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畢業論文-優美、喜劇、崇高和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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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審美源自人的自我實現。人自我實現的不同表現,就使人作為審美主體相應地感到可親可愛、可笑可喜、可欽可敬、可悲可嘆,從而分別給予優美、喜劇、崇高、悲劇等的審美判斷、審美評價,優美、喜劇、崇高、悲劇等只是反映人生命價值或意義的不同審美意識形態。     [關鍵詞]優美  喜劇  崇高  悲劇     由於實現自我,實現自我生命的價值或意義,人獲得了美感愉悅,具有了審美意識等。而人實現自我,實現自我生命價值或意義的不同表現,就使人作為審美主體相應地感到可親可愛,可笑可喜,可欽可敬,可悲可嘆,從而分別給予優美、喜劇、崇高和悲劇等不同的審美判斷、審美評價,優美、喜劇、崇高和悲劇等只是反映人生命價值或意義的不同審美意識形態。一、優美     優美,也叫“陰柔之美”、“秀美”、“纖麗美”、“婉約美”等。     人實現自我,實現自我生命的價值或意義,人的本質力量就要“物化”、“物件化”。而不同的物,不同的物件,以及物、物件與人之間所構成的不同的聯絡和關係,就客觀地決定了,人本質力量的“物化”、“物件化”會出現不同的性質、特點、本質或面貌。具體言之,當物、物件對人不構成威脅,只具一種簡單、和緩的對立關係時,人本質力量的“物化”、“物件化”就具體展開、表現為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的“物化”、“物件化”;當物、物件對人構成威脅,形成一種尖銳、激烈、不可調和的對抗關係時,人本質力量的“物化”、“物件化”就具體展開、表現為人特殊、潛在的本質力量的“物化”、“物件化”。優美作為一種獨特的審美意識形態,就基於前者,準確地講,當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並取得成功時,人作為審美主體對此就給予一種優美的審美判斷、審美反映。     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是指:1、人通過處理、解決物、物件與人之間的一般關係來實現自我、確證自我時所表現、釋放出來的本質力量,包括人的智慧、才能和創造力等等。因為物、物件與人之間的一般關係往往是對立而非對抗的,故而實際上,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就是人通過處理、解決物、物件與人之間的對立關係來實現自我、確證自我時所顯現、展露出來的本質力量。2、人實現自我、確證自我時所經常使用、普遍顯現的本質力量。日常生活中經常地、普遍地存在著的是物、物件與人之間的一般關係,也就是對立關係,那麼,相應地,人用以處理、解決這種關係以便實現自我的本質力量在日常生活中的顯現、表露也就必然具有經常性、普遍性。     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及其獲致成功,決定和規限了優美的事物和現象,從而也從根本上決定和規限了優美作為一種審美意識形態的性質、特點和本來面貌。     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用以處理、解決物、物件與人之間的一般關係或對立關係,因此,它相對弱小、綿和、柔軟、輕巧、低迴等。加之,它的“物化”、“物件化”在日常生活中經常出現,人們瞭然於心,比較熟悉,這樣,它的“物化”、“物件化”的發生對人而言就不會具有突發性、神祕性,讓人猝不及防,感到神祕莫測。