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工廠行政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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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2021工廠行政管理制度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2021工廠行政管理制度範本

工廠行政管理制度1

1、禁止在車間吃飯、吸菸、聊天、嬉戲打鬧、吵嘴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

2、作業時間謝絕探訪,不做與工作無關或影響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耍或濫動車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3、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爛、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私人用品放在操作檯上。

4、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

5、員工在操作過程中發生異常現象時,及時向車間主任報告,經車間主任確認後,方可再行按要求進行。

6、作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徹離作業現場。

7、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儀器、裝置,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產。

8、車間所用樣板、物料、工具等,用完及時歸位,按指定地點放好。

9、堅持每天對運轉裝置、工作現場和所轄區域進行一次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

10、掌握本崗位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的

11、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通過車間主任開具領物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12、員工有責任維護工作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13、做完本工序後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下班後打掃場地和裝置衛生,做到離開機子隨手關電源,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

14、班中禁止做私活,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外。

工廠行政管理制度2

為了更發展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嚴肅廠規廠紀,增強職工文明意識,確保安全文明生產,對安全文明生產特作如下規定:

1. 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2元。

2. 工作時間亂串崗位罰款2元。

3. 上班不允許穿拖鞋、短褲、赤背或衣帽不整,違者每次罰款2元。

4. 在車間與班長、車間主任爭吵,相互打罵、吵鬧者一次罰款10元,寫出檢查。態度不好或一月內累計三次者予以解僱。

5. 酒後上班鬧事和影響工作者,每資罰款20元,寫出檢查。態度不好或一個月累計兩次予以解僱。

6. 生產樓(除辦公室外)內嚴禁吸菸,違者每次罰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經濟、行政及刑事責任。

7. 嚴禁帶兜進車間,班中禁止做私活,違者每次罰款10元。沒收衣物。

8. 偷盜公物或他人財物者,按實物價值10倍罰款,扣發工資,予以解僱。

9. 完不成當日生產任務的班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記夜班費,完不成任務強走者每次罰款5元。

10.嚴禁帶小孩和外人進入車間,違者對當事人罰款5元。

11.生產中不得聊天說笑、看書看報,不準會客、打電話、吃零食、睡覺,不得擅自離開生產崗位,不得在產品上坐、躺、踩、踏,違者每次罰款2元。

12.上班必須穿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佩帶工號牌,違法亂紀者每次罰款5元,塗改、遺失工號牌罰款2元。

13.嚴禁跨越或*坐任何機械部位,嚴禁隨意拆除、挪動裝置,嚴禁擅自拆裝一切電器設施和變壓器、控制櫃、開關箱,新安裝的各種裝置未經測試、試轉,不得擅自開動。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4.嚴禁擅自動用各類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5.不得在生產區內隨意使用臨時電線,如果急需使用,須經主管人員批准,並由電工接電,用後應及時按期限拆除。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6.各車間衛生由各車間負責打掃,裝置、桌凳及半成品要擺放整齊。打掃不乾淨,每次對車間罰款20元,對清潔工罰款5元。

17.操作機器要切實做到人離關機,使用電熨斗要做到“三絕緣”,停止使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違者每次罰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車間負責人負責關好門窗,鎖信車間大門,關閉總電源。違者每次對車間主任罰款50元。

工廠行政管理制度3

一、 績效管理目的:

1、 通過績效指標體系的設計、考核,使員工明確工作重點,追求工作成果,實現公司目標;

2、 通過績效考核的形式對員工階段性工作進行檢查和評價;

3、 對上一考核期工作進行總結,為績效改進及員工發展提供指導和幫助;

4、 通過客觀公正的評價進行合理的績效獎金分配,樹立以業績為導向的績效文化;

5、 為培訓、薪資調整、年度評優、崗位調整、考核辭退提供參考依據。

二、 績效考核原則:

1、 基本原則:公開、公正、公平。

2、 業績導向原則:關注本崗位業績指標是否達成,即“人與標準比”。

3、 要求個人考核以事實和資料反映工作的成效性;

4、 主管對下屬的績效表現負直接責任,下屬的成績就是主管的成績,主管應通過績效輔導和過程管理,提高個人的能力及素質水平以促進持續的績效改進。

三、 績效考核物件:

1、 除公司總經理以外所有轉正員工,公司總經理由公司統一績效考核;

2、 試用期內滿一個月的新入職員工。

四、 績效考核週期:

所有參加考核員工一律實行月度考核。

五、 考核責任:

1、 員工:進行個人績效管理,利用有效的工具和訓練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能和表現,瞭解績效管理的操作方法和步驟,收集反映個人績效的資訊和反饋,努力達到較高的績效目標,取得突破性成就。

