作業的人員數量,確保無遺漏。

3.3.進入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作業人員的職責:

3.3.1.作業前應確認是否指定專人負責監護本次作業。

3.3.2.作業人員應熟悉從事作業的風險及應急計劃。

3.3.3.作業人員應堅持監護人不在場不作業的原則。

3.3.4.遇有違反規定強令作業或安全措施沒落實的.情況,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3.4.有限空間作業(冷庫、冷藏庫)規範及安全防範措施:

3.4.1.按照先檢測、後作業的原則,具體如:每次冷庫作業前,應先開啟冷庫門保持自然通風10分鐘以上。遇有冷庫套間(冷凍庫在冷藏庫之內)情況,如需在冷凍庫內作業,應同時開啟冷藏庫門進行自然通風10分鐘以上,確保冷庫內的空氣質量,含氧量:18%——23.5%之間。

3.4.2.有限空間內(冷庫、冷藏庫)應有足夠照明,並符合防爆要求。該照明裝置使用電源電壓應在36V及以下。

3.4.3.為保證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空氣新鮮,可採用自然通風的方法,即:作業時開啟冷庫門。(嚴禁向有限空間內通氧氣)

3.4.4.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並應在醒目處設定警示標識。

3.4.5.出於對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進行裝置、設施檢查及冷庫衛生檢查時,也必須遵守設立專人監護的原則。

3.4.6.在未設立專人監護的情況下嚴禁單人進入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內作業,包括:檢查、測試等。

3.4.7.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出入口內外應暢通無阻,不得有障礙物。

3.4.8.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內作業,應視作業條件適時安排人員輪換作業或休息。

3.4.9.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冷庫、冷藏庫)時,應在出入口明顯位置懸掛警示標識,如“有人工作,嚴禁關門”。

3.4.10.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內作業期間,發現有人身體不適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向監護人彙報,根據現場情況採取措施,如:加強自然通風、強令停止作業等。

3.4.11.為保障有限空間(冷庫、冷藏庫)安全執行,嚴禁在其頂部放置任何物品。

3.5禁止以下作業:

3.5.1.無監護人員的作業。

3.5.2.超時作業。

3.5.3.不明情況的盲目救護。

3.6.禁止以下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含冷庫)內作業:

3.6.1.經期、孕期、哺乳期女性。

3.6.2.有聾、啞、呆、傻等嚴重生理缺陷者。

3.6.3.患有深度近視、癲癇、高血壓、過敏性支氣管炎、哮喘、心臟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者。

3.6.4.有外傷疤(手術後)尚未癒合者。

製冷裝置安全管理制度4

一、冷庫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工作時間,服從工作安排,保證安全生產。

二、製冷工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根據庫溫要求按時開機停機,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養機械裝置,發現異常要及時維修並向領導報告。

三、製冷工要經常檢查庫房內的溫度,否則,如造成經濟損失要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四、製冷工工作時間內不準脫崗喝酒、睡覺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

五、冷庫機房不準私留非工作人員住宿,閒來人員不準進入機房內。

六、冷庫內的各類貨物要按位存放,堆放整齊。出庫要填寫出庫單,要及時清理積壓物品,對超期、變質的物品保管員要及時向主任彙報,並妥善處理。因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追究保管員責任並給予經濟處罰。

七、未經主任同意, 不得為外單位或個人在庫記憶體放物品,否則追究保管員和管理員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50-200元或扣發當月獎金的處罰。

八、庫內物品做到帳物相符.保管員必須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粗心大意,弄虛作假,以權謀私,否則出現問題追究保管員責任。

九、保管員、製冷工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庫房、機房情況,沒有問題後方可離崗。

十、冷庫值班人員要經常注意冷庫周圍情況,發現異常要及時報警,確保冷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