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制度(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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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物業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物業管理制度(精選6篇)

物業管理制度1

一、目的:

規範全體員工行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的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

二、適用範圍:

新天美地花園物業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三、職責:

3.1物業管理公司的所有員工有義務嚴守規章制度、為公司利益而做出貢獻。

3.2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規章制度教育,並全面貫徹下去。

四、關於服裝、裝束

4.1進公司必須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乾淨;

4.3進公司須戴工作證;

4.4嚴禁工作證借給別人或借別人工作證入公司;

4.5凡遺失工作證、工作服應儘快申請補領;

4.6不得擅自塗改工作證,若要更改一定要經人事部辦理;

4.7公司發放的安全鞋僅限在廠內使用;

4.8公司發放的作業服、安全鞋、圍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關於上班時間

5.1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外出;

5.3僱員請假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主管批准後方可請假(特殊情況例外);

5.4嚴禁無故曠工;

5.5上、下班必須簽到;

5.6不許代別人簽到;

5.7不得塗改簽到表。

六、關於廠內裝置和備件

6.1裝置、備件要小心使用,應保持裝置整潔美觀;

6.2注意整理整頓;

6.3道路要保持暢通,不許擺放東西;

6.4嚴禁對花園內的裝置亂塗、張貼;

6.5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

6.6凡故意破壞裝置、設施,從嚴處理;

6.7凡盜竊本公司財物,從嚴處理;

6.8裝置引起故障時必須要及時報告相關領導,不得擅動機器。

七、其它

7.1服從上司的命令;

7.2發生事情必須立即上報、聯絡;

7.3嚴禁在花園內吐痰或丟垃圾;

7.4嚴禁在花園內吸菸;

7.5不準喧譁、賭博;

7.6不準盜竊他人或公司內的東西;

物業管理公司規章制度

1、工作時間不準睡覺或做出睡覺姿勢;

2、離開作業現場(崗位)時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後方可離開;

3、嚴禁在辦公室私用電話;

4、除急事外不許接聽私人電話;

5、未經許可不準在公司內演說集會;

6、不許用任何方式威脅、恐嚇同事;

7、不許在公司內打架;凡有打架者,無論何原因,一律做無條件開除處理;

8、凡在被本公司開除的僱員,一律不準再招入公司,一經發現,即時開除並扣除所有工資;

違反以上規章制度將嚴肅處理,重者將嚴懲警告及罰款或送公安機關。

望各位僱員嚴格遵守。

關於上班時間

1、無故早退或遲到,罰款5元,

2、無故曠工一天扣除2天工資;

3、曠工連續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忘記簽到或籤錯日期同樣罰款5元;

5、發現代人簽到,一律罰款20元;

6、擅自塗改簽到表,一律罰款20元。

(所罰款項存用於公司活動基金)

關於花園內裝置和備件

1、弄髒裝置和備件或粗魯使用物品情節較為嚴重者,則警告並罰款5元;

2、屢次不搞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的部門全體人員給予罰款10元/人;

3、凡盜竊本公司裝置、備件等財物,立即開除並扣當月工資20%;

4、凡故意損壞本公司裝置等財物,按所購入價2倍賠償;

5、在公司或花園內張貼、亂塗,按警告處理並罰款5元;

6、裝置引起故障擅動機器而導致裝置損壞,則需等價賠償其修理費,並酌情加倍處罰。

其它

1、不服從上司的命令,按嚴重警告處理並罰款5—20元,屢次重犯則開除處理。

2、疏忽報告或聯絡而受到損害,則嚴重警告並罰款10元。

3、在公共場所或花園內吸菸,則罰款10元;

4、發現喧譁、賭博,按嚴重警告且罰款20元處理,情節嚴懲者以開除處理;

5、凡盜竊他人的物品,立即開除並送公安機關處理;

