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社會學視野下的高等教育正義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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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知識社會學;高等教育正義;克拉克;《高等教育系統》

知識社會學視野下的高等教育正義論文

 摘要:克拉克在探究高等教育系統的過程中直接或間接地涉及到與高等教育正義有關的許多內容,同時他將知識和權力分析始終貫穿在高等教育系統狀態的描述之中,另外他的觀點闡釋和研究框架也比較獨到。從知識社會學的角度探討高等教育正義論,主要包括知識是高等教育正義的邏輯起點,正義是高等教育的最高價值追求,權力是高等教育正義的內在理路,程式性高等教育正義、功能性高等教育正義、實質性高等教育正義等內容。

伴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眾化的發展,有關高等教育公平和公正的問題也成為理論界的熱點話題,然而在與此問題的相關研究中,從高等教育正義方面的考查卻不多見。“正義”是一個有多重意思和不同用法的重要範疇,英語中“正義”和“公正”是同一個詞“justice"。關於“正義”的古典定義和現代理解很多,當代有代表性的正義觀點包括:功利主義者認為正義是效用,羅爾斯認為正義是公平,諾齊克認為正義是個人權利,麥金太爾認為正義是美德。本文將“高等教育正義”理解為與高等教育制度有關的價值追求、內在信念和操作規範等。美國著名高等教育學家克拉克在《高等教育系統》一書中直接或間接地涉及到與高等教育正義有關的許多內容,同時他將知識和權力分析始終貫穿在高等教育系統狀態的描述之中,另外他的觀點闡釋和研究框架也比較獨到。這些對我們從知識社會學的角度來探索高等教育正義具有很大的啟發意義和頗多值得借鑑的地方。

一、知識是高等教育正義的邏輯起點

無論從大學發展的歷史來看,還是從高等教育的社會作用出發,知識都處於大學和高等教育系統的核心地帶。“只要高等教育仍然是正規的組織,它就是控制高深知識和方法的社會機構。它的基本材料在很大程度上構成各民族中比較深奧的那部分文化的高深思想和有關技能。因此,知識對於高等教育正義具有第一要義。蘇格拉底曾說“知識就是美德”,這句話不僅揭示了人的知性和德性之間的必然聯絡,同時也說明了人類是可以通過知識來領悟宇宙和自然的真諦,使自己的言語和行為符合一種善的正義的追求。亞里士多德和柏拉圖繼承和發揚了蘇格拉底的知性正義思想,他們將知識、倫理、節制和正義與國家的統治、人們的日常生活以及心靈世界統一起來,企圖創造一種美的和諧的秩序正義。由此不難看出,知識和正義之間的聯絡具有悠久的歷史。

“中世紀的大學歷史加強了這樣的觀點,如果要使智力活動的契機不被消散,那麼在取得學術成就之後,必須迅速作出制度上的反應。缺乏固定的組織,在開始時也許為自由探究提供了機會,但是經久不息和有控制的發展只有通過制度上的構架才能得到。拭因此,大學從一開始就在知識的名義下來爭取自治和自由,它的這種正義策略不但有力地阻止了來自教權和王權的干擾,而且也將正義的種子深埋進大學的土壤。高等教育的主要活動和制度安排一方面受制於高深知識的影響,另一方面又必須拓展高深知識的探索空間,高等教育正義的實現和社會的知識狀況密切相關。20世紀初,馬克思·韋伯指出在老的通才與新的專才之間所存在的高度的緊張關係,已經成了教育中許多問題的根本原因。知識的分化和自主性的增強使它的正義地位不斷得到提升,大學憑藉知識正義的內在張力,也開始從社會邊緣走向社會中心。

全球化背景下的高等教育系統已經絕對地處於知識生產的中心地位,它作為整個社會一個重要的部門日益受到人們普遍的關注,其目的、目標、作用、功能和運轉情況也以公開的方式衍生出眾多的正義話題。在當今這個資訊時代裡,社會利益和正義的聚焦點開始全面地與知識接軌和融合,高等教育已變為社會“知識劇目”的總導演。因此,正義成為高等教育不能迴避的時代主題。以知識的方式在知識的背景下對知識的創造者作出公正客觀的評價是困難的,因為正義話語的風向標搖擺於關於知識的批判的武器和武器的批判之間。正是出於這樣的考慮,克拉克斷言:個人和群體都為知識行動,教育群體組成和受控的方式決定了知識組合的方式;教育機構事實上是一種知識理論,因為它們有助於確定什麼在目前可以作為知識。所以,他總結說,任何描述高等教育目的和正義的結果都是自然模糊的。

