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文學審美形式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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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文學審美形式論
提要:新時期以來“五四”文學一直是文學熱點,但是既有研究的主要成果基本上集中在思想論方面,尚沒有研究者從審美形式的角度對“五四”文學進行大規模地綜合俯瞰,此論文在這方面填補了空白。作者在此提出了一個相當全面的研究框架。作者認為“五四”文化是一種不同於中國傳統倫理本位文化的現代感性本位文化,在這種文化氛圍的主導下“五四”文學在審感形態上屬於“個體論感性美學”範疇,進而作者認為“五四”文學在審美形式上的總特徵是“顛覆性”──它是“五四”文學審美心理上的“衝動型”在審美形式上的外化,就此作者對“五四”文學審美形式的特點作出了“個人主義自由主義”的概括,接著作者從四個方面對“五四”文學審美形式特徵從文體的方面進行了說明。作者在此以高屋建瓴的氣勢避開枝節性的出新,重在從總體的高度進行歸納和綜合,實際上也就把握了中國古典文學與中國現代文學的質的分野,因而也就揭示了中國現代文學質的規定性。論文中的一些論證也是很有新意的,比如“語言”和“言語”的區別等,這些細微的差別的確了文學的其他方面,甚至影響了整個中國文學文體的變化。

  “五四”文學審美心理上具有開放本真、青春激情、感性至上、衝動熾烈、悲鬱極端等特徵。“五四”文學審美在形式方面的特徵和它在審美心理方面的特徵是相互呼應的。審美心理上個體主義在這裡轉化成了審美形式上的叛逆情結,心理上的感性衝動變成了形式上的創造衝動,情感上的唯我轉化成為形式上的唯新。具體說來這種顛覆和唯新表現在這樣幾個方面:一、由群體講述型向個體抒情轉化,“五四”文體由傳統敘事型向現代抒情型轉變。二、由傳統的時間型文體向現代的空間型文體轉化,“五四”文體由外在邏輯型向內在意識型轉變。三、由語言中心到言語中心的轉化,“五四”文體由群體經驗型向個體經驗型轉變。四、文體的大解放,新文體的大爆發。“五四”在審美形式上是顛覆型的,幾乎中國舊文學的一切方面都受到了挑戰,這個挑戰一直深入到文學的總根基處──語言。顛覆中國傳統中已有的一切經驗,創造屬於自己的文學審美形式的“五四”新時代,是“五四”文學家共同的審美理想。就此“五四”文學顛覆了中國宣教型、靈魂型、診斷型文學傳統,開創了非群體性、非道德性、非宣教性的文學審美新正規化,帶來了一個審美形式上的個人主義自由主義時代。

  一、

  “五四”文學審美在客體方面的特徵和它在主體方面的特徵是相互呼應的。“五四”文學以感性為本位,“五四”作家絕大多數是情感型的,他們的壓抑需要發洩,他們的憤懣需要傳達,他們是文學上的自我中心主義者,他們大都“意在表現自己”(朱自清),這是“五四”文學和中國傳統載道型文學的根本區別。“五四”文學在審美形式上也是以自由地表現情感為文體特徵的。郭沫若有一段告白:“甚麼叫,甚麼叫文學,甚麼叫名譽,甚麼叫事業!這些鍍金的狗圈套,我是甚麼都不要了。我不要丟失了我的人生做個藝術家,我只要赤裸裸地做個人……”[1]對於“五四”文學家來說,甚麼文學,甚麼藝術,甚麼事業……都只有和他們赤裸裸地作一個人聯絡起來,抒發作為一個人的赤裸裸的感情時才成為文學,成為藝術。對於他們來說是先有一個“我”,先有“我的”感情需要抒發而後才有“文學”的。

  “五四”文學不同於中國古代文學的那種以文體程式為中心的舊文學。中國古代文學家文體創新意識是極為淡泊的,文學家在文學形式上的創造力是壓抑的,傳統中國文化的守成型決定了文學的守成型,作家並不以文學本身在形式上的創新為自己的使命,相反他們總是習用舊的程式,這樣的文學其審美價值也不是以形式創新為評價標準的。換句話說,中國古代文學的審美形式在傳統文化正規化下是壓抑的,而這種壓抑是通過作家的創作必須受詩詞曲賦的格律的嚴格限制、體式的嚴格束縛來達到的。作家原始的鮮活的審美激情被匯入了固定的死的格律之中,激情的蓬勃張揚成了對文體格式的填充,寫作與其說是一種生命意識的流露不如說是一種利用智慧和理念同格律、體式作戰的搏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