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工程住房,是指直接以成本價向城鎮居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優先出售給無房戶、危房戶和住房困難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出售給離退休職工、教師中的住房困難戶,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1深圳安居房申請條件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戶籍條件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都具有本市戶籍。
(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另外,如果申請人的配偶是現役軍人,但是沒有深圳市戶籍,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並且申請條件不受戶籍限制)
二、社保條件(只需符合一項)
1、申請人蔘加深圳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5年以上;
2、申請人為領軍人才、新引進高階人才(2010年5月14日後引進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級人才(學歷為本科及以上),參加深圳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
3、申請人家庭存在優撫或殘疾情形的,無社保累繳時間要求
注:這裡所說的社會保險指的是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等其它險種;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後補繳社會保險的時間不納入累計繳費時間
三、婚姻及年齡條件(只需符合一項):
1、已婚或單親家庭;
2、申請人為單身居民的,須年滿35週歲。
四、住房條件(同時符合)
1、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五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3、在深圳市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
3、在深圳市未領取購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