另外,它的“物化”、“物件化”過程基本上都處在人的掌控之下,按照人的主觀期許或願望,使物、物件與人之間的關係逐漸地、比較平穩而有序地由對立趨向統一,由矛盾達致和諧,其間沒有什麼反覆,也不出現什麼大的起伏變化等,這樣,它的“物化”、“物件化”就相對顯得、平靜、悠閒、和順、通暢等。而所有這些,就客觀地決定了,優美的事物和現象,諸如花香鳥語,清風明月,小橋流水,草長鶯飛等,就往往具有體小、質弱、氣虛、性柔、力綿、色暖、感情親和等特點,顯示出一種特有的嬌小、輕盈、曼妙、溫婉、伶俐、活潑的風姿和神韻。博克講,優美的物件往往具有小和類似小的一些性質和特點;斯賓塞講,優美的物件起源於動作時筋力的節省,運動愈顯出輕鬆不費力的樣子,愈使人覺得優美。立普斯講:“我這裡特地再說一下,凡不是猛烈地、粗暴地、強霸地,而是以柔和的力侵襲我們,也許侵入地更深一些,並抓住了我們內心的一切,便是‘優美的’。”①我國著名學者陳望道講,優美的事物和現象,“看上去無何等的威壓,無何等的狂暴,無何等的衝突,又無何等的糾紛,只是極自然地,極柔和地,卻又極莊嚴地,彷彿明月浸入一般地有一種適情順性的情趣”②。這些,實際上就都在不同的程度上揭示了優美事物和現象的本質特點。     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的“物化”、“物件化”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大量存在,它在人那裡被最大限度地內化了,人表現得從容不迫,舒展自如,輕車熟路,不需要付出多少意志上的努力。再有,這種“物化”、“物件化”只是用來處理、解決物、物件與人之間的一般關係或對立關係,使這種一般關係或對立關係逐漸走向消解,從而達到一種物、物件與之間的和諧、統一,而不是進一步擴大或強化了這種對立,甚至把這種對立引向了對抗,從而導致一種更為尖銳、激烈、不可調和的矛盾衝突,使局面進一步複雜、曲折、動盪,最終難以面對,無法收拾。這樣,優美的事物和現象,比如弱柳隨風、青絲搖曳、曲徑通幽、暗香浮動等,就還往往具有簡單、單純、平易、輕鬆、寧靜、淺顯、透明、感性等特點,比如有人就稱優美為“平易的美”③,而不是複雜的,艱難的,繁重的,動盪的,重大,深沉,具有高度的理性內容,包括道德或內容。潘知常就曾講,優美的事物和現象以形式見長,“突出的不是內容的深邃、深刻”。     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使物、物件與人之間的關係依從人的意願,由對立、矛盾漸趨統一、和諧,並且其間不是一波三折,波詭雲譎等,這樣,優美的事物和現象從內在結構上就必然具有收縮性,內斂性,從而使人作為審美主體在思維方向上就由外而內,即由外在物件而逐漸迴轉到自己的內心世界,在自己的心靈深處對物、物件展開無窮的沉潛、含玩、品鑑和體味,並且通過這種無窮的沉潛、含玩、品鑑和體味,人作為審美主體面對物、物件就象面對自己“親愛的人”一樣,內心柔柔的,很有一種融的感覺,化的感覺,感到可親可愛,充滿“歡愛”、“溫情”,也充滿一種神奇的激動與美妙的快意。有人講,優美的事物和現象會使人作為審美主體“平其心,和其氣,美其意”,其道理就在於此。而在此基礎上,人作為審美主體就逐漸產生或形成一種“優美”或“陰柔之美”、“秀美”、“纖麗美”、“婉約美”的審美意識形態,即面對由人這種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及其取得成功而來的事物和現象,人作為審美主體就相應地給予它們以“優美”或“陰柔之美”、“秀美”、“纖麗美”、“婉約美”等的審美判斷、審美評價,在本質上,優美仍然是人作為審美主體的一種自我意識。二、喜劇     喜劇也叫“笑劇”、“滑稽”等。     優美基於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喜劇也不例外。