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會診制度範文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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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會診制度(一):

急會診制度範文精選

1、凡需其他科室診治的危重病人,由所在科室醫務人員電話通知相關科室急會診,並在會診登記本上寫明通知會診時間,具體到分鐘。院內急會診需10分鐘內到場。

2、急會診可以由受邀科室值班醫師負責,並及時請示二線醫師,必要時請二線醫師到場。

3、會診時,主管醫生介紹病情,提供必要的臨床資料並協助會診工作的展開。

4. 受邀醫師會診後在會診登記本上簽名,寫明會診時間,具體到分鐘。認真書寫好會診記錄。

急會診制度(二):

1、如遇需處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診醫務人員不得推諉、應爭分奪秒採取最基本的搶救措施,然後告知相應科室參與處理,並作交接班記錄,書寫搶救記錄。

2、緊急情況下,急診科人員可先電話告知要求急會診,被邀科室醫師須於10分鐘分鐘內到達會診科室,同時要帶上本專科所必須的搶救治療及檢查器械裝置。特別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發傷病人的搶救,需及時請多科急會診,要求儘早趕到配合搶救。待病情有所緩解後在會診單上補寫應邀科室的處理意見。

3會診時,急診醫師應為會診準備好必要的臨床資料,並陪同檢查、介紹病情,應邀醫師認真填寫會診記錄。

4、會診後需入院治療者,接診或會診醫師開出入院證,值班護士電話聯絡住院床位,由醫生或護士護送入院。

5、應邀參加急診會診的醫師,應在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後前去參加會診;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急診會診時,應及時委派相應專科資質的醫師參加。

急會診制度(三):

凡疑難病例,均應及時申請相關科室會診。申請會診醫師應做好必要的準備,如化驗、x光片等相關資料,填好會診申請單。

一、科內會診

對本科內較疑難或對科研、教學有意義的病例,由主治醫師提出,(副)主任醫師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關醫務人員參加,進行會診討論,進一步明確診斷和統一診療意見。會診時,由經治醫師報告病歷並分析診療情況,同時準確、完整地做好會診記錄。

二、科間會診

1、門診會診

根據病情,若需要他科或專業會診者,由病人持門診病歷,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專業會診。會診醫師應將會診意見詳細記錄在門診病歷上,並同時簽署全名;屬本科疾病由會診醫師處理,不屬本科診療範圍的病人應轉科被邀請科室或再請其他有關科室會診。

2、病房會診

院內科間會診申請必須經本科主治醫師以上醫師審批同意,會診醫師要求主治醫師以上醫師擔任(急症例外),會診醫師接到會診通知單後應簽收並註明時間,並於24小時內前往會診。如有困難不能解決,應請本科上級醫師協同處理。

申請會診科室必須提供簡要病史、體檢、必要的輔助檢查結果以及初步診斷和會診目的.及要求,並將上述情況認真填寫在會診單上,由主治醫師簽字後送往會診科室。

被邀請科室醫師會診時,主管經治醫師應全程陪同進行,以便隨時介紹病情,聽取會診意見,共同研究治療方案,同時表示對會診醫師的尊重。會診醫師應以對病人完全負責的精神和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認真會診,並將檢查結果、診斷及處理意見詳細記錄於會診單上。如遇疑難問題或病情複雜時,應立即請上級醫師協助會診,儘快作出診療方案並提出具體意見。對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許推諉扯皮、延誤治療。

申請會診儘可能不遲於下班前一小時(急症例外)。

3、急診會診

急診科值班醫師對於本科難以處理、急需其他科室協助診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經治醫師提出緊急會診申請,並在申請單上註明"急"字。或者直接電話通知和邀請。會診醫師必須在10分鐘內到達申請科室進行會診。會診時,申請醫師必須全程陪同,配合會診及搶救工作。

4、院內大會

疑難病例需多個科室會診時,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同意,邀請有關醫師參加。一般應提前1-2天將病情摘要、會診目的及邀請會診人員報醫務科。醫務科確定會診時間,並通知有關科室及人員。

會診由申請科室的科主任主持,醫務科參加,必要時分管副院長參加,由主治醫師報告病歷,經治醫師作詳細會診記錄,並認真執行會診確定的診療方案。

5、院外會診

本院不能解決的疑難病例,可邀請外院專家來院會診。由科主任提出申請,由主管病人的主治醫師填寫書面申請,包括簡要病史、體檢、必要的輔助檢查結果以及初步診斷和會診目的及要求等情況,科主任簽字送醫務科批准。由醫務科或相關科室與有關醫院聯絡,確定會診時間,並負責安排接待事宜。會診由科主任、醫務科主任或分管副院長主持。主治醫師報告病情,經治醫師作詳細會診記錄。

需轉外院會診者,經本科室主任審籤,送醫務科登記,報分管副院長審批。

6、外出會診

外院指定邀請我院醫師會診,必須提供單位(醫務科)介紹信,經我院醫務科同意,辦理外出會診手續後方可外出會診,否則由此發生的醫療糾紛或交通事故,由外出應診醫師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7、會診時應注意的問題。

申請會診科室應嚴格掌握會診指徵,必須由主治醫師以上醫師稽核同意。

切實提高會診質量,做好會診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經治醫師要詳細介紹病歷,會診人員要仔細檢查,認真討論,充分發揚學術民主。主持人要綜合分析會診意見,進行小結,提出具體診療方案。

任何科室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拒絕按正常途徑邀請的各種會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