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電子招投標策略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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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首先闡述了建設全過程電子招投標平臺的必要性,然後分析了電子招投標過程中風險因素及可能存在的問題,最後深入研究降低電子招投標平臺風險的措施及辦法,主要包括建立全國統一的全過程電子招投標平臺,完善法律,保證電子簽名和憑證的合法性,建立統一的標準規範和流程等內容。

公路工程電子招投標策略論文

關鍵詞:電子招投標;公路工程;風險管理

引言

電子資訊在整個招投標行業中有著重要的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面性,電子招投標雖然有低成本、高效、簡便快捷等優勢,但是其資訊監管、資訊管理以及人員方面問題仍然限制其在實際招投標過程中的應用,如何使電子招投標公平、公正、公開,促進電子招投標過程與程式法制化、規範化、工作化,杜絕錢權交易和暗箱操作成為公路工程電子招投標未來發展的關鍵問題。

1建設全過程電子招投標平臺的必要性

傳統的招投標過程中,公路工程由於其自身的特殊性、一些人為因素影響與我國法律、制度、條款和規範等條件制約,招投標規定不盡完善。與此同時,招投標過程缺乏嚴格規範或存在規定由於缺乏有效監督機制和監督人員,招投標應有的過程也無法有效地落實。而上述問題均給招投標業務管理帶來了風險,給相關行政部門的監管帶來了困難。為此,建立全過程電子招投標平臺,藉助現今網際網路科技和先進資訊管理技術,使資訊公開性得到保證,在相關監督機制逐漸完善的情況下,降低招投標難度、規範流程、減少招投標過程中的風險,使建設工程招投標過程透明化,資訊公平公正公開成為了電子招標的目標。建設全過程電子招投標平臺具有以下幾點優勢:①招投標過程中的公告資訊、選標、評標結果必須及時在平臺上釋出,避免資訊不對稱給招標人、投標人和招投標監管部門帶來其他後續問題,使得招投標工作更加透明,提高招投標過程中的競爭性;②能夠有效降低招投標檔案編制、資訊釋出等過程中的人力、材料、時間成本;③招投標採用電子資訊上傳、下載檔案方式,能夠有效提高招投標效率,進而縮短整個招投標的時間週期;④電子招投標平臺對招投標全過程具有詳細資訊記錄,這些電子資訊便於後期招投標資料及檔案的歸檔、儲存及查詢;能夠規範化管理招投標的各個流程及招投標各方主體,如:規範招標檔案的編制、招標與評標過程、管理與監督招投標過程等。由此可見,建立全過程的電子招投標平臺,對公路工程招投標過程的意義是巨大的`。

2電子招投標過程中風險因素及可能存在的問題

2.1電子招投標過程中的風險因素

2.1.1環境風險公路工程招投標全過程涉及人員多、程式多、過程多、週期長,這種特性決定了招投標過程容易存在難以監督的不正之風。此外,相關部門對招投標監督制度不夠完善、缺乏有效力度和干預力量,部分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對公路工程電子招投標基本處於不管不問狀態,導致市場缺乏透明、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制,擴大了招投標過程中環境風險的影響。2.1.2管理風險公路工程電子招投標需要大量業務人員,這些業務人員的專業素養和思想道德水平影響著電子招投過程整個週期。由於缺乏專業性人才,因此對於業務人員的招聘準則降低。實際招投標過程中常出現業務能力不強,技能不熟練,對電子招投標過程的業務內容認識不夠的現象,均可導致電子招投標過程中止或失敗,給相關主體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和時間損失。此外,業務人員的道德水平有可能影響招投標資訊的及時釋出,因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監督,甚至有可能出現資訊不對稱等不公平競爭的情況。2.1.3資訊管理風險電子招投標過程中,系統內各人員的身份合法性可能存在問題,而人員身份不合法將直接影響招投標的公平競爭性。電子系統內使用者的簽名和資訊共享缺乏有效管理機制;招投標資訊傳輸過程中有可能存在安全風險,其中有關投標單位、評標單位的敏感資料資訊有可能丟失或洩露。

2.2電子招投標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

2.2.1招投標平臺安全性和合法性問題(1)招投標平臺的合法性。招投標平臺地位、設計流程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使用之前是否經過試驗,在保證招投標基本流程進行的前提下,保證資訊透明、保密資訊不丟失或洩露,平臺是否有進行招投標的資格。(2)資訊的合法性。由於電子招投標資訊是儲存在系統之中的,其不具備像紙質檔案那樣可以簽名或蓋法人印章的條件,即使是存在網上簽名和電子憑證也存在安全性問題,簽名和憑證被盜用後果將不堪設想。而且網上簽名和電子憑證的法律效力也存在問題。(3)平臺資訊的安全性,投標人投遞的電子投標檔案是否會被他人獲取、開啟甚至篡改,檔案資訊傳輸是否安全可靠。2.2.2招投標平臺之間標準和規範統一問題不同招投標平臺之間的標準和規範具有差異性,這就可能造成招投標平臺系統之間存在不相容情況。不同地域的主體在進行招投標過程中,需要對招投標資訊重新確認對接,造成不必要的經濟與時間損失。另外,在確立招投標平臺資質和流程合法性問題上,缺乏有效的評價依據和標準,給電子招投標過程帶來潛在風險。2.2.3招投標平臺之間的資訊共享和管理問題在電子招投標平臺發展之初,其標準和規範未能有效地統一,造成不同地域不同招標平臺之間資訊共享與對接出現問題,加大了後期招投標資訊管理的難度,市場資訊無法有效地協調共享,使得電子化招投標效率無法提高。

3降低電子招投標平臺風險的措施及辦法

3.1建立全國統一的全過程電子招投標平臺

由於我國經濟體制的特殊性,我國對電子招投標監管法律規定相關單位必須按照政府和相關行業協會規定來建立國家和地方兩級電子招投標管理平臺,要求兩級管理平臺實現資訊透明、協調與共享,減少不正當競爭。統一招投標平臺能夠避免平臺之間功能不一致、系統不相容等問題,能夠為招標人、投標人、評標人、監管部門和社會公眾提供一個資訊高度集中、流程規範化、程式合法化和過程監督化的綜合平臺,實現資料和資訊的共享和及時釋出,利於市場公平競爭機制的形成。

3.2保證電子簽名和憑證的合法性

根據我國新出臺的《電子簽名法》規定,電子簽名具有的法律效力和紙質簽名相同,也就是說在招投標過程中對招投標檔案的簽名,具備法律合法性和法律效力。將可編輯修改的Excel和Word文件轉變為無法修改的PDF文字格式,加蓋個人電子印章之後,就保證了電子資訊的不可篡改性和安全性。另外,根據相關法律對電子招投標平臺的流程進行設計,使其流程合法、程式公正。

3.3建立統一的標準規範和流程

各個地方依據當地公路工程電子招投標的實際情況,形成招投標程式和規範並編輯成檔案,提交到國家相關部門,由國家統一制定電子招投標管理規範和辦法,使電子招投標平臺的流程設計有必要的依據和理論指導,確保不同招投標平臺之間的資訊共享協調可靠、系統功能相容,逐漸實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另外,在電子招投標過程中,針對資訊管理和傳輸、關鍵資訊的保密方式,建立統一的方式和監管機制。

4結語

公路工程電子招投標的推進和實施是有利也有弊的,通過建立統一全過程的電子招投標平臺,依靠統一的標準規範和流程,最後完善對電子簽名和憑證的法律規定,使電子簽名和憑證具有相應法律效力,能夠最大程度地發揮電子招投標平臺優勢,實現其低成本、高效率、簡單快捷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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