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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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繳交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但卻不知道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看著工資單被扣掉的部分卻不明白?小編為您講解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和比例,讓您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明明白白。

2015年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職工個人該怎樣繳納養老保險費?

職工個人一般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作為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工資基數(也有按上月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月平均工資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專案計算,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計算繳費數額。高於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作為繳費基數計算繳費數額。個人繳費不計徵個人所得稅,已離退休的人員不繳納養老保險費。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一般由企業在發放工資時代為扣繳。

企業如何繳納養老保險費?

企業以本企業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如企業上報統計部門統計年報的工資總額小於全部職工個人繳費工資之和的,以全部職工個人繳費工資之和為企業繳費基數。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一般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包括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如確因離退休人數較多,養老保險負擔過重,個別市企業繳費超過20%的,報經省級政府批准,可暫不作調整。企業繳費比例低於20%的市,繳費比例一般不再調整,確需調整的要報經省級政府批准,實行省級統籌後,對繳費比例高於或低於20%的`市和行業,逐年進行調整,逐步過渡到全省統一的繳費比例。

下崗、失業職工再就業後養老保險關係如何接續?

下崗、失業職工離開企業時,其過去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繼續保留,個人賬戶儲存額照常計息。下崗失業人員由企業招用實現再就業的,新的用人單位應及時為其辦理養老保險關係接續和轉移,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規定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自謀職業的,可以依託街道勞動保障機構和公共職業介紹機構代理接續和繳費手續,按照個體工商戶參保辦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繼續參加養老保險並按照規定繳費,其前後繳費年限合併計算。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享受的待遇

A、按月領取按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B 、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待遇。

C、對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

D 、死亡待遇:

(1)喪葬費: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資的3個月計發(此為退休人員,離休人員為5000元);

(2)一次性撫卹費: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資的10個月計發(此為退休人員,離休人員為本人工資的20個月);

(3)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月發放,直至供養直系親屬死亡。

(注:養老保險若出現繳費中斷現象,可延續繳費或者一次性繳費至15年,均可享受養老保險的相關待遇)

生活困難補助費申報條件

1.祖父、父、夫年滿6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2.祖母、母、妻年滿5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3.子、女(包括遺腹子、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的子女)、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弟妹)年未滿十六歲或殘疾經過勞動行政部門鑑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4.子女雖然超過十六歲但仍在普通中學或職業中學、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軍隊院校和研究生)就讀者;

5.職工自幼由他人撫養長大,現撫養人年滿60歲,女年滿5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須依靠職工供養且共同居住者;

6.獨生子女其父母無論誰死亡,凡子女符合供養條件的都可作為供養直系親屬,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待遇。

7、凡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直系親屬當時不符合供養條件的,以後雖然符合供養條件也不能列為供養直系親屬,不得享受有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