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證券市場的自律管理知識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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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業協會是證券業的自律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中國證券業協會正式成立於1991年8月28日,是依法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由經營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自願組成的行業性自律組織。那麼,下文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證券市場的自律管理知識講解,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2017年證券市場的自律管理知識講解

一、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我國《證券法》第102條規定:“證券交易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一)證券交易所的主要職能

1.為組織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

2.提供場所和設施。

3.公佈證券交易即時行隋,並按交易日製作證券市場行情表,予以公佈。

4.依照證券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上市規則、交易規則、會員管理規則和其他有關規則,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5.對證券交易實行實時監控,並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對異常的交易情況提出報告。

6.對上市公司及相關資訊披露義務入披露資訊進行監督,督促其依法及時、準確地披露資訊。

7.因突發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採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臨時停市等。

(二)證券交易所的一線監管權力

證券交易所作為一線監管者,修訂後的《證券法》在保留證券交易所的上述職能之外,還授予證券交易所以下監管權力:

1.根據需要對出現重大異常交易情況的證券賬戶限制交易,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2.對證券(包括股票和公司債券)的上市交易申請行使稽核權。

3.上市公司出現法定情形時,就暫停或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行使決定權。

4.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後,公司出現法定情形時,就暫停或終止其公司債券

上市交易行使決定權。當事人對證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暫停上市、終止上市決定不服的,我國《證券法》第62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向證券交易所設立的複核機構申請複核”。

(三)對證券交易活動的管理

1.制定和公佈相應的交易規則。

2.制定和公佈相應的業務規則。

3.及時公佈證券行情。

4.對於上市的證券,證券交易所有權依照有關規定,暫停或者恢復其交易。

中國證監會也有權要求證券交易所暫停或者恢復上市證券的交易。證券交易所應當建立市場準人制度,並根據證券法規的規定或者中國證監會的要求,限制或者禁止特定證券投資者的證券交易行為。除此之外,證券交易所不得限制或者禁止證券投資者的證券買賣行為。

5.《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要求,證券交易所應當建立符合證券市場監管和實時監控要求的計算機系統,並設立負責證券市場監管工作的專門機構。

(四)對證券交易所會員的管理

1.會員的資格管理。

2.會員交易席位管理。

3.對會員自營業務和經營業務的管理。

4.對會員財務狀況內控制度的檢查。

(五)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的管理

1.制定具體的上市規則。

2.證券交易所應當與上市公司訂立上市協議,以確定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同時,應當建立上市推薦人制度,保證上市公司符合上市要求。證券交易所應當監督上市推薦人切實履行業務規則中規定的相關職責。

3.監督上市公司資訊披露行為。暫停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並要求上市公司立即公佈有關資訊:該公司的股票交易發生異常波動;有投資者發出收購該公司股票的公開要約;上市公司依據上市協議提出停牌申請;中國證監會依法作出暫停股票交易的決定時以及證券交易所認為必要時。

4.證券交易所應當設立上市公司股東持股情況的檔案資料,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對股東持股數量及其買賣行為的限制規定,對上市公司股東在交易過程中的持股變動情況進行即時統計和監督。

二、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自律管理

證券業協會是證券業的自律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中國證券業協會正式成立於1991年8月28日,是依法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由經營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自願組成的行業性自律組織。

(一)中國證券業協會職責

根據我國《證券法》,中國證券業協會履行下列職責:

1.教育和組織會員遵守證券法律、行政法規。

2.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反映會員的建議和要求。

3.收集整理證券資訊,為會員提供服務。

4.制定會員應遵守的規則,組織會員單位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開展會員間的業務交流。

5.對會員之間、會員與客戶之間發生的證券業務糾紛進行調解。

6.組織會員就證券業的發展、運作及有關內容進行研究。

7.監督、檢查會員行為,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券業協會章程的,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二)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管理職能

1.對會員單位的自律管理

(1)規範業務,制定業務指引。

(2)規範發展,促進行業創新,增強行業競爭力。

(3)制定行業公約,促進公平競爭。

2.對從業人員的自律管理

(1)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

(2)後續職業培訓。

(3)制定從業人員的行為準則和道德規範。

(4)從業人員誠信資訊管理。

例8_7(2012年3月考題·多選題)