二、正義是高等教育的最高價值追求

高等教育作為社會的有機組成部分,它不但肩負著傳承知識和創新知識的使命,更重要的是它在追求知識的過程中,使人類社會中的真與善能夠得到儲存和延續,使人類的倫理精神與價值訴求能夠得到呵護和伸張。雖然關於高等教育的目的與目標有各種不同的觀點和主張,但就正義價值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來講,卻是任何人都不能懷疑和否認的。布魯貝克認為有兩種關於高等教育的哲學:一是認識論意義上的,二是政治論意義上的。就其實質來講,這是兩種關於高等教育的不同價值判斷,前者是知識正義,它是高等教育正義的內在組成部分,後者是國家正義,它是高等教育正義的外在組成部分。張楚廷先生認為還應該有生命論的高等教育哲學,我們認為這實際上是一種生成論意義上的高等教育正義。生成論高等教育正義具有建構的色彩,它整合了認識論高等教育正義和政治論高等教育正義,消解了兩者之間的二元對立,從而達成了一種更具建設性的三元論高等教育正義。

克拉克認為高等教育的價值體系包括正義、能力、自由和忠誠四個基本的價值觀念。雖然他在利益原則下指出了各價值觀念之間存在著衝突和矛盾,但如果在正義原則下,它們又是可以整合的。“現代高等教育系統承擔著一項任務,即實現社會正義—讓每個人都受到公正的待遇。社會正義被界定為一系列如何體現平等和公平精神的問題,這首先涉及到學生,然後牽涉到教職員工、單位和部門。因此,正義居於高等教育價值體系的首要地位,它統領和調和著高等教育的各種價值觀念。正義作為人類最高的價值理念和夙願,雖然隱含於我們的日常活動和事務之中,但卻並未駐足於我們身邊,它源於生活,又超越於生活。所以,正義對於世界的觀照,不僅體現在結果的意義上,它更是在過程中來實現的。正義理論和正義話語在現實社會中經常是以批判者的角色出現的,它們是以證偽的方式來描述事物的。正義的標準既非純粹質的稽核,也非完全量的指標,它是質和量的完美結合。因此,正義是高等教育的應有之義和最高價值追求。那麼,正義價值在高等教育中又是如何來保障和實施的呢?克拉克認為是作為中介緩衝器的信念在象徵的意義上保證了不同價值觀念之間彼此的協調和一致。他說:“正是學術系統的性質,決定了創造思維模式和精確定義正確的行為過程的日益多樣化。但是,個性寓於共性之中,系統既沿著文化的路線前進,又根據行政的程式行事。信念既在高等教育內部確保了知識正義的潛在意識,又可以對外部的正義呼籲和要求作出積極的調整與反饋,從而使高等教育的正義價值在全社會範圍內達成行動的共識。

三、權力是高等教育正義的內在理路

培根曾說“知識就是力量”,但“power”在英文中不僅有“力量”的意思,它還有“權力”的意思。當代知識社會學和後現代的有關理論都揭示出知識和權力之間的密切聯絡。知識並不能充當為自己辯護的唯一元標準,知識的本質和特徵在其行動當中被識別得更加清晰可見。因此,“知識就是權力”和“知識就是力量”具有同樣重要的意義。克拉克不但引用莫迪的話來說明在大學裡面知識和權力擁有程度很高的必然的正相關性,而且他在分析高等教育系統的組織要素和結構特點時也充分注意到了知識和權力間的相互關聯和作用。“權力不同分佈的後果有著根本性的意義。它影響系統作為系統的活動、所發生的變革的型別、所貫徹的價值觀念。在一定意義上講,克拉克正是採用了知識/權力的分析方法來描述高等教育獨特的正義狀態—“無序的合理化”。高等教育正義在內部依託於知識素材,知識分化導致權力效應在微觀層面上的出現,外部的正義要求和運作通過權力路徑進行滲透,與內部的知識生產和分配達成一種契合。所以,高等教育正義的存在方式是與一定的權力結構對應的,高等教育正義的制度安排不僅體現在靜態性的對稀缺權力資源的配置上,而且也表現於動態性的權力技術的不斷轉移和柔性創新中。

在克拉克那裡,高等教育正義是在以知識為潛在背景和依據的權力紛爭和運動中來進行的,權力的分工與效應在微觀、中觀和巨集觀三個層面上凸顯出來。從微觀角度看,高等教育正義是以權力信念和實在的方式表現的,學科的知識正規化和價值傾向是由個體性的權力所主導的。從中觀角度著眼,高等教育正義是在權力的規訓和監控過程中來運轉的,院校一級的知識主張、管理和評價是被群體性的契約權力所佔有的。從巨集觀角度人手,高等教育正義是由權力的政治化和意識形態化所構建的,國家範圍內的知識維護、傳承、生產和交換是被社會性的權力所佈置的。權力觀念的引人使高等教育正義的形象更為立體和豐滿,同時它也打破了由知識所塑造的高等教育正義的神祕色彩。因此,權力的執行軌跡就成為高等教育正義的一種複合函式式表達。