區別在,優美基於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獲致成功,即人實現了自我,敞亮了自我生命的價值或意義,而喜劇則基於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遭到失利或失敗,即人沒有實現自我,人使自己喪失在物或物件之中。     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遭到失利或失敗,決定和規限了喜劇物件的特殊本質,繼而也決定和規限了喜劇物件所引發人作為審美主體美感及審美意識的本質特點和基本面貌。     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遭致失利、失敗,從根本上決定了,喜劇的物件在實質上必然表現為對人、人性的拋離和否定,顯示出了人的沒有價值,沒有意義。魯迅就曾講:“喜劇將那無價值的撕破給人看。”④     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處理、解決的是物、物件與人之間的一般關係或對立關係,它只涉及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平常事件,瑣碎,而處理、解決這些平常事件、瑣碎問題對我們一般人而言通常都能從容應對,輕鬆駕馭,故此,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的失利或失敗,就往往為我們日常生活所罕見,是少有的,即使發生,也總是意外的、偶然的,並且經常侷限在那些識見淺陋、才智低下、感情平庸、心性怯弱等的“小人物”身上,由於“小人物”個人的“錯誤”或“過失”。別林斯基就講:“喜劇主要是描繪日常生活的平凡方面、它的瑣碎事故和偶然事情。”⑤德萊登也講:“喜劇中的行為是瑣屑的,人物是微賤的。”⑥加之,只涉及人們日常生活的一些平常事件、瑣碎問題,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在人的無意中的失利或失敗,就自然不會給人的生命及財產等帶來什麼直接的損害和巨大的損失,造成人無法彌合的感情創傷和難以忍受的精神痛苦,“滑稽的事物是某種錯誤或醜陋,不致引起痛苦或傷害”⑦,因而,這些作為喜劇人物的卑賤微末、無足輕重的“小人物”就往往被人們稱為“小丑”,而不是罪大惡極,惡貫滿盈,被人們稱為“大奸”或“大惡”。當然,這並非說只有這些卑賤微末、無足輕重的“小人物”才構成喜劇人物。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一些“大人物”或“英雄人物”也可能構成喜劇人物。比如,當一個“大人物”或“英雄人物”所維護的那一切都由過去的正當、合理而逐漸變得不那麼正當,不那麼合理,而他還要認認真真,不遺餘力地去維護時,這種情況下,他生命的表現就表現為對自己生命的否定,從而,他本身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一種喜劇性,比如墨索里尼、希特勒等就大抵如此。不過,這種情況下,這些“大人物”或“英雄人物”實際上就已經面目全非,脫胎換骨,即變成了“小丑”。馬克思曾講,“一切偉大的世界歷史事變和人物”,“第二次是作為笑劇出現”的,其實講的就是這個道理。前人雖然只是把喜劇單純地作為一種獨特的戲劇形式來加以和探討的,但不可否認的是,因為在反映生活這一根本、關鍵點上,他們所提出的喜劇與我們這裡所提出的`作為審美意識形態之一的喜劇有著統一性、一致性,因而,他們關於喜劇的一些觀點和看法無疑會給我們對喜劇的研究和探討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鑑和有力證明。     