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清理行政權力的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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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檔案要求,我局認真開展行政權力清理自查工作,現將清理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統計局清理行政權力的自查報告

一、開展行政權力清理的基本情況

1、本部門行政權力總體概況。我局行政權力共46項,其中行政審批0項;行政處罰44項;行政徵收0項;行政強制0項;行政確認1項;行政裁決0項;行政給付0項;其他行政權力1項;受委託0項;委託0項;下放0項。

2、主要做法、措施及相關制度建立情況。一是成立專門工作機構。為了做好清理行政權力工作,我局專門成立了清理行政權力工作領導小組,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局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股室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要負責局系統清理行政權力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二是建立健全規範行政權力工作制度。為了使我局所有的行政權力在陽光下執行,根據縣委、縣政府和縣紀委、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辦的安排,在2009年我局共清理43項具體行政權力事項的基礎上,隨著我局職能的不斷變化又多次進行了重新梳理,並對每一具體行政事項進行了細化和量化。同時,我局建立健全和完善了行政權力動態管理工作制度,制定了內部工作規則,規範了行政管理行為。近年來我局先後出臺了《規範行政權力執行監督管理辦法》、《規範統計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統計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統計行政執法工作規程》、《統計行政執法人員行為規範》等5項規範性檔案,基本上形成了一套相對系統、完整的規範行政權力執行工作制度體系。

二、行政權力履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一)行政權力配置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省統計管理條例》以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統計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檔案中規定的職責要求,縣統計局行政權力配置只有三類,即行政處罰、行政確認、其他行政權力;其中行政處罰44項,行政確認1項、其他行政權力1項。近年來,我局沒有取消、轉移和下放的行政權力。優化行政職權情況。為了確保行政處罰程式的合法性,提高執法工作效率,近年來我局又進一步優化了行政職權運作流程。一是規範了行政處罰辦案時限(嚴格按照《省統計行政執法程式》及行政處罰的有關規定,規範案件辦理時限制度及延時審批制度)。二是規範了行政執法文書(按照《省統計執法文書及填制規範》要求,進一步完善了統計行政執法文書)。三是簡化和優化了行政處罰和行政確認的辦理時限。

(二)履行行政職權情況。我局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統計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中規定的“主要職責”為目標,不斷提高統計資料質量,提升統計公信力,紮實推進我縣經濟社會發展。

(1)認真貫徹執行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實施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建立完善縣一級各項統計制度,開展全縣鄉鎮、部門、企事業單位統計工作臺賬編制工作。

(2)開展全縣統計業務、國民經濟核算等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開展對統計違法案件的調查和查處工作。近兩年來,我局加強對鄉鎮、部門、企事業單位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並每年開展統計法制宣傳和統計常規執法檢查。共檢查單位20餘個,鄉鎮12個,企業4家,通報1家企業統計違法違紀案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16份。

(3)認真開展一、二、三產業等國民經濟行業以及投資、能源、人口、收入、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領域的統計調查,整理提供統計資料。近年來,接受統計諮詢500餘次,提供統計資料50餘期、統計年鑑100餘冊。

(4)精心組織,認真開展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和重大國情國力專項調查。2010年組織實施了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2013年組織實施了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今年正著手準備2016年的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

(5)建立健全統計資料質量稽核、評估、監控制度,並組織指導基層統計基礎建設工作。近年來,我局相繼完善了統計資料質量稽核制度、資料評估制度和經濟執行預警預測機制,在省、州統計局的具體指導下,2014年12月,縣統計局實現了縣級統計機構規範化建設達標工作;同時,為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全縣17個鄉鎮、4個區工委都配備了專(兼)職統計員,並對鄉鎮統計員進行了業務培訓和指導,70%的統計員實現持統計從業資格證。

(6)加強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的統計分析和預測,定期釋出統計資訊,2014年共釋出統計分析12期,統計資訊30餘條,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諮詢建議,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資訊服務。

(7)認真開展經濟執行監測統計工作,全面、準確、及時地為政府和管理部門決策提供統計資訊和資料。

(8)切實加強基本單位名錄庫的更新與維護工作。

(9)認真開展社情民意調查,2014年紮實開展“三農”工作調查和農牧民人均純收入調查工作,積極為縣委、政府制定助農增收措施提供資料支撐。

(10)依法公開統計資訊和行政權力相關事項。

(11)認真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存在的問題。在行政權力履行過程中,我局主要存在統計行政執法力度不夠,行政執法人員專業素質不強,經費投入不足,執法物件配合度較低等問題。

三、轉變行政職能的意見

下步,我局將嚴格按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切實把這項工作抓深抓實,抓出成效。一是對現有行政處罰、行政確認、其他行政權力等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規範化管理,同時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簡化審批程式、提高審批效率、繪製通俗易懂的標準化流程圖和辦事指南等。二是,隨著統計工作重心不斷下移的趨勢,按照“職權法定、簡政放權、權責一致、公開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則,依法公開權力清單和權力執行流程,在流程編制過程中查詢廉政風險點,編制風險目錄,完善防控措施。積極打造審批最少、流程最優、公開公正、廉潔高效的政務服務環境。三是進一步加強協調,強化督辦。有針對性的開展指導和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按要求落實到位。同時加大督查力度,確保清理工作順利推進和各項工作任務完成,為我縣營造良好的政務服務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