2、 直接上級和部門負責人:下屬員工績效管理的直接責任人,掌握績效管理的工具和技巧,制定下屬員工個人的考核指標,觀察、記錄員工的日常績效表現,輔導員工進行績效改進,提供必要的反饋和指導,幫助下屬完成績效計劃和達到績效目標,對下屬進行績效評估,與下屬進行持續的績效溝通。

3、 公司總經理:依據公司年度目標和計劃,制定各部門(負責人)的考核指標並進行考核,對各部門的考核結果進行稽核,對各部門工作進行指導,促進整體績效目標的達成和提高。

4、 人事行政部:考核制度的制定與解釋,宣傳與溝通,考核工作的組織、監控與督導,考核資料整理統計、考核分佈狀況的稽核,結果的應用與反饋,向員工和主管提供指導、支援與培訓,受理員工的考核申訴。

六、 績效考核指標及流程:

設定績效目標 績效輔導與觀察 績效考核與評估 績效面談 績效改進

1、 設定績效目標:

(1) 根據公司的年度經營計劃目標,由總經理設立各部門月度績效目標,部門經理將目標分解至基層主管,由基層主管擬定每位員工當月績效考核目標。

(2) 由上下級雙方經過充分溝通達成共識,在《月度績效考核任務書》上簽字確認。

(3) 工作過程中可根據實際需要對任務目標進行必要的`調整。

2、 績效輔導與觀察:

(1) 工作目標和計劃的實施過程是管理者與員工共同實現目標的過程,日常的績效輔導是保證績效目標達成的重要管理步驟,是各級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

(2) 績效觀察,是直接上級有步驟、有方法地觀察、收集下屬績效行為和工作結果的過程,是對員工作出績效評估的基本前提。

3、 績效考核與評估:

(1) 考核結果劃分:就各項工作任務目標的完成情況,對下屬工作結果進行評分,評分方法參考《月度績效考核任務書》中說明。然後按分數排序並根據 “1、2、3、4”績效定義,得出四個等級的考核結果。

(2) 1級員工績效定義:在完成全部考核目標的基礎上,對公司團隊作出突出的貢獻的;為公司掙得了榮譽或降低了成本的;主動承擔額外的工作任務和責任的;能積極主動提升素質技能,使工作績效有顯著提高的。

(3) 2級員工績效定義:完成了全部考核指標,工作積極主動,完成了基於本崗位應知、應會、應做、應想的全部事情,並完全無投訴的。

(4) 3級員工績效定義:沒有全部完成考核指標的;無正當理由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的;與客戶、上/下級、同事發生爭吵,破壞組織氣氛的;不按業務流程操作,造成工作失誤或經濟損失的。

(5) 4級員工績效定義:有重要工作指標未完成的;洩露公司商業祕密或財務祕密的;未能及時解除事故隱患,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不遵守制度流程的;循私舞弊或貪公款的;被有效投訴的;考核評分排在公司倒數二名內的。

(6) 對被評為“1、3、4”級的員工,須說明評估理由,並有書面的事實依據。

(7) 連續三次被評為“3”級、“4”級的員工,將被視為不能勝任崗位工作,公司將考慮崗位調整或辭退。

(8) 考核結果常態分佈原則:為保證考核等級有效拉開差距,考核結果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如表所示),特殊情況下,如果部門員工考核結果不符合以下比例控制的,部門負責人須特別說明。

4、 績效面談:

(1) 績效面談是一個雙向的、正式的溝通。

(2) 被評為“1、3、4”員工,必須由其上司(總經理)進行面談。

(3) 每月10日前HR擬定績效面談計劃並抄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4) 績效面談由人事行政經理(HR助理)督導實施、跟蹤落實,並負責保管/歸檔面談記錄。

5、 績效改進:

(1) 績效考核的重點是“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不斷改進、不斷提高”。

(2) 上司必須與下屬共同討論,進行差距分析,制訂“績效改進計劃”,並有責任和義務幫助下屬得到切實的改進與提高。

(3) 上司、員工本人及所在公司HR應共同監督、檢查改進計劃是否得到落實和執行。

七、 績效獎金分配

1、 績效獎金分為兩個部分:完成月度目標獎金和完成年度目標獎金。月度獎金當月考核當月發放。年度獎金經考核後按年底在冊員工一次性發放。

八、 績效考核申(投)訴

1、 員工可在考核結果公佈後的2天內,對存在的分歧向直接上司提出口頭申述。上司在給予解釋與說明後,仍不能達成一致的, 員工可在公佈考核結果的3天內填寫《員工投訴單》交HR複議處理。HR應在接到投訴單的3個工作日內查明原因並正式書面回覆員工,如屬直接上司故意為難、 公報私仇等行為的,將對責任人處4級懲罰。

2、 如員工仍不認可公司處理決定,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按流程重新予以調查處理。

3、 《員工投訴單》由HR統一受理,並負責處理結果的歸檔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