證券業協會的自律管理體現在保護行業共同利益、促進行業共同發展方面,具體表現為()。

A.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與後續職業培訓

B.制定從業人員的行為準則和道德規範

C.為特殊崗位的從業人員提供專業的資質測試和相關的後續職業培訓

D.制定證券業行為準則和法規

【參考答案】ABC

【解析】對從業人員的'自律管理。具體包括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與後續職業培訓、為特殊崗位的從業人員提供專業的資質測試和相關的後續職業培訓、制定從業人員的行為準則和道德規範、從業人員誠信資訊管理。

3.代辦股份轉讓系統。

例8-8(2012年3月考題·判斷題)

證券業協會的設立是為了加強證券業之間的聯絡、協調、合作和自我控制,以利於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

【參考答案】√

【解析】證券業協會的設立是為了加強證券業之間的聯絡、協調、合作和自我控制,以利於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證券業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

2002年12月16日,中國證監會公佈《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資格管理辦法》),自2003年2月1日起實施。

1.證券業從業人員的範圍

根據《資格管理辦法》,證券業從業人員包括:

(1)證券公司中從事證券自營、證券經紀、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投資諮詢、證券投資管理等業務的專業人員,包括相關業務部門的管理人員。

(2)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機構中從事基金銷售、研究分析、投資管理、交易、監察稽核等業務的專業人員,包括相關業務部門的管理人員;基金銷售機構中從事基金宣傳、推銷、諮詢等業務的專業人員,包括相關業務部門的管理人員。

(3)證券投資諮詢機構中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的專業人員及其管理人員。

(4)證券資信評估機構中從事證券資信評估業務的專業人員及其管理人員。

(5)中國證監會規定需要取得從業資格和執業證書的其他人員。

2.從業資格的取得和執業證書

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考試、執業證書發放以及執業註冊登記等工作。中國證監會對中國證券業協會有關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的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凡年滿18週歲,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均可參加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從業資格不實行專業分類考試。資格考試內容包括一門基礎性科目和一門專業性科目。通過了有關資格考試即取得相關從業資格。

取得從業資格的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通過證券經營機構申請統一的執業證書:

(1)已被機構聘用。

(2)最近3年未受過刑事處罰。

(3)不存在我國《證券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

(4)未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證券市場禁入者,或者已過禁入期的。

(5)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6)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3.執業管理

中國證券業協會應當建立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資料庫,進行資格公示和執業註冊登記管理。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經證券經營機構委派,可以代表被聘用的證券經營機構對外開展本機構經營的證券業務,證券經營機構不得聘用未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對外開展證券業務。

取得執業證書的從業人員變更聘用機構的,新聘用機構應當在上述情形發生後10日內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報告,由中國證券業協會變更該人員執業註冊登記。

4.相關處罰:

(1)參加資格考試的人員,違反考場規則,擾亂考場秩序的,在兩年內不得參加資格考試。

(2)取得從業資格的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執業證書的,不予頒發執業證書;已頒發執業證書的,由中國證券業協會登出其執業證書。

(3)證券經營機構在辦理執業證書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故意刁難有關當事人的,或者不按規定履行報告義務的,由中國證券業協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中國證券業協會對證券經營機構及其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中國證監會單處或者並處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

(4)證券經營機構聘用未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對外開展證券業務的,由中國證券業協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中國證監會單處或者並處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

(5)從業人員拒絕中國證券業協會調查或者檢查的,或者所聘用機構拒絕配合調查的,由中國證券業協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中國證監會給予從業人員暫停執業3至12個月,或者吊銷其執業證書的處罰;對機構單處或者並處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

(6)被中國證監會依法吊銷執業證書或者因違反《資格管理辦法》被中國證券業協會登出執業證書的人員,中國證券業協會可在3年內不受理其執業證書申請。

(7)中國證券業協會工作人員不按《資格管理辦法》規定履行職責,玩忽職守或者故意刁難有關當事人的,中國證券業協會應當給予紀律處分。

(四)證券業從業人員誠信資訊管理

證券業從業人員誠信資訊記錄的內容包括:基本資訊、獎勵資訊、警示資訊、處罰處分資訊。

三、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自律管理

(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設立條件

設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具體而言,設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第一,自有資金不少於人民幣2億元。

第二,具有證券登記、存管和結算服務所必須的場所和設施。

第三,主要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證券從業資格。

第四,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名稱中應當標明“證券登記結算”字樣。證券登記結算採取全國集中統一的運營方式,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章程、業務規則應當依法制定,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例8-9(2012年3月考題·判斷題)

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名稱中應當標明“證券登記結算”字樣。( )

【參考答案】√

【解析】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名稱中應當標明“證券登記結算”字樣。

證券登記結算採取全國集中統一的運營方式,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章程、業務規則應當依法制定,並須經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