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廠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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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加工廠管理制度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加工廠管理制度範本

加工廠管理制度1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時間工廠每週工作六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生產期提前十五分鐘上班,作為交接班時間。

2、考勤

(1)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工廠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a、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b、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00—8:30致電車間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工廠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

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車間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二、崗位制度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操作規程及工藝要求操作,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

2、工作時間禁止睡覺、串崗、聊天等於工作無關的事,違者罰款50元。

3、嚴禁越崗操作,不經車間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調節裝置重要引數、閥門、開關等,違者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嚴禁將與生產無關的物品帶入車間,違者處以50元罰款。

5、各崗位操作工相互監督、協調配合,緊密協作。

6、嚴禁在生產車間飲用食物。

7、嚴格按規範化生產和程式,加工製作每件產品應做到堅固、外表美觀。

8、生產車間應保持整潔,下班前清理、打掃衛生,整理原材料,規整擺放,成品、半成品分類整理,擺放整齊。

9、按時上下班,上班時,衣冠整潔,不準穿拖鞋進入生產車間。

10、嚴禁在生產車間內吸菸或使用非工作需要的明火。

11、生產車間員工禁止酒後上崗。

12、未經允許不得帶非廠內人員進入生產車間。

三、獎懲制度

1、服從車間主任管理、調動和各項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從管理、調動和工作安排的,輕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辦公室報到學習。

2、對車間提出合理建議,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採納,給予表彰獎勵。

3、上班認真、負責,且本崗位不出現重大失誤和裝置故障的給予表彰獎勵。

4、無責任心,造成裝置故障、原材料浪費、影響生產的,給予一定處罰。

5、在生產中,愛護公共財產,對各類違法違紀行為敢於制止、批評、揭發者,每次獎勵50元,並通報表揚。

6、在生產中及時發現機械故障、報告或及時維修者,每次給予獎勵50元。

7、按工廠要求及時完成任務或提前超額完成的各項任務指標者,每月獎勵50元。

8、偷竊他人財物及生產工具者,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9、在工作和生活中,無故吵鬧打架者,引發事故,當事人除負責醫療費外,雙方各罰款100元。影響較壞者,予以辭退。

10、不服從工作分配調動者,立即予以辭退。

四、衛生安全規定

1、加強車間安全防火防盜工作,每天下班後各生產車間電源全部關閉,所有車間關門、上鎖。

2、為了確保消防裝置安全效能,生產車間配備的所有消防裝置不得隨意動用,或作為它用。

3、員工在生產工作中應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操作制度和安全管理。發現不安全情況應及時上報,予以排除,保障生產安全。

4、車間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員工進行安全檢查,排除安全隱患。

5、工廠全體員工應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

6、車間員工在每天下班前半小時進行生產車間的消毒清潔,保障環境整潔衛生。

7、生產廢物必須每天清除出廠,保障衛生安全。

8、生產車間及其周圍必須不定期進行除蟲滅害,防止細菌滋生,危害生產人員。

9、員工不得在生產車間內私拉電線,以保障用電安全。

10、工廠內所有電路電線應符合安全標準,定期進行檢修。

五、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適用於本工廠所有員工。

加工廠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規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車間生產正常進行,讓員工做好本職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廠全體工作人員。

三、具體制度

(一)考勤管理:

標準考勤時間:辦公室人員:上午07︰30—11︰15,下午12︰00—17︰00;生產人員:上午07︰30—19︰30,晚上19︰30—07︰30。

1、嚴禁遲到或早退、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如果出現代人打卡者,雙方違反當事人扣除當月全勤獎。

2、如果出現因考勤機故障或員工卡不能正常打卡的,則由本人到車間進行登記,並由直接上級簽字認可,否則按曠工處理。

3、上班時間超過半小時到達車間均屬於遲到,30分鐘以上未到崗位也未請假視為曠工一天,每遲到或早退一次,10分鐘以內罰款10元。遲到10—30分鐘(含30分鐘)的每次均罰款50元。一個月內累計遲到的次數達3次者(含3次),記曠工一天。

4.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的次數達10次以上(含10次),或半年內累計遲到的次數達20次以上(含20次)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將予以辭退。