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的失利或失敗,人性、人生的遭致否定或顯示沒有意義,往往都是通過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矛盾現象具體地表現和展露出來,這樣,矛盾就自然構成了喜劇物件或人物最基本、最普遍的表現形式。比如,現象與實質的矛盾,別林斯基講:“喜劇的實質是生活的現象同生活的實質和使命之間的矛盾。”美與醜的矛盾,柏格森講:“用高尚的語言表達不道德的思想,用嚴格的體面的詞彙去描寫猥褻的場面、低微的職業、卑劣的行為,一般地都是滑稽的。”⑧還有內容與形式的矛盾、主觀與客觀的矛盾、真與假的矛盾、心與口的矛盾、言與行的矛盾、情感與理智的矛盾、手段與目的的矛盾等等。福斯塔夫這個喜劇人物實際上就是通過一系列的矛盾形式才栩栩如生、活靈活現地展現在人們面前:“他年老體胖,行動遲鈍,卻又貪圖酒色,放蕩不羈;鬼話連篇,自己信以為真;貪生怕死,假裝是個勇士;不滿現狀,認為人間沒有公道,玩世不恭,偷搶欺詐又有何妨!”並且正基於這種種矛盾、不和諧,喜劇的物件或人物才往往有悖於“人情”和“事理”,顯露出一些反常、背理、乖謬、荒誕等屬性或特點。亞里士多德就曾講,可笑產生於無害的乖謬,馬克思講,喜劇的物件或人物總是“駭人聽聞”地違背了“常識”或“公理”。     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沒能按照人美好的期許或善良的願望達致成功,表現出了對人、人性的背棄和否定,顯示出人的沒有價值,沒有意義,這種情況必然決定了,喜劇物件或人物引起人作為審美主體的審美心理感受和體驗就往往非常辯證地展開在兩個方面:一是從喜劇物件或人物對人作為審美主體而言,這是一種期待的落空,希望的破滅,從而人作為審美主體的感覺、情感便會不由自主地隨之全然落入虛無,陷入失落,康德就講:“笑是一種從緊張的期待突然轉化為虛無的感情。”一是從人作為審美主體對喜劇物件或人物來說,在當下的審美觀照中,人作為審美主體已很清楚造成這種“物化”、“物件化”失利或失敗的根源或癥結所在,這種錯誤或過失對人作為審美主體而言在以後的生活中已顯然不會“再犯”,這樣,在與喜劇物件或人物所自然形成的一種無形的比較和參照中,人作為審美主體就會潛意識地、自然而然地獲得一種自我高明、自我優越的認知或感覺,感受到一種個人生命力的奮發與昂揚,體驗到一種個人生活的幸福與榮耀。霍布斯講:“笑的情感不過是發見旁人的或自己過去的弱點,突然想到自己的某種優越時所感到的那種突然榮耀感。”⑨車爾尼雪夫斯基講:“我們嘲笑一個蠢材,總覺得我能瞭解他的愚行,瞭解他為什麼愚蠢,而且瞭解他應該怎樣才不致於做蠢材——因此,我同時覺得自己比他高明多了。”⑩他們的話都是有道理的。而主要以上述兩個方面的審美心理感受體驗為基礎,人作為審美主體就不禁會感到可笑,覺得可喜。可笑的是,人自己有時也會如此的愚陋、卑微、冥頑、笨拙、死相、呆氣、不中用、沒有價值、沒有意義等,這是人類“愉快地和自己的過去訣別”⑾。可喜的是,人類的文明與進步就是在這種人的不斷提升自我、超越自我的過程中才逐漸達到和實現的,人從而會永遠面對一個無限美好、光輝燦爛的前景、未來。通過“可笑”,人避免了自己夜郎自大,目空一切;通過“可喜”,人鼓舞了鬥志,提高了自信,走向自強。可笑與可喜,是嚴肅的,深沉的,包含著人生豐富而深邃的思想意義或理性內容;又是詼諧的,輕鬆的,它面對的是人“物化”、“物件化”的失利或失敗,但這種失利或失敗不僅沒有給人造成肉體傷害和精神痛苦,反而襯托出了人作為審美主體的高明和榮耀。可笑與可喜,構成了喜劇物件或人物最重要的審美效果。     鑑於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的失利或失敗往往使人作為審美主體開顏一笑,喜不自禁,很自然地,人作為審美主體面對這種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的失利或失敗就相應地給予一種“喜劇”或“笑”、“滑稽”等審美判斷、審美評價,有人講“喜劇來自笑”,此之謂也!