四、程式性高等教育正義

克拉克在對高等教育系統進行分析和討論的過程中,他在事實上對高等教育所作的是一種問題化的形式性處理和敘事。“本書的論點面臨有關學術系統的五個一般性問題。工作如何安排?信念如何維護?權力如何分配?各種系統如何整合?變革如何發生?高等教育正義的實現首先有賴於能夠以形式化的制度語言來加以規範和描述。操作主義認為事物意義的呈現是由形式賦予的,它憑藉的是事實判斷,它堅持的是客觀行為的邏輯實證主義解釋。因此,高等教育各種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和出臺,只要它們的前提條件和理由以正義的名義足夠詳實和充分,那麼它們就足以保證高等教育正義最大程度地實現。當高等教育正義蘊涵於能力和智力的生物學意義上的絕對差異時,那麼高等教育正義的程式設計傾向於層級化的金字塔狀。當高等教育正義發端於能力和智力的發生學視野的相對差異時,那麼高等教育正義的程式設計倚重於橢圓形的扁平狀。當高等教育正義開啟於能力和智力的社會學維度的生存平等時,那麼高等教育正義的程式設計通達於線性的平行狀。程式性高等教育正義是由康德式的先天綜合判斷揭示出來的,它的起點是“物自體”,它的合理性存在於“人為自然界立法”的自然法學動機。

程式正義崇奉的是分析思維,它的哲學基礎是功利主義的自由價值觀。因此,程式性的高等教育正義主張高等教育整合的市場化模式,它避免與國家權力模式和學術權威模式的全面合作。克拉克指出這三種模式在協調高等教育的各種矛盾和衝突時是一種三角關係狀,它們之間通過彼此的博弈達成動態的平衡,從而使程式性高等教育正義的設計不斷趨向合理與精緻。羅爾斯認為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每個人都擁有一種基於正義的不可侵犯性,這種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會整體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高等教育作為一種社會制度,在制度經濟學看來它也是一種稀缺資源,不同的制度安排實現的是不同程度的程式性高等教育正義。程式性高等教育正義堅持證實原則,它追求的是高等教育制度交易成本的最小化,制度統籌的最優化,制度創造的社會福利的最大化。所以,為了最大程度地實現程式性高等教育正義,高等教育的制度建構應借鑑羅爾斯著名的兩個正義原則,簡單地說即自由平等原則和差別原則。克拉克也充分注意到了這兩個正義原則的存在,他將“自由”和“能力”明確列為高等教育的基本價值觀念,“自由”是高等教育的古典傳統,“能力”是高等教育的現代特徵。在克拉克對高等教育系統的解讀中,我們深刻感受到“自由”和“能力”在程式性高等教育正義表達中的強烈對立,“自由”的平等要求和“能力”的等級呼喚構成了程式性高等教育正義發展的永恆主題。

五、功能性高等教育正義

現代大學一般有教學、科研和服務三項職能,這些職能發揮得如何,不但影響到大學的社會形象、知識產出和長遠發展,而且也關乎人們對於高等教育的`認識和評價。所以說大學的職能和高等教育正義有著密切的聯絡。克拉克從要素、結構和功能等方面深刻闡釋了高等教育系統的微觀組織特點和執行模式,雖然在探討高等教育系統時著重從其內部來揭示高等教育的功能,但他對高等教育系統的外部社會功能也有著全面的把握和評析。功能是在過程中顯現和調適的,它離不開環境的支援和限度。因此,從功能來看高等教育正義便具有過程性和情境性,採用的也是一種功能判斷。功能判斷具有證偽性和批判性,它不同於分析判斷和綜合判斷,分析判斷重在演繹,綜合判斷立於歸納,兩者都涉及因果問題。所以功能性高等教育正義不但注重績效原則,它更加強調高等教育自身形象和意義的顯現。諾齊克與羅爾斯持相反的觀點,他認為在社會事務中最重要的任務是個人權利自由的保障問題,而並非羅爾斯所說的社會權利的正義分配問題。功能性高等教育正義主張的是大學傳統如何維護和更新,高等教育資源怎樣在社會不同階層和利益集團之間尋求一種平衡。因此,羅爾斯式的功能性高等教育正義的焦點在於高等教育社會權益在整體社會結構內的巨集觀機制表達,諾齊克式的功能性高等教育正義分散在微觀性的社會個體高等教育權利資格的獲得與維護方面。