(二)班前會、班後會

1、早晨07︰20及晚上19︰20召開交接班會議。

2、如果有事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參加會議者,必須提前給班長打電話說明原因。

3、交班班長在生產中遇到的問題,儘量在本班解決,為下一班的安全生產打下良好基礎,如問題未能解決,做好詳細交班記錄,並上報車間主任,在交接班時與接班負責人解釋清楚後方可下班。

4、交班時交班班長必須如實反映生產狀況和裝置執行情況,不得對存在的問題隱瞞,接班者要嚴肅認真,仔細檢查,做到交班清,接班嚴。

5、如果交班者故意隱瞞事實真相或有意違反規定,雖然接班者已接班,但發生的後果視情節嚴重由雙方共同承擔。

6、交班人員應明確回覆接班人員提出的問題,並和接班人員共同核實,檢查裝置執行情況。

7、交班人員在接班人員因故未到現場,或未完成接班檢查工作前不得擅自離去。

8、接班人應按交接班內容逐一檢查核對,符合實際情況即可交接班,不得無理刁難或無故不接,由於接班人檢查核對不周而引起的'後果,由接班人負責。

9、接班人員發現交班人員未認真完成工作,或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向交班人員提出,如交班人員不能給予明確回覆,接班人員可以拒絕接班,並報上級領導處理。

10、當交班人員檢查工作完成,並且接班人員無任何疑問後,交班結束。接班人即可在交班記錄表上簽字,記錄交班時間,讓交班人員下班。

11、班後會由當班班長總結本班生產執行情況,產量、點檢、崗位紀律等,如果生產過程中存在問題要對其進行分析和討論,或向上級反映。

(三)工作紀律

1、上班時生產人員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胸卡;禁止穿拖鞋上班。儀表應保持整潔、大方、得體。

2、上班時間員工應該堅守工作崗位,需暫時離開時應與同事交代,工作期間未經班長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如果有特殊情況,必須進行電話或口頭請假方可離開崗位。

3、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程和工藝指標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流程和指標。

4、操作記錄要認真填寫,不得亂寫亂圖,填寫內容必須和實際相符合。

5、工作時間嚴禁打瞌睡,睡崗。如果發現,當事人罰款50元,當班班長罰款50元。

6、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串崗、打私人電話、玩手機、吃零食、閒聊等。

7、沒有特殊情況未經車間主任同意吃飯時間不得回食堂就餐。當送飯人員送到崗位時,崗位人員不得同時前去拿飯,必須有兩人留守崗位。

8、在生產區內,杜絕一切火種,嚴禁將打火機、火柴等點火用具帶入。一旦發現罰款50元。

9、嚴禁在生產廠區內吸菸,如有違反,車間將其本人除名並送至人力資源部。

10、如果因有事需要請假則提前24小時請假,不允許事後請假或電話請假。一天內則先由班長批准後交車間主任審查,4天以內(含4天)最終由部門經理批准。4天以上需總經理批准。

11、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被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12、送樣人員嚴禁在化驗室逗留和閒聊,不能隨意自動用電腦,或私自更改結果。

(四)生產過程管控

1、生產任務:

車間負責人按生產任務單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有計劃的保質、保量完成生產任務,如完成不了,應即時向上級主管彙報,以便協調;同時切實安排好車間生產,保證各組的正常生產,避免銜接不良、產生誤工。

2、產品質量:

保證產品零配件符合質量要求和物料正確與齊備,尤其是確保產品首件質量的前提下,在生產過程中要時刻關注產品的質量,巡檢人員應按規定時間要求進行巡檢、抽檢,避免常見質量問題及質量事故的發生,發現質量問題應現場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要迅速向上級主管反映,以便儘早解決。

3、安全生產:

每日上班時,先檢查全車間的電源、電線和機器裝置,保證無安全隱患方可生產;工作人員不得離開機臺並嚴密監視機器操作情況,在下班時,關掉車間內所有電源,嚴禁在無人狀態下機器仍在運轉。

4、生產協調:

在日常工作中,員工應積極與主管進行溝通協調,確有難度的,可向上級主管領導彙報,請求支援。

(五)工具管理

1、工具箱鑰匙由班長進行保管,領用工具和別人借用時要進行登記。

2、領用貨架上的配件必須進行登記,需註明領用人,型號規格和數量。

3、點檢人員要定時對工具箱內工具和貨架上的配件進行清點,並對其進行整理、整頓。

四、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