6、上班時間內怠工或打瞌睡,則嚴懲警告並罰款10元起。情節嚴重者開除處理。

7、不按時上交工作報表、不按時填寫工作記錄,查到一次罰款10元。

8、內部培訓時間無故不到者,罰款10元,並給予警告。

員工考勤和休假的規定

為了維持良好的生產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為了使員工保持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並考慮員工與家屬團聚的問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考勤

1.考勤內容

①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②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③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為擅離職守;

④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准假而不到班者,均為曠工。

2.考勤須知

①對有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的員工,應進行教育,數屢教不改的,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如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應追究其責任。

②對曠工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討,並按下表計扣工資,扣發當月各項獎金,曠工二天以上,每增加一天,加扣年終獎10%。連續曠工10,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5天或曠工雖未達到上述天數,但次數較多,情節嚴重,均應作除名處理。

表一

曠工天數0.51天1.5天2天一年累計10天一年累計15天

扣工資25%50%75%100%扣年終各項獎金除名

3.請假辦法

①公假

經公司批准脫產參加會議、學習、出差、從事社會活動均屬公假;經公司指定或批准休養、參觀、訪問的模範代表人物或代表,以及因公負傷人員在醫療期間,根據實際情況核給公假。

②調遣假

員工異地調動,因要處理個人瑣事給一天公假。

如有非經常性事務,需員工本人辦理或參加的,如遷居、開家長會等,各單位可考慮到工作安排及員工的需要,酌情處理,不計算假期。

4.因工作需要積累工時工休,一般應在當月補休,如確因工作一時不能安排補休的,經部門經理同意可適當推遲,可保留至當年底,但必須在本年度休完。如確因工作不能補休的,應按有關規定給予補發加班費的形式予以補償。補償辦法:平日加班:工資÷26天1.5加班天數;法定假日加班費:工資÷26天2加班天數計算。

(二)休假

1.員工休假必須服從組織安排,並按規定逐級審批,報人事部批准,主任一級由部門經理安排休假,部門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休假。

2.員工申請休假須一個星期前填寫《請假申請表》送交部門主管審批。未通過審批的,不得擅自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委託別人或電話告假,回來上班後再補請假條。

3.婚假

員工申請結婚,需在本公司辦理結婚手續,並以領取結婚證為準,有薪婚假三天,晚婚者有薪假6天,(晚婚條件:女滿25週歲,男滿28週歲)。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在外地,不含旅行結婚)結婚的,根據在途往返時間核給路程假。

4.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領先本人供養的弟妹、養父母、岳父母、公婆)過世,給予有薪假3天,員工到外地辦理喪事,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給假。

5.產假、計劃生育假

①女員工產假按下列標準核給(發基本工資)

表二

假期內容假期天數說明

產假90天難產或雙胞胎加14天假

晚育假15天年滿25週歲生育為晚育

獨生子女假35天憑獨生子女證核給

②臨時工產假56天,發60%的工資。

③產婦如遇實妹困難,可請哺乳假,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75%發給,其他補貼照給。

④接受節育手術者,經醫生證明,分別給予以下假期:

▲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休息3天,手術後7天內不安排重體力勞動;

▲經計劃部門批准取宮內節育器的,休息2天;

▲懷孕不滿3個月人工流產的,休息7天,3個月以上的休息15天;

6.病假

①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負傷,經公司指定的醫療單位出具的證明確定不能堅持工作,可參考醫生建議,根據實際情況核給病假;

②有薪病期3天。4天以上按以下規定執行:

表三

連續工齡不滿一年不滿二年滿二年不滿四年滿四年以上

三個月內病假工資50%60%80%100%

連續病假六個月以上建議離職並補發一個月基本工資。

7.事假

員工因個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的,根據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實際需要酌情核給,請事假員工按無超過兩天者按無薪處理。

8.探親假

①探親假是給予加入公司滿一年,在職期間沒有請過探親假、回家假等;

②員工需要回家探望父母,假期為15天,(包括公休日、法定節、假日)不包括路程,路程根據實際需要核給;

