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的概念-語義、語法及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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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數的概念在不同的語言系統中會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具備原子概念的功能,體現一定的語法意義,並表現出模糊或清晰的語用化傾向。在實際言語交際過程中,表達數的概念的語言符號會在語義、語法及語用三個層面上獲得意義。通過漢語和英法語言的對比分析,從認知角度探討了數的概念在對立關係的確立、表現形式的異同,以及語境狀態下的擴充、延伸和轉移等諸多因素,描述了這一基本概念對語言使用者所產生的影響。

數的概念-語義、語法及語用

關鍵詞:數;語義;語法;語用
  
  認知語用學是近些年來興起的交叉學科,它在語言哲學、語言與思維等方面的研究上有了長足的進展。認知語用學所關注的是一個人腦中的基本概念,是怎樣通過符號來“表現”交際意圖,並達到某種預期的交際效果的。數是人類最早的最基本的概念之一。任何語言中都有表達數的概念的符號,但這種符號表達形式並非都是通過語法手段來實現的,也就是說,語言符號表現數的概念並不總是顯性的。在不同語言系統中,詞彙意義和語法意義關係的體現會不盡相同。本文通過對數的概念在語義、語法、語用三個層面的不同表現的分析,探討如何在具體語境中推斷出與目的意圖相關的“數”。
  
  一、數的概念與概念疊加
  
  認知學認為概念是人腦對客觀事物的抽象概括。可以想象,人腦中數的概念的建立,一方面是因為外部世界大多數的事物是“可數的”,一方面也因為客觀世界中至少存在著一種單複數的對立關係——即有些事物是可數的,而另一些事物則相反是不可數的。
  在微觀語言系統中,存在著三種不同形式表達數的概念:
  ①事物概念與數無關(或完全重合);
  ②事物概念表現數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③事物概念與數的概念的有限對立。
  既然事物的概念與數的概念關係如此密切,那麼在語言符號中就會有所表現,或為詞彙化(lexicalized),或為語法化(grammaticalized):要麼以詞彙形式,要麼以語法形式來表現概念。John Lyons曾舉“that sheep”和“those sheep”為例,指出兩個“sheep”在表達形式(word-form)上相同,但內容形式(word-expression)不同。這應屬於概念詞彙化的情況,即事物概念與數的概念沒有(或已經)通過詞的形式表現出來。這在英語中屬於個例。而在缺乏詞彙曲折形式變化的漢語中,表達事物概念時,核心概念得以“強化”,從屬概念的“數”卻被“忽略”,導致漢語名詞通常只表現概念意義,不具有語法意義或可數不可數的範疇意義。也就是說,漢語中缺乏嚴格意義上的數的對立形式,事物的概念與數的概念無關或完全重合(overlapping)是普遍現象。總之,漢語是通過詞彙和詞序來表示各種語法範疇的,也就是說,還要增加一些數量詞與名詞連用才能表現名詞的數。反觀英語,普遍以可數和不可數的形式來表現數的對立:名詞既具有詞彙意義(明確的概念指稱和系統意義),同時又具有語法意義(可數不可數或單複數的語法範疇)。這在綜合性語言中並非個例,即語言的表達形式必須體現“數”的對立,要麼是單數,要麼是複數;要麼取數的最大值,要麼取數的最小值,並以詞的形式把事物的概念和數的概念疊加(word-lapping)起來,表現為任意一個名詞的雙重性。當然,在現代漢語中,也有了數的概念的有限對立形式:單音節的人稱代詞和指人名詞可以帶上語素“們”來表示複數,如“我們”、“孩子們”等等。
  Lakoff從認知角度看待英語中單複數的問題,認為單數是英語裡數的形態範疇中的無標記成員,因此在認知上要簡單一些。由此推論,認知上的簡單性反映為形式上的簡單性。在漢語中,名詞都屬於無標記成員,在語義和語法層面上表現了所謂的簡單性。但是,這種簡單性的形成源於漢語思維的概括性,並不由此進一步表現為語用層面的簡單性。事實恰恰相反,這種形式上的簡單性在語用層面上引起很多麻煩,需要更多的語境,甚至是文化因素的干預,才能使語言交流得以實現。
  基於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無論表現數的概念與事物的概念是重合還是疊加,都反映了兩者間的密切關係,反映了語言與思維的緊密聯絡,反映了語言中文化的印跡,也反映了不同語言表達形式上的語用傾向性。
  
  二、語法的“數”與語言表達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