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析現金流量表編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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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論文

摘要:現金流量表是以收付實現製為基礎編制的綜合反映企業1定時期現金流量狀況的報表。1998年1月1日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現金流量表》的正式實施,在為報表使用者提供評價企業獲取現金能力的可靠資訊方面,起到了較好的作用,向與國際會計準則的接軌邁出了重要的1步。但現金流量表編制方法在實務上難於操作,如何快速編制現金流量表?文章介紹了現金流量表的特點、概念、1般程式、優點,提出了1些建議。

論析現金流量表編制方法

關鍵詞:現金;現金流量;現金等價物
  
      現金流量表是以現金為基礎編制的財務狀況變動表。在實踐中大家對現金流量表的編制都感到10分困難,如何快速編制現金流量表,我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1、認清現金流量表與其他財務報表的不同
      其他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編制的基礎是權責發生制下的會計憑證和賬簿。現金流量表分為主表和附表(補充資料)。主表編制的基礎是收付實現制下的會計憑證和賬簿,是現金流量表編制的重點和難點;附表編制的基礎是權責發生制下的資產負債表等賬簿和報表。編制現金流量表是要將權責發生制下的收入和費用轉換為收付實現制下收入和費用。
  2、掌握相關概念
      相關概念的理解有助於我們正確計算現金流量。
  (1)現金
      現金流量表中的“現金”不僅包括“現金”賬戶核算的庫存現金,還包括企業“銀行存款”賬戶核算的存入金融企業、隨時可以用於支付的存款,也包括“其他貨幣資金”賬戶核算的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貨幣資金等其他貨幣資金。應注意的是,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中有些不能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如不能隨時支取的定期存款等,不應作為現金,而應列作投資;提前通知金融企業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則應包括在現金範圍內。
  (2)現金等價物
      現金等價物是指企業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1項投資被確認為現金等價物必須同時具備4個條件: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其中,期限較短,1般是指從購買日起,3個月內到期。例如可在證券市場上流通的3個月內到期的短期債券投資等。
  (3)現金流量
      現金流量是某1段時期內企業現金流入和流出的數量。應該注意的是,企業現金形式的轉換不會產生現金的流入和流出,如企業從銀行提取現金,是企業現金存放形式的轉換,並未流出企業,不構成現金流量;同樣,現金與現金等價物之間的轉換也不屬於現金流量,比如,企業用現金購買將於3個月內到期的國庫券。
  3、瞭解現金流量表的結構
      現金流量表分正表和補充資料兩部分。現金流量表正表部分是以“現金流入—現金流出=現金流量淨額”為基礎,採取多步式,分別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分項報告企業的現金流入量和流出量。現金流量表補充資料部分又細分為3部分,第1部分是不涉及現金收支的投資和籌資活動;第2部分是將淨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即所謂現金流量表編制的淨額法;第3部分是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情況。
  4、掌握編制方法
      現金流量表的編制方法有兩種:(1)是直接法。以銷售(營業)收入的收現數為起算點,然後將其他收入與費用專案的收現數、付現數分別列出,以直接反映最終的現金淨流量。(2)是間接法。以本年淨利潤為起算點,調整不涉及現金收付的各種會計事項,最後也得出現金淨流量,下面分別予以介紹。
1.間接法。間接法以損益表最後結果“本年利潤”為起算點。所謂“淨利潤”,是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處理全年收入與費用,凡應計入收入或費用的內容,不論其現金是否收付,都應計入當期損益。因此在會計處理上設定了1系列應收、應付、預收、預付、待攤、預提等科目,來解決“應計”數與“實現”數不1致的問題。間接法的基本原則,就是要將影響利潤形成的會計事項由權責發生制還原為現金收付實現制,並將產生的差額,逐項在“淨利潤”中進行調整。調整的內容可概括為:(1)凡發生應付事項,如應付賬款、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預收賬款、應計折舊等,在會計處理時,都借記了有關資產或費用科目,最終體現為淨利潤減少,但現金並沒有付出。因此,在編制“現金流量表”時,若本期應付款項增加則應“調增”利潤,反之“調減”利潤。(2)凡發生應收事項,如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等,會計處理時,都貸記收入類科目,轉賬以後,表現為利潤增大。但現金並沒有收到。因此,在編制“現金流量表”時,若本期應收款項增加應“調減”利潤,反之“調增”利潤。(3)凡發生跨期費用的事項,如發生待攤費用時,則借記“待攤費用”科目;貸記“現金”科目。最終表現在損益表上利潤加大,但現金(論文網 )已經付出。因此,待攤費用增加時,應作為利潤“調減”專案,反之則“調增”利潤。當發生預提費用時,借記有關費用、成本科目,貸記預提費用科目,最終表現為利潤的減少,但現金尚未支付。故應“調增”利潤,反之則“調減”利潤。(4)存貨調整。損益表中銷售成本與存貨的`關係是:銷售成本=期初存貨成本+本期購貨成本-期末存貨成本。從關係式中我們可以看到;如果本期存貨沒有變動,說(下轉第61頁)(上接第56頁)明本期銷售成本等於本期購貨成本;如果期末結存大於期初結存,說明購入(付現)數大於銷售成本數,可理解為有1部分現金支付了但未計入銷售成本,損益表中利潤增大,故應作為“調減”利潤專案處理;如果期未結存數小於期初結存數則作相反調整。至於“應收賬款”引起的存貨增加,第(1)項已作了調整。(5)費用調整。如應計折舊、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攤銷,壞賬準備等會使利潤減少,但現金沒有付出,因此“調增”利潤,反之“調減”利潤。根據以上原則,我們可以先編制1張工作底稿,然後再列入現金流量表。
      2、直接法。在直接法下也是將現金流量分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現金流量與籌資活動現金流量3部分。其中經營活動現金流量中的資料,可以從會計記錄中獲得,也可以在損益表中銷售收入、銷售成本等資料基礎上,將權責發生制的收支轉化為相應的現金收付制數額來確定。其轉換方法是:(1)銷售收入收現數=損益表中銷售收入(權責發生制)-賒銷商品的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貨款收入。(2)購貨付現數=損益表中銷售成本(權責發生制)+存貨增加額-賒購存貨的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的增加數+預付貨款支出-工資付現數(單獨列示)。(3)其他收入收現數=其他收入+其他應收款減少數-其他應收款增加數。(4)其他費用付現數=其他費用(如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折舊攤銷數+待攤費用增加數。(5)職工工資付現數。根據“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住房週轉金”等科目分析填列。
  5、兩種方法的比較
      採用直接法或間接法編制的經營活動淨現金流量,儘管最終計算結果1致,但報表上反映出的資訊有所不同。採用間接法編制的現金流量表,工作量小。整個編制過程揭示了現金流量表與資產負債表之間的內在聯絡,很好地反映了獲利能力和償債能力的差異。但間接法不易理解。
  因此,財政部新公佈的現金流量表,要求採用直接法編制,同時要以間接法對淨利潤進行調整,以更好地發揮現金流量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