③探親假給予基本工資。(以提供路程票為準,否則以事假論)

④在本公司休過年假者,不再適用此條。

9.年假

①凡加入公司工作滿一年者,均有休年假規定。

②在本年度病、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工傷假超過3個月者,當年不再享受年假,曠工累計兩日者,當年不再享受年假。

③受過各種公司處分、警告者,當年不再享受年假。

10.說明

本規定從釋出之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相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執行過程中如有上級領導新的指示、規定再另行通知。

員工辦公制度

為加強管理、嚴明紀律、發揮效益、創一流服務質量,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出勤: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二.請假:必須要請假條,寫明事由,由部門負責人批准,辦公室核實。一天以上由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要經理批准,擅自離開者,按自動辭工處理,扣發15天工資。

(1)請事假扣發當天工資。

(2)請病假,必須要有醫生證明,三天以內工資照發,三天以上扣除請假期間工資。

(3)曠工者除扣當天工資外,年終獎扣發一天工資。

(4)請假一天以上請假者必須提前申請。

(5)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範圍內,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三.堅守工作崗位,必須按質、按量達到管理處要求,完成各自職責,不能勝任工作,住戶反映較大意見者,管理處有權做出調離原崗位或辭退處理。

四.如損壞管理處及住戶財產,視損壞程度照價賠償並扣發工資。

五.管理處的工具、機器、裝置未經管理處或辦公室同意,不準外借。

六.上班時間不得看報、閒聊,不得用通迅裝置聊天;業餘時間應努力學習業務知識及相關知識。

七.不得在工作時間在本住宅區從事本職工作以外的有償勞務。

八.嚴禁向業主、住戶索取財物、吃、拿等不良行為。

九.熱情、周到、主動、高效服務住戶,依靠法規嚴格妥善管理,絕不可粗暴、冷漠、置之不理。

文明辦公制度

一.員工應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嚴謹務實的作風做好本職工作,辦公講求效率。

二.員工應自覺遵守管理處作息時間,嚴格執行勞動紀律,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準中間私自離崗,外出辦公說明去向。有私事或生病不能上班須事先請假。

三.講究禮貌,注重儀容。員工服裝莊重、大方、清潔。

四.各辦公室、會議室嚴禁吸菸。

五.保持辦公環境優美清潔,不得隨意丟棄雜物。

六.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用水用電。

七.重視防水、防盜和安全生產。

八.辦公時間要保持肅靜,不準串崗聊天;嘻鬧、高聲喧譁和爭吵。

九.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十.以上規定,有違者將按管理處規定,予以經濟處罰。

辦公室值班制度

為及時處理突發事件,維護小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員:公司各部門經理以下人員,均應參加值班。

二.值班地點:公司客戶服務中心。

三.值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日18:00—20:30。

四.值班人員應填寫值班登記表,註明值班人、值班起止時間、值班情況等。

五.值班人員必須及時處理各類突發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難以處理的,應及時報告公司經理,並請求有關部門協助處理。

六.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若因此而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七.值班人同因事、因病無法參加值班的,應事先安排調班,並報辦公室。事先無法安排的,應找機動人員暫替,並在值班登記表上註明。

八.國家法定節假日另做加強值班安排。

管理處接待來訪設訴工作制度

為加強管理處與業主、住戶的聯絡,及時為業主、住戶排憂解難,提高社會效益,特建立接待來訪投訴工作制度。

一.接待來訪工作由客戶服務中心負責,宣傳接待投訴的辦公地點、電話,讓業主、住戶來訪投訴有門、信任管理處。

二.任何管理人員在遇到業主、住戶來訪投訴時,都應給予熱情接待,主動詢問,面帶微笑,不得刁難,不得推諉,不得對抗,不得激化業主、住戶情緒,並做到對熟人、陌生人一個樣、對大人小孩一個樣、忙時閒時一個樣。

