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教育視野下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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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終身教育是當代國際教育領域影響最大、流傳最廣、最具有生命力的一種教育思潮。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體現了終身教育的基本特徵,是終身教育思想的教育形式。現階段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面臨很多困難和問題,需要我們認清形勢,積極應對以走出困境。文章提出:重新定位,突出終身教育和“需要回應”兩大重心;模式創新:體現終身教育實踐範武;制度調整,建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支撐體系;整體優化,實現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良性發展。

終身教育視野下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論文

關鍵詞:終身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發展模式

一、終身教育思想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契合

(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體現了終身教育的基本特徵

終身教育具有開放性、靈活性和民主性三個典型特徵,它要實現的目標就是形成一個人人學習、時時學習、事事學習、處處學習的“學習型社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具備較強的發展功能,充分體現了終身教育的基本特徵。

1、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體現了終身教育的開放性。終身教育的開放性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教育社會化,二是社會教育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教育社會化和社會教育化的有力保障。一方面,我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個人自學為主和社會助學結合的教育方式培養人才,國家和個人都無需投入太多資金,成本低廉。對於想接受教育的學習者,特別是對邊遠或貧困地區和中低收入階層的人而言,不會受經濟條件的太多限制,為受教育者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另一方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面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全體公民,包括港澳臺地區,不受性別、年齡、民族、居住區域、身體條件、職業(特殊專業除外)和已有學歷條件的限制,只要本人願意學習,均可根據興趣或需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這就大大激發了每個社會成員完成學校學習後繼續學習的熱情,有利於促進學習型社會的形成。

2、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體現了終身教育的靈活性。終身教育的靈活性是指教育機構設定專業或課程的自由,教師教的自由和個人學的自由。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教育方法和學習形式極具靈活性,與終身教育的要求非常吻合。它採取單科考試、學分積累的辦法,自由自主權很大程度掌握在學生手中。沒有入學門檻,考生可據自身綜合狀況和條件考慮選擇專業。不受學期、學年制度的限制,依專業考試計劃安排自己的考試進度,決定每次考試的課程及門數。沒有修業年限的約束,只要什麼時候修完專業規定的課程和學分且達到合格標準,就可以畢業。助學的手段也多樣靈活,學生可以讀全日制,也可以讀業餘制。完全符合終身教育不侷限於人的某一特定階段進行學習的條件,發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與終身教育理念互相促進。

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體現了終身教育的民主性。終身教育認為,在未成熟時期只限於一次的挑選是有害的,希望在人的一生成長的各個階段都能使人的素質充分地發揮出來。這就要求教育要面向公民和社會,保證在每個人的一生中為其提供均等的教育機會,教育機會均等的原則是終身教育的重要原則,同時,終身教育尊重人的個性發展,包含了教育民主化原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我國率先實行完全學分制和彈性學制,在時間跨度上將教育貫穿於人的一生,突破了傳統教育對人們受教育時間的限制。它承認人的個性因素,遵循人的個性發展規律,讓所有的.人根據自己的需要,在人生的各個階段都能得到學習的機會。它允許學習者根據自己的愛好、興趣、特點和職業需要,自行選擇學科、專業、學習時間、學習方式,允許並提倡學習者多次、多樣選擇和半工半讀,使學習者成為真正的選擇主體。

(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對終身教育體系的構建具有重大意義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中國特色高等教育制度的一項重要創新,是一種社會化的考試製度和教育形式。30年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通過不斷髮展與完善,已經成為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構建我國終身教育體系具有重大意義。

1、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終身教育體系的強大支撐平臺。終身教育學習理念的核心就是所有社會成員在一生中的任何時候都能自主選擇學習機會而進行自我提高,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製度的建立,恰恰為終身教育搭建了最合適、最有效和最方便的平臺。它憑藉出口質量高、畢業文憑過硬、費用成本低廉、學習時間靈活自由等優勢,成為了真正的“沒有圍牆的大學”,為全社會成員提供了平等接受教育的機會。同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又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了每個公民不受年齡、性別、教育程度的限制,只要本人願意學習都可以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這就大大激發了每個社會成員完成學校學習後繼續學習的熱情,有利於促進學習型社會的形成。由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具有以上特點和優勢,使之成為我國高等教育中規模最大、參加人數最多、最開放、社會程度最高的教育形式,成為構建終身教育體系的強大支撐平臺。