三、崇高     崇高,也叫“大”、“大美”、“陽剛之美”、“壯美”、“雄偉美”、“剛健美”等。     如果優美基於人通過自己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實現了自我,成就了自己,那麼,崇高基於人通過自己特殊、潛在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實現了自我,成就了自己。作為不同的審美意識形態,在反映人類正向審美價值這一點上,崇高與優美具有共同的本質特徵。     人特殊、潛在的本質力量是指:1、人在處理、解決物、物件與人之間特殊關係時所喚起、啟用或迸發出來的本質力量,包括人非凡的智慧,超拔的毅力,飛揚的才氣,高尚的情操,以及巨大的創造精神等。物、物件與人之間的特殊關係在日常生活中通常表現為一種針鋒相對、你死我活的對抗關係,所以,在實際上,人特殊、潛在的本質力量就是人在處理、解決物、物件與人之間的對抗關係時所激發或釋放出來的本質力量。2、平時或通常情況下,在人身上處於隱蔽或潛伏狀態的本質力量。物、物件與人之間的特殊關係,亦即對抗關係,在日常生活中出現較少,不具普遍性,相應地,用以處理、解決這種關係的本質力量,在通常情況下也就只能在人身上處於一種隱蔽或潛伏狀態,即不顯示自身。人特殊、潛在的本質力量不是憑空產生的,實際上,它是在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積累、沉澱到一定程度的基礎上逐漸孕育的結果。應該說,它是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的凝聚、提高、超越和昇華。     人特殊、潛在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及其成功地實現了人的自我,展示和敞亮了人自我生命的價值或意義,使得崇高的物件及崇高作為一種審美意識形態等具有了自已獨特的屬性和本質。     如果人一般、顯現的本質力量弱小、綿和、柔軟、輕巧、低迴等,那麼,人特殊、潛在的本質力量則具有強大、激越、剛堅、粗重、高亢等特點。加之,通常情況下,人特殊、潛在的本質力量在人身上處於隱蔽和潛伏狀態,不會輕易顯身,只有在物、物件與人之間構成一種尖銳、激烈、不可調和的對抗關係時,它才不得已從一種隱蔽、潛伏狀態突然被啟用,從而迸發出來,呼嘯而來,顯示自身,大發威力,這樣,不僅人們對它瞭解不多,知之甚少,它顯得異常詭異,神祕,神乎其神,而且它的“物化”、“物件化”的發生對人而言也往往具有突發性、震撼力,顯得強勁,威猛,排山倒海,雷霆萬鈞,人所始料不及。再有,在這種“物化”、“物件化”的過程中,物、物件與人之間的對抗關係不是一開始就象人們期待的那樣,逐漸和平穩地走向化解,達到消弭,而是往往表現出時而輕鬆緩和,時而緊張、激烈的特點,甚至有時這種對抗關係還會進一步加劇、擴大,走向激化等,這樣,這種“物化”、“物件化”就往往還必然地具有一種一波三折、千變萬化的性質和特點,顯得波詭雲譎,跌宕起伏,大起大落,大開大闔。而基於上述,崇高的事物和現象,比如“大漠孤煙”、“長河落日”、延安寶塔、“萬里長征”、北京故宮、埃及金字塔、雄鷹翱翔、蛟龍出海、駿馬飛馳、猛虎下山等,就總是具有一種體大、氣壯、質堅、性剛、力強、色冷、感情疏遠等特點,表現得突兀、粗豪、壯碩、高岸、雄奇、神偉、挺拔、大氣,顯示出一種雄渾的氣象,巨集大的態勢,展示出一種強烈、巨大、無可比擬的威力、氣勢、動感和震撼力。博克曾講,崇高的東西就是那些巨大的東西,是那些凹凸不平和奔放不羈的東西,是那些陰暗朦朧和堅實笨重的東西等,博克的話顯然是不無道理的。     