三.對住戶投訴、來訪中談到的問題,客服人員應及時進行記錄,須於當天進行調查、核實,並將結果和處理建議彙報辦公室主任,由主任決定處理辦法和責任部門。

四.責任部門在處理來訪、投訴時,要熱誠、主動、及時,要堅持原則,突出服務。不得推託、扯皮、推卸責任、為難業主、住戶、或乘機索取好處、利益等,在處理完畢後應將結果回覆業主、住戶和管理處主任,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迴音。

五.全體管理人員要認真負責做好本職工作,為業主、住戶提供滿意管理、服務,減少住戶的投訴、批評,將業主、住戶的不滿消解在投訴之前。

使用者投訴處理制度

一.使用者投訴的接收

1.凡使用者對公司服務方面的投訴,不論採取何種方式,如信函、電話、傳真或來人面談,統一由管理處物管員集中登記、組織處理、向客戶反饋處理結果。

2.管理處建立《客戶投訴登記表》,對每一份投訴或意見均予以記錄。記錄的內容包括客戶名稱、投訴檔案(信件、傳真、電話及面談的正式記錄)的編號、投訴性質或內容摘要、處理結果等。

3.管理處親自或指定人員根據客戶投訴或意見,填寫《客戶投訴處理通知單》。為了便於跟蹤、檢索,每一份《客戶投訴處理通知單》應進行編號,並與《客戶投訴登記表》中的編號以及對客戶投訴或意見原件所作的編號保持一致。

二.使用者意見的處理(必須滿足公司對使用者的承諾要求處理)

1.管理處將《使用者投訴處理通知單》連同使用者投訴或意見原件責成相應班組進行處理。

(1)由有關班組負責作出補救措施。

(2)作出補救措施的同時,還需採取糾正措施,近預定時間完成。

2.對重大問題的投訴,管理處不能處理的需統一協調的問題,直接報經理,由經理作出處理決定。

3.對需採取糾正措施的問題要在《使用者投訴處理通知單》中記錄,以便跟蹤檢索。

4.在完成補救措施後,應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管理處,由管理處負責與使用者聯絡,報告處理結果,直到使用者滿意為止。

物業管理制度2

為建設和諧文明小區,規範小區物業管理活動,保持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創造一個清新、整潔、文明有序的生活環境,結合《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規約(草案)》、《市三塘園懷園小區議事規約(草案)》制定本制度。

一、物業管理範圍:凡在小區居住的所有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都納入本管理範圍。

二、物業管理機構:業主大會是物業小區內全體業主組成機構。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

本屆業主委員會是會設主任、委員共七名。業主委員會主要任務是監督執行《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規約》、《市三塘園懷園小區議事規約》、《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制度》,維護小區全體業主的權益,完全自願原則,不享受小區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業小區的使用與維修。

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必須共同執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議、決定。配合物業管理人員做好各項管理工作,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區內共用部份共用設施裝置,自覺維護物業小區的整潔、美觀,遵守政府對市容環境要求的相關規定。不擅自改變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愛護小區的公共環境。小區所有公共設施屬小區全體業主所共有,包括小區道路、球場、綠化、果樹、供電、供水設施、路燈、電動拉閘、管理人員辦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覺維護物業小區內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準在小區公共部位或違反規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質,不得發出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以及進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4.業主飼養寵物,應遵守政府有關規定,寵物外出必須由主人牽引並即時清理排在小區公共場所的寵物糞便。

5.機動車在小區內應控制時速低於5公里。車輛出入應按要求出示證件,本物業小區內禁止鳴笛。

機動車應該放在每個業主車庫中或者公共車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綠化帶停放。

本物業小區公共車位由物業管理人員施畫。僅用於業主和訪客車輛的臨時停放。

6.業主需要進行房屋維修時,應通知物業管理人員或業主委員會並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維修完工後即時清理餘泥垃圾。

四、物業服務費用的交納。

本小區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管理人員(保安)工資福利、公共場所電水費,維修費等等。