2、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適應終身教育體系的發展要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始終順應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發展需要,滿足了不同時期的不同需求:20世紀80年代解決幹部和“老三屆”的學習問題;20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解決大學聯考落榜生的繼續教育問題;21世紀初,解決全民繼續教育、終身學習的問題。我國明確宣佈到2010年要基本構建學習型社會,實現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相互銜接;正規教育、非正規教育、非正式教育相結合;職前與職後教育、培訓相互貫通;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相互配合。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教育制度的一項重要創新,它是世界上規模最大、最能體現終身教育理念與學習型社會特點的教育形式。

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新發展激發了終身教育體系的活力。近年來,高等教育的大眾化發展很快,高校擴招和遠端教育、網路教育等迅速發展,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形成了較大的衝擊,導致報考人數出現大幅滑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面對新形勢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尋求新的發展出路:一是大力發展本科,更好更主動地適應社會用人單位對人才的實際需要;二是大力發展非學歷證書教育,舉辦不同行業的非學歷教育證書考試,滿足社會多樣化學習和就業、轉崗的需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這種獨特的社會性、普遍性和適應性,使其在構建終身教育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替代,為終身教育體系的完善和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使終身教育更貼近群眾、貼近生活,為更多的社會公眾服務。

二、終身教育視野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面臨的困境及原因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為加快我國高等教育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隨著我國終身教育形勢的不斷髮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面臨一系列困難和問題。要想走出困境,實現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健康發展,就必須從終身教育的視角出發認清這些問題並深刻了解其產生的原因。

(一)教育定位偏差導致的生源不足、物件單一

由於傳統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定位仍然是一種狹義上的學歷教育,沒有從

終身教育的視野進行準確定位,因而導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參與物件呈現單一化的特徵,主要就是針對大學聯考落榜生的學歷教育。而隨著近年來的形勢發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就一直面臨生源不足和生源物件單一的挑戰。一方面,由於相對較難,通過率與畢業率都很低,令有些考生望而卻步,轉報函授教育、現代遠端教育和夜大等其他教育形式。再加之普通高校擴招,還有一些普通高校申辦的二級學院降分招生,考分很低的考生也有學校錄取,未上線的學生期望值較高,他們認為今年未上線就去復讀,明年爭取上本科。因此“線下生”進入自考陣地的人數大大減少。另一方面,儘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為重要特徵,但在現實情況下,相關院校往往傾向於招高中及同等學歷應往屆畢業生或在校大學生,而忽視社會在職人員,也很少根據不同年齡層次的學習需求來設定專業。所以,比較單一,真正的民主、平等還未實現。

(二)教育理念滯後導致應試教育傾向嚴重

從終身教育的視野來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定位並非僅是為社會培養有“用”的人才,而應是為社會培養有“意義”的公民與紳士,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一種能夠提升他們的素質、鍛鍊他們的能力、培養他們的審美情趣等的渠道與平臺。而在我國改革和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歷史條件下,中國傳統高等教育的教育理念仍然侷限於培養應用型的人才,因而導致傳統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就是一種典型的應用型的教育形式,應試教育傾向嚴重。它所開設的專業是根據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學預測和開考條件的可行性來設定的,實行“教考分離”原則,考生各科考試合格後,即可獲得畢業證書。然而,由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從開辦之初,國家就把它定義為學歷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第一章第二條:“本條例所稱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進行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所以,無論是個人、學校,還是國家,都把學歷教育考試作為考試的重點。在各個環節中,各級部門把考試合格率作為一項大事來抓,整個過程圍繞著達標展開,而忽略了它的教育過程。考試與教學分離,題型中又有相當多的客觀性試題,致使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為應試教育的變相形式。