人特殊、潛在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處理、解決的是物、物件與人之間尖銳、激烈、不可調和的對抗關係,而這種對抗關係,往往關係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一些重大問題,重要事件,涉及人間大是大非、大善大惡、大美大丑等,所以,無疑,崇高的事物和現象往往具有高度的理性,蘊含著無限豐富和巨大深邃的政治、道德或社會歷史內容,顯得重大、深沉、特異、卓絕、非同尋常、不同凡響。有人認為,崇高的物件總是突出內容,以內容取勝,這是很有道理的。     物、物件與人之間的尖銳、激烈、不可調和的對抗關係對人而言往往具有強烈的破壞性,甚至巨大的和難以抗拒的毀滅性,這樣,人特殊、潛在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對人而言就不僅因為這種對抗關係的一波三折、千變萬化而往往顯得繁難、曲折、艱辛,需要人付出相當巨大的意志上的努力,而且更顯得危險、悚然、恐怖,即,那種尖銳、激烈、不可調和的矛盾衝突往往會威脅到人的生命及財產安全等,會給人帶來巨大的、難以忍受的身體傷害以及巨大的、甚或是難以治癒的心靈、精神創傷。基於此,崇高的事物和現象對人作為審美主體而言也就自然具有了一種非同尋常的怪異性、凶險性、可怖性,即,使人作為審美主體產生一種強烈的排斥傾向及深深的畏懼心理。愛迪生就曾講,崇高的物件是一些特異的“不尋常的東西”,是“怪物”;博克認為,崇高的事物大都是可驚可怖的,是些“大得可怕的事物”;荷迦慈則講,崇高的東西具有“巨集大的形狀”,“樣子難看”。但是,不論矛盾、衝突如何尖銳、激烈,形勢、局面如何動盪、艱危,人最終還是以自己特殊、潛在的本質力量,包括堅定的信念,高超的智慧,頑強的品質,飛揚的才氣,博大的胸襟,超拔的毅力,高尚的人性,不屈不撓的鬥爭精神,奮發激昂的創造活力等,對物、物件不避,不退,不懼,而是出人意外地歷盡千難萬險,想盡千方百計,終於戰勝了物件,實現了自我,敞亮了自我生命的價值或意義,這樣,崇高的事物和現象繼而又往往具有了一種非凡、偉大、激越、昂揚、莊嚴、神聖等性質和特點,通過崇高的事物和現象,充分體現的是人作為主體的神聖地位的確立,突出表現的是人作為“宇宙的精華”、“萬物的靈長”的偉大和尊嚴。朗吉弩斯就曾講,崇高的物件是那些“使人驚心動魄的”、“肅然起敬畏之情”的、“不平凡的、偉大的”“奇特的東西”;歐根·希穆涅克講:“崇高作為某種能激發人的高尚感情的力量,始終高於通常現象。”⑿而人作為審美主體的美感心理或情感體驗,也就相應地由開始時的緊張、驚異、恐懼乃至痛苦等,到後來超越、揚棄這種緊張、驚異、恐懼乃至痛苦等,而煥發出一種無限的敬仰、欽佩、欣羨和嚮往的強烈的思想感情,使人作為審美主體“搖其心,蕩其氣,壯其意”,在一種大恐大懼、大悲大痛之後,柳暗花明,雲破日出,獲得了一種大喜大樂,大快大慰,內心蓬勃和升騰起一種恢弘、深廣、強勁、巨大的生命力量。朗吉弩斯就講,崇高的物件使人產生一種“激昂慷慨的喜悅,充滿了快樂與自豪”,“感到了我們的靈魂為真正的崇高所提高”;康德講,“對於崇高的愉快不只是含著積極地快樂,更多地是驚歎或崇敬”;魏禧講,崇高的事物使人“驚而快之,發豪士之氣,有鞭笞四海之心”。     從人作為審美主體的審美思想、審美意識上看,由於物、物件與人之間的對抗關係在人“物化”、“物件化”過程中時常還在進一步的深化和加劇,具有一種擴張、外傾的趨勢和向力,所以,伴隨著這種“物化”、“物件化”的艱難曲折過程,人作為審美主體的審美思想、審美意識也就相應地由內而外,即由內在心靈而逐漸地、一步步地指向眼前的“物化”、“物件化”以及由這種“物化”、“物件化”所構築的一個獨特的、紛紜繁雜的現實世界,從而把人作為審美主體的審美思想、審美意識不斷地推向、引入極遠處,擴張、提升到極高處。而以此為基礎,人作為審美主體面對由這種人特殊、潛在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並獲致成功而來的客觀事物和現象,就給予它們“崇高”或“大”、“大美”、“陽剛之美”、“壯美”、“雄偉美”、“剛健美”這樣的審美反映、審美評價。