1.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約定每月10號前向業主委員會交納物業服務費。業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委託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時補交。

2.對欠繳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業主委員會應進行催繳或委託物業服務人員催繳,可採用上門催繳、電話催繳、書面催繳等多種方式,並可採用相應催繳措施。

3.欠費六個月以上或拒繳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在小區內顯著位置公佈欠繳情況。

4.欠費總金額過高時,業主委員會授權物業服務人員依法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五、財務管理。

本小區設收款記賬員一名。本小區財會收支情況每季度向全體業主公佈一次,做到公正、公開、透明,接受小區全體業主監督。

本物業管理制度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本物業管理制度由業主委員會負責解釋。

物業管理制度3

一、中央智慧排程中心管理制度

智慧中心是掌握住宅區安全動態,指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部位,是管理處工作指揮的中心,其管理十分重要,特訂如下制度:

1、智慧控制中心是住宅區最核心部位,閒人不得內進。

2、智慧控制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管理人實行2人3班制,且有足夠的機動人員待職。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

3、保持室內衛生清潔,裝置無塵,保養完好無損。

4、控制中心值班管理人員應詳細填寫值班時的原始記錄、存檔備查。

5、隨時檢查各類訊號是否正常,並作記錄。如有報警派員以最快速度核查報警真偽情況,並隨時與智慧控制中心聯絡,以便隨時排程,合理處理。

6、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放在自動位置,每週作一次手動、自動實際操作檢查,以確認裝置是否處於完好狀態。

7、遇真實報警時控制室人員應立即通知主任、各負責人員、機構到場處理,並時刻監視住宅區內的各部位呼叫,組織協調方面的`配合。

8、如警情較大,應立即與“120、119”等聯網機構通報情況,求援,事後總結事件經驗教訓。

9、定期對每種訊號、報警做累計、分析,總結工作不足,改善系統工作態勢,合理安排管理人員工作崗位,加強管理工作。

二、智慧停車場管理制度

1、楓白露停車場停車位均在多層、架空層、高層地下車庫,業主、住戶車輛依就近原則停放。

2、丹楓白露停車場使用智慧系統控制車輛出入口,入口使用住戶IC卡和臨時卡,出口由安全管理員依卡中記錄,核對後合理收費。

3、車輛安全管理員必須熟悉車場智慧系統的效能、使用方法。

4、車輛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執行停車場管理規定,禮貌待人,熱情服務,保證車輛安全,維護車場良好的停車秩序。

5、車輛進場後,必須按指定位置停車,排列整齊,不得阻塞通道,車管員認真核查車型、車牌號,避免出現差錯。

6、瞭解和掌握車主的車型、車牌號、姓名、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居住樓層、房號等等,以便於識別。

7、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場存放,以免發生意外。如有車輛違反此規定進場時,應立即令其開出車場,並立即報告管理處或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8、車輛安全管理員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立即報告智慧控制中心,並注意其事態發展,交接班時叮囑接班人注意,並記錄在交接登記薄上,同時將其它需注意的事項記錄在登記薄上以備查。

9、車輛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執行收卡制度、收費制度、堅持原則,不得,如:不開票停車,亂收費或不收費等等。

三、配電房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制度

1、配電房重地要特別注意安全,未經同意一律不得進入。配電房要保持清潔衛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品及其他雜物以保持通道暢通無阻。

2、絕緣工具要保持完好,絕緣等級要符合安全要求。儀表、操作手柄、指示燈、按鈕等要保持完好可靠。接地電阻要符合安全規範,滅火器材要配備到位。

3、特種作業人員要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其證件必須在審驗有效期內並與操作內容相符方可上崗。同時,持證人必須自覺參加年審工作。

4、特種作業人員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停、送電要執行工作制度,櫃背操作、帶電操作、登高必須有保護人在常嚴禁違章操作,確保安全。