(三)辦學層次落後導致畢業生社會認同度低

與其它高等教育形式相比,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無論在生源、師資、辦學等各方面均處於高等教育金字塔的底部,因而這樣的辦學層次落後導致畢業生社會認同度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規定自考畢業證書和普通高校的同類畢業證書具有相同功能,其中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工資待遇:非在職人員錄用後,與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相同;在職人員的工資待遇低於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的,從獲得畢業證書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工資標準執行”。但在現實中,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生還沒有完全得到社會的認同,有些用人單位對自考生存在一定偏見,認為那些大學聯考落榜的人去讀的,工作能力肯定不強,甚至有一些用人單位刻意拒絕自考生。再者,還有些企事業單位在招聘員工時,明確提出自考生的政策待遇和福利享受與統招高校的畢業生不同,嚴重打擊了自考畢業生的就業夢想。此外,近年來,我國普通高校不斷擴招,畢業生人數呈現逐年增多的趨勢,社會就業壓力普遍加大。高校畢業生人數持續增多,客觀上加劇了就業壓力,“僧多粥少”讓自考生就業空間受到了壓縮。

(四)社會助學管理制度不完善導致培養效果不理想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三結合的教育形式,三者缺一不可,否則,就不能稱其為一種教育制度。社會助學不僅能提高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學習質量,保持自考生的學習積極性,促進個人自學,而且也提供了穩定的自考生來源,使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能持久地開展下去。但是,目前,社會助學機制不夠健全,還存在一定的問題:一是管理鬆散,缺少行之有效的檢查評估制度,指導監督缺乏科學性、有效性和預防性。助學組織多以合格率為生命線,學費收取不合理,缺乏相應監管。社會助學基本處於一種自生自滅的狀態,積極性遠沒有發揮出來。二是社會助學僅僅侷限於學生的專業理論水平。由於入學不需要考試,使自考生群體有水平參差不齊、相差懸殊的特點。表現在學生構成的大多數是大學聯考落榜生,也有年齡偏大的在職人員或是年齡較小的國中畢業生;大多數學生大學聯考成績偏低,甚至沒有參加大學聯考,只有極少數被普通大學錄取而不去,選擇讀自考的學生;思想品德、素質修養較差。

三、終身教育視野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發展出路

在終身教育視野下,我們試圖從以下幾個方面尋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發展的新出路,以期為我國高等教育發展提供新的建議。

(一)重新定位:突出終身教育和“需要回應”兩大重心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作為以學歷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製度,它代表著國家意志,行使學歷認定和檢驗職能,具有高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這一點已為社會所廣泛認同。但作為一種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已經存在生源數量不足、應試教育傾向嚴重、畢業生就業困難和社會助學管理不完善等問題,迫切需要對其進行重新定位,突出終身教育和“需要回應”兩大重心,確立新的教育理念和目標。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要重新審視教育理念定位,樹立以構建學習型社會為主導的教育理念。建立終身教育體系、形成學習型社會,已成為我國社會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方向。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作為終身教育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需要通過學歷補償教育,提高全民受教育水平;也必須要為公民提供各種培訓及高質量的非學歷教育,培養社會急需的高素質、技術能力過硬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為公民建立一個隨時隨地能夠接受多種形式教育的繼續教育網路。因此,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按照新的社會經濟文化環境的發展要求,按照社會的需求和應考者的自我意願,對考試功能、考試內容、考試過程及考試方法等基本問題進行及時更新和轉變。用學習型社會的教育理念引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健康發展。

在教育目標定位方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要回應社會的人才需求和公民的學習需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教育功能定位是為終身教育服務,構建學習型社會就是其可持續發展的內在驅動力,那麼相應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人才培養目標定位就是多元化的,盡力滿足社會多元化的人才需求和公民多元化學習需求是其努力的方向。首先,在專業設定上要符合社會需求,充分考慮地方經濟特點,探索新的開考模式,形成有利於架設人才培養立交橋的自考新機制。其次,要根據社會對人才和教育需求日趨多樣化的趨勢,在發展學歷教育的同時大力發展非學歷證書考試。第三,要特別重視教育為農業和農村工作服務的問題,大力發展農村教育,為農村培養更多適應生產、服務、管理等需要的人才。

