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會計風險的控制問題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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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世貿組織後,我國銀行業面臨著更大的挑戰。會計業務作為銀行的傳統業務,在銀行業不斷開拓與創新的今天顯得尤為重要。強化會計風險的識別和控制,有效地防範和化解銀行風險已成為各家銀行的共識。

  一、會計風險控制的意義

  會計風險的控制是內部控制的一個重要方面,隨著現代管理手段的不斷髮展,會計控制方法也逐步增多,如何結合銀行業務特點和經營實際,選擇適當的控制方法,達到既定的管理目標,已成為各家銀行風險管理工作的重點之一。

  銀行業是高風險行業,為了實現其穩健經營的目標,必須將內部控制的重點放在防範風險上。銀行會計是實現銀行業務的基礎環節,相對於銀行風險控制的整體而言,會計風險控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銀行會計風險控制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1.認識上不充分,理解上有偏差

  銀行會計風險的控制存在著不少不容忽視的薄弱環節,對風險的控制認識還不充分、不確切、不完整,存在著這樣幾種傾向:一是以為內部控制就是整章建制,就是各種規章制度的彙總,對內控是一種業務執行過程中環環相扣、監督制約的動態機制認識不夠;二是以為內部控制是稽核、審計或管理層的事,與會計無關或關係不大,對會計的職能作用沒有充分認識;三是以為內部控制就是相互牽制,對內部控制方式、方法與手段沒有整體認知。上述認識上的不充分、不完整是導致會計風險控制措施難以落實、會計控制難以發揮應有效用的重要原因。

  2.未形成完整的風險控制制度體系,制度建設滯後

  一是有關銀行內控制度建設指導意見原則性較強,操作性不足;二是有關內控制度建設的具體要求散見於各種會計制度中,既缺乏完整性,也弱化了內控制度的重要性;三是制度建設上存在滯後性。從總體來看,銀行內控制度對新技術、新問題研究不充分,在會計制度中所體現的內控措施落後,如對電算化條件下如何防範風險,在“櫃員制”勞動組合下如何實施有效控制等,尚缺乏制度規定。

  3.核算程式未形成剛性約束,存在薄弱環節

  多年來,銀行會計無論是手工操作還是電算化處理,都遵循“雙線核算”的原則,相互聯絡、相互牽制,有著一套較完善而系統的核算程式。但是,在銀行中間業務的不斷拓展和新技術手段廣泛運用的條件下,內控制度卻未及時跟進,現行核算程式中也暴露出了逆向操作、“一手清”等隱患。如結算制度規定,應先收妥款項再簽發銀行匯票、本票,但有些操作人員卻是先簽發匯票、本票再收款;又如制度規定,商業銀行跨系統的轉匯應通過人民銀行,但有些銀行通過其他商業銀行轉匯等。這就涉及到一個會計制度與操作規程的關係問題,會計制度應是操作規程設計的理論依據,操作規程應是會計制度的具體化,同時又是會計制度得以實施的重要技術手段與保障。而目前的操作規程未對會計制度的執行形成剛性約束,必須按制度執行的硬性規定變成了憑良心、憑習慣辦事。由於技術保障措施的不得力,核算程式本身又留有違規操作的隱患,以至於核算過程中屢有違反會計制度的事件發生。

  4.內控機制執行的監督弱化,缺乏評價指標

  銀行業多年來一直很重視會計監督與銀行監管,有專門的儲蓄事後監督、會計稽核、內部審計等部門,應該說機構較健全。但隨著新業務、新科技的發展,監督重心已由一般的業務工作差錯轉變為銀行風險防範,現行一些監督方法與控制手段已顯得力不從心,主要表現在:一是側重於事後監督,事先與事中的風險防範不夠。如前所述,屬於事中控制範疇的核算程式其相互牽制弱化,屬於事前控制範疇的制度建設滯後等。二是對內控機制執行的監督往往被一般性工作差錯的查糾所取代,沒有及時適應監督重心的轉移,缺乏對內控執行情況的深入考核,未設定相應的考核評價指標。三是監督手段相對落後,尤其是計算機作業系統下的風險防範措施的執行,不僅在監督手段上,而且在監管人員素質上都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會計風險控制的具體措施

  1.建立多層次會計控制體制,明確各層次會計控制的具體目標

  控制系統是一個有組織的系統,根據內外部的各種變化而進行調節,使系統保持某種特定狀態,從這個意義上講,控制是一種聯絡與調節,是保證系統在變化著的外部條件下,完成某種目標的行為。因此,目標是控制的前提,是先決條件,也是促成內部控制的要件,沒有目標,就談不上控制。

銀行會計風險的控制問題初探

銀行有著自己的經營目標,也有著明確的內部控制目標。《加強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指導原則》中明確提出:銀行機構內部控制目標是“有利於查錯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隱患,保證業務穩健執行,確保將各種風險控制在規定的範圍內,確保自身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的全面實施”。為了確保總體目標的實現,應在統一認識、明確總體目標的基礎上,將目標責任層層分解、細化,確立各層次會計控制的具體目標,形成一個明確、具體、完整的目標體系;建立多層次的會計控制體制,使每個群體和個人的行為都處在他人的監督之下,同時以利於不同的人從不同的視角關注企業內控的不同方面,使內部控制目標具體化,以保證總體控制目標的實現。

  2.按照相互制約原理,建立科學的內控制度體系

  內控制度是內控目標得以實現的充分必要條件。應根據人民銀行《加強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指導原則》及財政部《內部會計控制規範》,按照分工牽制、授權制約原則,結合自身經營的規模和業務特點,制定科學合理的'內控制度,並制定內控制度實施細則,使內控制度形成體系。

  內控制度無論是單獨設定還是繼續在會計制度中體現,設計時均應充分考慮制度的嚴密性、有效性、先進性和可操作性,並充分發揮“四性”之間的能動作用。制度建設時,在思想上要樹立三個觀念:一是從防止業務人員工作差錯為主轉變為以防範銀行風險為主;二是要樹立資訊保安觀念,使計算機資訊保安管理成為內部控制的關鍵環節;三是要有全域性觀念,各項制度既相對穩定,又能隨環境與業務的變化能動應變,形成有機整體。

  3.分析重點控制環節,完善會計核算程式

  會計是銀行業務的基礎,完善的會計核算體系、核算程式是內部控制系統的中心。要按照銀行業務發展和科技進步的要求,分析核算程式中的重點控制環節,尤其對聯行結算等要建立一套嚴密的、呈剛性約束的會計操作程式和賬務處理系統,以強化會計內部控制的約束力。一方面要規範會計核算流程,提高控制技術,強化會計核算流程的硬性約束。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計算機優勢,強化科技控制約束力。目前,銀行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