5、需要機組執行時,機房負責人一定要到達現場,與保護人一起檢查線路無誤後方能投入執行。機組必須處在良好的預備狀態,一旦需要即能投入工作。

6、各配電房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均要執行以上制度,違反者將視為違反勞動紀律,並負責由此引起的直接責任。執行中如有異常,必須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以便修正。

四、配電裝置保養規定

一、操作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感,以保持裝置、設施的正常運轉。

二、未經許可,任何閒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機房。

三、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

四、操作人員必須對裝置的執行狀態以及故障的處理進行詳細的記錄。

五、裝置檢修人員必須按時檢查配電室的溫度、溼度是否達到安全標準。

六、每日對配電裝置進行巡查,確保其完好執行。

七、每月按期檢查變壓器的執行情況,並按計劃檢修配電裝置一次。

八、每個季度檢查各開關和固定螺栓,如有鬆動,應進行緊固,保證接觸良好。

九、每年對接地網檢查、測試一次。

十、各類開關觸頭出現不平或毛刺時,將不平處打平、打光。

十一、功率因素補償低於0、9時,應及時修復。

十二、裝置室必須保持清潔整齊,嚴禁在室內吸菸、堆放雜物。

五、水泵房管理制度

水泵房是提供住戶生活、消防用水的關健部位,是直接關係到住戶生活和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部位。為管理好水泵房,明確職責,制定如下制度。

一、水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系統全部機電裝置由機電人員負責監控,定期檢查保養、維修及清潔清掃,並作記錄。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書面報告領導。

二、水泵房內機電裝置由機電人員負責,其他人不得操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泵房。

三、水泵房內所有裝置在正常運轉下,開關應放在自動位置,所有操作標誌簡單明確,主接觸器開關每半月檢查清洗一次。

四、消防泵按定期保養規定進行檢查,每旬進行一次“自動、手動”操作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五、水泵球閥定期檢查保養,泵房每週打掃一次,水泵管道每月檢查擦洗一次。

六、水泵控制迴路應每月進行一次緊固,檢查是否可靠,檢查備用水泵能否在主機出現故障的情況下,自動執行。

七、注意電機執行時的電流、溫升情況,聲音是否異常,機械是否滑動靈活,定期進行對軸加油,使水泵達到100%良好狀態。

八、汙水池衛生常清掃,水泵、管道常保養。

九、地下水池、中位水箱、高位水箱的液位閥每週檢查一次,是否處於良好狀態。

六、風機房管理制度

風機為地下一層、地下二層的通風裝置和消防裝置。為加強風機房的管理,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風機房內照明應保持完好,路線整齊,無臨時接線。

二、機房內應保持環境清潔,通風良好。

三、風機房內應有滅火器,放置於易取處。

四、每半月同消防檢查一起,試執行一次。

五、嚴禁在機房內吸菸。

六、機房鑰匙由專人管理,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機房。

七、開關平時應置於高速狀態。

七、柴油發電機操作規程

(一)、啟動前的準備工作:

1、全面檢查柴油機各部分是否正常。

2、檢查水箱水位(2/3以上)。

3、檢查機油油位。

4、檢查燃油是否充足(2/3以上)。檢查油箱開關及有無滲漏。

5、檢查蓄電池是否充足。蓄電池內液體是否足夠。

(二)、啟動及執行:

1、啟動電機連續工作時間不宜超過10秒,如一次啟動不成功,應於二分鐘後再作第二次啟動,三次無法啟動應檢查原因。

2、試執行時,可用手動啟動,平時應置於自動位置。

3、手動啟動時,啟動後應調整手柄。使電壓達到380V至420V,頻率達到50HZ-51HZ。

4、試執行期間做好各項記錄。

5、水溫合成至60度時,方可帶動負載。

6、每15日應執行一次,每次執行時間應不低於30分鐘。

物業管理制度4

為建設和諧文明小區,營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氛圍,保持小區全體住戶的合法權益,創造一個清新、整潔、文明、有序的小區環境,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省、市、區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1、凡在局機關住宅小區居住的所有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都納入本管理範圍。