(二)模式創新:體現終身教育實踐正規化

終身教育是大勢所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作為一種有中國特色的教育實踐,無疑為實現終身教育提供了有效的實踐正規化。但這種實踐正規化不是一成不變 的,它必須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而改變和升級,適時體現人們從事社會交往和日常生活的需求。當人們的生存、發展條件發生變化,形成知識更新、素質提升、技能強化等方面的需求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是大面積、高效率解決這些問題的主要路徑。因此,適應終身教育的發展趨勢,應不斷創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模式,使其與人們不斷髮展變化的教育需求相適應。根據終身教育的主要特徵,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現階段基本模式的構建如下:第一,以青年人為主體物件的適應模式。一方面傾向於繼續強化人格修養,使青年人在知、情、意、行各個方面實現協調發展;另一方面注重培養具有終身學習的能力和具有適應多種職業需求的專業素質。第二,以在職人員為主體物件的提高模式。以直接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技術性問題,以及知識觀念、文化適應、人際衝突和心理健康等為目標,是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的結合。第三,以農民和進城務工人員為主體物件的謀生模式。應努力開發適合農村人口及進城務工人員生存與發展需要的專業。第四,以特定人群為主體物件的補充模式。這種模式主要為失業、無職業及退休等人群服務,專業設定要有針對性,應充分採用專業培訓、社會實踐和情感體驗等方式,儘可能達到短、平、快的效果。這種模式不僅滿足了終身教育的發展需要,還可以拓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範圍,更可以彰顯其社會價值,促進和諧社會的實現。

(三)制度調整:建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支撐體系

經過30年的發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初步展現了作為一種獨特高等教育形式的特色和優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進一步發展,迫切需要一個由法規制度提供的與之相適應的穩定的制度環境。由於助學管理工作涉及面廣,內容繁多,要建立省市縣(區)多級管理體系進行組織、管理、協調和監督,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管理體系的構建及其運做必須具有政策依據、管理辦法和制度規範,以制度來保障其健康、有序發展。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作為一種獨特的教育形式,主要體現為社會助學。相對於普通高等教育,在社會助學活動中,自學者與助學活動提供者之間形成的教育關係既獨特又複雜。作為一種獨特教育形式的制度建設,就是必須反映和規範這些獨特而複雜的關係。在制度建設的內容上包括社會力量助學的性質,助學者的資質特別是專門性社會助學機構的資質;社會助學的動力機制或收益分配機制,助學活動的物質保障;各種助學活動的基本規範與業務要求,以及國家對社會助學活動的監管和相關助學糾紛的解決機制。

(四)整體優化:實現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良性發展

一是要加強宣傳力度,特別是要面向城鎮中低社會階層和農村進行廣泛、深入地宣傳,不斷擴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吸引更多的人員關注、報考,為他們搭建接受高等教育的平臺。

二是要大力開展社會助學,積極完善社會助學體系。要從全面提高自考畢業生素質,為構建學習型社會以及和諧型社會服務的高度來認識社會助學活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考試機構應鼓勵、支援有條件的高等院校及其他企事業單位、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和公民等對自學者開展助學活動,要熱情幫助,積極扶持。教育主管部門應對社會助學行使監督功能,建立健全管理機構,為實施全面素質教育提供組織保障,建立對社會助學工作的考核評估制度,形成有效的質量評估體系。

三是形成全方位、立體化的教育格局和相互溝通、交叉互補的教育模式。通過課程銜接,學分互認、功能互補、專業共建等方式和途徑,實現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與其他教育形式的資源共享,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銜接與並舉。

四是積極開展非學歷證書教育。建立主動適應市場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辦學機制,逐步實現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與部門行業的崗位資格證書、勞動技能證書等非學歷崗位培訓的溝通和銜接,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培育新的參考物件。

五是推進本科教育並逐步開展本科後繼續教育。隨著產業結構的調整,人事制度的改革深化,從業人員出現的轉崗、待崗,使得他們為適應生存求學深造、提高學歷層次、獲得新的專業技能的願望和要求比其他任何時候都更為強烈。要在穩步發展專科教育的基礎上,大力發展專升本、高起本教育,逐步開展本科後繼續教育和更新知識與技能的短期培訓,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作為學習型社會終身教育的一種重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