四、悲劇     崇高基於人通過自己特殊、潛在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實現了自我,肯定了自我,建樹了自我生命的價值或意義,悲劇則基於人通過自己特殊、潛在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消解了自我、否定了自我,喪失了自我生命的價值或意義。作為一種特殊的審美意識形態,悲劇與崇高在一定意義上顯然是相互聯絡的。     人特殊、潛在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及其對人自我的否定,對人自我生命價值或意義的消解和譭棄,構成了悲劇物件的特殊本質,也決定了悲劇作為一種審美意識形態的獨特性質和非凡意義。     人特殊、潛在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關乎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一些重大,非常事件,涉及到一些大是大非、大善大惡、大美大丑等,這樣,它的失利或失敗,它對人生命價值或意義的否定與譭棄,就往往會直接地和難以抗拒地威脅到人的生命及其財產安全等,會給人帶來嚴重的、充滿血色的肉體的死滅以及巨大的難以治癒的精神創痛。而所有這些,就構成了悲劇事件極為殘酷和非常可悲的一面,極度的恐懼、悲愁、遺憾、惋惜和一種無法忍受的巨大的精神痛苦,構成了人作為審美主體悲劇美感的感情基調。     不過,對悲劇事件而言,這顯然還不是它的獨特性、深刻性所在。悲劇事件的發生,固然存在一些人為因素,比如悲劇人物性格方面的某些缺陷等等,但象死亡對我們每個人而言都是命中註定的一樣,悲劇事件的發生,即人特殊、潛在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的失利或失敗,在強大的、難以制服的物、物件面前人自我生命價值或意義的根本消解和徹底譭棄,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也具有著或的客觀必然性,它不以任何個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人們除了感到無奈和無助外,實在迴避不了,而這一點,才是它真正的獨特性和深刻性所在。     但是,也正緣於此,緣於悲劇事件的發生體現著“歷史的必然要求”,是社會發展、歷史進步過程中人類必須付出的巨大犧牲或沉重代價,它“預示出新世界的必然到來的曙光和舊勢力必然沒落的趨勢”,所以,悲劇事件的發生,也就是人特殊、潛在本質力量的“物化”、“物件化”的失利或失敗,人自我生命價值或意義的根本消解和徹底譭棄,也就自然而然地對人而言一方面具有了一種相當的正當性,合理性,即在一種對人自我的消解中實際上蘊含了對人自我的充分肯定,在一種對人生命的無情的毀滅中實際上熱情地高揚了人的生命,從而最終最大限度地展現了唯有人類才特別具有的一種最可寶貴也最值得讚美的品格,即獻身精神。魯迅講:“悲劇將人生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⒀魯迅的話是深刻的。另一方面,也具有一種高度的自覺性和巨大的積極性,洋溢著熾熱的生命熱情和昂揚的戰鬥氣息。即,既然悲劇事件的發生不可避免,任何人逃脫不了,那麼人們就開始勇敢面對;既然悲劇事件的發生是社會發展、歷史進步人類所必須付出的巨大犧牲或沉重代價,那麼人們為什麼不身體力行,躬行踐履呢?於是乎,化消極為積極,變被動成主動,實踐悲劇人生就成為了人們自覺的追求,積極的行動。為了社會的發展,歷史的進步,“殺身成仁”,“捨生取義”,赴湯蹈火,萬死不辭,對死亡抱著一種平和與坦然的心情或態度等,這不正是歷史上一切悲劇人物包括屈原、岳飛、文天祥等所共同具有的偉大情懷和高貴的精神品質嗎?