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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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精選3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精選3篇)

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1

一、居民建檔率要符合衛生局的要求。設立健康檔案資料室,以戶為單位,一人一檔的準則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檔案。

二、健康檔案要集中檔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編號順序存放,檔案專櫃存放,保持整齊、美觀和規範有序,逐漸實行計算機化管理。

三、居民健康檔案應由全科醫師負責填寫,責任醫生要對健康檔案進行按照65歲以老人、兒童、孕產婦、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進行分類專冊登記,檔案盒要設目錄和分類資訊登記。

四、定期開展隨訪工作,按疾病分期隨訪病人,結合參加合作醫療農村居民和育齡已婚婦女每年一次的健康體檢,以及兒童防備接種和體檢、孕產婦系統管理和常見婦女病檢查、臨床診斷治療、職業體檢和健康隨訪服務等資料內容,及時記錄在健康檔案中,對體檢和隨訪發現的健康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以健康教育為重點的健康干預。

五、資料管理人員及責任醫師,應及時登記已經獲取的各種資訊,並進行分析統計,及時反饋。

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2

1.健康檔案包括家庭健康檔案、個人健康檔案。家庭健康檔案每戶一份,個人健康檔案每人一份,以家庭為單位成冊。實施電子健康檔案後,應將健康檔案資訊及時錄入電子檔案。

2.健康檔案由責任醫生填寫,應內容真實、準確、齊全,字跡清晰、不得隨意塗改。健康檔案的內容包括基本人口資訊,主要慢病患病現況、治療、康復情況,慢病相關生活行為因素、家庭社會經濟狀況等。對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卒中、腫瘤的病人,應在健康檔案袋(盒)上用紅、綠、橙、藍、黑色標識區分。

3.健康檔案實行動態管理,健康體檢、門診就診、參合住院病人出院隨訪、健康隨訪、慢性病隨訪等資料內容及時記錄並歸入健康檔案。婦女病檢查、宮頸癌檢查、孕產婦系統管理、兒童系統管理、預防接種、精神病康復管理、肺結核治療管理等專案(冊)管理內容,仍按專線管理要求,做好資料存檔,暫不歸入健康檔案,但有關資訊特別是異常情況及治療情況應簡要記入。

4.社群責任醫生應及時登記已經獲取的'各種資訊,並進行分析統計,及時反饋。臨床保健醫生、責任醫生應將非本人責任轄區居民的診療情況及時反饋給轄區責任醫生,以便納入該居民本人的健康檔案。

5.中心站、村衛生室應設立健康檔案資料室(櫃),健康檔案按行政村(居委會)名和編號順序,專櫃分冊存放,保持整潔、美觀和規範有序,無汙損,無丟失。檔案盒要有索引目錄和分類資訊登記。

6.健康檔案主要由轄區責任醫生保管、閱覽或利用,不得轉借、塗改和丟失,並確保個人隱私不向外洩露,嚴格保密。

7.凡居民因大病轉上級醫院住院時,可以把病人原始檔案裡的資料借給轉診醫生,但須辦理借閱登記手續;出院後及時歸還,並及時將本次住院概況記入檔案。

8.非社群衛生服務資料管理人員,不得隨意翻閱已經建檔的各種資料。除轄區責任醫生外的本中心(站)人員調出、轉借各種檔案資料,須經檔案管理人員同意;非本中心(站)工作人員,調出、轉借各種檔案資料,須經中心分管領導同意。

9.設立健康檔案管理人員,建立健康檔案質量控制小組,開展健康檔案質量檢查和評價,不斷提高健康檔案質量。

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3

一、居民健康檔案(及電子健康檔案)是記錄居民健康資訊的系統資料,是對居民進行衛生服務和健康管理的重要依據,應設健康檔案室和檔案櫃專門存放。有專(兼)職人員管理、維護,檔案放置有序,取用方便。

二、居民健康檔案實行動態管理,居民接受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的資訊,以及其他資訊變動情況,都應在健康檔案(含電子檔案)中及時記錄。

三、使用健康檔案要細心、愛護,用後及時放歸原處,防止丟失。輔助檢查報告單據和轉、會診的相關記錄應貼上留存歸檔,保持健康檔案完整無損。

四、居民健康檔案不可外借,也不準其他人員查閱。管理和使用健康檔案的人員,應保護居民個人隱私,不得隨意洩露檔案中的資訊。

五、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的資料存放在區級健康檔案資料中心,查閱居民電子檔案應設定分級許可權和密碼,保證資訊系統的資料安全。

六、應定期分析、利用居民健康檔案記錄的資訊,評估居民健康狀況,及時發現健康問題,針對危險因素和健康問題,制定、實施並調整干預計劃或治療措施,管理、維護居民健康。

七、健康檔案室及檔案櫃應具備適當的防塵、防晒、防潮、防火、防蛀、防鼠等防護設施。健康檔案室或檔案櫃中,不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八、建檔居民住址變更的,遷出與遷入地的社群衛生服務機構之間,應做好居民健康檔案(或電子檔案)的轉出與接收,保證居民健康管理的連續性。

九、建檔居民發生死亡的,應在其檔案(或電子檔案)做好相關記錄,整理裝訂後,按死亡年度分卷另行存放(電子檔案也要妥當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