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保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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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是個社會的遊戲規則,更規範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係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們本站為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管委會保密工作制度

為更好地貫徹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結合管委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保密工作制度,以全面規範管委會的保密工作。

一、文書保密制度

1、一切檔案收入和發出必須登記在冊,不允許任何人不經登記擅自帶走檔案。

2、凡有密級的檔案、資料原則上不能影印,確因工作需要影印的,須嚴格遵照市有關檔案規定,辦理報批手續,經批准後方可影印。

3、影印後的密級檔案、資料必須嚴格登記,按原件的同等要求嚴格管理。

4、黨、政會議記錄須經黨政主要領導批准後方能查閱。

5、絕密級檔案、資料等,必須嚴格執行上級規定,定期回收、上繳,確保國家祕密的安全。

6、每年清理一次檔案、資料,清理時必須履行登記審批手續。

二、會議保密制度

1、召開各種帶有保密內容的會議不得使用無線話筒。

2、凡帶有保密內容的會議,要嚴格控制參加會議人員的範圍,並要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嚴守保密紀律。

3、要嚴格管理帶有祕密內容的會議記錄,凡有規定不準記錄的會議內容,與會人員一律不得記錄,也不得錄音。

4、印製會議祕密檔案、資料,必須按章登記入冊、發放、保管。

三、宣傳、出版保密制度

1、一切祕密以上的檔案、資料,不得在任何媒體上公開或張貼。

2、一切祕密以上的檔案、資料的內容,不得在刊物中刊登。

3、管委會內各種出版物要嚴格把關,出版主編要負責出版物的保密審查工作。

四、涉外保密制度

1、涉外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各項保密法規和管委會的各項保密制度。

2、凡向外籍人士提供帶有密級的檔案、資料等,必須經管委會領導以及上級保密部門的批准,並辦理有關手續。

3、一切屬於國家祕密的'檔案、資料、裝置等,必須嚴格管理,不得隨意讓外籍人士接觸。

4、涉外工作人員不得攜帶密級檔案、資料參加任何涉外活動。

五、電子資訊保密制度

1、凡帶有祕密資訊及保密內容的計算機、軟盤、u盤等移動儲存介質,必須有專用的保管地點、鎖定密碼、專人保管,各項管理要符合保密要求。

2、凡用來儲存國家祕密檔案、資料、資訊及有關保密內容的計算機,必須嚴格檢查該計算機的安全情況。

3、對電子資訊人員要加強保密意識教育,並要落實崗位責任制。

六、計算機網路安全保密制度

1、嚴格執行上級機關有關計算機資訊系統的保密規定,接受各級保密機關的監督和檢查。

2、建立計算機資訊系統崗位責任制,指定安全保密責任人。網路主機管理必須專人負責。

3、凡涉及國家祕密的檔案、資訊、資料,不得在國際聯網的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傳遞。

4、網上如有發現涉密資訊,應及時向上級保密工作部門和管委會領導彙報,並採取有效措施,不得擴散。

5、建立檢查監督制度,定期對管委會網路進行安全保密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嚴格堵塞洩密漏洞。

七、科技保密制度

1、凡含有保密內容的科技科研產品、裝置、資料、著作,必須登記造冊,嚴密管理。

2、未經辦理審批手續,不得擅自公開或洩露任何科技祕密。

3、凡屬國家祕密的科技成果和產品,必須專人保管,嚴格管理。

八、通訊通訊保密制度

1、嚴格執行密級檔案、資料等的傳遞保密制度,必須專人負責,並要履行簽發簽收手續。

2、機要通訊員傳遞檔案時,不得進入公共場所。

3、傳遞機密級以上檔案、資料時,必須用專人專車接送。如傳遞絕密級檔案、資料的,必須加派一人伴送。

4、不得用普通電話(含手提電話)、明碼電報傳送密級檔案的內容,也不得密電明覆。

九、查閱檔案、資料保密制度

1、非閱文範圍內的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密級檔案、資料等須經管委會領導的同意,並辦理登記手續。查閱後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保密法規,嚴守國家祕密。

2、查閱密級檔案、資料時,只准在保密室(或檔案室)內查閱。

3、查閱密級檔案、資料時,不得摘抄、影印,確需摘抄、影印的,必須經管委會領導同意,並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十、影印保密制度

1、必須建立影印機專人管理與使用制度。

2、負責影印的工作人員不準承接影印標有密級標誌的檔案資料、講稿、刊物、圖紙等業務,對要求影印上述內容的有關人員,應予以拒絕。

3、凡影印內部或密級檔案、資料的須按章辦理審批、登記手續,並一律由保密室人員負責影印。

4、任何單位或個人對產生的密級檔案、資料影印件要嚴格按照原件的管理原則進行管理。

5、影印機管理人員要加強保密法規的學習,不斷增強保密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