這種情況,無疑更加強化了悲劇人物的可歌可泣的悲壯色彩,使悲劇人物所具有的動天地、泣鬼神、撼人世的獻身精神更為鮮明、突出,光彩照人。而所有這些,便構成了悲劇事件的特別價值,正面意義。     以悲劇事件這種特別價值、正面意義為基礎,悲劇人物的“死亡”或“毀滅”就不同凡響,非同尋常了,它總是顯得如此的莊嚴,如此的神聖,如此的壯烈,如此的崇高,如此的頂天立地,如此的大氣磅礴,會展現出一種大義凜然、慷慨悲壯、視死如歸、氣吞山河的風神、氣象乃至偉大的人格力量。博克講:“在悲劇中揭示出來的正是人類高尚的精神。”德萊登講:“悲劇必然是偉大的行為。”朱光潛說:“悲劇感總是崇高感。”這些話都是非常精到而正確的。而在人類歷史上,那些悲劇人物往往就是一些“英雄”或“豪傑”,道理就在於此。     悲劇人物所特有的這種悲壯性,必然決定了,悲劇事件會給人作為審美主體帶來一種極度的驚異和強烈的震撼,在對悲劇人物湧動起一種難以言說的敬仰、崇拜、讚歎之情之餘,人作為審美主體迴腸蕩氣,心潮澎湃,會感受到一種強烈的撞擊,偉大的洗禮,高度的振奮,巨大的提升,不盡的鼓舞,會提振精神,奮然前行!朱光潛就曾講:“悲劇在征服我們和使我們生畏之後,又會使我們振奮鼓舞。在悲劇觀賞之中,隨著感到人的渺小之後,會突然有一種自我擴張感,在一陣恐懼之後,會有驚奇和讚歎的感情。”⒁盧那察爾斯基講,悲劇物件“能在我們心裡引起熱烈的同情,極大的敬意,同時又能激發新的銳氣” ⒂。所以,悲劇物件顯然不是使人作為審美主體走向悲觀主義,造成自己思想悲觀,意志消沉,精神頹廢,感情萎頓等,而是“驚心動魄,振奮人心,激人向上,感人肺腑”,使人作為審美主體奮發昂揚,積極進取,勇敢地直面生活,主動地實踐悲壯的人生。能夠體現一種崇高的信念,成就一種高貴的人性,塑造一種偉大的人格,樹立一種不朽的精神,展示一種“血染的風彩”等,我們為什麼不求苦,不涉險,不“捨己”,不“殺身”,不大膽地追求和實踐一種莊嚴而神聖的悲劇人生呢?李大釗曾講:“人生的目的,在發展自己的生命,可是也有為發展必須犧牲生命的時候。因為平凡的發展,有時不如壯烈的犧牲足以延長生命的音響和光華。絕美的風景,多在奇險的山川。絕壯的,多是悲涼的韻調。高尚的生活,常在壯烈的犧牲中。”李大釗的話正深刻地揭示了人們實踐悲劇人生的巨大祕密所在。     這樣,由大恐大懼,大痛大悲,大憾大惜到大快大慰,大欽大敬,大作大為等,便構成了人作為審美主體在觀賞悲劇物件時心理、感情發展、變化的歷程或軌跡,而以此為基礎,人作為審美主體面對這種人特殊、潛在的本質力量“物化”、“物件化”的失利或失敗,面對這種負向審美價值,就自然地給予“悲劇”這樣的審美判斷、審美評價。     注 釋:     ①《古典文藝譯叢》,第7輯,第80頁。     ②《陳望道文集》第二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78頁。     ③《文藝美學辭典》,遼寧大學出版社1987年12月第1版,第126頁。     ④⒀《魯迅全集》第一卷,人民文學出版社1957年版,第297頁,第297頁。     ⑤伍蠡甫主編:《西方文論選》下卷。上海譯文出版社1979年11月第1版,第383頁。     ⑥⑦伍蠡甫主編:《西方文論選》上卷。上海譯文出版社1979年6月第1版,第309頁,第55頁。     ⑧柏格森:《笑—論滑稽的意義》。戲劇出版社1980年版,第77頁。     ⑨轉引自朱光潛《西方美學史》上卷,第208頁。     ⑩車爾尼雪夫斯基:《美學論文選》。第118頁。     ⑾《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頁。     ⑿歐根·希穆涅克:《美學與總論》。第60頁。     ⒁朱光潛:《悲劇心》。人民文學出版社1983年2月第一版,第84頁。     ⒂盧那察爾斯基:《論文學》。人民文學出版社1978年版,第67至6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