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隊如何預防工傷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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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中,進行工程建設時,施工人員在施工的過程中,經常出現人身傷害的,施工人員出現人身傷害的,可以主張人身傷害賠償的,那麼施工隊要怎樣才能預防工傷賠償責任?下面是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施工隊如何預防工傷賠償責任,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施工隊如何預防工傷賠償責任

一、施工隊如何預防工傷賠償責任

施工單位只能預防工傷發生,但無法避免工傷發生,發生工傷事故後,施工單位作為用人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避免工傷事故發生,可以採取提供安全保障裝置、做好安全培訓等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

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工傷認定需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如果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或者不認可和勞動者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