2、局辦公室是小區內全體住戶的主要管理部門。辦公室必須按照局黨委的決議、決定,配合物業管理人員做好各項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

3.各住戶必須自覺遵守區政府對“文明小區”的要求和相關規定外,各單元均應選出“單元長”。“單元長”負責制定單元“輪值”制度,協調住戶關係,並檢查督促本辦法的順利執行。

4.各住戶應自覺維護物業小區的整潔、美觀,保持小區的公共衛生,不得高空拋物;愛護小區內道路、球場、綠化、供電、供水設施、供氣、排水、有線電視、消防、安全、路燈、電動拉閘、治安室等公用設施。若損害公共設施和裝置,須照價賠償。

5.自覺維護物業小區內的公共生活秩序,不準在小區公共部位或違反規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質,不得發出影響其他住戶正常生活的噪音,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不得發生鄰里糾紛。

6.原則上小區內不應飼養寵物,特殊情況應報辦公室批准。飼養期間須嚴格遵守政府有關規定,對寵物進行防疫處理,嚴禁汙染環境和傷及他人的情況發生。

7.車輛出入應按要求出示證件,本小區內禁止鳴笛。機動車應該放在規定地點停放。長期在小區內停放車輛的住戶,應予門衛處登記備案。

8.各住戶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用途。未經許可不得租借、轉讓他人居住;不得以住房為工具從事經營活動;更不得利用住房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及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一經查出,辦公室有權實行斷電斷水措施,對住戶主要責任人進行說服教育;屢教不改者,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嚴禁對房屋承重結構進行拆改;嚴禁拆鑿共用牆壁、天花及地板;未經許可不得在公共部分如樓道、門廊、車棚等加建、改動;公共部分嚴禁堆放雜物,否則作棄物處理。

10.小區公共部分的維修改造由辦公室根據局黨委決定進行;各住房戶室內維修由住戶自行負責。其中在水電安裝方面分兩種形式給予一定補償:一是經住戶申請,由辦公室派人進行維修,所需材料由住戶承擔;二是住戶在經過辦公室核准後請人維修,由辦公室報銷人工費用。

11.凡家庭成員中有本系統幹部的住戶均以同等權利享受優惠待遇。除天然氣、有線電視已實行社會化管理外,電費按市價減半,水費、上網費、物業費均為免費。

12.小區住戶不得私自出租和轉讓住房。凡因工作調離、在外購房或其它原因欲出租住房的,一律向局辦公室申請,經辦公室同意後,將租住者姓名、家庭情況、與住戶的關係及身份證明等資料登記備案,並以市場價收取水費、電費、上網費和物業管理費,分別為1.2元/度/月、1元/立方/月、30元/月和0.2元/平方米/月;凡因各種原因欲變賣住房的,必須向局辦公室提交申請,由國資局評估,並回購為國有資產,按需要留用或變賣給本單位無房職工,以保證小區住戶結構的單純性。回購住房的基本估價原則為:建築面積市場均價按年遞減2%剔除房屋折舊。

13.本物業管理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14.本物業管理制度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物業管理制度5

為了強化物業保潔員的各項工作行為管理,提高物業保潔人員的工作效率,為業主提供優質的服務,給大家一個乾淨、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特制定本物業保潔員管理制度。

一、物業保潔員工作職責、工作守則及工作時間:

1、嚴格遵守企業管理制度、服從督辦人員指揮、服裝整潔、禮貌待人、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一絲不苟。

2、保潔人員需每日全面、細緻的對衛生區域進行打掃、除塵。衛生區域包括:大廈(休閒區)、小樓(辦公室、走廊、衛生間、玻璃、百葉窗、暖氣片等)衛生。其中玻璃、暖氣片、百葉窗,每月擦拭兩次。