科學家在描述物理系統演化的有序度時使用“嫡”這個概念,“嫡增”或“嫡減”因系統要素在整體結構和功能上的發揮而有所差異。一個要素髮生微小的變化,就可能導致系統結構的較大調整,從而促使系統在功能上表現出巨大的不同。高等教育系統在實質上是一個人工性自組織系統,它的功能性正義不但取決於其是否與外部環境進行有效的物質、能量和資訊交換,而且密切相關於其內部系統要素分化和整合後的“正義嫡”。這也正像克拉克所描述的那樣,“作為一個整體,高等教育系統需要補充一種能直接運用於它的理論,即強調並讚揚無序狀態的理論。高等教育系統的最大需求莫過於這樣一種看似混亂的局面:個人和團體都各顯神通,彼此間的矛盾都通過非正式或半正式的渠道來協商解決。這種方法往往能夠取得用嚴密的組織控制的方式所無法取得的效果”。因此,在克拉克看來,功能性高等教育正義是在無序的合理狀態中進行的,這有些像光的本質上的“波粒二象性”一樣。對於功能性高等教育正義的無序合理性的認識也應放到大學的歷史內涵和使命中來把握。大學在紛繁的社會系統分工中實現著自己的各種功能性的正義承諾,當這種承諾與時代的生命氣息真正結合在一起時,大學看似成了一種矛盾性的載體,但卻成就了對“象牙塔”的重塑和迴歸。

六、實質性高等教育正義

大學自治和學術自由不但是大學理念的永恆追求,而且也是高等教育正義的本源性依據。正義是一種最高的價值信仰,它與大學理念和精神之間有著本質的聯絡。大學理念是大學知識品性的完美體現,高等教育正義的內在根據是知識價值秉賦的自反性,外在根據是知識分佈的價值合理性。因此,實質性高等教育正義傳達的是一種歸納基礎上的價值描述和價值判斷,價值取向不光是指外部社會對大學的監督和評價,它亦包括大學對自身文化的繼承和創新。實質性高等教育正義雖然大範圍出現在與大學效益相關的量化指標體系當中,但是它同時也在質的規範方面不斷挑戰著現存的大學理念和精神。如在當下的中國社會,大學和產業之間到底應該處於一種什麼樣的關係,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就是一個與實質性高等教育正義緊密相連的課題。克拉克說:“按照大學的標準來評價企業公司不會有太大的意義,按照高等教育系統的標準來評價經濟系統也不會有很大的意義。同理,用評價經濟系統的標準來評價高等教育系統並不可取。“正因為高等教育那令人眼花繚亂的高深學科及其自體生殖和自治的傾向,高等教育才變得獨一無二—不從它本身的規律去探索就無法瞭解它。”所以在克拉克眼中,實質性高等教育正義的落腳點應該集中在高等教育的特殊性訴求方面,要儘量避免用同質化的要求來衡量和改造大學。大學純粹的“知識身份”決定了高等教育的正義情結是一種理想模型,雖然這種理想模型在現實中不可能完全實現,但是這樣的實質性正義觀再造、指導和預言著高等教育的未來。

如果從正義的眾多型別來看的話,實質正義是首要的正義形態,它是注重形式和內容相互統一的最高價值理性。實質性高等教育正義是以程式性高等教育正義和功能性高等教育正義為兩個基本構件的。帕森斯的結構功能主義社會學理論強調角色和行動者對社會結構的被動適應,實現系統的規範秩序和價值要求。帕氏的“規範—內化模式”對於揭示高等教育系統的外在巨集觀實質性正義特點具有較強的說服力,但在解讀高等教育系統的內在微觀實質性正義特徵顯然不太適合,因為這種模式很可能使高等教育一味地去適應外界的操控和需求,最終導致大學創新力的喪失。克拉克對實質性高等教育正義的闡釋既有帕氏理論的“內化規範”印痕,又克服了社會系統理論中機構和功能的二元對立,他將高等教育系統看成是一個由不同行為主體圍繞共同主題的結構和功能的共生過程。這使得克拉克對高等教育系統結構和功能的分析思路與吉登斯的結構化理論有相似之處,實質性高等教育正義既被理解為行動的結果,也被看作行動的中介,高等教育的整合和變革既維持著它的實質性正義,也改變著它的實質性正義。

克拉克的高等教育正義論思想是以一種衝突的形式表現出來的,這種矛盾心理貫穿在他的《高等教育系統》一書的整個內容當中,比如大學在價值觀念上的衝突、在管理標準上的衝突、在招生制度上的衝突、在知識和權力上的衝突等等。衝突與正義本身並不對立—正義是一個無限目標性的不斷髮展的動態性的過程,而衝突是某種共時性的展現。因此,它們是形式與內容、目的和手段的關係。正義好似信仰性的高等教育的最高價值理念,它在高等教育的發展歷程中起著指示燈的作用,高等教育的現實相對於高等教育正義的要求將會長久地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所以,高等教育正義不僅體現了高等教育的本質追求,同時它也是知識秉性與人類理性最完美的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