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享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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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河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年扣減稅9600元

河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享優惠

摘要:自2014年1月1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失業人員和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3年內每戶每年扣減9600元,比國家規定標準高出20%。吸納就業企業在3年內按實際用工人數每人每年扣減5200元,比國家規定標準高出30%。

網易河北訊 日前,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發出通知,對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就業扣減稅收限額作出具體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失業人員和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3年內每戶每年扣減9600元,比國家規定標準高出20%。吸納就業的企業在3年內按實際用工人數每人每年扣減5200元,比國家規定標準高出30%。

三類自主創業人員可享受優惠政策

按照規定,享受優惠政策的自主創業人員包括三類:一是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二是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三是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對於退役士兵自主創業的,我省明確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上限標準依次扣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比國家規定標準高出20%;吸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企業,按實際招用人數每人每年6000元的上限標準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比國家標準高出50%。

為促進就業公平,新政策取消了享受企業吸納就業稅收政策的人員身份限制。凡是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人員均可同等享受稅收優惠。通知對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和其他非本地戶籍人員明確規定: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和其他非本地戶籍人員在常住地穩定就業滿6個月的,失業後可以在常住地登記,按規定享受這一優惠政策。

扣減稅費範圍擴大,行業限制取消

為加大政策支援力度,新政策擴大了扣減稅費範圍。按照原政策,從事個體經營稅收政策的`扣減稅費依次是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企業吸納就業稅收政策的扣減稅費依次是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這次在扣減稅費中增加了地方教育附加。

為擴大就業渠道,增強稅收政策支援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新政策取消了原來的行業限制。2011年出臺的支援和促進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對享受政策的行業範圍作了規定。對從事個體經營的,將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咖、氧吧排除在外;對企業吸納就業的,將從事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的服務型企業排除在外。新政策取消了上述行業限制。

省國稅局所得稅管理處負責人提醒,按照中央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減少行政審批的要求,通知將稅收優惠政策管理方式由審批調整為備案減免稅管理,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自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事後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本文來源:河北日報 責任編輯:HEB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