3、休息日為週六(每月休二天)。

4、物業保潔員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30下午14:00---18:30。

二、物業保潔員工作制度及標準細則:

1、物業保潔員上崗期間保持個人儀容儀表及個人衛生,維護公司良好形象;不大聲喧譁,嚴禁與公司同事閒聊,工作期間不影響員工正常工作;穿工裝上崗,保持工裝整潔、乾淨,工裝每週滌一次;不濃妝豔抹及佩帶不適宜的飾物;不留長指甲;不穿拖鞋上崗。

2、工作時間內保證按時上崗,不得擅自離崗、不得私自使用辦公用品(如電腦、電話等)。

3、按要求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所有工作在安排後必須立即行動。

4、愛惜工作用具及公司辦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損壞,可以舊換新。

5、按工作職責每日全面清掃。環境衛生包括辦公室、前臺、走廊(掛畫),小樓衛生。其中辦公室衛生包括:辦公桌椅、公共辦公櫃、電腦、電話、室內玻璃、欄杆、地面吸塵、門框擦拭、辦公室內植物澆灌、擦拭魚缸、換水等。走廊衛生包括:掛畫、公司牌匾等。

前臺衛生包括:前臺桌椅、飲水機、小櫃子、白板等。

衛生間包括:洗手液、空氣清新劑(盒)、衛生紙等用品的及時更換。

小樓衛生包括:辦公室、走廊(地面、地角線)、門窗、玻璃、百葉窗、衛生間(及時更換用品)、飲水間等。

三、物業保潔員處罰規定

1、凡查出衛生包乾區不衛生的,每次扣物業保潔員獎金50元,並責令其立即打掃。

2、衛生管理人員(包括打掃衛生,打掃公共廁所人員)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髒、亂、差的每查出一次罰款100元。

四、物業保潔員管理制度附則

1、本物業保潔員管理制度解釋權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2、本物業保潔員管理制度自頒佈之日起開始施行。

物業管理制度6

一、每週一徹底清掃小區內路面、公共場地、車棚、綠地、排水溝等,平時要堅持小區環境衛生整潔。

二、每隔一天拖、掃樓道一次。(包括樓梯扶手、塔灰、電錶箱、單元門、樓道燈、窗臺等)。

三、樓道玻璃堅持清潔、透明。

四、小區內牆、柱、門等無廣告紙。

五、樓後空中要堅持清潔(不能有磚頭、糞便等),責任區內如有修建渣滓要及時清算。

六、小區內有其它休息也要參與,同時要保證本職任務及時完成。

七、推灰人員必需堅持渣滓車清潔,每週必需徹底洗刷一次。

八、渣滓車停放點周圍要堅持潔淨,空中有汙垢或油漬要及時洗刷。

九、以上制度保潔員必需嚴厲遵守,如有業主反映衛生狀況不好,經核實,業主反映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累計3次,自動離崗。

公用部位運用和衛生制度

小區公用部位即樓道、樓區公共路途、花壇空地等,是歸居民公共一切的,同時也是小區樹立的一項重要內容,為了堅持公用部位在公共運用中的整潔、完整,為小區居民發明良好的外部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公共樓道的清潔

1、不得在樓道內亂堆、亂放物品。

2、樓道走廊內堅持清潔、無廢紙、廢物、痰跡等。

二、樓區內公共路途、公共裝置的運用

1、不得在公共路途等公共運用部位違章私搭亂建。

2、不得在公共運用部位亂貼亂畫。

3、不得在渣滓箱外、果皮箱外等處亂扔亂掉。

4、不得對公共配套裝置停止破壞。

三、公共部位的花壇、綠地等的運用

1、不得破壞花壇、蹂躪草坪。

2、不得亂砍亂伐,攀折樹木、花草。

3、堅持花壇、綠地的整潔,不得亂扔、亂倒物品入公共綠地,

四、小區居民要共同保護公用運用的部位,堅持公用部位的整潔,如有違犯公共運用制度的,小區管理處將依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